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誉坐在三角钢琴前,升降台把自己带到舞台中央。
他今天第一套演出服是酒红色丝绒西装,内搭的黑衬衫采用锦纶材质,在舞台打光下呈现出金属般的精致光泽。
台下,橘黄色荧光棒汇聚成星海,配合他的歌声摇晃。
聚光灯的光芒太过刺眼,他看不到台下那个位置,究竟是不是坐着那个人。
-
八点三十五分。
余笙被堵在了路上。
导航显示前方还有一公里拥堵,预计通行时间二十分钟。
她急得不行了:“师傅……不能换别的路吗?”
司机师傅翻了个白眼:“姑娘,我又不会飞,你催也没用。这个点儿就这样,走哪条路都一样堵。”
余笙打开手机地图,看到两百米内有个地铁站。
她算了一下,坐地铁过去只要二十分钟,当机立断下了车。
为了那场正式的饭局,她穿了礼服裙,脚踩七厘米高跟鞋。离开饭店时,她来不及回到酒店更衣,就穿着这一身赶往体育馆。
寒风凛冽的十二月,天气预报甚至说今天晚上有雪。
她光着两条腿,只披了一件聊胜于无的单薄外搭。地铁上的路人纷纷侧目,寻思这小姑娘难道不冷吗?
幸好余笙涂了口红,能够掩盖她早已冻到发青的嘴唇。
因为她一直在疾步行走,高跟鞋早就把脚跟磨破了皮,破溃和鞋子黏在一起,每走一步都如履针尖。
她咬了咬牙,还有三站了。
余笙暗暗祈祷着车子能开得快一点,再快一点吧……
-
九点整。
后台,林嘉誉在休息。
所有人都不敢上前打扰他。
大家都看出来了,他今天的情绪差到极点。
而熊怀知道其中的缘由。
第一首歌唱完时,灯光暗下去,林嘉誉看向他预留给余笙的位置,座位上空空如也。
那是全场最好的位置,那位观众却没有来。
彼时,林嘉誉还抱有一线希望。
可能只是迟到了。
他又唱了第二首歌,第三首歌,第四首歌……
不知唱了几首了,那个人还是没来。
他如坠深海,现场的欢呼声仿佛离他非常遥远,变得像是浓云后面闷沉的雷声。灯光亮如白昼,可他眼前模糊不清,视野里的光点都在一点点弃他而去。
为了不让观众失望,他拼尽全力维持自己的状态,照常完成了一首又一首歌。
可是等到休息的间隙,林嘉誉回到后台,这假面是一秒钟也挂不住了。
化妆师和服装师围着他忙碌,可他像是一具任由摆布的断线木偶,那股死气逼得所有人大气不敢喘。
王柒急火攻心:“他这个状态等下怎么搞!这还有一个半小时呢。”
熊怀非常能理解老板此时的失望:“余小姐怎么会没来啊……都答应好的。”
“赶紧给她打电话啊!问问怎么回事!”为了能让林嘉誉好好演出,王柒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解决方法。
解铃还须系铃人,他第一次希望余笙立马出现。
熊怀跺脚:“我打了!关机!”
王柒绝望地拍响脑门:“那没戏。”
林嘉誉换好造型,他双手撑住化妆台,借力站起。那身影看起来莫名地清癯,好像这一个动作便已经耗光了他的气力。
大家都不知所措的时候,他微微驼着的脊背重新直起,林嘉誉紧咬着唇,沉默注视镜中的自己,空洞的眼睛一点点恢复了神采。
熊怀提醒:“誉哥……差不多该上场了。”
他点头,声音沉抑:“好。”
-
九点十分。
余笙的手机没电了,调不出验票二维码,她心急如焚。
幸而这时保安询问她有没有带身份证,这场演唱会也可以刷身份证入场。
她喜出望外,赶紧掏出身份证,总算进到了场内。
一门之隔,外边是萧瑟寒冷的夜晚,里面是橘光满布的银河。
余笙站在最后一排,扶着栏杆喘粗气,好像一只快要累死的牛,喘得肺部生疼。
“赶……赶上了!”她情不自禁地激动叫嚷。
正好下半场即将开场,观众热情地舞动荧光棒,迎接大明星重返舞台。
一束追光打向舞台正中,林嘉誉坐在一把高脚凳上,面前是直立式麦克风。
前奏响了一秒钟,他却突然半转过身,对后方的乐队做了个“稍等”的手势。
音乐戛然而止。
观众的低语此起彼伏,大家以为台上出了什么意外。
他取下麦克风,环顾全场:“今天,很感谢大家来听我的演唱会。”
全场掌声雷动,他又抬起手向下压了压,示意大家先别急着鼓掌。
等周遭恢复安静,他垂眼看着地面,慢慢说道:“其实……我今年,状态很不好。尤其是上半年,完全没有灵感,一首歌都写不出来。那时候挺崩溃的。”
“大家总说我是天才,没有瓶颈期。然而现实是,今年我曾经一度觉得,我可能……该隐退了吧。”
他蓦然苦笑:“因为……我最喜欢的音乐,讨厌我了。”
他拿着麦克风的手垂在腿上,一声短叹,没有被收音装置捕捉。
了解林嘉誉的粉丝都知道,这个人从来不卖惨。
无论承受过什么,他都会小心翼翼藏起那些不堪,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现给大家。大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破天荒地暴露脆弱。
台下观众零零散散地喊出加油,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余笙也被那些人的情绪所感染,跟着他们一起为他鼓劲。
林嘉誉腼腆地笑了笑,重新将麦克风举到唇边:“可我很幸运,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有人拯救了我。她就像缪斯女神那样,重新赐予了我一切。”
霎时,余笙懵了一下。
他说:“无数的旋律重新回到我的脑海里,我觉得自己又能为大家创作出新的歌曲了。”
停顿片刻,他道:“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谢这位老师。”
旋即,他话音一转:“但是,世间总有很多无奈。以后,我可能也没机会跟她合作了。”
他感觉心脏好疼,眼睛也莫名地发酸。
“我曾经写过一首歌,《荒梦》,今天我想把这首歌唱给她。”
“尽管……她没来,听不见了。”
林嘉誉示意乐队可以开始演奏。
余笙遥遥望着台上,太远了,他的身影好小,小到几乎看不见。
透过大屏幕,她看到总是清傲的男人低下高贵的头颅。他双手捧着麦克风,缩起宽阔的肩膀,喃喃诉语。
落向他的灯光半明半暗,将他对半撕扯。在那哀矜的嗓音里,好像漆黑将要吞咽光明。
“走在时间冲刷的人墙,错过都来不及欣赏。”
“谁的生活不是寻常影像,还能变幻多少新奇花样。”
“这首歌,不要路人捧场,只要有你为我鼓掌。”
余笙脑子好乱,她也快要被淹没在黑暗里了。
她想起和林嘉誉吃过的每一顿饭,想起他们缓步碾过江畔,想起他们在海里紧握的双手。
想起他为数不多,格外珍贵的笑容。
“想在秘密的深夜将你触碰,”
“想成为你故事的第一人称。”
一丝冰凉在余笙脸颊化开,她困惑地伸出冻僵的手。
纷纷扬扬的雪花落了,不知是谁温了一壶酒,浇在她心上,惹得她生出昏沉醉意。
一首歌搅碎了良驯的夜。
在这一字一词里,彼此隐秘而放浪的心事昭然若揭。
“可我是否……只能眼睁睁。”
“看你做我的诗,而我……做你的梦。”
酒喝得太多了,竟然从眼角淌落。
大屏幕上,男人的模样愈加影影绰绰。余笙抬手抹拭眼睛,人还是那个人,可是他为何离得那么遥远。
台上,林嘉誉茫然地搜寻人海。
找不到。
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