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0)

    陪吃陪玩陪聊天,八百年没去过的景点陪打卡,老巷子里隐藏的小店都给他挖出来挨个尝一遍。
    谁给谁当跟班啊。
    第11章
    什么师兄?
    蓝岚说完自己反应过来,就你宿舍那个姓秦的吗?
    秦师兄就在我旁边。文颂及时提醒,你想好再说话。
    打扰了。
    即使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蓝岚跟文颂对人的兴趣点完全不同,对奇怪的性格欣赏不来,你们先玩,我排队候着。等小少爷什么时候有空了再来临幸我。
    明明就是心虚了,怕我回家之后告状。文颂嫌弃地挂了电话。
    校道尽头没了树荫,秦覃示意他往自己的影子里躲一躲。
    走这边,小少爷。
    小少爷身娇体贵,晒会儿太阳就能脸红一下午。头一回见到还纳闷是在害羞什么,后来才知道只是皮肤薄比较敏感。
    不仅陪吃陪玩,还给遮太阳。
    感天动地师兄情。
    早上看天气预报还说会下雨呢。都是秋天了,怎么太阳还是这么大。
    文颂一边走一边絮叨。路口刚好赶上最后几秒绿灯,正要往对面冲,一言不合被命运捏住了后颈,干嘛!
    走反了。
    秦覃拎着领子把人拖回来,转了个方向。
    下完雨就会降温的。
    c市和他故乡的气候不一样,干燥又闷热,这几天听他祈雨不是一回两回了。
    起初他还会问路程规划,后来就连问都懒得问,完全听从安排。一边嫌弃天气太热走路太累,一边又对城市好奇,一问去不去就立马支棱起来跟着跑。
    就又懒又爱玩,没见过这样的。
    地标性的景点去过一遍之后,玩的地方对他吸引力就不太大了,还得是听见吃的支棱得更快些。
    今天来尝的馆子招牌是鸡丝浇面,口味偏清淡,用料丰富,底汤精心熬炖尤其鲜美。
    两人对吃食的口味相近,但都是喜辣偏重口的,能让秦覃推荐的清淡口味,想也知道得是特别美味才行。文颂吃得鼻尖冒汗,满意地给予认证,真不戳。
    二位吃得开心就好啦。店员笑容满面地托着餐盘过来,这是店里赠送的小甜品。
    文颂看着她对秦覃多加笑容,心叹跟着帅哥混饭就是这点好处,最近去的每家餐馆服务都很热情。
    但可惜今天送的是两份焦糖布丁。他还没出声,秦覃先开口说不能吃蛋,会过敏。
    店员的目光终于转了过来,这样帮两位换成桂花赤豆小元宵,可以吗?
    文颂笑着点了点头,看起来很好说话:谢谢啦。
    会过敏的人是文颂。一起吃过几次饭不难记住,秦覃随口道,可惜了,我做蛋包饭很拿手。
    你会做饭吗。文颂好奇心起,等什么时候有机会,我也想尝尝。
    不是说过敏么?
    也要分剂量的啊。有句话就说,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连喝水达到一定剂量都会中毒呢。
    虽然对具体的剂量不太确定,但就是这么个道理,同理可证,我尝一点点应该也没事。
    秦覃问,那过敏了会怎么样?
    会吐吐得得天昏地暗的,身上还会起很多小红疹。不过都是我小时候的事了。
    说起恐怖的经历,他却还津津乐道,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嘛,对过敏会死人什么的还没概念。明知道会难受还偷偷吃布丁你猜是为什么,首先排除因为布丁太好吃。
    为了得到照顾吗?
    秦覃自以为思路正确,很多小孩都会希望自己生病,因为知道大人在那时候会比平时更温柔。
    猜错了~是为了测试致死量!想知道吃多少才可以不上学去医院。
    难得看他露出无语的表情,文颂晃着勺子语气愉快,很意外吗?我小时候也是奇奇怪怪的。
    不过长大之后就知道惜命了,变成了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秦覃没有接话,不知想到什么,沉默了好一会儿。直到赤豆小元宵端上了桌,才低声道,普通也很好。
    文颂叹气。
    只有帅哥才会这么说吧。
    他的注意力落在秦覃握着勺子的姿势,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酸溜溜道,连手指都很好看呢。
    秦覃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视线,眼睛里就写着你好帅我好羡慕,明晃晃的一点不遮掩。
    于是垂眼看了看自己被拉去拍广告的手指,又自然地看了看对面的作比较。
    他好像更喜欢文颂的手。细白莹润,没有明显的骨节感,也没有突起的筋络,带着点肉轮廓更柔和。
    秦覃真心地夸赞,小肉手也很好看。
    谁小肉手啊。
    文颂只接收到嘲讽。
    他坚信自己只是因为骨架小才显得有肉,但当下还是不可避免地被一句话破坏了食欲,放下勺子哼了一声,不吃了。
    秦覃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伸手把碗拉到自己跟前,那别浪费。
    文颂:
    一口气刚堵在嗓子眼里,他又被别的地方转移了注意。
    秦覃左手的尾指上有一条环形的小尾巴,像戒指一样绕在指根上。之前瞥到过一次,以为就是戴了尾戒,今天靠近看才发觉其实是纹身。
    文颂小心地摸了一下,黑色的纹路嵌合在皮肤里,平滑无异,是猫的尾巴吗?
    嗯。
    为什么纹这个图案?
    被摸得有点痒,秦覃也瞥了一眼,我以前养过一只猫。
    哇!
    后来死了。
    今日鬼故事成就也达成了。
    文颂遗憾又了然,所以纹在身上当做纪念啊。
    纪念?
    他搅和碗里的元宵,忽然也没了继续吃的兴致,语气意味不明,只是中二期的遗留物。
    你们怎么都这样蓝岚青春期叛逆的时候也吵着要去纹一个。
    文颂幸灾乐祸道,怕被家里打还串通了一圈朋友要帮着瞒住。后来图都选好了,听说纹身很疼就又怂了,最后不了了之。
    不怎么疼。秦覃说,但后悔的几率很大,没有去纹也不可惜。
    到底是师兄,阅历丰富多了。他收回手,文颂视线忍不住追随,再多看两眼,你记得学校里的流浪猫吗?就是去看城市之眼的那个晚上,我们在宿舍楼背面遇到的那只。跟它的尾巴花纹也有点像。
    背上有白色圆圈的那只吗?
    那明明是个爱心!就是因为背上有圈爱心形状的白毛它才会那么得宠啊。
    甚至有人从别的学校过来投喂,都快成网红猫了。
    看不出来。只是基因控制的显性特征吧,人总是会在莫名其妙的东西上给予情感寄托。
    文颂托腮看着他,深沉地惋惜。
    帅哥的脑回路怎能这样,毫无浪漫可言。
    它也不是流浪猫。秦覃说,有家的,晚上会回南门保安室睡觉。
    只是自己偶尔跑出来时会被很多人围着观赏,才看起来像是没有地方可回。
    你连这个都知道?
    大一有一天忽然犯好奇,就翘课跟着它去找,不吃不喝不睡觉地跟了一天一夜。
    每次跟他出来都能听见些新鲜事。文颂哑然失笑:好怪啊你。
    这句话在他口中意思就和你好有趣差不多。在网上聊天和亲耳听见的语气统一,出现频率很高。
    秦覃听习惯了,权当是句表扬,撂下勺子起身打算去前台结账。
    文颂立刻主动道,今天轮到我来。
    一起出来玩秦师兄已经辛苦当导游了,轮流买单是基本。虽然都是些小钱,但起码规矩得懂。
    秦师兄本人对此没什么异议,今天下午要去灵松寺,你想带什么东西去供奉吗?要提前准备。
    不用了吧,我只是普通游客。只是听过故事去打个卡而已,不怎么虔诚,去参观一下就行了。
    灵松寺不在市区,坐地铁过去要大半个小时,幸好这条线空位很多。文颂吃饱了困意上头,摘掉眼镜挂在衣领上,一个劲儿揉眼。
    秦覃正跟人发着微信,余光里见他想打瞌睡,到站我会叫你的。
    导航这么重要的事还是交给秦师兄吧。
    文颂心安理得地靠边睡了。
    屏幕上的聊天界面还在不断弹出消息,宋青冉说这周教授忽然布置了作业,不能回国很怨念。
    【我下周一定要回去!】
    【日本不好玩吗】
    【一点都不!你最近怎么都不联系我啊,寂寞】
    【我以前也没联系过你】
    【嘿[呲牙][呲牙]】
    【对了我听小陈老板说,你那边乐队的鼓手老婆怀孕了要回老家了!】
    【你们平时还聊这个?】
    【这有啥不能聊的啊,一说缺鼓手我都想回国打工了】
    【回国打鼓[呲牙]】
    各个位置来来往往地流动,只有秦覃一个主唱是驻场。小酒吧小乐队,什么都缺。
    如果是别的位置,缺了吉他键盘贝斯他都能顶上,唯独鼓手替不了。
    列车进站的提示音响在耳边。秦覃在心里琢磨今年要不再学个鼓,无意间一转头,身边文颂的位置空了。
    好好的小师弟,说没就没。
    秦覃愣了一下,起身飞快地在车厢里巡视了一圈,都没有他的人影。
    直到视线跃出车厢外才终于发现了他,居然正迷迷糊糊跟着别人要出站,喂文颂!
    文颂茫然地回头,隔着流动的人群看到他,也愣了。
    他怎么还在车里。
    我是不是也应该在车里。
    我怎么出来了!
    地铁门即将关闭的鸣笛身声响了起来。
    这一站是几条线的换乘站,上下车人流量很大。他匆忙往回走,躲避不及,被小跑的行人撞了下肩膀,趔趄着勉强站稳,眼镜却飞出老远。
    现在去捡就会被一个人关在外面。电光石火间文颂做出选择,放弃眼镜跑回秦覃身边。
    刚进来,地铁门就关上了。
    车里车外人都多。进来没位置坐,他靠着扶手,一脸懊恼地揉眼叹气。
    秦覃站在旁边,看得想笑,犯什么傻呢。
    睡懵了好像听见你叫我,前面那个人还跟你差不多高,还穿了一样颜色的衣服!
    眼镜怎么办?
    不要了。文颂摇头。摔到地上不知道还能不能用,说不定都被人踢过好几脚,我想要新的。
    秦覃不太意外,那下一站去买。
    相处后不难发现,他只是看起来好说话,其实对衣食住行许多方面都很挑剔,愿意一起坐地铁已经很不错了。
    之前出来是秦覃规划的路程,通常都会避开通勤高峰段或者拥挤的地铁线。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多人站着挤地铁的状况。
    文颂别扭地往后挪了挪,转身调整位置,闷闷不乐道,下一站什么时候才到啊。
    出来一趟把眼镜摔没了,看来是有必要去寺里拜一拜。
    三分钟。
    比起跟陌生人挨在一起,文颂显然更愿意靠向最近熟悉起来的师兄。
    秦覃没怎么动,由着这小师弟越挪越近越挪越紧,衣领上的香水味染到他胸前,清甜的葡萄果味钻进鼻尖。背对着压在他耻骨上似有若无地磨蹭,浑圆软弹的一团。
    秦覃想,还挺翘。
    三分钟很快就过去了。等地铁门再次打开,人流涌动,文颂迫不及待就想往外冲,听见他在旁边问,不戴眼镜看得清路吗?
    眼镜的度数没有很高,文颂想说不怎么影响,又想说看得清,一时间舌头打结,说出口变成了:不怎么看得清。
    那不就是看不清么。
    稍微模糊的视线里,那只被羡慕过好多回的漂亮的手,摊开在眼前晃了晃。文颂不解地抬头看他。
    秦覃:牵着啊。
    第12章
    本来想把话重新说一遍捋清楚的。文颂怔了怔,不知为何却没有再解释,鬼使神差般伸出手,握住了他的尾指。
    那条猫尾巴被攥在手心里。
    秦覃抬自己的手,看牵连着提起的另一只手紧张地握成拳,有些新奇,只有婴儿才会这样,一把只抓一根手指。
    文颂没见过婴儿的握拳反应,一听更紧张了,啊那我应该抓几根?
    地铁门即将关闭的提示音再次响起。秦覃没再磨蹭,抬腿就走。
    他也没松手,就这样被牵引着出了地铁站,去找最近的眼镜店。
    这样抓着更舒服,很有安全感。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安全感本人的步子太大。被拉着走,文颂几乎要小跑起来,这才发现之前出来玩他都是主动减速,配合自己慢悠悠的的步伐,等等你走太快了!
    大街上这么拉扯着走跟要打架似的,路人的回头率都变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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