第8章

    满城的残垣断壁,堆尸如山。
    阿远就是那时捡回来的。
    小小的人儿坐在街上,望着街上悲伤癫狂的人群,眼睛里满是惊慌无措,也不知道亲人失散了还是死了,无人安抚照顾他,待沈觅和阿爹走到跟前的时候,他忽然伸手拉住沈觅的衣角,一声“阿姐”叫的沈觅泪流满面,沈觅蹲下身,将小小的人揽在怀里,轻抚后背,“莫怕,阿姐在这里,不会丢下你。”
    问他家住哪里,家人称呼,他都木然摇头,沈觅觉得可能是受惊过度所致,后来与他在原地等了几日,始终无人来寻,沈觅和阿爹猜测,他家人可能遭遇了不幸。
    就这么着促成了阿远和沈觅的姐弟缘分。
    那时候阿远在匈奴人的铁蹄下受了惊,每当睡觉时便哭闹不休,即便睡着了也会惊醒,沈觅拍着哄他睡觉,日夜看护,直到过了两三年才好。要不然,阿远也不会遇到大虎的时候追随她从树上跳下来,也不会孤身一人冒着遇到野兽的危险到山上找她。
    也不知道修了几世得来这么好的弟弟,但愿阿远早日能与世上的血脉亲人相聚。
    这一觉直睡到第二日下午。
    沈觅平日里身体底子好,又出了几身汗,一觉醒来好了大半。
    没好彻底是不能串门子的,更何况是送年货。
    拖的越久越尴尬,无奈之下,沈觅让阿远带着年货拜访了父亲的几个故友,只余下李郡守一家是沈觅必须要去的。
    若是不亲自去,别人不说,光李仲玉这关就过不了,不知道会埋汰自己多久。
    再说了,李仲贤上次把人一放就走了,说是去办事,也不知道如今怎样。
    想着等身子好了便赶紧去拜访。
    平日里沈觅比较忙,难得有时间闲在家里,想着临近过年还没给自己和阿远准备新衣,便拿出几块布料,仔仔细细的缝制了两身衣袍。
    见一匹布料颜色太深,适合年纪较长的人,正好送给平妪。
    平妪大喜,要用来给自己和平叟缝制新衣,还说女儿昨日来了,也给他们老两口带了年货,还给他俩做的鞋子,这回过年好,有新衣新鞋穿了。
    看着平妪满脸喜色的絮絮叨叨,沈觅微微一笑,想起现在不知道在哪里采风的阿爹。
    九年前,沈觅在这个世上睁开眼睛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沈父,一声颤巍巍的“老爸”叫的沈父喜忧参半。
    喜的是女儿终于死里逃生,醒过来了,忧的是女儿是不是摔下马车的时候伤了脑袋,神志不清。
    若不是神志不清,怎会叫“老爸”而不是“阿爹”呢?
    三年一个代沟,沈家父女这代沟差大发了。
    沈觅也呆住了,摸摸隐隐痛着的脑袋,再看看周围的摆设,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老天爷这玩笑开大了。
    沈父和前世的父亲长得十分相像,肤白貌美......嗯,一表人才,就是年轻了些,二十六七岁的样子。
    前世沈觅的父母很早就离异了,母亲另外组了新家庭,生活得不错,还给她添一弟弟。
    沈觅从来没有埋怨他俩没给自己一个完整的家庭,她觉得人是自由的,合则聚,不合则散,好不容易活一辈子,犯不着为了孩子困在不合适的婚姻里.
    瞧瞧这觉悟,不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三年一个代沟......2017到公元前......等等,拿个计算器......
    ☆、八块腹肌的牛粪
    沈觅跟着父亲生活,与母亲一家正常友好往来.
    宽大广阔的胸襟换来了理想的回报:爸爸是自己的亲爸爸,妈还是自己的妈,弟弟也还是自己的弟弟,至于妈妈的二丈夫,则是别人的爸爸.
    复杂的家庭关系被转化的这么条理而简单,完全归功于沈父的良好教育.
    沈父没再婚,一直自己带着沈觅经营着祖传下来的中医馆,当爹又当妈的辛苦自不必说,从两岁起就把女儿抱在腿上教认字,启蒙教材就是本草纲目,五岁的时候沈觅已经能把药方子念的溜溜的。沈觅懂事早,学习年年优秀,从来不让沈父多操心,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知道帮着沈父在厨房剥蒜摘菜叶,小学的时候已经在药房帮着抓药拿药了,父女焦不离孟的美好生活直到沈觅考入a城医科大学.
    开学的前一天,沈觅对父亲说:老爸,这些年你自己一个人不容易,我以后不能天天陪着你了,再找个伴儿吧,我保证不吃醋,拿你当亲哥,拿她当亲姐.
    沈父感动得泪眼汪汪,摸着女儿的头,不住的感叹,闺女长大懂事了,翅膀刚硬就飞的老远,老爸以后不能天天照顾你,找个男朋友吧,标准照着老爸就行,也不用太好,太好了配你有点糟蹋,你把他带回来,我们哥俩好好喝几杯.
    直到沈觅研究生毕业,以中西医兼通的优势过五关斩六将的进入a城最好的医院,好不容易带回一个叫冯现的男朋友,身高一米八,学历高,外型出色,衣服里还裹着八块腹肌,沈觅很快陷入传说中连英雄都过不了的美人关.
    不料沈父看第一眼便沉了脸,说什么也不同意,理由是男人最懂得男人,一看冯现就是傲气加自私的男人,他悉心呵护了二十多年的花朵绝不能插在牛粪上.
    见过八块腹肌的牛粪吗?!
    冯现样样出色,怎么看也不像牛粪,沈觅很不服气,第一次与沈父闹了脾气.
    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同时证明还是男人这种生物最懂得同类.
    冯现不负沈父所望,积极亏待了沈觅,为了鸡毛蒜皮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伤的沈觅心累不已,最终两人和平分手.
    为了抚平心里的伤,沈觅决定出国救死扶伤,救的是别人的命,扶的是自己的心伤.
    走的时候送机的人很多,除了医院领导同事还有沈父,唯独缺了冯现.
    看着女儿扫了一遍又一遍的人群,望眼欲穿变成失望,沈父拥抱着女儿,深情的说:别找了,牛粪始终还是牛粪,他就是来也配不上我的宝贝女儿,会有更好的男人等着你,懂你,呵护你,为你洗手作羹汤,大不了老爸不找伴儿,陪你一辈子.
    沈觅抱着沈父嚎啕大哭.
    两年后,沈觅回来了.沈父和一个样貌和善的阿姨接的飞机.
    再后来,沈觅户外时遭遇意外,意识丢失之前还想着:幸好老爸找了个伴儿.
    再再后来,睁开眼睛看到了床前貌美如花的沈父.
    这一世的沈父性子洒脱,才华横溢,还精通岐黄之术,巧的是,也独自带着女儿生活.
    唉!说多了满眼都是泪啊!
    也不知阿爹在哪个郡县,鞋子可有穿破?衣衫可够用?吃的可好?身体可无恙?
    心里实在是挂念,想着哪怕离阿爹采风的地方近一些也好,这样关于阿爹的消息还能多一些。
    说起沈父,不得不提至交好友李郡守。
    沈父擅长酿酒,金秋时将秘制的桂花酒埋在地下,开春时取出开泥封,酒香沁人心脾,十里八乡都能闻到。
    戏文里说神仙品酒引来了天上的神鸟,于是沈父酿酒引来了贪杯的李郡守。
    沈父尤善酿酒,李郡守尤善品酒,一拍即合,俩人你倒我喝,你喝我倒,天上比翼鸟,在地贪杯倒。
    在北海郡时,沈父常常携酒去拜访,俩人谈天说地,喝酒品茶,能聊上个三天三夜,十分莫逆。
    沈父南下采风后,李郡守还经常派人来问候,当然,若不是有这层关系在,沈父也不会放心的独自南下,把俩孩子扔这里。
    沈父才貌俱佳,十年来游历大汉河山,眼界开阔,见识非凡,李郡守十分仰慕沈父的才华,更是万分羡慕沈父的洒脱,毕竟哪个好男儿心里也有过游遍大好河山的梦想,可是能抛下一切去游历的人少之又少,反正活人里面李郡守只见过沈父一个。
    李郡守和夫人对沈家姐弟很是喜爱,多次叹息自家的仲贤和仲玉比不上沈觅和阿远。
    当然,说归说,沈觅觉得客气的成分居多,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男人总是别人家的妙,孩子总是自家的好。
    其实沈觅不知道,李郡守是爱屋及乌,真心喜爱沈觅,曾跟夫人感慨:若是阿觅能许配给仲贤就好了,必能振兴我李家,我死也瞑目。
    李仲贤比沈觅大四岁,长的一表人才,温尔儒雅,很有贤士风范,在青州地界称得上一等一的人才。
    才子佳人自古以来就被大多数人所期许。
    不过李夫人几句话就噎的李郡守住了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谁当初喝大发了应下仲贤的婚事?可怜仲贤那时还在我肚子里,连不字都不能说一声,若是好的也罢了,还是个病秧子,难不成你要阿觅委屈当个妾室么。”
    知子莫若母,自己儿子对沈觅有心思李夫人是知道的,可有什么办法?
    这定下的婚事便不能反悔,更何况亲家也是官身,若是那姑娘寻死觅活,人家怎会善罢甘休。
    不过这和李家姑娘仲玉没啥关系。
    李仲玉是个典型的北方姑娘,性格爽朗,不拘小节,最是不喜欢那种扭扭捏捏虚伪假装的作态,所以行事大方直接的沈觅很对她的胃口。
    每次沈家父女来的时候,仲玉总是拉着小两岁的沈觅聊个没完,后来沈父南下采风,沈觅便去的少了,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去问候,李仲玉意见十分的大,直嚷嚷着要沈觅多住几天。
    沈觅只笑着推脱有病人,实在脱不开身,有机会邀请仲玉去自己那里小住。
    其实沈觅觉察到李仲贤的心思还是拜李夫人所赐,每次仲玉和她独处的时候,李仲贤总要有各种借口找仲玉,顺便和沈觅闲谈几句,又碰巧每次李仲贤去的时候都被李夫人寻各种借口请走。
    一次两次也罢了,次数一多连李仲玉都看的出来,“都怪我阿爹喝酒误事,当年喝的一高兴就把我兄长许了人,啊不,是订了亲,你—”
    沈觅随手将葡萄塞进李仲玉嘴里,接口说道:“缘分天定,想必那就是你兄长和嫂嫂的缘分。”
    今年沈觅就去的更少了,只是和仲玉往来的信件还十分频繁。
    从仲玉的信件里,沈觅知道了许多李家的事。
    比方说,李郡守天天嘟囔着没有好酒,十分想念沈父,可他们全家都认为李郡守更想念沈父的好酒。
    年初进门的嫂嫂怀了孩子,过完年便要生产,还要沈觅到时候务必提前去守着,沈觅医术好,有她坐镇放心。
    沈觅自然答应,古人生孩子死人是常事,自己既然有金刚钻便理应相助,何况是仲玉的嫂嫂,仲贤兄长的夫人。
    还有一件大喜事。
    李仲玉定亲了,是长安的官家,本是好事,可是离奇了些。
    两个月前李仲贤进长安替父亲办事,与一群官员打交道自然免不了吃吃喝喝。
    席间遇到镇北将军金濯,金将军性情豪爽,也是爱酒之人。酒过三巡,交谈之中十分欣赏李仲贤的才华与品格,又见他样貌出众,便问及婚配问题,得知李仲贤已成亲,喝大了的金将军不由得为自己女儿错失良配叹息。
    可惜之余又想到自己儿子还未婚配,便问是否有妹妹?
    李忠贤答:有。
    金将军很高兴—李家长子这般相貌堂堂,他的妹妹也定是天仙下凡的美人。
    于是当场解下家族玉佩,当着席间众人的面为儿子定下了李仲玉,金将军是杀伐中人,素来厌烦那些礼数,还是个急性子,生怕天仙被别家定跑了,即刻安排人快马加鞭赶往青州办这个差事。
    金濯将军对办这差事的人说,天仙若是订不上,你们也不用回来了。
    这还了得!
    办差的人几乎是飞到北海郡的。
    金濯将军是当今皇上刘启的爱将,李仲贤得罪不起,李郡守也得罪不起,于是李仲玉就这么给定出去了。
    亲事是难得的好亲事,可是李郡守一家愁的乌云盖顶。
    愁什么呢?
    李仲玉自小跟李郡守夫妇俩叨叨最多的便是为何把兄长生的这般好看,而自己差的这般远?
    为何兄长的后脑勺都有人盯着看,自己的正脸都没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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