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手机空空的,什么也没有。
    李欢欢愣了愣。
    糖没了滋味。
    也没谁规定一定要发这种公式短信,对吧?
    从前男朋友们打电话来问她是否到家,她还总嫌他们矫情呢。
    巴掌大的地方,她怎么可能走丢!
    可如果老K发这样的短信,她不会觉得他矫情,她会觉得他是真关心她。
    人真奇怪。
    枕边书是乔伊斯的《都柏林人》,李欢欢看了很多天都没有看完,灰蓝色封面,简笔画勾勒出的乔伊斯的半张脸压在枕头上。
    眼神严肃忧伤。
    李欢欢随便翻开一页——“她已经同意出走了,离开她的家。那样做明智吗?她尽力从每个方面权衡这个问题。无论如何,她在家里有住的也有吃的,周围有她从小就熟悉的那些人。当然,她得辛辛苦苦地干活,不论是家里的活还是店里的活。倘若他们知道她跟一个小伙子跑了,那些人在店里会说她什么呢……她马上就要和弗兰克去开拓另一种生活。弗兰克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心胸开阔,颇有男子汉的气概。她要和他一起乘夜船离开,做他的妻子,和他一起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生活,他在那里有个家等着她……”
    手机铃声响了。
    李欢欢扑过去接电话,生怕吵醒妈妈。
    老K打来的。李欢欢心头松了一口气。
    “下来吧,我在你楼下。”
    “你怎么总在楼下?”
    “因为你在楼上咯。”
    “我已经睡觉了。”
    “我以为夜游神不睡觉的。”
    “你怎么知道我家在这儿?”
    “用你的头发占卜。”
    听起来倒像是港人会干的事儿。
    然后李欢欢听到石子儿砸窗玻璃的声音。
    她跑去窗边,老K站在灯柱下面,还穿那件黑色的卫衣,右手高高扬起,李欢欢担心他砸坏玻璃,赶紧开窗,一阵冷风进来……她醒了。
    竟然睡着了,还做了梦。
    李欢欢昏头昏脑地把书扔到地上,关了灯,想再次跌回梦里,不知怎么找错了方向,里面全是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李欢欢在黑暗里游动、寻找,意识像抽离了,又没完全抽离。
    再次醒来已经九点四十了。
    李欢欢思索了叁秒才确定当天不是周末。
    “妈!怎么不叫我呀!”
    意料之中的无人回应。
    李欢欢从床上飞跃而起,拉开窗帘,阳光从外头直扑进来,刺得人两眼茫茫一片。
    “100块又要没了……”李欢欢脑内警钟大响,飞一般抢出房间,一个不留神,小腹撞到了门把手上,疼得肚子瘪下去3寸,她一边嗷嗷叫着疼,一边冲向厕所,两分钟之内,刷牙洗脸换衣服——憋着叁急回公司解决。临出门抓了袋牛奶胡乱往口袋里一塞,跑楼梯到楼下说服同小区的王大伟送她一程花了3分钟——摩托车。
    从睁开眼睛起算,五分叁十秒后,李欢欢已经戴着头盔飞奔进二环路。
    连她都佩服自己。
    王大伟是李欢欢小学同学,有个着名的绰号叫二环十一郎——周五晚六点,11分钟跑完二环而得名。
    北京骑摩托车的都想过刷新这个记录,最后成没成不知道,反正隔段时间就听到有人吹王大伟的牛逼,不骑摩托车的,听人说起这么个牛逼哄哄的绰号,也跟着一起肃然起敬。
    在21岁时被交警提名警告前,王大伟就是这么个传说中牛逼的人,住李欢欢她们家楼下,遇见谁都不打招呼,人生只有两件事,第一捣鼓他那几辆摩托车,然后就是喜欢蔡依林,喜欢到什么程度呢?高一那会儿,李欢欢当着他的面随口说了句香港那个陈慧琳跟蔡依林有点像,王大伟回了句“她也配”,然后叁年没搭理李欢欢。李欢欢一度以为是王大伟暗恋自己导致的害羞所致,等到大一快要结束的时候才弄清楚来龙去脉——她侮辱了他的女神——没错,说蔡依林像陈慧琳就是一种侮辱。知道原因后的李欢欢是震惊和欣喜的,觉得自己可能碰到了有史以来男人中仅存的良知硕果——她长这么大,打幼儿园起就看人家谈恋爱,从没见过一个男的这么袒护过自己的女朋友的。
    硕果么,就应该好好珍惜和保护。
    或者是为自己的无心之冒犯道歉吧。
    反正李欢欢斥巨资送了王大伟一沓蔡的签名照。王大伟一一清点完,数出其中叁张是他没有的珍藏后,终于说完了当年没说出口的下半句话——“陈的眼睛不会动。死鱼眼。”
    “蔡依林的眼睛……”李欢欢想了想,道:“嗯,很有灵气。”
    “不,那不是灵气,灵气太粗放了。Jolin的眼睛里有一种小鹿的羞涩。”
    李欢欢不敢多言了,她只在动物园看过脏兮兮的梅花鹿,看到人总仰着头要吃的,确实谈不上什么羞涩可言。
    不管怎么样,友谊的小船又修补好了。
    又是几年过去,李欢欢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进了集团公司,其他方面还好,就是赖床这事儿总也改不了,甭管调不调闹钟,天天睁眼就要十点了,一个月22天工作日,她能迟到俩礼拜,最后经理下了通牒,以后HR打印出来的迟到申请单,李欢欢自己去找总经理签字,不签字就得扣钱,一次100,李欢欢一个月工资税后1600,扣完还有点不太够。话说有一天,她又起晚了,睁眼九点半,十点钟有个总经理也参加的晨会。九点四十李欢欢站在小区门口等出租车,左等右等都不来,她急得直挠树,就在她快揭光路边那棵法国梧桐的树皮时,路边靠过来一辆引擎轰鸣的摩托车,司机戴着头盔,她没认出是王大伟,但她嫌那摩托车吵,就往前挪了挪,去挠另外一棵树,没想到摩托车又跟了过来。
    司机一掀头盔罩子,问:“你换工作了?改环卫了?”
    “关你屁事。”李欢欢认出了王大伟。
    “要迟到了吧?”
    “又关你屁……王大伟你有驾照吗?”
    “关你屁事。”
    “求你了,送我一程。”
    “我不载人。”
    “不是摩托车,开我家的车。”
    “你还是迟到吧!”
    王大伟“咔”一下刷下保护罩,一踩引擎,流水一样向前滑出50米,然后停了下来——等前方的交通灯变绿。
    李欢欢放眼望去,出租车连个鬼影子都没有,退一万步讲,就算此刻打上车,她也来不及了,再有10分钟,她就要破当月第12次迟到大关。
    “王大伟!”
    交通灯还剩10秒,李欢欢拿出高中跑50米的速度追了过去。
    “摩托车!10分钟!二环边上XX集团!”
    李欢欢话没说完踩着排气筒就往后座上爬,被王大伟一把拽开,“你想烫死啊?”
    “你把车歪一点让我上去。快点!”李欢欢用吼的,两手提起裤缝,抬高右腿,万幸自己没穿裙子,王大伟不为所动,车子仍高高立着,李欢欢单腿站立不稳,右腿又塌了下来。
    “我骑车不载人。”
    “4张蔡依林的签名照。”
    “10张。”
    “你这是抢劫。”
    王大伟右手旋转车把,引擎再次轰鸣,随时可能绝尘而去。李欢欢慌地一把拽住他的袖子,喊:“14张!他妈的让我上车!”
    王大伟脱下自己的头盔,狠狠扣到李欢欢头上,然后从皮夹克口袋里掏出一副墨镜架到鼻梁上,左脚撑住地面,右脚尖点了点一个踏板示意,“踩这个!”
    李欢欢一脚踏上去,重心全压在左边,车子差点翻了,幸亏王大伟反应及时扭住了车头,吼她:“你不会使巧劲儿啊?”
    “下回我就知道了!”
    她吼回去,然后晃晃悠悠抬起右腿跨过去,好歹坐上了,两只手四下摸了摸,勉勉强强抓了抓王大伟腰侧紧绷绷的皮衣,问:“蔡依林应该不会介意我借用一下吧。”
    王大伟戴着皮手套的手将她两手往前一拉,结结实实地环住了他的腰,然后一字一顿地警告:“接下来的叁分钟,你一秒钟都不能松手,不想死的话。”
    “我对飙车没什么兴趣,你能不能开慢点儿……我第一次坐摩托车……”
    剩下的话语淹没进了轰鸣的引擎声中。
    事实证明王大伟吹牛了,他们花了3分45秒才到她们公司楼下,但这3分45秒里,是李欢欢22年人生中最接近飞翔的一次,身体如羽毛一般贴着地面滑行,只要一颗指头大小的石子儿,他们就可以真的飞起来——王大伟绕着弧线拐过小街桥下的公园时,她甚至兴奋地叫了起来。
    这是李欢欢第一次坐王大伟的摩托车。
    也因为这一次,王大伟成为李欢欢生命中,至少是目前生命中——绝不可或缺的一个人。
    而蔡依林,则成了她最在乎的明星,公司里任何跟蔡依林相关的周边,她都据为己有,一哭二闹叁上吊的事儿她都干过——谁也甭想抢过她。渐渐地名声在外,大家都知道项目部有个喜欢蔡依林的疯子,连总经理有次参加了什么会议,举办方的宣传册上有蔡依林的整幅头像,总经理还专门给带了回来。可气的是,集团总也没等到跟蔡依林合作的机会,平常得来的周边永远都嫌不够——不够支付王大伟的车马费。不得已,李欢欢高价买来大摞海报和照片,苦练Jolin的签名,渐渐可以以假乱真的时候,便拿出来蒙蔽王大伟,当然也少不了许诺和威胁,“你信不信下次集团接蔡依林的活儿我不告诉你?”
    这句话一出,王大伟哪怕在睡梦中,也会沉默着爬起来送李欢欢一程。
    比如李欢欢做了一夜噩梦的今天。
    到了公司,王大伟行云流水地将李欢欢卸在停车场出口。
    “走了。”
    王大伟的嗓音又喑又哑,不知道是生气还是没睡醒。
    李欢欢可不管这些,站在台阶上开心地挥手道:“路上小心呀!”
    王大伟绝尘而去,李欢欢捋一捋被头盔压扁的发顶,心里想:虽然老k的事情让人沮丧,可是,还有王大伟啊,她永远不用担心会迟到。
    这事儿可重要得多。
    李欢欢从小,就需要一些微不足道但确定的事情,激励自己向前看,那种想起来安心和踏实的感觉,让她成为一个乐观的人。
    时间尚早,乐观的李欢欢慢悠悠地上楼,打卡的时候10.06分,不算迟到,10.10分以前打卡,都不算迟到,走到工位上,经理还没来,李欢欢估摸着她现在应该正从电梯里出来,10.08分在打卡机上印上自己的指纹。
    李欢欢有次皮痒,跟人事部相熟的同事要了经理的打卡记录来看,一看吓一跳,一个月22天的出勤记录,经理的打卡记录只有两个时间点,一半10.07分,另外一半是10.08分,相比之前在工作上的佩服,经理这种对时间的完全掌控感,让李欢欢生出五体投地的崇拜感。
    当然,除非跟大领导开会,经理也从未在19.10之后离开过公司。
    李欢欢一边下决心以后也要成为这样在时间上绝对自信的人,一边从口袋里往外掏牛奶,龇着牙在袋角咬出了个破洞,然后嘴巴叼着吸,喝着牛奶又往背包里掏手机,掏着掏着,老k前晚送她的那个夜蓝色天鹅绒礼盒从包里滚了出来,这个她倒忘了,李欢欢扯开天鹅绒袋子,里头是同色系的包装盒子。
    “一个杯子而已,不用裹得这么严严实实吧。”
    李欢欢打开盒子。
    不是杯子。
    也是杯子,但不是她以为的那种用来喝水的保温杯。
    一个透明的水晶杯子躺在盒子里,杯口趴着一个……李欢欢把杯子拿起来,差点没乐出声——一个齐耳短发的小女孩儿骑在杯子上,下唇被夹在杯沿,正奋力往后扽嘴巴,神情颇有些涣散不耐,好像一时之间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儿。
    “嚯!礼物!看着像是法国的marguerite的作品?”
    经理的黑长羽绒服在眼前一掠而过。
    “嗯?啊?”
    李欢欢本能地瞟一眼桌上的闹钟,10.08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margue……”
    李欢欢的话没问完,经理办公室的门砰一下被踢上了——经理开始换衣服,主要是脱下厚重的大棉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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