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顿恒星系是个对外开放,以商业为绝对核心,集中了几乎所有商业模式的地方,因此它虽然是玛尔达帝国的领地,但是在这个恒星中执行最高管理权的,却是由各大商会组成的联合体。
冰云星是休顿恒星系的十一个行星之一,由于处于恒星系最边缘,因此这里的金融体系相对差一些。
但是,在某些方面它却存在优势,比如举办演唱会。
由于冰云星是恒星系中,处于最边缘的一颗行星,所有距离虫洞非常近。在这颗星球上举办演唱会的好处就是,那些闻讯而来的歌迷,能在很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前提是冰云星当时所在的轨道,跟虫洞处于同一纵列。
否则,一旦公转到其他地方,特别是它跟虫洞对于遥遥相对的位置时,它距离虫洞反而是最远的。
事实上,这颗距离恒星系极其遥远的行星,公转周期长达两百多年。
后天就是冰云星跟虫洞,处于同一纵列的时间,是这两百多年中,距离虫洞最近的时候。
换句话说,只有选择在这几天举办演唱会,才能借助冰云星跟虫洞极近,更方便让歌迷过来的优势。
冰云星的商业联合会总部,前面就有一面巨大的广场。
由于这种闻名遐迩的商业星球,每一寸地皮都昂贵的惊人,几乎所有地皮都被开发成商业。因此,不管是冰云星还是其他十颗行星,整个星球通常都只有一个广场,而这个广场通常都处于商业联合会大门口。
广场存在的意义有两点,一是供商业联合会的卫队进行集中操练,二是作为各种商业广告投放的地方。
当然,对于这个完全由商业组成的地方来说,金钱永远排在第一位,因此广场绝大多数时候都对外招租。
就像现在!
长宽各有数千米的广场上,五颜六色的璀璨灯光,把黑夜照的如梦似幻,到处都是攒动的人影。
类似重金属摇滚的音乐,甚至能传到数十公里之外。
舞台上。
一女两男正在扯着嗓门嘶吼,女人声音尖锐,男人声音厚重,如同雌兽和雄兽在发情似的。
台下数以百万计的粉丝们,满脸兴奋地跟着嘶吼,整一个野兽集中营——至少秦焱不觉得好听。
不过并不是说这三个人唱的不好,所谓存在即合理,秦焱觉得不好听,只是因为他不喜欢这种音乐,每种音乐的受众毕竟不同,其实单就音色、音准、配音的本质来说,这个团体其实是非常不错的。
要不然,在竞争远比地球激烈的高等明娱乐圈,这个团体又怎么能够生存下去?
广场一侧的高楼天台上,秦焱正在忙碌着搭建舞台。
这里的地方很小,总共还不到两千平方,不过却是他花了一万黑晶币租来的,租期为三天。
当初秦焱手上的钱,租那个三房两厅的套房,其实是绰绰有余的,之所以把剩余的一点灰晶,以及那艘商舰都拿去换钱,就是因为后续还有地方要花钱——他本来是打算租下那个广场的,可惜被人捷足先登了。
几个工人在秦焱的指挥下,不断把各种设施放在不同的地方,然后按照秦焱的要求进行合理搭配安装。
这些都是秦焱花钱买来的设备,有搭建舞台所用的,有音响,有灯光,还有其他用来点缀的东西。
“已经过了两天了。”牡丹皱着眉头,冷兮兮的看向秦焱。
“好吧。”
秦焱跟那些工人交代了几句,走到天台旁边一处没人的地方,说道:“平心而论,你觉得这几个人的功底怎么样?”
“很不错,不比我差多少。”牡丹说道。
“我查了一些,这个叫‘火焰’的团体,虽然不算超一流水准的音乐团体,但已经接近一流。”
深吸了一口气,秦焱接着说道:“我们呢?籍籍无名!在双方功底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凭我们的名气很难斗得过他们。”
“你想说什么?”
“在我家乡有这么一句话,叫做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什么意思?”
“他们举办演唱会的第一天,正是势头最强的时候,这时我们跟他们唱对手戏,很难具备优势。”
嘴角扬起一抹自信的笑容,他继续解释道:“他们的风格是固定的,再怎么好的东西,第一天听起来很爽,第二天效果就会差一些,越往后就越觉得平淡。等到他们的受众激情逐渐消磨的时候,我们再出手就会完全不同——我们的曲风跟他们不一样,甚至跟所有歌手和音乐团体都有差别,这是我们最大的优势。我们在乐器上、包装上,都具备与众不同的独特优势,再加上他们已衰我们正盛,才能把我们的优势发挥到极致。”
看着他侃侃而谈的样子,听着他让人无可辩解的解释,牡丹不知不觉中竟然有些失神了。
这个家伙……竟然能想到这么多,把一场对手戏发展到,解读大众心理的高度,这是不是太夸张了?
他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想到这里牡丹突然觉得心情非常糟糕,于是朝秦焱招了招手。
“怎么了?”秦焱一愣。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聪明?”
“那个……还好……”
“过来。”
“啊?”
“我让你过来,站到我面前。”
什么意思?
难道她被自己的才思敏捷、聪慧过人所打动,对自己起了什么不好的心思,想把自己就地正法么?
实力比她差了很多,关键脑袋里还被她放了东西,反正在她面前没有抵抗力,她想干什么只能任她为所欲为。
于是,秦焱乖乖的走过去。
他原本打算一直走过去,直到贴在一起距离为零,反正她也没说停下,不过他在距离牡丹一尺多远时停了下来,因为对方下达了‘命令’,让他停下而且不准动,然后他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女人的鞋子重叠在自己脚背上,几乎能听到脚骨碎裂地声音,还有他撕心裂肺的惨叫。
“嗷……你这个死女人……你疯了是不是?我的脚……”秦焱觉得那只脚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我讨厌聪明人,更讨厌自以为很聪明的人。”牡丹冷兮兮的说道。
“我……”
“在这里给我好好做事。”
说完,她转身离开了天台回出租房了,留下秦焱一瘸一瘸的,哭丧着脸继续指挥布置舞台。
牡丹一个人坐在练歌室里,出租房里只有她一人。
她抱着琵琶却没有弹奏,而是皱着眉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其实她的思维,正被好奇和不忿所充斥。
之前为什么会不爽?
很简单。
她不是讨厌聪明人和自以为是很聪明的人,而是她问秦焱为什么现在还不开始,而对方给出了让她无法辩驳的理由:单就这件事而言,就好像是她没想到的地方被秦焱想到了——她真正讨厌的是,秦焱作为她的俘虏,作为奴隶一样卑贱的爬虫,竟然会比她想得更加全面。
她绝对不允许一个小瘪三,看起来比自己更聪明!
好奇则是因为,尽管她很看不起秦焱,但是这个人身上不断暴露出的东西,却让她没办法无视。
在黑洞中生存下来……
制造和弹奏乐器……
谱写词曲……
还有刚刚表现出的,极其缜密的思维能力,这些原本应该属于天才高手、音乐奇才、策略家等不同方面的能力,却集中到了一个人身上——对了!他用那支很普通的笔,竟然还画出那么惟妙惟肖的人物肖像。
除了实力不怎么样之外,在其他方面他好像就没有不精通的,还有值得一提的是他超强的意志力。
不仅仅是这样。
当初自己对他很不客气的时候,换成别人会有两种反应:要么,刚开始就表现出足够强的气概,摆出宁死不屈的态度;要么,刚开始就委曲求全,而这种软骨头在承受自己施加的酷刑时,只会痛哭流涕跪地求饶。
但是!
他刚开始却选择了委曲求全,反过来在承受常人无法承受的痛苦时,反而对自己破口大骂。
为什么?
首先,这说明他对生存充满渴望,在必要的时候能屈能伸。但是他骨子里却充满了骄傲,拥有着极其惊人地意志力,他不会真正的屈服于任何人——别人的高傲放在脸上,他的骄傲深入骨髓,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显露。
总而言之,这个人给牡丹一种很陌生的感觉:她看过各种各样的人,却从未见过像他这样的。
滴……
客厅的大门传来电子锁开启的声音,正在胡思乱想的牡丹一愣,转而放下琵琶走了出来。
从脚步声中,她能听得出来他有只脚不太好使,因此两只脚的落地力度不同。
她当然不可能专门为他走出来,至少她不会表现出这个意思,她走出练歌室之后径直朝唯一的那间卧室走去,仿佛没看到秦焱回来似的。
几乎要走到卧室门口时,她的脚步突然停顿一下,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个透明的小瓶子。
嗖!
瓶子在真元的承托下,飞到了秦焱面前,她走进卧室随手关上门:“吃下去,脚上的伤很快就好了。”
拿着那个小瓶子,看着关闭的卧室房门,秦焱皱了皱眉头:这个女魔头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她给自己的该不会是,顶级明生产出来,连自己都无法识别的剧毒吧?她想毒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