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一行人抵达罗马。
他们刚下飞机,已有接应的人在等候,为首的是一个约莫五十岁的中年男人,身材魁梧健壮,沧桑的脸庞长满络腮胡,目光锐利,一派狠戾。
黛德丽的保镖们负责给对方介绍约翰,又给约翰介绍对方。
此人正是万物的老牌杀手之一,麦尔斯,道上公认为数不多有命享受刀尖舔血得来的名望和荣华富贵的幸运家伙。黛德丽曾经和约翰说过,如果能活到叁十岁四十岁,没有落下残疾,那么一定可以在组织里有一席之地,最好的话是身居高位,最差的话也能当个小老板。麦尔斯就是前者。
在万物,这样侥幸的亡命之徒寥寥无几,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寒风自广袤无垠的机场跑道刮来,吹起每个人的发丝和衣摆,卷起男人们的寒暄声音带向远方。
麦尔斯主动朝约翰伸出手,约翰不卑不亢握上那只粗粝的宽厚大手。下一秒,麦尔斯收拢五指,紧紧握住约翰的手掌,力道之重只有彼此知道。
约翰不明所以,神情变得诧异,但一点也不发怵,平静加重手上的力道,令麦尔斯凶戾的神色下,牙关紧咬,不到一分钟主动松了手。
两人的手掌都有对方握出来的红痕,约翰的手更为年轻白净,红痕因此格外明显,艾瑟见了蹙起眉头。
麦尔斯暗暗握紧拳头,狠狠剜了约翰一眼,转身大步走向另一架私人飞机。
约翰见状,迟疑地看向随行的黛德丽的保镖问:“我们的目的地不是罗马吗?”
黛德丽的保镖们也不知情,只道:“显然不是。”
一旁接应的男人催促道:“还不赶紧上飞机?”
约翰冷静地深吸一口气,告别黛德丽的保镖,牵着艾瑟的手带她登上另一架飞机。走上舷梯时,他真诚而低声说:“艾瑟,对不起,我们没能留在罗马。”
艾瑟心绪万千,也想不到他还会为此道歉。她执起他被握出红痕的手,“疼吗?”
约翰笑着摇摇头,“不疼。”
艾瑟早该料到,万物没有遍地约翰·怀特,只有一个个行走的靶子,让人见了忍不住要开枪扫射。
“约翰,我感觉他们都不喜欢你。”艾瑟含蓄地说。
尤其是麦尔斯,艾瑟看得出来麦尔斯瞪着约翰的眼神充满嫉妒。
有什么能令一个前辈嫉妒后辈?自然是后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艾瑟很快就想明白——堂堂麦尔斯,竟然要亲自接应一个小有名气的年轻杀手,足以证明万物高层在意这个年轻杀手胜过于历练老成的麦尔斯。
“是吗?”约翰微微讶异,但讶异转瞬即逝,他轻笑着不痛不痒说,“无所谓的。”
立足在舷梯之上,艾瑟默默凝望他。冬天的寒意与冷风忽而散去,少年的俊颜与罗马的蓝天相得映彰,穹苍辽阔,异瞳深远,恍如一幅清雅的春日水彩画,阳光、蓝天、白云、微风和静谧的金发美人,精美绝伦而又淡然出尘。
她与他十指紧扣,一脸真挚道:“我喜欢你,约翰。”
两人走进机舱,这句话正好叫麦尔斯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