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格
第一章
孙天明是在1995年回到村子里的。
那时是冬天,流言却像夏天的绿头蝇,无孔不入,四处流窜。于是,胡同里多了个闲聊的话题,窃窃私语间,那些妇女嘴边总挂一丝莫名的笑,让人看不出是同情多一些,还是幸灾乐祸多一些。
整个冬天,老孙头家的院门像涂了层万能胶,一直紧紧地闭着,仿佛想把那些假装无意瞥过的窥探眼神统统隔绝在门外。可老孙头和天明的吼叫声,老孙婶的哭喊声,锅碗瓢盆落地、破碎的声音,会不时地穿透那两扇破旧的木门,肆无忌惮地在这个密闭、宁静的小山村弥散开来。
有人看到老孙头经常在傍晚时分打开门,披着一个脏兮兮、破旧不堪的军大衣,胳膊肘和袖口处已经磨得黑亮黑亮的,曾经花白的棉絮不安分地探出头来,招惹了一身的黑。老孙头就披着这样一身行头,在愈发浓重的暮色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白色的积雪,走过坑坑洼洼的、生硬的土路,走过跑进柴草堆准备睡觉的鸡鸭,走过落完了叶子、光秃秃的杨树,一直走到村子南边的河岸上,他才停下。迎面吹来的风有刺骨的凉意,老孙头哆嗦着,长满冻疮的手从口袋里掏出烟斗和火柴,背着风,划了一根火柴,那年冬天的风很猛烈,老孙头不得不压低身子,用粗糙黝黑的手掌紧张地护住这脆弱的火苗,小心翼翼地点上口中的烟斗。
老孙头挺直腰背,猛吸了几口旱烟,闭上眼酝酿一番,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吐出白色的袅袅的烟。老孙头以前一直觉得,这一吸一呼的过程,有点像叹气,尤其是最后那悠长的呼气,不过吸烟和叹气的不同之处在于,几口旱烟抽下去,心中积压的烦闷,总会伴着白色的烟一同被呼出去了。所以,1995年的冬天对老孙头来说有点特殊,他怎么也忘不了,口中吐出的白烟不消一秒钟便被寒风吹得七零八落,再也不见踪影,可心中的烦闷,像是一块顽固的大石头,即便是一次一次地叹气,一次一次地吐出白烟,却总也吐不尽、消不得。
老孙头经常在河边碰到老李头,老李头手里挥动着一根长鞭,嘴里“咿呀咿呀”地叫着,催促他家那几只不安分的鸭子回窝。起初,老李头并不走过去跟老孙头说话,只是远远地,似笑非笑地看上老孙头几眼,然后继续发着怪叫,心满意足地赶着几只鸭子回家。日子久了,他的胆子大了些,碰到老孙头的时候便远远地喊上一句,老孙头,今天听着你家怎么什么声音都有啊,是不是天明给你把大彩电抱回来了啊?
老孙头恶狠狠地白了老李头一眼,朝他的方向精准地吐了一口唾沫,铁青着脸,转过身一声不吭地沿着河岸向上走,不去看老李头的那副嘴脸。
也不知道给自己积点阴德。老孙头狠狠地咒骂着老李头,心里的大石头,更沉了。
老孙头也经常站在河边发呆,等回过神来,烟斗中的烟丝已经悄无声息地燃尽了。他长叹一口气,把烟斗朝着旁边的树狠狠地敲两下,抖出里面的烟灰,然后在寒风中缩紧身子,拖着沉重的步伐,缓缓地沿原路返回。
满天繁星下,白雪皑皑中,炊烟淡淡地升腾、继而消散,沿途的房屋透出淡黄色的灯光和孩子的笑语。局外人看来,这应该是一幅很静谧的乡村夜景吧。老孙头就这样浑然不知地走在别人的景色中,内心一片荒凉。
第二章
1995年的时候,老孙头的实际年龄其实并不老,只是他觉得那年冬天的风格外的凛冽和刺骨,风大概也觉察出了他的恐惧,于是愈发骄纵,肆虐地在他的脸上刻下纵横交错的沟壑,眼睛中曾经有过的热切的东西,那些关于未来小康生活的期盼与渴望,也一并被这寒风冻结、抹煞。于是,老孙头真的成了一个老头儿,走路踉跄,眼神黯然。
老孙头大概从来没想过,如果细细追究的话,他的衰老是很早就开始了的。老孙头十几岁的时候彻底成了孤儿,母亲生他的时候,失血过多,死在自家的炕上,父亲是疼爱他的,从他最初的记忆开始,父亲不常说话,却总喜欢用他那双有些剌人的大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即便在最贫瘠的岁月,他也依然感受得到父亲浓烈的爱。
那年也是冬天,父亲粗糙的手在他的怀中渐渐失去温度。他摊开父亲的掌心,细细地端详,父亲的掌布满了暗黄的茧子和深深的沟壑,掌纹细密而零散。有人说,这样的掌纹,是注定操劳一生的命。他还看到,父亲深深浅浅的掌纹里嵌满了黑色的污垢,他端来一盆清水,用家里最干净的毛巾,一遍一遍地擦拭着父亲疲惫的双手。半小时后,他捧着父亲的手大声地哭出来,连自己也分不清是因为父亲离他而去的悲伤,还是因为自己无法让父亲的手洁净一些的无奈。那个时候他开始明白,父亲掌纹里的黑色不是污迹,而是生活磨难的印记,它刻在父亲的掌心,刻进父亲的生命。
他自责,责怪自己只是个孩子,责怪自己还没成长为一个能够为父亲遮风避雨的男子汉,责怪自己无法减轻父亲生命中和掌心上的苦难。
父亲是死于一种他那个年龄无法理解的疾病,也许这是从那时起,他对自己无法理解的东西,有了一种本能的排斥和恐惧。这种本能,贯穿了老孙头的一生。
第三章
老孙头二十岁出头的时候,是一个外人看来有些迟钝的青年。本应是情愫萌动的年纪,毛头小伙子偷偷挑选着心仪的姑娘,羞涩的女孩儿也用脸颊的一抹绯红向意中人暗暗表达着心意。那时的老孙头没有亲密的哥们儿,没有喜欢的姑娘,他立在花红柳绿之外,仿佛与这些关于青春的色彩无关。
模糊的青春记忆中有一个夏日的傍晚,他扛着锄头从田里归来,经过村子南边的河,他蹲在水边,细细搓洗着手上的泥浆。灰色的尘土在淡绿的水中一点点地脱落,细碎的颗粒在波浪里起伏不安地飘摇,渐渐远离了他的掌心。他脸上的表情专注且认真。那天,一阵笑声打破了他的专注。河的下流,是三五个同龄的女孩,她们等着阳光褪去了白日的毒热,河水泛着恰到好处的温度,便纷纷散开了发辫,撩起河水清洗着自己浓黑的长发。她们光着脚丫站在河的浅滩,夕阳下被拉长的身影倒映在明晃晃的河面上,他看得到她们素净的面容,清澈的瞳孔,像油画一样安静和美丽。硕大的夕阳挂在她们的身后,给她们年轻的身体镀了一圈金色的边线,连纯白的棉布衫都带上了一种氤氲的光芒。他觉得她们的笑声真好听,像是那年久旱之后的第一场雨,滴滴答答地打在院子里的水缸上,清脆的声响,纯粹的质地,让人不自觉地快乐和心安。
那一幕有种肃穆圣洁的美,但年轻的老孙头在安静的凝望之后选择了悄悄地离场。我不知道,他在那一刻是否意识到了自己也是喜欢这些年轻美好的事物,也是喜欢绚烂无比的青春,只是他喜欢得太隐忍,都不允许自己察觉。
村里的孙媒婆来找老孙头的时候,他大约二十五岁的光景吧。那是一个雨后的下午,孙媒婆走路像一只乱颤的大头花儿,肥胖的身躯和她袖珍的小脚极不相称,可她就踮着那双灵活的小脚,绕过院子里的水洼,径直朝年轻的老孙头走来。
“小孙啊,你也老大不小了,隔壁村有个叫秀珠的姑娘很不错……”孙媒婆脸上油光铮亮,眼里放着兴奋的光彩,手舞足蹈地说了很多,唾沫星子好几次都飞到了孙老头的脸上。老孙头一直安安静静地听着,眼睛看向别处,但他确确实实在听。
孙媒婆出门的时候,转身留下一个少了些夸张多了点朴实的笑,“小孙,你不容易,大家乡里乡亲的,又都是本家,婶子不会亏了你的。”
那晚的月亮很圆很大,所以老孙头没有开灯,他站在院子里,抬头看着月亮。记得小时候他也爱看月亮,有时看到月亮上有阴影闪动,酷似人形,他就跑回家,跑进父亲的怀里,然后追问父亲“月亮上是不是有人”之类的问题。父亲忙了一天,哈欠连天,一边用手抚摸着他的头,一边断断续续地讲“从前有个传说,……”记忆到这里戛然而止,因为父亲的故事总是超不过三句,要么他会沉沉睡去,要么是再也不知道该如何继续那个“传说”。所以,在老孙头的记忆中,翻来覆去记得最清楚的还是那句,“从前有个传说”。
父亲去世有十年了吧,可想起父亲的时候,老孙头还是忍不住的心酸。
他把目光和思绪都收了回来,在皎洁的月光下,仔细打量着这个家,似乎跟十年前父亲交托给他的时候相比并没有多大的变化。院子还是院子,坑坑洼洼的泥地,下雨下雪的时候一片泥泞,干燥的时候一阵狂风又会卷起大片的灰色尘埃。房屋也还是房屋,石头垒的墙壁,最破旧的黑色砖瓦,一根使用了太久边沿都被熏成了黑色的烟囱。屋里也还是屋里,破旧的土炕,黑乎乎的灶台,磨得发黄的席子,总是泛着湿气的地面。
一点都没变,一点都没变啊。老孙头念叨着。如果有变化的,那应该是环境变了吧。去年,村里有户人家给儿子娶媳妇,建了一栋新瓦房,大红色的砖瓦砌成的墙壁,很是喜庆,屋子里面被粉刷成了白色,一村子的人都争前恐后地跑去看。老孙头也去看了,一进那屋子仿佛进了一个不曾到过的天地,洁净、清澈得不像自己生活的世界,老孙头盯着那白色的墙壁,心里痒痒的很,真想用手去摸摸,去感受那样一种纯白的色彩以及它所带来的触感。可拳头在衣兜里动了又动,终究还是没有伸出来,他怕弄脏别人的墙壁,即便知道自己的手是干净的。
几天后,老孙头提着一袋子小麦和一篮子鸡蛋,跟着孙媒婆去了约定的地点,两个村之间的河边。
一路上,老孙头话不多,孙媒婆就反复叮咛了他几遍:“小孙,这家姑娘是腿有点毛病,但模样、人品绝对没的说,下地干活也是一把一的好手,以后,身边有个伴儿,日子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那天,是秀珠早到了河边,老孙头远远地就看到了身穿粉色的她。那是老孙头和日后的老孙婶的第一次见面,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没有电闪雷鸣的瞬间,在那个年代,在那个境况下,两个人的想法都很简单——一个想娶一个不嫌自己穷的女人,一个想嫁一个不嫌自己瘸的男人。
不过终究还是女孩子吧,秀珠看到老孙头的时候,还是有些害羞地低下了头,暗暗偷瞥了老孙头几眼,脸上一片绯红,双手不住地搓弄着衣服的下摆。这件粉红色的上衣还是特地为了这次相亲在集市上买的,对她来说,已经够奢侈了。老孙头看着秀珠,她长得不难看,中等水平吧,扎着两个普通的麻花辫,脸上的皮肤有些粗糙有些泛红,那是风吹日晒留下的痕迹,的确是个吃苦耐劳的人,这点孙媒婆还是没哄骗他的。
这样的姑娘一直没有嫁出去就是因为她的一双腿。秀珠有小儿麻痹症,一条腿弯得厉害,走路的时候,重心不得不全部积压在另一条腿上,整个身形便随着踉跄的步伐夸张地左右摇晃。调皮的小孩子看到秀珠走路,总要悄悄凑过去大喊一声“鸭子!”,然后飞快地跑开。秀珠是很无奈的吧,可她从小习惯了把这些委屈默默地承受和消化,只是在路上看到了一排排走路也左右摇晃的鸭子,她的眼神里还是有一点点哀怨的。也许是这样走路的日子太久了吧,她的背,也微微地驼了。
老孙头是在那年的秋天把秀珠娶回家的,事实证明了孙媒婆真的没有“亏了他”,秀珠是个好女人,是那个年代农村里标准的贤妻良母,有了好的东西第一个想到的永远是丈夫和孩子,脏活累活总是抢在前头,丈夫和孩子是她的一切。这就是那个年代所谓的嫁夫从夫吧,连死去的时候,墓碑上只会简单地刻上夫君的姓氏,然后再是妻子本来的姓氏,然后再加一个简单的“氏”。孙x氏,这就是秀珠在最最未来的归宿。
秀珠经常用一种欢喜而膜拜的眼神注视着自己的丈夫,在她的眼里,他近乎天,近乎地,是她的一切。他不经常说话,偶尔发呆,看着一个方向失神很久。他发呆的时候,她就在旁边蹑手蹑脚地干活,生怕扰了他。她知道他一个人孤单了很久,所以当他起初吃饭时只拿着一双筷子就上了炕,总是表现得不那么会照顾人时,她也不计较,她只是想着自己这辈子跟了这个男人,就要对他好,死心塌地的好。只是老孙头有一个习惯她有点不理解,他很爱惜自己的手,每次下地回来,他总要在河边洗手,洗好多遍,如果洗不净,回到家里抹上肥皂继续洗。对于这个事情,秀珠问过一次,他瞪了她一眼,她便也不再多问,只是下次看到他的手还留有一丝污垢的时候,回家便主动帮他把水和肥皂备好。
这个善良淳朴的女人,自打嫁人的那天起,就习惯了别人喊他“孙家媳妇”“孙嫂”“孙婶”,直到后来的“老孙婶”。也许对她来说,也早就忽略了自己的姓名,忽略了自我,她把自己的一生都托付给了身边的这个男人和他们共同孕育的孩子。
说起来,秀珠的肚子很争气,婚后第二年的冬天生下了天明,隔了一年,又生下了天明的弟弟天辉。
自打有了孩子起,老孙头的心情好了许多,跟年纪相差不大的人也有了共同的话题,渐渐不再像以往一样显得生疏而迟钝。
那时的老李头也正当壮年,秀珠生下天辉的那一年,老李头的媳妇也刚刚为他生了第三个女儿,为此,老李头两天没有进家门。一天傍晚,村子里一帮老少爷们凑在街边乘凉,扯扯这家的闲事,聊聊邻村的新闻。老李头蹲在角落里抽着闷烟,老孙头提着一袋奶粉从旁边匆匆走过。当老孙头的身影在暮色中渐行渐远的时候,有人说了一句,这家伙可真有运气啊,婆娘连着给他生了两个儿子!
“哼!”老李头重重地从鼻子里出了一口气,“这就像臭手打扑克总是摸好牌一样!”
旁边的人笑了,唯独老李头没笑,他还在生气,用现在的流行语说,他在郁闷,郁闷自己怎么没有儿子。
第四章
天明八岁了,在下了第一场秋雨、杨树叶子开始发黄以后,他和同龄的小朋友一起背着小书包跑向学校,坐在了有些简陋的小学教室,前臂叠放在胸前,后背挺直,脸上的表情严肃且认真——他成为了一名小学生。
天明是个安静寡言却又异常勤奋的孩子,在那个只有十几人的班级里,他一直考第一名。这种名列前茅的趋势从一年级保持到小学完结,继而到初中,继而到高中。这一点,还是让老孙头深感荣耀的,因此,跟旁人的闲聊里,又多了几分自豪和底气。
天明自上学起,多了个习惯,他喜欢一个人踏过河岸的杂草和石块,顺着河水的流向,向着下游走啊走,走啊走,默默地走出一段很远的距离。
一次,老孙头下地回来碰到河岸上的天明,他远远地叫住自己的儿子,走过去,摸着他的头,问,天明,为什么喜欢顺着河走啊。
天明低下头,脚尖轻轻地玩弄着地上的石子,爸,老师跟我们讲,每一条河都会流向大海,我想知道,是不是一直顺着河流走,就能走到大海,就能看到外面的世界。
老孙头的手不易察觉地颤了一下,为这孩子所说的话,为他说这话时轻柔却坚韧的语气。
知识是个好东西,为孩子不算开阔的世界打开了另一扇窗户,用文字和图片,给他们建构了另一个世界,或者繁华,或者广阔,或者旖旎,或者妩媚。这个“外面的世界”的影像,幻化成了他们心底的渴望——走出这个小山村,看看外面的世界。
第五章
院门悠长地“吱”了一声,老孙婶哭得红肿的眼睛透过窗子往外看了一眼,老孙头微微佝偻的身形在月光下很黯然。
老孙头走进里屋,老孙婶看了他一眼,低垂着眼,带些哽咽地说:“天明吃过药,睡下了。”
“天明”两个字一出口,又触动了老孙婶的伤心处,她控制不住地抽泣起来,头垂地更低了,驼背在惨白的月光下像个小山丘一样挺立着。
“哭哭哭,就知道哭!哭有用吗!”老孙头压低嗓音吼着老孙婶,眼圈却禁不住也酸了,他转过身,不想让老孙婶看出自己的异样,“我去看看他。”
老孙婶很努力,但还是没能压抑住自己的哭声,于是,断断续续、低沉的哭声在这个破旧的家里一点点蔓延开来,让老孙头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过。
自打天明回到家里,不对,是更早些,从在村长家里接到电话的那天起,老孙婶就一直是这个状态了。她看着自己的儿子发癫发狂的样子,身为母亲却无能为力,这感觉逼得她要发疯。她无从诉说,只能一遍遍挥动着手臂,用掌心狠狠地拍打着自己的膝盖,身体和驼背在悲伤的情绪中前后仰伏着,任由眼泪和鼻涕打湿了衣襟。一声声哭喊仿佛从嗓子眼的最深处跋涉千里而来,有种迟滞却无法抑制的哀伤和痛苦。
“天明啊,天明啊——”
天明啊,天明啊。
老孙头迈进天明那屋时,还是没有忍住,掉了一滴眼泪。浑浊的泪珠在他布满皱纹的脸上淌地七零八落,渐渐消了踪影。
天明侧躺在炕上,沉沉地睡着了,月光洒下来,照亮了他的侧脸。睡梦中的他,仿佛还是少年时白净的模样。
天明啊,天明啊,我的儿,怎么会变成这样。
第六章
1988年夏天,老孙头在自家门前放了三挂鞭炮,红色的纸片在空中飞舞着,又顺着风徐徐落下,铺满了孙家门前的土路。一个喜庆的消息传遍了这个安宁的小村子——天明考上大学了!
这是这个小山村的第一个大学生,村民们兴奋地涌向老孙头家。作为“状元”的天明站在院子里,那个时候的他,依然是个安静内敛的大男孩,看着一张张堆满笑容的脸,他突然的有些害羞和无措。老孙头和老孙婶在人群中笑得无比灿烂,已经有了皱纹的脸在阳光下闪着熠熠的光辉,仿佛年轻了许多。老孙头从集市了买了普通的硬糖,装在红色的塑料盘子里,老孙婶忙着把一把一把的糖分到乡亲的手上,在自豪和喜悦中连后背也挺直了许多。
老李头挤进门,还没等老孙婶招呼他,便毫不客气地从盘子里抓了一大把糖。随后蹭到老孙头身边,拍着他的肩膀说:“老兄啊,天明出息了,你这以后可就等着享福吧!我说什么来着,你这臭手净摸好牌啊!”
“去你妈的!”老孙头笑呵呵地推攘了老李头一把,“你才臭手呢!”
门口突然有些骚动,同一条街的胡家夫妇抱着他们刚出生不久的女儿挤进了院子。
“叔,”胡家三十出头的汉子簇拥着老婆孩子到了老孙头和天明面前,因为激动脸都涨红了,“我们两口子听说天明这孩子考上大学了,哎呀,真是太出息了啊!我们想让天明给我们家小闺女起个名字,哈哈,权当沾点状元的喜气,将来也考个啥啥大学的!”
旁边的人群笑了,人群中央的天明也地笑了。他朝胡家媳妇轻轻地伸出手:“嫂子,把孩子给我吧。”
在周围人的注视下,在胡家夫妇期待的微笑下,天明把孩子抱在了怀里,轻轻摇晃着,仔细端详着这个不足一个月的小家伙——粉嫩粉嫩的小脸庞,眼睛因为刚睡醒还带点惺忪,有点塌的袖珍鼻子,小嘴巴轻轻地一张一合,像在咂摸着什么。天明把孩子抱紧了一点,闻到她身上透着的一股浓浓的乳香,天明再一次笑了。
“叫晓琳吧,‘琳’在古语中是美玉的意思。”
“胡晓琳,好名字,好名字!”胡家夫妇笑着,不住地称赞着。
也许是因为天明第一次抱小孩子吧,姿势有些生硬,怀中的宝宝明显有些不舒服,不老实地动弹了两下,估计是想回到母亲怀抱的信号。过了一会儿,她发现这一招无效后,便丝毫不给面子地嚎啕大哭起来。
宝宝的哭声很有穿透力,穿过了院墙,穿过了院子内外的人群,传得很远很远。在孩子的哭声中,天明有些害羞地笑了,胡家两口子笑了,老孙头和老孙婶笑了,周围的村民也笑了。那天,大家都笑了。
第七章
1992年夏天,老孙头也准备了几挂鞭炮,但这个夏天终究在一片沉寂中度过。
天明争取了一个去德国留学的机会,公费,天明说去了那边会在课余时间打工赚取生活费用,可也还是委婉地表达了,刚到那边人生地不熟,可能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家里能否给他一点钱度过最初的那段日子。
恰恰也在这个时候,天明的弟弟,天辉,告诉老孙头和老孙婶自己和女朋友阿霞要在今年成婚,也需要钱。
老孙头蹲在河边抽了两天的烟,最后决定把家里所有的积蓄交给天明。他是在吃晚饭的时候宣布这个决定的,他后面还想对天辉说,孩子,你还年轻,结婚晚个两三年也不是大事。可他的话还没说出口,坐在炕边的天辉把手里的白瓷茶杯狠狠摔到了地上,白色的碎片在地面上蹦跳着四散开来,噼里啪啦的声响刺痛了每个人的耳膜。在一家人都还在目瞪口呆的时候,天辉已经下地穿好了鞋,没有一句话,或者一个多余的肢体动作,他只是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这个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老孙头自始至终都没有看清楚小儿子的表情,只记得他留下的最后一个动作是仿佛用尽全身气力甩了一下破旧的院门,两扇木头门突然的碰撞发出了一声“砰”的巨响,那个瞬间老孙头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也跟着震了一下,像那老朽的、颤颤悠悠的木门,像那伴着强烈冲击缓缓落下的一片墙灰。
天辉。老孙头心里轻轻呼唤了一声。
天辉跟天明不一样。天明读幼儿园的时候,守纪律,学习好,拼音、算术每每都是拿满分。天辉读幼儿园的时候,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孩子王,还经常因为搞恶作剧、欺负小朋友等行为惨遭老师的“家访”。天明一路通畅地从小学读到高中,继而是大学和出国留学。天辉念完初中就厌倦了学校,成绩也不足以考高中和职专,老孙头便托同村的人把他送到镇上学修理自行车,好在天辉虽成绩不好,却也是个脑袋瓜灵光的孩子,到了十七八岁的年龄,也脱去了一身稚气,开始懂得谋划自己的生活。
天明自小安静内敛,心里的想法从不轻易告诉别人。天辉却是个直率张扬的孩子,带一点烈性,受不得憋屈。
受不得憋屈的天辉最后还是带着一肚子的憋屈离开了家,还有累积了多年的怨气,他怨父亲的爱太偏颇,太失衡。
从记事起,父亲和远近亲戚、邻里街坊的闲聊主题永远离不了哥哥,哥哥多么乖,成绩多么棒,老师多么喜欢他,家里贴了多少多少的奖状。天辉刚上小学时,天明在读三年级,他有一个本子,封面上用好看的字写着“学习是灯,努力是油,要想灯亮,必须加油。”天辉踮起脚尖趴在桌子的角上,问哥哥那几行字是什么意思,天明头也没抬,随意地说,好好学习的意思。
后来,天辉趁哥哥不注意,拿出自己的小本子,把第一张白纸附在哥哥本子的封皮上面,拿着一支短短的铅笔,仔细地描那十六个他根本不认识的复杂汉字。他描了很久,虽然“想”字少了一个横和一个点,“须”字缺了一个撇,可他描得很认真,很虔诚。那歪歪扭扭的十六个字,包含了一个孩子最朴素最纯真的愿望——像哥哥一样学习出色,像哥哥一样能够被父亲自豪地谈起。
可他很快就发现亲生兄弟也是有差异的,他脑袋瓜儿也不笨,可天明基本上把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了学习,天辉做不到,他的生活要忙碌得多,他喜欢玩,喜欢拿着自制的弹弓去山上射麻雀,喜欢拿着个空罐头瓶子再绑上根塑料绳到河里抓鱼,他还要当孩子头儿,领着一大帮子同龄和更小的孩子一起“打打杀杀”……所以,当放假的时候他只拿着第五名或者第六名的成绩回家时,老孙头只是简单地看了一眼卷子,然后撇过头做其他的事情。
日子久了,天辉也消了最初的热情,对学习,渐渐倦了。
有一年夏天,有城里的剧团下乡演出,接连演了几天的《沙家浜》,一下子激起了小孩子们的“抗日热情”。天辉领着他的一群“部下”,剪子包袱锤分成八路军和日寇,然后两帮人朝彼此“开枪”“扔手榴弹”,最终,总是英勇无比的八路军把敌人打得溃不成军……
天辉在游戏中还是颇威风的,他一边果断地指挥着,一边一勇当先地“冲锋陷阵”。
“大勇,炸掉他们的碉堡!”
“志伟,掩护我!”
“有炸弹,大家快趴下!”
……
暮色四合时,所有孩子的汗衫裤衩上都沾满了泥土,脸上、身上也有,和汗水混在了一起,活像个灰头土脸的大花猫,可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乐呵呵的。
同样乐呵的还有不远处一群的大人,他们习惯了在黄昏时候叼着根旱烟走到街上乘凉,那晚,孩子们在那里演得不亦乐乎,他们也看得不亦乐乎,咧着嘴哈哈笑,给他们使劲地鼓掌。
当孩子们一个个散去时,天辉一眼看到了老孙头也在人群里,他在和旁边的一个伯伯在闲聊,侧对着他。
天辉朝他跑过去,人群中突然有人喊了一嗓子,“天辉刚才好威武啊,像个大将军一样!”
大家都笑了,天辉挠挠头,也不好意思地笑了。他偷瞄了老孙头一眼,不远不近的距离,父亲给他的依然只是一张侧脸,在有些昏暗的暮色中,在苍蓝色天空和灰色街道背景下,他看到父亲脸上似乎露出了一丝微笑。
天辉停住了脚步,这突如其来的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是一种巨大、莫名的幸福,冲击着他年幼的身体和内心,他一时无法完全适应和承受,只是呆呆地立在原地,脑子里反复回放着那一丝微笑,反复体验着这幸福的冲击。
天真的黑了,饭香从灶头飘到了街头,大人们也散开了。
天辉脸上挂着幸福地有些僵硬的笑,猜想着今天会不会得到哥哥的待遇,父亲会不会疼爱地摸摸他的头,会不会牵着他的手回家。
当幸福的温度还没有冷却时,天辉的种种猜想却已经落空了。老孙头跟旁人聊完事情便顺势转了个九十度,一个人背着手慢悠悠地朝家的方向走去。
天辉刚迈出的脚步突兀地停在了半空中,于是幸福的感受转瞬而逝,死在那晚的夜色中。
夜色浓重,恰好也是种掩饰,掩饰了天辉眼里渐渐黯淡的光芒。
第八章
天辉离家后,老孙头只能从别人那里一点一点地知道他的消息。
天辉和阿霞结婚了。他们跟朋友借钱结的婚,双方的家长都没有出一分钱,因此婚礼有些寒酸,宾客是各自的朋友,酒席是简单的几样菜,喜酒是供销社里最便宜的散装白酒。不过,这些都没能遮掩新郎新娘脸上幸福的笑容,别人告诉老孙头,他俩结婚那天都笑得很开心。老孙头和老孙婶见过阿霞一次,模样眉清目秀,是个温柔、贤淑的姑娘。阿霞是镇上小学的老师,总骑着一辆破旧“飞鸽牌”自行车,那车常坏常修,一来二往便和天辉熟识了。阿霞家里是激烈反对这门子亲事的,原因有二:第一,她家经济也不宽裕,一直指望着闺女能嫁户好人家,帮扶帮扶家里,毕竟弟弟妹妹还都在上学;第二,含辛茹苦培养出一名人民教师,这区区一个修自行车的,怎么看也配不上自己的女儿。
但他们显然低估了阿霞的决意,她是外表柔和内心坚毅的人,换句话说叫“外柔内刚”吧,自己认定的幸福和归宿,任外界多少阻力,都不会轻易放手。
当阿霞家里开始给她频繁地安排相亲的时候,她和天辉便毅然决然地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办了一场仓促、简单却幸福的婚礼。
婚后,天辉和阿霞搬到了学校分的宿舍,基本上没有什么家具和电器,一切从零开始。
听到这里,老孙头心里是有些懊悔和自责的,家里的积蓄给了天明之后所剩无几,他把手头的零钱整钱凑在一起,用红手绢包了,托村里人去镇上的时候捎给天辉。当晚,那方红手绢和钱原封不动得又回到了老孙头手上,他站在院子里,头顶昏黄的月光,无声地覆在掌心的红手绢上,望着那喜庆的色彩,老孙头叹了一口气。
天辉是个倔强的孩子。所以,送钱的事,老孙头再也没有提起。
婚后第二年,阿霞生了个儿子,取名叫壮壮。有了孩子,娘家人的态度也开始松动,不久之后,天辉就带着阿霞和孩子回去探亲,也受到了姑爷该有的待遇。
那个时候天辉在镇上租了个小小的店面,他人缘好,技术精,镇上的居民都愿意去他店里。天辉很有经济头脑,在店门口还多加了一个小摊位,夏天卖两毛钱一包的汽水,冬天卖点瓜子、糖块之类的小零食,总体来说,生意也算红红火火。
可是天辉从来没带着老婆孩子一起回自己的家,只是过年时会托人给老孙头和老孙婶带点钱。每次捧着一小叠整齐的纸币,老孙头都觉得有点烫手,索性也不多管,直接把钱扔给老孙婶。
第九章
1993年到1995年,对老孙头和老孙婶来说,是有些孤单的三年。
93年除夕,下了很大的雪。那晚老孙婶蹲在灶口烧水下饺子,红色的火光照亮了她有些苍老的脸。
下午她一个人在家里包饺子,习惯性地包了四人份的量,傍晚老孙头带着一身烟味回到家里,看到炕上满满的一箅子饺子,眉头狠狠地皱了一下,嘟囔了一句怎么包这么多。那时老孙婶才恍然意识到,今年的除夕,只剩下自己和老头子。
半年的时间,还没有消去一个母亲心中的悲伤——大儿子远赴德国留学,年前收到他的一封越洋家书,简短地说着在那边都好;小儿子负气出走,现在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妻子,小两口的日子过得紧紧巴巴……作为母亲,亲眼看着孩子从咿呀咿呀地喊妈妈爸爸,到蹒跚学步、不停地摔跤和爬起,再到他们上了幼儿园、小学,天明一放学就趴在小桌子上学习,墙上也一张一张地挂起他的奖状,天辉每天都会大汗淋漓、带着一身灰土从外面跑回来……
如今,两个孩子长大了,离开了,老孙婶突然从儿子们的生活中抽离而出,而且是这种被迫和彻底的抽离,这让老孙婶一时无法接受。
灶头里的火熊熊地燃着,木头在火焰的舔舐下发出“噼啪”的声响,不知不觉,老孙婶的脸已经被火烤得发烫了。她用烧火棍拨拉了一下木头,锅里冒出的白色蒸汽径直向上飘着,灰色的天棚,都被罩上了一层如云似雾的水汽。锅里的水已经第三次沸腾了,饺子浮在上面随着水浪不安地滚动着,这个架势让她想起天明没考好时垂头丧气的样子,想起天辉做了错事时头压得低低的样子。老孙婶把手撑在锅台上,在白色水汽里闭了眼,从胸腔里吐出长长的一口气,用有些沙哑的嗓子无力地喊了一声——饺子好了。
吃完年夜饭,老孙头和老孙婶坐在炕头上,两个人都不说话,沉默地守着家里破旧的黑白电视机,等着看春晚。那晚风大,院子里的天线被吹得摇摇晃晃,电视信号也是时好时坏,不时地,屏幕上就变成了灰色的横条纹上下浮动。
老孙婶想起以前,每到除夕,天明和天辉一吃完饺子就跳上炕占据最佳位置,有一次还为这吵过架。天辉是个急性子,一看到电视信号不好,便刺溜一声滑下炕,动作敏捷地像只小猴子,然后再一眨眼的工夫,他已经在院子里抱住那根天线柱子,一边小心调整着天线的朝向,一边朝着窗户大声喊着:“好了没?好了没?”天明有时故意整他,明明电视上的图像已经很清晰了,还在朝外面喊:“不清楚,不清楚……哎,向左转转,哎哎,再往右转一下……”
“好了没?好了没?”真的有声音穿透凛冽的风雪和糊了一层塑料膜的窗户,传到了老孙婶的耳朵里。老孙婶浑身激灵了一下,转头望向窗外,隔着玻璃、半透明的塑料膜、除夕夜的风雪,她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不算高大,大衣随意性地搭在身上,帽子扣得有点斜,身形微微佝偻。
老孙婶低下头,用粗糙的手背抹掉眼角快要流出来的泪水,朝着外面的老孙头喊了一声,好了。
那晚老孙头和老孙婶其实都有点心不在焉,黄宏和魏积安演的小品《擦皮鞋》逗乐了许多人,电视机前的老孙头和老孙婶却都没有笑,对于春晚这道老百姓的“年夜大餐”,他们突然丧失了知觉。
晚会进行到一半,有个节目是歌曲《回家》,在黑白色的屏幕上,一个台湾歌星用沧桑的声音用力地唱着“回家的渴望又让我热泪满眶,古老的歌曲有多久不曾大声唱,我在岁月里改变了模样,心中的思念还是相同的地方……”
老孙婶哭了,她再也抑制不住了,也许她不懂音乐,可她清楚地知道她想自己的两个孩子,她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是否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吃上了热腾腾的饺子,是否穿得暖,是否有人陪着他们一起看春晚,是否在开心地笑,是否想家,是否想她……
啪。
老孙头带着怒气关上了电视机,接着狠拽了一下灯绳,屋子顿时静了下来,也暗下来了,没有了电视的声响,没有了电灯的光亮。
老孙婶依然保持着刚才的坐姿,压低声音啜泣着,院子里和房顶上的雪很白很亮,把微弱的月光折射成花白一片,这光轻轻地洒进屋子,打在了老孙婶微微颤动、无助的驼背上。
相对而言,95年的春节就欢快了许多。年前,老孙头收到了天明的信,信里还有一张他和女朋友的合影,是同在德国留学的学生,两个年轻人在德国的大学校园里笑得无比灿烂。天明说,爸,下学期我们就要开始论文答辩,然后就可以毕业了,我很快就能回家看你们了,三年了,很想您和妈。
老孙婶不识字,捧着儿子的照片,听老孙头说他很快就要从德国回来,开心地哭了出来。老孙头笑着骂老孙婶:“又哭,又哭,儿子回来你也哭!”
笑着,骂着,老孙头脸上的皱纹也一并乐开了花,这是三年来他第一次真正舒心地笑。漫长的等待、付出,像是一颗精心培育的种子,经历了寒冬酷暑,经过了落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生命历程,终于到了丰收的季节,终于可以看到幸福生活的曙光。
那年流行解晓东的《今儿个高兴》,老孙头也喜欢这首歌,他经常背着手,叼个烟斗,口齿不清地哼唱起来——今儿个老百姓呀,真呀么真高兴,今个儿老百姓呀,真呀么真高兴……
第十章
天明穿着笔挺的衬衣、西装,提着一个与这泥泞的土路极不相称的皮箱出现在村子里的时候,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天明似乎已经适应了这种场面,二十六七的年岁也是开始真正成熟的年龄,简短地与邻里寒暄完便进了屋子。
老孙头和老孙婶也一直沉浸在儿子留学归来的喜悦中,只是两个人表达喜悦的方式有点不一样。老孙婶在里屋给天明准备他爱吃的——土豆炖鸡、小葱烙饼、西红柿炒鸡蛋……她一边在灶头忙活着,一边不时跑到天明那屋,把自己的儿子上下左右打量了一遍又一遍,仿佛生怕这一切是梦。
老孙头那个时候正在村子里闲逛,背着手,嘴里叼个烟斗,上翘的嘴角撇得厉害,连吐出的烟都也彰显着一股张扬的喜悦。碰到熟人或者不熟的人,都是用高亢的嗓音喊一句:
“我儿子,天明,留学回来啦!”
“什么!你不知道天明去了哪个国家?德国!是德国!”
从村头走到村尾,快接近黄昏了。老孙头看到村边的一棵柳树,那棵树长了好多年了,在同类中也算高大的了。上次看到它的时候,还只是光秃秃的树干和枝条,而今,灰色的枝条上正涌出一点一点鲜嫩的浅绿,生动而盎然。老孙头站在柳树下,风吹来,最长的枝条扫过他的脸,有点痒,有点疼。老孙头看着这棵上了年纪的柳树,看着那灰色背景上星星罗布般好看的绿,心里不由宽慰地笑了。
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
第十一章
天明回家的第二天,就带上几瓶酒去了镇上,近晌午的时候,拖拉机的声音轰隆隆地飘过来,开车的是三年没有回家的天辉,车斗上一侧坐着阿霞,脸蛋被冻得红扑扑的,怀里抱着被厚棉袄层层裹住的壮壮,另一侧坐着天明,黑框眼镜上已经蒙上了一层家乡的尘土。
老孙婶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她做了几道菜,下了饺子,就倚在门框上看着坐在炕上的人——老孙头喝了几口小酒,黝黑的脸上已经泛出了红色的光泽;天明和天辉哥俩靠得很近,两个人不停地讲话,不停地碰杯,不停地笑;阿霞抱着孩子坐在炕边,壮壮明显已经“水饱饭足”,嘴角还留着一点油星,顾不得身边的杯盏交错、人声喧嚣,已经呼呼地睡了……
老孙婶笑了,她希望时间停在这一刻,这之后的很多年,当她回想起那一天,那一刻,总会怅然地长叹一口气,她真的希望——时间就停在那一刻。
第十二章
老孙头过了一段舒心的日子——下地干活不再那么勤了,只是象征性地到地里走一趟再扛着锄头哼着小曲慢悠悠地走回来;习惯了晚饭时守着黑白电视机,乐呵呵地就着花生米喝上两盅小酒;老李头家的炕头成了他的常去之地,在吆喝中打上几把牌,很是痛快。老孙头是新手,输钱是家常便饭,身边的老李头打趣,呦,孙大哥,输这么多钱,不心疼啊?
老孙头叼着旱烟,笑起来嘴角有些斜。不心疼,我儿子出息了,不在乎这点钱!
身边的老李头讪讪地笑了,噢,是啊,出息了,有钱了。
炕上其他的人也跟着笑了,也许是烟尘太重,也许是无心,老孙头从来没有看清几位牌友的表情。
不过这样的幸福生活并没有持续太久。第一件令老孙头憋屈的事情就发生在老李头家。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老李头的二闺女给家里置办了全村第一台彩色电视机,老李头在牌桌上好一个炫耀,对老孙头来说,老李头嘴巴中不断吐出的没有穷尽的显摆就像是苍蝇一样烦人,于是他有意无意地用行为举止和面部表情表露了自己的不屑。事态后来演化成两个人扭打在一起,老孙头的耳朵被打出了血,老李头的额头也肿起了一个黑紫色的包。据说,当老孙头被人从老李头身上拉开的时候,他嘴里还一直振振有词地喊着,我儿子肯定会给我买个更大的彩电,比你家的破彩电大得多!
这件事让老孙头闹心了很久,不过,后面的一件事情很快让他停止了对这件事的专注。生活就是这样,只有在对比之下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危机。
那时已经是秋天了,正所谓秋高气爽,阳光也是一片大好。村子里的喇叭,突然“嗤嗤”地响了两声,接着是几声咳嗽,大概在清嗓吧,随后,全村人都安静下来,竖起耳朵想知道是哪家没交电费还是有了谁的书信。村长厚重的男中音从那个高高的电线杆上传了出来:“老孙头,赶快到村委会办公室来,有你的电话。”
不巧的是,那天老孙头和老孙婶在村子南边的地里锄地,而喇叭里的声音,顺着风往北飘去,于是,后面的几遍广播,村长在喇叭里喊得声嘶力竭,老孙头依然巍然不动地在自己的土地上辛勤地劳作,偶尔停下喝口水,躺在地头的麻袋上看看湛蓝的天。
广播了七八遍之后,村长彻底失去了耐性,用焦躁的声音在喇叭里大声地公布:“老孙头,赶快来村委会办公室,听到了没有!是你儿子公司的电话,你儿子出事了!”
最后一句话在村子里引起了不小的骚动,大家都心知肚明村长指的是老孙头的哪个儿子,可是,他们无从猜测这一条广播背后的内容,于是,在街头巷尾相遇时,他们会交错一个好奇的眼神,嘴里说着类似的话——天明这么好的孩子,出什么事了啊?
所以,当老孙头回到村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的村民都在告诉他相同的内容,快去村委会接电话,你儿子出事啦!
顶着日头,老孙头踉踉跄跄地跑向村委会,当他在那个宽敞的办公桌上拿起电话,颤抖地拨起那个记在纸条上的号码时,因为口渴和不安,嗓子里有股混杂着铁锈的血腥味,焦躁,暴动。
第十三章
两个月之后,老孙头把天明从外地带回了村子,与以往不同,天明的这次回归是低调的、无声的。老孙头,也是一反常态地闭门不出。只是,还是有一些流言在村子里悄悄传开了。
如果你在街上走一走,立在某个街角竖起耳朵,或是在夜晚经过旁人的屋外,站在昏黄灯光的投影中,你就会听到人们在议论纷纷。
“听说了吗?老孙头的儿子疯了,得精神病了!”
“之前还不是好好的嘛,怎么突然疯了?”
“还不是受刺激受的,哎,我听说啊,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好像是天明在国外谈了个女朋友,但他前脚刚回国,女朋友就跟外国人好了,都结婚了呢。”
“啧啧,现在的女孩子,怎么都这样,真是可怜了天明这孩子……”
于是,话题转为了对婚姻和妇道等问题的探讨,在度过了最初的喧哗期,人们的目光,渐渐远离了天明。对他们来说,无论天明是外出留学、回国挣大钱,还是突然遭受重创、从此神志不清,他们都只有唏嘘不已的份儿。好与坏,他们都只是站在一边,红着眼幻想自己有这样的儿子或者暗笑几声庆幸自己没有碰上同样的事情。天明的人生,只是生活的一剂次要调味品,可有可无,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在最初的新鲜感和刺激感过后,天明这个名字和他的故事,很快会淡出人们的视线,他会被遗忘,被尘土无声地掩埋。
而对老孙头来说,这一切是无法轻易过去的。这两个多月的生活,对他来说仿佛炼狱一般,他从一个等待留洋儿子养老的父亲,突然变成了一个精神病人的父亲,这个落差,他无法承受。与此同时,天明的医药费用也是摆在老孙头面前的一大难题。医生给天明开出了大把大把的药,也耗去了老孙头手中大把大把的、花花绿绿的钞票。作为父亲,他不是不心疼儿子,不舍得为儿子花上这些钱免去他的部分痛苦,只是,心疼儿子和心疼钱这两件事情是完全可以同时存在的。先前,事态紧急外加父亲的天性,心疼儿子的影响力甚于心疼钱,而当儿子的痛苦之态一日一日地重复,老孙头也正在渐渐适应儿子的痛苦和自己内心的痛苦,干瘪的钱包让老孙头不得不正视眼前的问题——他没有多少积蓄,天明是在试用期发病住院,公司没有义务为天明买单,至于天辉,他有自己的家庭,而儿媳也间接地表明过态度,那么,谁能来支付天明的医药费?谁来为他和老孙婶养老送终?——所以,时间一点点过去,消磨了老孙头的刺骨疼痛,现实的问题却日益浮出水面,像锤头一样日日敲打着老孙头的胸口。
老孙头抽了两天的闷烟后,做了一个决定,把天明的药量减半。在此之前,因为药物的作用,天明多数的时间是在睡觉,药量减半后,精神上清醒了很多,却也在常常在清醒的这段时间做出格的事情——老孙头夫妇不止一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坐在院子里的石头上,眼神涣散,自言自语,嘴里振振有词地说这些不知所云的话,脾气也突然变得暴躁,一丁点儿小事就会变成导火索引发一阵暴怒和乱打乱砸……
记得那次,下雨了,天明依旧坐在院子里的石头上,老孙婶拉他进屋,他不肯。拉拉扯扯中,老孙婶撕坏了天明的袖口,天明就一下子从石头上跳起来,狠狠地踹了老孙婶一脚。这一脚踢在老孙婶的右腿上,她只觉得自己的腿像被什么石头狠狠地撞了一下,然后软软地倒在了雨天的泥巴地面上。恰巧这个时候,老孙头提着酱油瓶子从商店里回来,他一进门就看到老孙婶被儿子一脚踢飞了出去,便冲上去和天明扭在了一起。天明正值年轻力壮之时,挡了几下天明的拳头,老孙头已经有些吃不消。
也许是已经连续积攒了几个月的疲惫和辛酸,此刻的冲击点燃了老孙头心中的导火线,他也需要一个出口,他压抑的情绪也需要爆发。接下来,老孙头做出了一个自己日后后悔不已的行为——他抡起酱油瓶子,朝着天明的头狠狠地砸去。
“哐当”一声,瓶子碎了,酱油参杂着雨水和血水,从天明的额头上流下来。一瞬间,天明似乎也呆住了,他后退了几步,怔怔地看着老孙头。四周突然沉寂下来,只有“沙沙”的雨水声,默默清洗着各种液体的颜色和气味。
“你们就是想我死!你们就是想我死!你们就是想我死!”天明突然像狮子一样咆哮起来,用手指直直地指向自己的父母,脖子上爆出了一条条的青筋,像是一条条青蛇在蠕动。
老孙头也呆了,他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他还是自己的儿子吗?他突然回想起,在那个遥远的城市,当他第一次走进那家医院,院墙、床铺的白色和消毒水的气味一样刺眼,那个年轻的医生向他反复重复着一个词——精神分裂。
精神分裂是什么?老孙头一遍又一遍地问他。
最后,年轻的医生不耐烦了,他无法用专业术语向这个乡下老头子讲明白“精神分裂”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个时候,老孙头像是喃喃自语般问了一句:“精神,是指像灵魂一样的东西吗?”
年轻的医生倒是突然被这个蛮创新的比喻吓了一跳,回过神来就摆出一副专家的样子说:“也倒是可以这么理解。”
精神分裂。灵魂分裂。这两个词,现在在老孙头的脑海里不停地打晃。如今,他依然不懂在自己儿子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憎恨这无法理解的疾病,深深地憎恨。
看着眼前的天明,老孙头觉得自己的思绪仿佛飘去了很远的地方。灵魂分裂了,灵魂分裂了,那是不是原来的灵魂就不完全了呢。
有了这样的想法,老孙头越看着眼前的这个人,越觉得他不是自己的儿子,他不是自己的天明,他不是那个喜欢学习、喜欢沿着河岸一直走下去、有着自己的执着和抱负的天明。
“你不是我儿子!你不是我儿子!”老孙头的咆哮声也突然在小小的墙院内爆发出来,夹杂着雨声,冲向这个破落的家的每个角落。
老孙头忘记了那个夜晚是怎样过去的,也许是两个人都累了,也许是药物慢慢发挥作用了,不过,这些对老孙头而言都不重要了。
用乡下的话,天明那晚的行为是在“发疯”,天明多数只是“发发小疯”,砸砸锅碗瓢盆,偶尔“发次大疯”,对着父母拳打脚踢。而每次儿子发疯过后,老孙头就蹲在院子的角落里抽闷烟,老孙婶就一边哭着一边收拾着被搞成一团乱的家。对他们来说,只有在晚上,天明服下药沉沉睡去时,这个家才开始了一天之中难得的平静,哪怕只是外在的。
在天明最开始患病的一两年,老孙头和老孙婶都喜欢在夜晚走进儿子的房间,仔细端详着他熟睡中的样子,那个月光下白净的脸庞总让他们回想起以前的天明——那个没有任何疾病的天明,那个自小学习优异的天明,那个本来有着远大前程的天明。
可过了一两年之后,这个习惯也如同他们的精力,一点点被消磨殆尽了。老孙头渐渐记不清自己曾经设想过的美满的老年生活,和这个幻梦同时被带走的,还有记忆中那个优秀的儿子和他曾经带给自己的荣耀。
第十四章
忘记了哪一年,老孙头只记得那是个夏天,他拿着篮子去赶集,刚走出村子就看到河边远远地围了一群人,他也凑了过去,看到一群人在河里打捞什么。
“怎么啦?”老孙头问旁边的一个老头,是附近村庄来赶集的。
“有个老头跳河自尽了,对面村子的,听说是儿子出车祸死了,儿媳妇卷着家当带着孩子跑了。”
“是受刺激了吧?”
“哼,肯定不止是受刺激的原因,儿子死了,什么依靠也没有了,将来谁养老啊?要是我,我也自杀,这没依没靠的,活也没法活啊。”
老头说完转身看了老孙头一眼,问道:“老哥,你有几个儿子啊?”
老孙头侧过头,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苦笑,淡淡地说:“两个。”
“两个好啊,儿子多,保障多啊……”老头边说边走远了,声音也变得飘忽起来。
老孙头看着河里,怔怔地立在河边好久。
第十五章
从1995年到2006年,一共是十一个年头。天明的事情,老孙头夫妇也从最初的哀恸转为了一种渐近麻木的常态。老孙头有时不禁感慨,人总是有着惊人的适应能力,无论多么大的伤口,只要摆在那里,一直看下去看下去,就总会有不以为然的那一天。
天明的状态一直没有大的好转,并且因为经济原因,几年前就中断了药物治疗。老孙头和老孙婶为了不激惹他,渐渐学会了和自己的儿子保持距离,减少接触等同于减少触动他发怒的“开关”。在这一点上,老孙婶的速度要慢一些,但她后来也想通了,自己要保证这把老骨头的健壮,因为她不晓得,如果自己和老头子先去了,天明会怎么样。
天明那时38岁了,已近中年,但由于父母把他照料得不错,显得要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他安静地坐在某处时,不知情的人,会误以为这只是个白净的乡村老师。
也许是家里没人和天明讲话,天明喜欢跑出去,跑到人多的地方,但他的自言自语从来没有获得回应,渐渐得,他也知道了别人对自己并不十分欢迎,于是每次只是立在人群的外围,听人们讲话,偶尔也会插上几句,即便没有回应,也并不在意。
孩子们都怕他,他们都听自己的爸爸妈妈讲过他的恐怖之处。“那个疯子发狂的时候,都差点把自己的爸爸妈妈打死呢。”伴着这样的告诫长大,孩子们看见他都会远远跑开,生怕这个疯子抓住自己把自己狂揍一顿。
2006年夏天,村子里又出了一批大学生。
那年头,大学生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不过每年的夏天不妨还是要热闹一番,邻里街坊讨论讨论谁家的孩子上了本科线,谁家的孩子只能上专科。
可就在这一片热闹之中,有一件事又刺痛了老孙头。
在2006年夏天这一批大学生中,村子里有个女孩被省里的一所本科学校录取了,算是村里同龄人的头名。女孩的名字很好听,叫晓琳,就住在孙家附近。
那天傍晚,老孙头蹲在院子门口乘凉,远处一帮人在打扑克,天明站在旁边看。晓琳和她妈妈从街口那里走来,她穿着简单的牛仔裙和t恤衫,很清爽的一身打扮。当然,吸引人眼球的不是晓琳所穿的衣服,而是她手里拿着的红彤彤的大信封——录取通知书。
天明似乎也被那个录取通知书吸引了,他从街口那里尾随着晓琳,呆呆地看着她,一直往前走。
晓琳的妈妈抓住女儿的肩膀,在她耳边轻声说,快走。
晓琳觉出了身后的异常,她回头看了天明一眼,朝他露出了一个善意的微笑。天明第一次被人注意,觉得很开心,嘿嘿地也笑了,嘴里不停地叨念着:“xx大学,好大学啊,好大学啊……”
晓琳妈妈不禁急了,一只手揽着女儿的后背,另一只手狠狠拽住胳膊,一边拖着她往前走,一边用尽量温柔的语气发出无比严厉的通告:“那是个疯子,别回头看他!”
老孙头蹲在自己的家门口,完完整整地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幕,包括每个人物的表情和动作,包括他们的出场和落幕。老孙头看着眼前自家窄窄的胡同,很久很久以前,这里也曾经热闹过,不是吗?曾经有过鞭炮的响声,曾经有过糖纸落到地上的声音,曾经有过孩子的啼哭和全村人的欢笑,不是吗?为什么这一切,那么快的失去了呢?
老孙头的胸腔里一阵一阵地发闷。他已经很久没有去回忆过去了。对很多人来说,回忆是个港湾,现实不如意时,便躲进快乐的回忆中去避难、去疗养;对老孙头来说,回忆只是在往伤口上撒盐,他不敢回忆,那只会让他感受到现实和过去的落差,他也不敢设想未来,他没有资本和勇气去设想未来。
突然,老孙头觉得自己彻底老了,他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对于自己的人生、老伴的人生、大儿子的人生,感到如此的疲惫和无望。
第十六章
同样是这一年的夏天,老孙头和天明的生活迎来了一次转折。
一天上午,知了不眠不休地在树上唱着歌,邻居家的狗偶尔狂吠两声。老孙头家里突然迎来了几位西装革履的访客,他们是天明的高中同学,有的在经商,有的在政府部门,打拼至今,在这个小县城中也算是事业有成的人。他们一来探望天明的病情,二来提供给老孙头这样一个讯息——省城有家医院愿意无偿治疗精神病患者,但前提是治疗实况会经由电视播出,作为医院的广告宣传。
于是,几天之后,村子里来了一辆白色的大车,外面写“xx医院”的字样,接走了天明。
一个月之后,天明的影像开始固定地出现在电视频道的某个时段,他的故事作为广告的宣传背景开始广为传播。寒门子弟、留洋硕士、遭到背叛的爱情,一个个很有噱头的标签吊足了观众的胃口,他们眼角挂着泪,带着十足的同情心和怜悯感关注着这个可怜之人的病情。
天明的那档节目,老孙婶是每次必看的,她搬着小板凳,坐在电视机前摘着菜、洗着碗,看到电视机里儿子气色不错的脸,她的心里才会安稳一些。
随着节目的播出,“天明”这个有些生疏的名字在村子里又复活了,街头巷角的讨论又多了起来,人们说起他的故事,回忆起他当年在这个村子里的无限风光,又是一阵对世事无常的唏嘘感慨。
老孙头依然呆在远离人群的角落里,抽上几口旱烟,很安静,很无声。
第十七章
2007年,天明39岁。
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天明的病情好转了许多。节目需要终结,病人也需要出院。在最后一期的节目中,镜头对准了天明的脸,记者不断地问着他“感觉自己现在精神状况如何?”“重新进入社会,怕不怕不被人接纳?”“很快就要回家了是不是很开心?”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天明的神态很平静,一一对这些问题作出了答复。
记者提出的最后两个问题是:“对你以后的生活,有什么打算的呢?”
“以后……”天明拖长了最后一个字的发音,“走一步算一步吧。”
“对电视机前的父母,最想说什么呢?”
“对不起……”
在天明说完这三个字之后,感人的背景音乐响起,电视屏幕上像播放幻灯片一样,不断回放着天明入院至今的画面。坐在电视机前的观众伴着音乐舒心地叹了一口气,关注很久的这个病人终于病愈出院了。然后,点一下遥控器,换另一个频道。
天明出院的时候是冬天,他回了家乡的小县城,试着投了几份简历,还去参加了一两次面试,但都无果而终。
除夕那天,他回了家,晚上老孙婶做了几道好菜,烫了一壶白酒。老孙头和天明坐在炕上,两个人都默不作声地夹菜,喝酒。屋子里很安静,电视的音量调得很低,新闻联播的主持人轻声播报着春晚的准备工作,老孙婶在厨房里忙活,不时传来柴禾爆裂的“咝咝”声和碗筷碰撞的声音。
这顿饭谁都没有多说话,却吃得异常缓慢。
那年的除夕屋外有很厚的积雪,月光把整个村落照得亮堂堂的。
一家三口静悄悄地坐在热炕头上看春晚,电视机里传出的欢声笑语和眼前的空旷寂静形成了一种鲜明对比。天明一直坐在老孙头旁边,突然,他伸出手,一把抓住了老孙头露在被窝外的手腕。
“爸,我想看看你的手。”
老孙头有些意外,但也依着他的动作把自己的手递了出去。
天明把父亲的手掌覆在自己手掌之上,苍老的掌心全部暴露在昏黄的灯光下。他的额头快要靠在老孙头微微翘起的手指上,他什么话都不说,只是细细端详着父亲的掌心。
这个掌心,布满了暗黄的茧子和深深的沟壑,掌纹细密而零散,深深浅浅的纹路里嵌满了黑色的污垢,像是一道道文字,在诉说着主人辛酸与疲惫的一生。
老孙头也好久没有细细看过自己的手掌,他叹了一口气,是从什么时候,慢慢摒弃了那个频繁洗手的习惯呢?是天明生病的时候?还是更早些?记忆很模糊了,老孙头也就放弃了追溯的念头。
看着在灯光下俯下身子的儿子,老孙头心里一阵阵发酸,他想起了很多很多年以前,他也以同样的姿态,端详过父亲的掌心。他不晓得,此时的天明,是否和当年的他有着同样的心情,是否能够体会这掌心之中深厚的苦难。
天明看了很久吧,老孙头也记不清有多长时间,只记得他突然直起腰背,用很平淡的语气说:“爸妈,我先去睡了。”
当电视机里传出新年倒计时时,村子里陆续响起了鞭炮声。老孙头躺在炕上,眼睛盯着外面雪白光亮的世界,一种无法言说的感觉反复侵袭着他的心。在这除夕之夜,他觉得自己没有多少欢乐,却也没有什么痛苦,他不知道该把这称为平淡还是麻木。
老孙头盯着窗外的村庄,脑子里没有方向地胡思乱想着,就这样,迷迷糊糊中睡了过去。
半夜,开门的声音惊醒了老孙头和老孙婶。老孙婶拧开灯绳,老孙头趴在窗户上,看到天明站在院子里,一副要外出的样子。
“天明,这么晚了,干什么去?”老孙头问。
“没事,爸,我睡不着,想出去到河边走走。”
“哦。”老孙头应了一声,然后看着儿子一步步走出了院门。
“小心点儿……”老孙婶在朦胧中,朝着天明喊了一声。
第十八章
2008年的新年,全村人都在小心翼翼地拜着年,空气里飘荡着一股不知所以然的气氛,神秘,让人躁动和不安。
天明的尸体是在年初一早上被发现的,他直直地躺在冰上,右腿微微曲起,嘴角像是挂着一丝神秘的笑。村里上了年纪的老人说,冻死之人脸上都会挂着这种像是微笑的表情。
几天后,公安机关对死因给出了一个答复——尸体周身沾了一些泥土,河岸上有踩空的脚印,他是意外跌倒,滚到冰上失去意识,被冻死的。
在这个宣判面前,唯一静默的是老孙头夫妇。在儿子的尸体面前,他们落了几滴泪,苍老的脸庞像干涸龟裂的大地,泪水在上面打转、分裂,无声地消了踪迹。
几滴泪过后,老孙头和老孙婶再也哭不出来了,悲伤的感觉也变得淡淡的,也许泪水和痛苦在之前早已透支了。老孙头感觉这像是一段漫长的旅途,在日复一日的重复后,结束了。
不愿静默的是猜测和流言。这个春节,村民们又有了新的谈资。
张三说,我觉得吧,天明可能是自杀,他脑子清醒了,也知道自己不可能找到工作,靠自己根本没办法活下去。
李四说,是啊,是啊,还有他大概很愧疚吧,发疯的十几年,动不动就对爹妈拳打脚踢,他在电视里不也说想对爹妈说对不起嘛。
刘五说,我觉得老孙头的态度也有问题,你说,一个精神病的儿子,大半夜的跑出去,他也放心,说不定啊,他也希望自己儿子出点事呢,自己剩下的日子还能好过点。
王六说,这么说老孙头不好吧,养活这么个大活人,他那是欠了多少债啊,对儿子也算是尽心尽力了啊。
陈七说,再怎么尽心尽力,也经不起十几年的耗啊,你没听见他们家里平时吵架嘛,天明每次都朝他们喊,你们就是想我死,你们就是想我死!不都说嘛,精神病人的话也不是一点都没有根据的。
……
关于天明的死,村子里有着很多版本的猜测。当这个春节过去了,第一缕春风融化了冬天的积雪,一同消弭的还有有关天明和老孙头的种种流言。小村庄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每个人都走在自己的轨道上,播种、收获,日复一日地生活。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