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胡说!我没有!”
“是,你没有!将他脑袋浸进水里的,不是你;看着他感冒发烧不治疗的,也不是你!宁玉怜,你睁开眼睛,看看你到底干了什么!不是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对不起你的!好,就算我对不起你,那季远呢?他哪里对不起你,要你把枪口对准他?”
“你没看到吗?枪明明对准他了,但就是没打中!”宁玉怜的声音听起来神神叨叨的,“对对对,他小时候就是这样了,发烧到40度,都不会有事;掉进池子里,不会游泳,也能浮起来……”
“他不正常!”
“够了!宁玉怜,你要疯到什么时候?!”
随着门“嘭的”一声响,季城一脸铁青地出来。
他似是不意见到沈双,愣了愣,过了会,走过来,略点了点头:“沈小姐,有些事,希望你能保密。”
沈双:“自然。”
季城:“稍后我会让秘书送一份保密合约过来。”
说着,他要走,沈双道:“季远这方面倒是很像您。”
季城脚步顿了顿,转过头来,这是他第一次认认真真看这个总和他儿子捆绑在一起的女孩。
年轻,直白,清澈,还有她这个年纪少有的坚韧。
到了季城这个年纪,一个人是什么样,不用两句话,就基本分明了。
也许,是最近发生的事让他对过去抱有的一些看开了,也许,是这个女孩的眼神打动了他,季城想了想:
“沈小姐,能单独说两句吗?”
沈双当然不会拒绝。
她也有一些事想问季城。
季城将沈双带到了另一个房间。
沈双发现,季城竟然也在京都医院开了一间房,只是和季远隔了两个楼层。
“季远很少提跟你起我吧?”季城道。
不,他谁都很少提。
沈双心道,点头:“是。”
“我不是一个好父亲。”季城示意秘书出去,亲自给沈双泡了杯茶,而后,在沈双对面坐了下来。
他给她讲了一个他和宁玉怜的故事。
第151章 过去 艳若玫瑰,灿若朝阳。
宁玉怜年轻的时候, 比现在还要美。
如果一定要用词来形容,那就是艳若玫瑰,灿若朝阳。
所有男人看她的第一眼, 很难不被她倾倒。
季城也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唯一的不普通,就是足够有钱。
所以,在第一眼看到宁玉怜时, 他就被吸引了。
一个有钱公子哥儿,虽然不算英俊,但长相很舒服,加上又聪明又有手段时, 往往是很容易追到女生的——
即使这个女生,是当时红透半边天的影后。
宁玉怜一开始并不十分喜欢季城,跟娱乐圈里英俊的小生比,季城这种脸圆圆白净和气的长相, 并不十分对她胃口。
但季城有钱, 宁玉怜愿意给他次机会。
渐渐的, 她就被季城吸引了,常年优渥的生活, 养出季城不凡的品味;而接受的精英教育,又让季城头脑敏捷、思维过人。
这一切, 都让一个小城女孩向往、痴迷。
宁玉怜很快就陷了进去。
两人好了一阵。
豪车美人,潜艇游轮, 轮着番上港报的头条, 报纸上铺天盖地都是对这对的报道,什么“内地豪门巨子带影后去巴黎一掷千金”、什么“季公子和影后乘潜艇东海出游”,而每天都有男人在星隆广场高声喊着“失恋”。
琉璃易碎,甜蜜如泡影。
季城很快就发现了宁玉怜身上巨大的缺失。
说到这时, 人近中年的季城眼里唏嘘。“这世上,太美太盛的东西往往都是有代价的,”他对着沈双道,“介意我抽根烟吗?”
沈双点头,季城取了支烟点燃。
他看着袅袅的烟雾,声音像陷入了回忆……
宁玉怜有些神经质。
她的神经质,放在表演上是天赋灵动,让她在大屏幕上惊艳世人;可放到生活里,却是场灾难。
她一面薄而脆的镜子。
镜子没有绳子的伸缩余地,绷紧到极致,轻轻一碰,就会碎裂。
易自伤,也易伤人。
季城是个务实的商人,没有收藏瓷器的癖好。
在宁玉怜许多次在他谈生意的时候打来电话查访,在她随时随地会在半夜来敲他的门时——季城以他商人的狡猾很快察觉到了这一点,为了及时止损,他提出了分手。
一个从小自身光芒就过盛的人,是很难理解有人会离开她的。
宁玉怜也不理解,这个世界人人都爱她,星隆广场每天都有人向她告白,而季城竟然要跟她分手?
她不理解,但她做了件事。
她以女人天生的狡猾,楚楚可怜地对季城说:“那你最后再抱我一次。”
季城虽然这时还是迷恋她的容貌,可出于谨慎,他还是拒绝了。
但他的拒绝,只是催生了宁玉怜心中的偏执。
在一次高端酒会上,宁玉怜对他下了药,季城中招了。
……
“再之后,她就怀孕了。”
季城道。
“您之后,就跟伯母结了婚?”
对这段感情,沈双没什么想法。
不过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
只是想一想,季远在这样的婚姻里长大,甚至连出生都只是出于一个卑劣的诡计时,她突然为他抱不平。
“是,那时候我还年轻。”
所以,并不知道一个神经质的女人能给家庭带来多大的灾难。
季城还记得起醒来时的愤怒,被算计的愤怒让他想立刻叫宁玉怜滚,可宁玉怜抱着他哭得梨花带雨,说爱他不愿意离开他,季城那颗还没被后来尔虞我诈的商场浸黑了的心软了。
他不知道 ,一个影后的演技在需要时能催生出多大的效果。
最后,不管是出于责任、还是残存的情感,他还是努力说服父母,娶了宁玉怜。
当时那场婚礼,成了豪门与灰姑娘的典范,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媒体沸沸扬扬地报道了将近一个多月。
而宁玉怜婚后就淡出了娱乐圈,或者说,她本来就对娱乐圈也不是很感兴趣,得来太轻易的东西,在她那总是不怎么值得珍惜的。
相反,对季城,她就看得越来越紧。
就像力的反作用,她绳子拉得越紧,季城反倒越来越不愿意回家,他和宁玉怜的那个家好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泥淖,每次一进去,属于宁玉怜的阴郁和灰霾就会像网一样笼罩过来。
季城在公司呆的时间越来越多,他以公司和出差的名义,尽可能地减少回家的次数。
甚至在季远出生后,他也依然很少回去,即使他很喜欢这个结合了他的聪明和宁玉怜美貌的孩子。
“我不是一个好父亲。”季城道,“我没有发现,宁玉怜的神经质已经变得越来越严重,而当我发现时,我的儿子……”
沈双想起了刚才在病房外听到的那令人触目惊心的只言片语。
遭遇了那些的,是现在这个…季远吗?
她没法想象。
出现在她面前的季远,总是人群里最优秀最耀眼的,他好像不曾经历过阴霾,活成了光的模样。
季城却眼眶微湿。
人到中年,过去不那么重要的,现在却变得重要起来。
“你从他出生起,就没怎么在他身边吗?”沈双问。
季城点头:“是,因为对他母亲的抗拒,我很少回家。”
沈双手紧紧攥着。
季城却重新讲述起来。
他现在还记得那个下午。
阳光明媚,那时候季远才六岁吧?
他刚拿下一个接近两个亿的订单,正兴高采烈地和公司高层在酒店里庆祝,却接到自家保姆打来的电话。
“先生,先生,您快回来!太太、太太她疯了!太太,太太她…她、她把小少爷推到了游泳池里!还,还按着小少爷的头,不许他出来!”
保姆惊恐地道,那传到话筒的声音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
季城当时就摔了一跤:“你说什么?”
“我说,先生,先生,您快回来吧!您再不回来,小少爷都要没命了!”
两个亿的订单带来的快乐烟消云散。
季城连怎么开车回家的都不知道,等到家,车还没停稳,就屁滚尿流地进去,靠近游泳池时,生怕看到的就是季远那小小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