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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章 把钱交出来

    这个心机深沉的女人,从她一开始进入组织,便有计划有目的。*.*
    “好好好,慕夕,你背叛了组织,应该知道是什么后果。”勃朗神面孔极度扭曲,愤怒到了极点,辛辛苦苦经营了一辈子的组织,就是毁在这个女人的手里,如果没有这个女人,阿尔卑斯组织还继续辉煌下去。
    爱斯基摩人的心血,就是毁在这个女人手上。
    勃朗神!
    为什么叫阿尔卑斯组织?因为它建立在阿尔卑斯山之上,为什么她叫勃朗神?因为勃朗峰是阿尔卑斯山最高的山峰,他是掌控整个最高峰的神,掌控着整个阿尔卑斯组织,所以叫勃朗神。
    但是,曾经可以睥睨欧洲,就连耶和华也要对他礼让三分的勃朗神,输了,输在两个华夏人手里,输得一败涂地。名誉扫地,只能灰溜溜的返回北极圈内,还要受到族内人的白眼。
    这一切是谁造成的?
    就是她,这个在阿尔卑斯组织内当了二十多年卧底的女人。
    慕夕脸上无喜无悲,看不出任何的感情波动:“要杀变杀。”
    “不,我不杀你,杀了你是便宜你。”勃朗神冷笑道:“我要折磨你,而且,我不仅要折磨你,我还要折磨你的亲人,在你眼前一点一点的折磨,让你受尽痛苦。”
    “你无耻。”慕夕大骂。
    她不怕死,她最担心的,莫过于香韵,这个苦命的女儿。还有南幸,她和南起的儿子,她虽然不爱南起,但是南幸毕竟是她的儿子,血浓于水。
    “这是对你的惩罚。”勃朗神冷笑道:“你应该有一个叫南幸的儿子,而且,你和浅南辰生的女儿,我也会找到。”
    慕夕死死的盯着勃朗神。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感觉冰屋一阵,大门处的冰面被破开,一个拎着一把重剑的怪人出现。
    脏兮兮的头发脏兮兮的衣服脏兮兮的裤子脏兮兮的剑,他浑身上下就没一处干净的地方,扣了一把鼻屎,这人大声道:”你们谁是勃朗神?赶快出来让爷爷见识见识,骂了隔壁的,老子打死他。”
    怪人说的是华夏语,能够听得懂的只有两人,一个是慕夕,一个是勃朗神。
    勃朗神一共会十五种语言,其中华夏语很流利。
    两大指挥使,马特和蒙特罗莎。四大执事,一脸警惕的看着突然闯进的邋遢男人。
    “你是谁?”勃朗神用华夏语道。
    “你是勃朗神?”怪人看着这个传说中欧洲最英俊的男人,不像啊,这款式要能算英俊?世界上哪还有丑人?
    “没错,我就是。”勃朗神答应道。
    “不可能,勃朗神没你这么丑。”怪人摇了摇头,一副不信的模样。
    勃朗神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男人都是爱面子的动物,无论他年轻还是年老,无论富贵还是平穷,无论高居庙堂还是一介匹夫。世界上,有谁愿意被被人说自己长得丑?
    除了疯子,恐怕谁都不乐意。
    “到底谁是勃朗神?有胆子就站出来,弄这么难看的一个老头出来糊弄人?当老子是三岁小孩吗?”怪人看着几人咒骂道。
    “马特,蒙特罗莎,杀了他。”勃朗神终于爆发。
    “是。”马特和蒙特罗莎听到了勃朗神的命令,毫不犹豫,赤手空拳攻向怪人。
    “草你大爷的,当老子是软柿子?”怪人看着两人赤手空拳,道:“既然你们不用兵器,我也陪你们玩玩。”说着,怪人将无锋重剑扔在了地上,不,是插在了地上,如同锋利的割鹿刀一般,结实的冰层宛如泥巴一般柔软。
    随便一丢,无锋重剑深深的插入冰层之中。
    要是叶萧在这里,肯定会骂一句傻.逼。
    有剑不用,非要当什么君子!
    傻.逼中的战斗机。
    怪人出手如电,每一脚踢在两大指挥使身上,就像被千斤巨岩撞击到一样,身子不停的后退。这就是重剑门的精髓,讲究力道。把人的身体当成重剑训练,剑是人,人是剑。
    剑过后,摧枯拉朽。人过后,不留一个活口。
    重剑门,注重的其实不是剑的训练,而是人的训练。
    怪人不用剑,战力反而是最强的。
    马特满头红发,此时如同触了电一般,不再是爆炸式头发,而是根根竖起。双眼通红,双脚并用,马特的出彩的地方在他的腿上,速度快得不可思议,只留下一串串长长的脚影。
    蒙特罗莎则是不同于马特,蒙特罗莎的长处是手,而且身子格外灵活。
    蒙特罗莎打起架来,不像恶狠狠的女杀手,更像一个舞蹈演员,不停的演绎着漂亮的舞姿。
    阿尔卑斯组织,战力最强的两大指挥使,竟然和怪人打了个平手。
    不过,冰屋虽然结实,却耐不住三大高手的折腾。
    马特对蒙特罗莎使使眼色,蒙特罗莎身子一动,出了冰屋,马特旋即也一跃而出。
    “草你大爷的,别跑,你们逃不了的。”怪人大叫一声,追杀了出去。
    叶萧曾经对他说过,如果遇到一个红头发的男人和蓝头发的女人,将他们引出冰屋。怪人没想到的是,不是自己将他们引出冰屋,而是他们将自己引出冰屋。
    出了冰屋之后,三人继续颤抖在一起。
    因为这座冰屋是品字形冰屋聚落的最尾巴,位置偏远,并没有引起其他爱斯基摩人的注意。
    这个时候,马特和蒙特罗莎却没有注意,四个身影早已接近冰屋。
    “小舞姐,把保险打开,一旦出了什么问题,尽管开枪,打死人不要紧,你没事就行。”叶萧想了想,又补充道:”当然,你别把子弹打在自己人身上。”
    “你小看我。”轻舞扬瞪了叶萧一眼,不过那具打死人不要紧,你没事就行却听得心里甜滋滋的。
    浅南辰对叶萧和陶行知使了使眼色,徒然之间,身子一动,转眼之间只留下一道残影,可见其速度之快。
    “小舞,你自己小心。”叶萧说完之后,和陶行知一同行动。
    三道人影宛若离玄的箭一般,浅南辰在前,叶萧和陶行知分别在后,呈品字形,进入了硕大的冰屋之内。
    马特和蒙特罗莎正和怪人打得火热,竟然谁也没有发现浅南辰三人的行动。
    此时,冰屋之中早已乱成一团。
    其实,对于阿尔卑斯组织来说,执事虽然是高层,但实力却不怎么样。执事注重的是综合能力,譬如社交能力、心思的敏捷程度,执事是阿尔卑斯组织在各地的代言人,他们只要能给阿尔卑斯组织带来利益,即使一点功夫不会,也能成为执事。
    没有了马特和蒙特罗莎这两大高手,凭借着浅南辰、叶萧、陶行知三人的本事,很快控制住了场面。四大执事当中,出了其中高瘦的执事有点身手之外,其他三人在叶萧看来不算什么,轻松解决。
    浅南辰一进屋,便和勃朗神战在一起。
    叶萧和陶行知制服四大执事,叶萧解开慕夕身上的绳子之后,无论是叶萧还是陶行知,都没有帮忙的想法。当初浅语的母亲之所以被毒死,完全就是勃朗神下的命令。
    所以,男人有时候也能彼此明白心意。
    只有让浅南辰亲手杀了勃朗神,他的心里才会痛快一点。
    虽然勃朗神身手很强,但叶萧和陶行知并不担心,浅南辰可是曾经的新一代第一高手,曾经击败了耶和华,成为华夏超然一流高手,甚至因此得到了华夏的最高荣誉——守护勋章。
    守护勋章,无异于一张免死金牌。
    整个新一代,也只有浅南辰拿到手。
    “我去外面看看。”有陶行知坐镇,叶萧并不担心四大执事还能有什么反抗的能力。
    “叶萧,搞定了么?”轻舞扬刚刚小心翼翼的拿着枪走进冰屋,却碰到叶萧走了出来。
    “搞定,我去帮怪人。”叶萧指了指远处说道。
    “喂,你傻呀你,有枪不用,用什么拳头啊?”轻舞扬将手里的枪递给叶萧道:“多简单的事,我有时候真想不通,为什么有枪不用偏偏要用拳头。”
    “用拳头叫尊重。”
    “不过,马特和蒙特罗莎丧尽天良,为阿尔卑斯组织做了多少坏事,不用尊重他们。”叶萧说着,嘿嘿笑了两声,接过轻舞扬的枪。
    有了枪,一切就那么简单。
    “草你大爷,老子很快就打败他们了,你插什么手啊?”怪人对叶萧的插手很是不悦。
    叶萧看着奄奄一息的两大指挥使,往枪口上吹了一口气,有枪,杀人就是这么简单。
    令叶萧有些郁闷的是,轻舞扬真的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妞,睁大漂亮的眼睛看着叶萧杀人,而且还看得津津有味,叶萧不得不感叹。红三代不愧是红三代,始终流淌着红一代的血液。
    在怪人的骂骂咧咧之下,三人走回冰屋。
    战斗已经完美结束。
    勃朗神被浅南辰完爆。
    此时,浅南辰正举起怪人那柄脏兮兮的无锋重剑,准备给浅语的妈妈报仇
    “等一等。”叶萧赶紧喊道。
    “草你大爷。”叶萧一脚将勃朗神踹了个狗吃屎。“把你这些年聚敛的钱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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