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宸君
雁
这地方并没有个正式名儿,本来是片荒地,一些乞丐和无家可归的人杂居在此,胡乱搭了些棚子。后来托了这几幢花楼的薄名,才建起了几间像样的房屋。到了夜里,家家户户都将檐前的灯笼点起,就算那不做夜市生意的,灯笼里的火也要到了五更天才灭。街上行人一晚上络绎不绝,虽是街深巷陋,从三层妓楼里传来的喧哗声,倒也和那城里的金凤楼没什么两样,有些儿灯红酒绿的意思。
等天光放亮,在日头底下观看,这巷子又是另一番萧条模样。道旁尽是些屋檐歪斜了的木头房子,往往破得连店头的招牌都缺了一角半块的,白天里少有生意上门,家家都关着一半门,到处都静悄悄的,一丝人声也无,只有几条从早到晚也吃不饱肚子的秃毛野狗,钻来钻去地到处嗅嗅。
到黄昏前后,门前就该热闹了。
姑娘们照例是晌午过了起身。阿雁听到其它屋子里头的响动,门扇不断地被推开又关上,没有扣上搭扣的拖鞋底在地上拖来拖去,发出刺耳的声音,老旧的楼梯吱吱嘎嘎闹个不停,她就知道时候大概是不早了。虽说昨晚上起就没吃什么东西,腹中却不觉得饥饿,想着干脆省了那顿饭,不觉就拖延了起来。
头上梳着双平鬟,绑红头绳的小丫头,因年岁不满用不着到外头去见客,镇日家在楼里乱跑,一到下午就拍着门板,用那尖脆的黄鹂鸟般的音调一叠声叫姑娘们起来梳妆。她瞅见阿雁歪在床头,迷迷瞪瞪的样子,忙忙地打了一盆水来,一边数落着,踢踢踏踏地跑远了。
阿雁挽起袖子洗过脸,就没精打采地对着镜子上妆。她的皮肤本来就白,也不需要搽多厚的粉,只匀上薄薄的一层,掩去面上的憔悴之色就很显精神。在这片堂子讨生活的妓女之中,她的回头客算多的,妈妈们平常对她也都是好言好色,就是偶尔起性子,撵走一两个不喜欢的客人也没有谁责难她放肆,能这样的敷衍下去,除了资历算深,主要靠的还是这份美貌。她个子娇小,肌肤白皙,瓜子脸上嵌着一双盈盈的眼睛,顾盼生姿,很受一部分客人的欢迎。有时候她挽起飞仙髻,换上丝制的叠纱裙,腰部用窄缎子束得细细的,随着花街柳巷的霏霏之音舞上一曲,看到的人没一个不赞叹的,都说那飞燕再世恐怕也不过如此。这便是她通身的本事!
这二三年她很少舞了,一是新人日增,时事渐迁,场子里如今流行弹个琵琶唱支小曲,再也是她乏了,没有那个兴致。端详着镜子里自己的容貌,不知是怎么搞的,总觉得那脸白是白,缺乏血色,像死人似的。即便想到了这种事,她的心也像是给浸在了冷水里,一起结冰了,不会起什么波澜。她一边昏昏地想着,“就算再好看,也没有客人会喜欢死人脸吧?”一边用小指挑了一抹谢馥春的脂胭,用水化开,拍在脸上。
正在贴花钿的当口,门咔哒一响,隔壁的麝姬过来了,拿着纸笔要阿雁代她写情信。
“真是对不住,又要叨唠你了。你也知道我的字写得不好看,就是那鬼画符——回头再好好谢你。”
麝姬脸上的粉总是涂得很厚,连脖子和胸口都涂得白白的,再化上浓浓的酒晕妆,越发衬出她的芳容娇艳。她身上着了件淡色的扣身衫子,领口开得很低,露出鲜红色的衬里和胸口的玉肌,到了阿雁房里就先往床上一躺,翘起一条腿眯缝着眼睛,显出没睡饱的样子,手握着一根玳瑁的簪子在头上搔起痒来,那不讲究的样子要是被她的熟客看到,恐怕要吓个够呛。
阿雁对她的这幅作派是见怪不怪了。“又是写给西城的那位公子吗?”也不推辞,掩了妆镜,把窗棂用叉竿支起,让日光透进室内,就在那窗下的樟木案上铺起了澄心堂的纸。
“这回写什么呢?”麝姬是这条巷子里有名的红妓女,像她这样一个美人儿,长得是没得挑的,又会说话,性情讨客人们的欢喜,擅歌舞也就罢了,更难得的是能诗会赋,竟继了鱼玄机的衣钵。好附庸风雅的客人不必说了,就是那肚子里没有墨水的,也要硬凑个一句半句出来,忙忙地写在玉板宣上,着人递进来,就为了讨她的欢心。麝姬自然将他们引为知己,又自嗟身世“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叹自己“空有文君之志……云云。”将那众寻芳客骗得心花怒放,争先恐后地拿出钱来供她挥霍。这都是妓女们常玩的把戏,不必敷述。可惜她虽然貌比西施,才欺惠班,千好万好,却有一桩不大称心,就是不擅笔墨,拿着一两二分银子一支的湖笔,写出来的字如泼墨一般。麝姬绝少与客人书信往来,凡有例外,也千叮万嘱对方不可将自己的字迹给第二人看到。她如今是这条巷子里数得着的花魁,便是去席上随便念念《春望词》,也有大把的银子进账,这个见惯了风月传说的明白人,却害起恋爱病来了。要说有多爱对方倒也不见得,枕榻边的轻怜蜜语,执手间的山盟海誓虽是不少,一旦客人银钱散尽,或是花销上诸多忌惮起来,显出那一番左支右绌的穷态,她的爱也就像那瘪下去的钱袋一样漏气了,话说回来,到了这种境地她会爱上别人也是可以理解的。要说不爱吧,好像也不是。瞧她那小心到连情信都要他人代写,唯恐暴露自己短处的紧张模样,分明是被情思撩拨,一腔热忱覆水难收了。
“有劳了。”麝姬这会儿清醒了,就看着阿雁写字。写的什么呢,无非是“海棠枝上鹊,悠悠一片心,应知怜上客,翘首向君鸣。”之类常见的应答词。阿雁照她说的写了。
麝姬忽然想起来似的说:“那个痴汉今天又来了,雁姑娘,你不顺便写张条子给他?”
阿雁眼皮都没抬一下,只是“嗯”了一声:“随他去吧。”
“他等在边门上,缩手缩脚的,又不敢到正厅里来,那模样看着怪可怜的,你可真是狠心哪!他那般讨好你,虽说口袋里如今连登楼的子儿都凑不齐,念着旧日的情份,也该捎个一言半语的,宽慰两句。”
“什么情份,不过是应酬罢了。”阿雁写完了信,照例没有署名,让人给送了出去。虽然没有落款,但是那纸是定做的,淡色底,下方印了一只玉色的夏蝉,又拿麝香薰过,收信人打开一看,就知道是麝姬的手笔。
“你呀,老是这么绝情,才喝上同心茶,就要和人家割断恩爱,你的心眼儿敢活动些么?要说这世间的事,没有绝对的,如果能够交上好运,蝇头小民也能发迹。男人嘛,都是流恋烟花的,来来去去风儿一般,你我的前程,保不齐落在这里边谁人的身上。将客人笼络好了,让他念着你的好,若他果然是个好的,将来有了体面,你说不定也能做个像样的夫人。退一步说,他只是不争气的命,也别欺了人家,便是走到恩断义绝这一步,情面上也说两句体己话,好聚好散嘛。”
“谢谢你的好意,你的高见我受教了。要是觉得看不下去的话,你把他捡回去好了。”阿雁好像谈论别人的事情似的。
麝姬见她一幅无动于衷的样子,心想难道自己看错了,她对那个人果真一点情份也没有,就把话题岔开:“到饭点了吧?不知道厨房今天做的什么菜?”
“什么菜?左不过那几样,早就吃腻了,我一想到就要吐了。”
阿雁那嫌弃的表情倒不是装出来的。说来好笑,这个妓馆外表看来竟是一家饭庄的样子,规规矩矩地挂着红漆嵌金字的招牌,还雇了一堆跑堂的伙计,这也是此地的风气使然。伙计们会传菜不假,背过身就去替姑娘们张罗着拉客,若是有哪个客人借着酒意寻衅滋事、又或者胆敢赖账,他们的拳头也能教对方吃不了兜着走,这里的姑娘是从不出门办事的,一年到头,拢共只有初五拜财神爷的辰光才上一趟山,平日里想到外头逛逛,也不过是在这章台街上百尺之内,去临近的布庄、水粉铺子里转转罢了,出逃的事情每年都有,负责的也是这班终日里卑躬曲膝,看到谁都点头哈腰的伙计,要让姑娘们说来,他们的嘴脸,可是比那地府的钟馗还要凶恶。
厨房的伙食中给客人的提供的是另做的,小食的品类繁多,从早上就开始准备,妓女和伙计、护院们吃的都是大锅饭,油什么的倒是不缺,往往糊得人倒胃口。挑剔些儿、又风头正盛的妓女往往不在这吃,宁愿多花钱,雇人去外头另买,或者用零嘴儿填肚子,也能保持身段的苗条。
在这里,人人都知道这馆子里卖的是什么。不过,有时候也有一两个刚进城来的乡巴佬,或是身家清白,不知世风险恶的柳下惠,不晓得前生遭了什么罪,竟然有机缘从街上路过,便被那班没教养的姑娘们连哄带拽地拖进楼来。说稀奇也是稀奇,还真有那种活到二十几岁,什么都不懂的傻瓜,坚守着诸如“君子不与淑女动手”的信条,腰上虽说似模似样地佩着剑,却无法防御,到头来还真以为这是哪一家服务特别热情的酒楼,却不过脸,叫拿菜单过来的。像这种事情,接下来的半个月里都要成为姑娘们茶余饭后的笑料。
阿雁想到,正缩在那个偏房门口等着见自己一面的程云青,就是这样一个误入歧途的土包子,他糊里糊涂的,又老是觉得自己正在认真地干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会被别人耻笑也是正常的。一想到这,阿雁的心情就变得烦躁了,被那种不省事的人粘上,她觉得说不出的麻烦。
还是去吃饭吧。她甩开纷乱的思绪,让自己打起点精神来。夜里客人来了,少不得要推杯换盏,就是吃点什么,也是漕心。
阿雁改变了主意,和麝姬一起去伙房了。还算宽阔的屋子里,因为涌进了太多人而显得杂乱不堪。长条桌上已经堆了许多妓女们膳后没有收拾的餐具。她们两人和其他人一样,拿了一个粗瓷大碗,饭菜都盛在里面,也找不着坐的位置,就这样将碗捧在手里吃了起来。
一边在吃,不时的那梳着双丫头的小姑娘跑进来,永远是那活活泼泼的样子,脆声叫着某某姑娘的名字,喊她见客。被叫到名字的姑娘尽管不乐意,抱怨着连安生饭都吃不到一口,仍是从怀里掏出手镜来,对着左右端详一番,在鬓角掠上一掠,忙忙地去了。
天色慢慢地暗下来,嫖客们三三两两地,边谈笑边逛进妓院里来,于是立刻从走廓那头传来啪哒啪哒迎客的脚步声。
“伙计,来壶酒!”
“好涞,要什么下酒菜呀?”
照例有一支琵琶,转轴拨弦先试了三两声,慢慢地越奏越热闹,气氛上来,客人们也开始哄笑了。便有姑娘来唱和,唱的是什么呢?“若教能免相思苦,枕袖卧薪亦不辞”,又或者“平生不相见,此日苦相思。或许有前例,今朝我始知”罢了。听的人自然是过耳就忘,那唱的人,夜夜这样的重复,又怎么会有那一星半点儿的真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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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妓这种事,算起来也是一门营生,和世间诸行一般无二,说到底都是银钱的买卖,做的是皮肉的生意。如果是有教养的人家的千金,家风清白,一旦过了七岁连吃饭都不和男子在同一条桌上的。生活在烟柳陌巷的莺花,恁说是怎样心性纯良的女孩儿,既然堕入了风尘,到头来无非是一场笑话。就像一块白布掉到了染缸里,怎么能不染上颜色呢?早晚看到的、听到的都是情啊爱的风月传说,身上穿的绫罗绸缎,头上插的翠翘金雀,客人的排场讲究,化妆之后嫣然而笑的风情,是她们争相攀比的对象,什么是白,什么是黑,都不如眼前的浮华和手里的银子重要。要是孔老夫子还在世,看到她们大白天就浓妆艳抹,当街拉客的丑态,估计会骂一句“世风日下”,可是在尘世浮沉的人,连停下来听圣人训导一句的空档都不会有。
“这位公子,进来坐一坐吧!不要推辞啦!打扮得这么光鲜,不会是没有道理吧,这里的姑娘也很不错呢,请进来吧……”
全城的流民好像都聚集到这个地方来了,此地的人,个个把钱看得跟脖子上的脑袋一样重要,所以,虽说是销金窟,这种破落地方妓馆的繁华程度,跟城里那也是没法儿比较的。在卖春业的淡季,即使当红的妓女也会因为门庭冷落而到路边去拉客。运气不好的话逢上落雨,一个客人都接不到的情形也是有的。
阿雁在一处挡雨棚下站了半天,天都擦黑了,也没拉到一票生意。她正想再等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干脆回去算了,眼错不见恍惚有个高大的身影从巷口一闪,想着这个机会绝对不能错过,她便迈开了步子跑过去,拽住那个男人的衣袖,撒娇说:“请别走,让奴家陪陪你吧。”
那人也没问一声就跟她走了。雨是绵密的毛雨,不大,对方略揽着她的肩膀,一路上举起胳膊,用袖子替她遮挡着。
到了灯下看得清楚,这人从头到脚的锦缎,是一位不常在这种地方看见的阔气公子。阿雁倒有些放不开了,把他让到屋里,叫了酒菜,客人并不十分劝她酒,只浅酌了一二杯。看他对楼里的伙计喊话的态度,应该是风月场的老手。
客人问了她的名字,随便闲话了几句,看到墙上挂的琵琶,又让她弹一支来听。
听完曲子客人就走了,给的缠头十分的丰厚。差不多是戌时,外面黑透了,雨又越发的大,阿雁本想借伞给他,顿了顿没开口。
她的那把伞,向来是不借人的。
是她梳拢前的事情,依照规矩头发还没盘起来,结成了辫子。那也是一个落雨天,她陪一位花魁到人家的宴席上去。花魁那天俨然众所瞩目的中心,华丽而妖媚的歌舞给她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散场时雨下得很大,花魁由一乘小轿送回了楼里,她一手提着借来的灯笼,一手打伞,也挽不得裙,深一脚浅一脚地往花街的方向走去。
到处都黑魆魆的,虽然有灯笼的微光,也看不清什么。风势很猛,雨一个劲地扑过来,把腿都淋透了。从伞檐底下斜吹过来的雨水糊住了眼睛,她简直连方向都分辨不好。有什么办法呢?她只好咬咬牙,快步走着,盼着拐过了这条巷子,到常走的那条路上,到时候贴着人家的铺子走,风就刮不过来了吧?
到了巷口,却正好撞在了风口上,伞面哗啦啦一下子被气流鼓得倒蓬过来,差点脱手而去。阿雁吓得用另一只手拼命抓住伞柄,不提防灯笼就这样掉在了地上,眼前蓦的一暗。她伞也不要了,顾不得被大雨浇在身上,蹲下身去摸灯笼。灯笼是捡起来了,可身上没有能引火的东西,就算有,在这风雨之夜也没有用武之地。
她又急又气,从脸上淌下来的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她想:这么大的雨,就算哭得再厉害也没有人会同情自己。真可恶!就这么抖抖缩缩地,扶着道旁的美人柳站在黑暗中苦熬。
世间的人好像都睡着了,只将她一个人留在了完全看不到方向的黑暗中。
或许是天无绝人之路吧,正在焦急的当口,有个路人经过,见着了她的凄惨模样。
那人没掌灯,按说这么暗,不太可能发现树下的人影。那人也是走过了又折了回来。
“你在这躲雨吗?”
阿雁吃了一惊,没看到他是从哪边来的,猜不到他是什么主意,于是说:“你走开,别管我。”
“那这伞给你,路上小心。”陌生人并没有伸出手来扯她的衣袖或是怎样,说了两句话,就匆匆地走掉了。
阿雁打着那把被硬塞过来的雨伞,沿着路帮子慢慢走了回去,因是走惯的路,暗一点也没什么关系。到楼里的时候,把大家都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搞的?这幅落汤鸡的模样!那一家太过份了,小气到这种程度,就算是见习,不说是雇车,也该派个人跟着送回来才是!”
阿雁已经累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在灯光下,她看到那竟是把红伞,即使在这种卖俏的地方,也没有见过这样艳丽的东西。
原本以为是一趟的买卖,不知是什么因缘,那华服的公子就此成了阿雁的熟客,一个月总有二、三次前来会她。也不晓得他是什么来头,然而出手阔绰,嘴巴又甜,很讨姑娘们的欢心。
“生的那样好看,就算不花钱,让我倒贴也愿意啊!”她们背地里这样议论。
阿雁觉得“那个人不是一味地胡闹,风采倒也不坏”。虽说喝酒取乐,却没见他醉过,也不像有的客人,将挥霍当作唯一的乐趣,倚红偎翠的总是嫌不够,兴头来了通宵达旦地恣意放荡,那副醉生梦死的行状,说是到了地狱的入口也不为过。
那个人却有些特别,姑娘们说他教人猜不透。他长得不坏,单论脸鲜眉亮眼的,说句不敬的话像是哪家戏班子里出来的,可是品味着实令人侧目。就说衣裳吧,料子不消说是头等的,这倒是诟病不得,毕竟是出门的脸面,挥霍一些也不为过,不过呢,也不知是找的哪一家出格的铺子裁的,颜色竟比接客的姑娘们穿的还要花俏,那花色都是闻所未闻,有所谓团花、妆花、宝相花、折枝小花、皇妃百色染等等,穷竭匠心,晕染得堆雪拥云一般,极尽华美,如果迎面走过时还会随风飘来一股熏香气味……他打扮得这么风流,真是教人诸多揣测。
“嗳,雁姑娘,你的老相好来啦!”
“乱说什么呢?”阿雁啐了一口,“这样的没遮拦,客人要不高兴的。”不免对镜略整鬓容,在芙蓉面上淡施脂粉,轻扫娥眉,刘海儿用头油梳卷得蓬起来,旁边再簮上一朵时兴的夏菊花,这才迤逦着走下楼来。
掀起帘子往回廊外看去,公子脸上并无不悦,正笑着同旁人打趣:“喂,这个姑娘的老相好是谁呀?姓甚名谁,快告诉我听听,能得到如此美人的青眼,不知是哪一世修来的福气,真是让人嫉妒。”
虽然知道不是真话,听了也觉得高兴。“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你哄我呢?像您这样的公子哥儿,什么样的排场没有见过,这里的庸脂俗粉,怕是不入眼的。”
“这是什么话?要是不入眼,心里头也不会这样惦着了。这不是又过来串门了吗?”
“你这个撒谎鬼,把我丢在这里这许多天,不闻不问的,心都碎了。想必这样的话,是对哪个漂亮姑娘都要说上一遍的吧?”
“你这样想,我就为难了呀。”
“……”
就这样假假真真的说着情话,好像真是痴恋中的男女一样。阿雁有时候觉得他对自己是欣然有意,有时候又觉得他是逢场作戏。要问她是怎么发现的,那是做这一行本能的直觉,要是真对自己有心,言语里多少能透出痕迹。
公子比楼子里的姑娘还要信口开河,讲的话十句里不知道有没有一句是真的。看得出他是冶游惯了的,很懂得花柳场面上的礼数,而且多才多艺,令人刮目相看。单瞧他那抓花牌的手法,就是斯道的行家。要是有人问起他的来历,他就把话岔开:“你猜猜看呀,猜中了,我就给赏钱。”
“要是猜中了,您不承认可怎么办?那可不成,先将东道拿来。”姑娘们起着哄。
阿雁就伸手到他的怀里把钱袋子掏出来,公子也不阻止,含笑看她胡闹。
一个说:“出手这么大方,您一定是官老爷吧?”
另一个说:“官老爷虽说有钱,都是端坐高堂,等着别人孝敬的,自己使钱的时候可小气了——您是做生意的吧?”
又一个说:“你们都搞错方向了,看这身打扮,我斗胆断言,怕是教坊司的掌乐吧?”
阿雁就说:“你们不用猜了,这一位是京城来的贵族公子,是瞒着家人出来散散心的,大家来分赏钱吧!”也不等客人答应,毫不客气地把钱袋子倒个底朝天。
公子望着她并不阻止,只笑笑:“你说得不错。”
像这种逮着机会就掏客人钱袋的做法对妓女来说是家常便饭,没把最后一个子儿榨空之前她们是不会歇手的。一旦客人纤毫不剩了,她们又会变得翻脸比翻书还快,客人想再见一面也是难如登天。但只要客人还有弄钱的余地,那情书腻札,酬酢往还就不会断,看起来,还真是对情深意笃、难舍难分的恋人哩。
云
古人云:浮生若梦,说的是世事无定,生命短促,所谓欢乐,无非是一霎时的梦幻泡影,迷障罢了。死之后还有什么呢?不过一了百了。俗世的贵贱男女,虽也有机缘到五台山去上香,谛听文殊菩萨的点化,却没有那个慧根,一味地拘泥于当下,说起来也都是命吧……智者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土民们朝朝暮暮顾念的,只是他的营生,沧海桑田,云天变幻,算起来该归入阳春白雪,离他们到底太远,秋收冬藏,天行时气才是关乎本分的事项。有那资质驽钝的人,空有迂远的志愿,但掂不清自己的斤两,怀着这股利欲之念漂浪世间,绞尽心血也未必如愿,抛又抛不开去,也真叫可怜啊。
却说初会时春雨绵绵,正当黄鹂曼唱的天气,转眼间就到了残菊和枯叶结着冰霜,霰雪飘降的时节了。得了公子的资助,阿雁这一年早早备下了换季的新裳。颜色鲜艳的夹衣如今是不时兴了,穿在里头倒也罢了,头一项外面要罩上样式新巧的半身斗篷。三重织的花缎面子,下衬一层胭脂红绉纱,然后再卷起双宫绸的里衬,做出风滚边,领口、襟口只絮进少量的丝棉,这样的讲究做法,保不保暖尚在其次,最要紧的是显出那倌人随随便便在外褂上披起斗篷,用窄带子束起纤腰的曼丽风姿。
如此装扮起来,虽说暖手炉是刻不离身的,十个指甲盖儿仍是冻得发紫,会染上风寒也就不奇怪了。
屋里头倒是不冷,床头的火盆里银炭烧得红红的,只是有些气闷。没有人声,这屋子里显得是多么的静,仅有一门之隔的外头,那热闹的喧嚣和往常没什么不同,真奇怪啊,这孤零零的屋子,虽是那么熟悉,竟好像是到了另一个所在,静悄悄地一丝儿活气都无。
阿雁在床上整整躺了一天,没事可做。起初想着平日里总没有一场好觉睡,病在这里,倒是可以补个眠。但白日里眯了个痛快,却仍是怏怏地,连喝口水都没滋没味。
正是惆怅不已的时候,回廊里传来谁走动的声响,她失望地把目光投向那边,不想门板吱呀一声,寒风挟着冬月的冷气飕飕地扑面而来。
“雁姑娘,听说你病了……”来人杵在门口,进不是退又不是,怯生生地向床榻的方向开口。
阿雁听到这耳熟的声音,被惊了一跳,心中烦闷不已。眼见得他一只脚已跨过门槛,闪避不及,只得用袖子半掩着脸,欠身将帐幔扯下,好歹遮挡一回。
程云青在乡下出生,七岁上过寄给人家做养子,从此当上了城里的少爷。
养父当年进城时孤身一人,家当只有一个破淘箩,装了分家得到的两斤稻米。他扛过沙包,打过短工,跟在泥瓦匠和木匠后面做过打杂的小工,最不济的光景连草鞋都没得穿,能活下去靠的是寺庙的施粥,还编过竹筐,摆地摊,在夜深的街头叫卖小吃,后来找保人搭线,卖身给人家做学徒,零星地听人使唤,一步挨一步,熬上了伙计的身份,到了成家立业的紧要关头,娶了主子家嫁不出去的老小姐,就这样起的家。此后万事遂心,买卖越做越大,又雇了众多佣人,享上了清福。只是有一桩不如意,没有子嗣——别人议论起来,那程家的邋遢小子前世里真是烧了高香,竟捡了这个便宜。不出意外的话,待养父百年之后,就是程云青这个养子继承家业。哪知道他半途上被鬼闪了眼,和花街的姑娘好上了。
这也是命,躲不掉。他交上了时运,脱了泥土气息,打扮得像个城里的公子,听人称呼他少东,锦绣前程就铺在脚下。后来学着经营买卖,贩卖香粉、帕子、头油、梳篦这些东西,不免要到那条花街上去发货。姑娘们知道他的身份,看到他去了哪家铺子,就也聚到哪家铺子,借故跟他搭话。起初微露情意,后来就露骨起来。
“进来坐坐吧,叫你进来你就进来得啦。又打算不理人家,我可要恼的!今后不买你家的东西了……这么个俊俏哥儿,可惜脑子不开窍,白瞎了那张脸了!”
大家尽拿他开玩笑,他也不恼,算完帐就走,不多留一刻,只笑着推辞:“下回,下回再去。”
姑娘们嗔怪着:“‘下回’,‘下回’胡说些什么?还不是压根儿就不想来吗?尽拿话哄人,真是没良心!”
人家就哄笑起来:“人已经走远啦,别再望了。也不打盆水照照,想要攀这位公子的高枝,先买盒上好的香粉把脸匀干净了再说。”
程云青读过圣贤书,在学堂里没少被夫子用竹尺打过手心,他从小就把礼义廉耻刻在心里,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恋上一个娼妓。
他到了楼里,简直迈不开脚,到处都是声音,到处都是浓妆艳抹的女人,可是她们看起来都像同一个人,连抛媚眼的方式都那么像。他觉得烦闷,这个地方跟他是不相容的,可是他的胸中燃烧着欲望之火,战胜了他那胆怯的天性。因此他只好照人家的吩咐,在人来人往的厅堂里找了一处落脚的地方,在那里候着阿雁。
一瓶普通的薄酒净重二两,自家带上盛酒的容器到店头现沽是十个钱,在这里要价一分银子。酒菜不论贵贱,装在绘有图纹的器皿里呈上来,份量是少,但较外头显得精致。图纹不带重样的,不是多清雅的高山流水,也不可能出自名师之手,无非是常见的蔓叶花样,蜂飞蝶舞,有的用得久了,边上的釉彩既旧,又有缺口,在搖曳的灯火下观来,倒也不太明显,显得浓淡合度,色泽鲜明。有了这层包装,标到这个价位似乎也说得过去。在这么一个轻佻浮薄的所在,尽管也追寻着美,不过是一种粗画乱抹的“美”,这种“美”是可以待价而沽的商品,是发财的捷径,足以让人眼花缭乱,分不清到底是“美”还是“恶”……认真想起来,这群婀娜多姿的尤物,华丽丽的美人儿,不正是诱人落入地狱的恶鬼么——她们那用粉涂白的脸和画皮有什么两样,那“请进来坐一坐吧”的娇声软语,不是逼得好多人倾家荡产,踏进了借债的刀山吗?
阿雁不让程云青在店里买酒,说没喝头——“搀了水的”。不忙着应酬的时候,她带他去吃好吃的。附近倒是有一两家高级菜馆,那是专为有钱又爱摆阔的寻欢客开设的,他为了生意上的事务去过几次,所费不赀。阿雁却说那里“没甚么意思”,她尽带他往巷子深处转悠。那些窗户都不舍得装半扇的小店,或者干脆是街角的路边摊,怎么看都不该是装扮妖艳、头上插着金步摇的女人会去的地方。阿雁大大方方地拉着他,为了抢到位置在人丛之间挤来挤去,看也不看就在脏污得看不清本来面目的桌子前坐下。菜牌也不必过目,隔着很远的距离,尖着嗓子很熟练地开始点单。
说起来,只是一些低档小吃,老火牛肉面、鸭血粉丝汤、粗面饼子、炸肉串之类,看起来不怎么样,可是真好吃。酒也不要,叫上两碗酸梅汤又或者热腾腾的桂花酒酿丸子,他这个不爱吃甜食的人都忍不住把丸子舀个干净。
在昏暗的小店里坐着,两人的视线一相触,他还是会移开眼睛,而阿雁总是旁若无人地向他频送秋波。
不入流的小吃花不了几个钱,登楼费和渡夜资可不便宜,为了不给北新区的红妓女掉价,从头到脚的穿戴也要时时翻新,程云青手上能够自由支配的钱是有限的。不久,养父听到外头的风言风语,又查到他账目上的亏空。不愧是在尘世里挣扎了大半辈子,被人起了“老狸”外号的角色,连火都没发,直接吩咐仆役将他扫地出门了。“一旦继承了家业就可以为所欲为,你要是这么想的话,就大错特错了。”他在大门外头跪到天亮,白白让左邻右舍看了笑话。人家议论,老爷子过份了些,一个改过的机会都不给。这话听在他耳朵里,觉得养子和亲生的骨肉到底是不一样,他不禁又可怜自己。
人都聚到楼下的房间里去了,欢声笑语一直不断,显示了这里的人气。有人弹着琵琶,唱起时兴的小曲,有人敲打碗碟,三星照四季财地划起拳来,有人喝醉了酒,声嘶力竭地嚷着什么,分辨不清,可分明是用足了全身的力气……楼上只有阿雁和程云青两个人。阿雁躺在铺席上,从帐幔的缝隙中,把对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数月不见,年青人的脸上已是显有消沉之意了,他的面色灰败,怕冷似的将两只胳膊揣在怀里,穿得很寒酸,一身方便干活的蓝布窄袖衫子,又旧又单薄。
“姐姐,你好狠的心哪!”他的话中透着止不住的悲哀,“嗳,真是没意思……我这个人是怎么回事呢?过去,家里给我介绍过许多的姑娘,长得好看的也有,说是才女的也有,带着大笔嫁妆的也有,我都看不上,嘴巴应着‘但凭父亲作主’,装出老老实实的样子,心里却想着,做人家的养子就是没有自由,和被链子栓住的一样。要是没有‘情义’的枷锁,把财产还回去就好了,想要过过看这样的生活,就算清贫一些也没关系——你听了要笑话的吧,何等不知天高地厚啊!如今,我和那个家是断绝关系了,可是没有发生一件好事,你又那么无情,把我彻底丢开了。唉,一切都是空的……当养子听起来教人羡慕,说实话不过是寄人檐下,整天窝窝囊囊地活着,连一个铜板都不能随便要。说是少东,继承的东西有限,就算养父不在,所谓的亲戚宗家也要对我横加干涉,只不过让我当一辈子的财产看守人罢了。可是我连这个都干不成,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变成穷鬼了,一件登楼穿的像样衣裳都凑不上,所以,以前的约定都是梦话,不能兑现了吧?不甘心哪,你哪怕当面告诉我一声也成啊,好歹让我断念……哪,姐姐,把帘子拉开,让我再看一眼你的面容吧。”
“别说傻话了。难道你不知道,堂子里的姑娘说的话是不能相信的吗?听说你是个名门出身的人,只要不把光阴浪费在这种地方,前程还是有指望的。”阿雁虽然觉得他可怜,但可怜的人又何止他一个?他们的年纪差得不多,她却要比他沉着和冷静多了。她隔着帘幕,轻描淡写地打发他离开:“你走吧。”
“我忍不下去啦!每天为了毫无因由的事情忙得团团转,不能和我想念的人见面,尽是和无聊的人打交道,真正能说上话的人,一个都没有!心里好苦哇!所以,就算别人都笑我,看不起我,只有你,难道不应该同情我一下吗?我是把你当作真心的啊!你这个爱撒谎的女人,我信了你的话,拍着胸脯跟家里夸你,说你是个好姑娘,并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坏心眼的女人。老爷子骂我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还梗着脖子不服气,这下子一语成谶……”程云青把心里的苦闷、愤恨一古脑儿倒在了阿雁面前,因为除了这个欺骗他的女人,天底下还有谁了解他那些微不足道的伤心事呢?堂堂七尺男儿也忍不住落泪,但他觉得丢脸,紧紧咬住了牙关,不让哭声泄露出来。
那个女人的心是用石头做的,一点留恋之情都没有。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女人冷冰冰地说,“我是住在这个楼子里的姑娘,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我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和客人的缘份就只有那么一点。从前,你是有钱人家的少爷,我自然不能怠慢了你,可那些不过是场面话。在这种地方,说真话不是很可笑吗?你自诩是个多情的人,岂不闻‘多情总被无情恼’,况且到了这里,情爱便是银钱的买卖,连这个基本的道理都不懂,也就不要怨恨被别人摆布了。”
“你太不讲理啦!都是为了你,我才从那个家里被赶出来。你的意思是我活该吗?你也太刻薄了!我供你花销,为了那些男人吃你的醋,即使落到了这样的田地还忍耐着想要见你一面,你就是这样对我的吗?连一句温柔的话都不肯说……”男人死死抱住自己的肩膀,为了要抑住感情,上半身微微地抖动着。
“我就是这么不知好歹的女人,看清楚了吗?看清楚了就快滚吧。”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时刻无不思慕的对象,竟说出这么无耻的话来。
“畜生!”
程云青气得切齿扼腕,猛地向前冲去,但是,只抚了抚胳膊,到底没有放肆。
他面朝静悄悄垂挂下来的帐幔,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问道:“你对我,真的没有一点情意吗?”
“快滚!”
看来这就是答案了。他惨笑着,拔出藏在腰间的凶器,一把扯下帐幔刺了下去。楼下的欢闹一如往昔,将女人惊呼的声音淹没了。
尾声
北新区的姑娘被旧相好刺伤的事情被当成一桩风流艳谈,街头巷尾地传了几天,很快销声匿迹了。当事的妓女已经过气,不过行凶的后果又不吓人,大家只当是一场闹剧,并没怎么关注。据看到现场的人说,其实只刺中了一刀,伤口在女人的额头上,估计那里的骨头太硬了,所以砍不下去。伤得重的反而是那个男人,被楼里的打手着实教训了一顿,他本来也算是个养尊处优的少爷,现在成了街上的流浪汉,而那个已过盛年的妓女,不知是交上了什么运道,经此丑闻之后,居然还有客人钟情,张罗着替她赎身。人生的际遇,还真是不可测呀。
开过年来,时间就过得特别的快。昨天人家屋顶上头还覆着未融净的残雪,今天降下一场多情的春雨,那漫山遍野的绿意就疯了一般滋长。
阿雁如今也是有身份的贵人了,到哪里身边都跟着一堆仆役。三月份她劳师动众,到荷泽赏了一回花。那一日天清气爽,牡丹园里姹紫嫣红,鲜艳的花朵和游人身上轻薄明妍的新装交融在一起,处处欢声笑语,的确是一片美丽的春色。
归来后她心思恍惚,一个劲儿叫小丫头备酒,公子来的时候发现她已醉了。
“你为什么把我接出来呢?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你怕是不清楚我是什么样的人吧?就跟我不清楚你一样。我嘛,本来就不是什么良家闺秀,虽然假哭着跟客人说‘为了给家里还债’、‘爹爹生了病’,做出一副不得已的样子,事实上根本没有那回事。客人虽然不相信那些说辞,但不知怎的很愿意跟‘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姑娘交往,但若是当了真,给他介绍一个没有沾染坏习气的规矩女子,他倒又要骂人家不解风情了。讨客人的欢心就是我的营生,人都是不要听真话的,真话伤人。我就是这样朝夕撒谎骗客人为生的女人,说过的情话不知道有多少,寄送的情信等于是交换废纸,赌咒发誓也好,订立鸳盟也好,只要是客人想要我概不推辞,一切都是生意往来,要是有人不照着规矩来,真心想讨我做老婆,那才好笑呢。到了我这种地步,看人看事早已没有是非黑白之分,富贵和华丽就是好的,教人心花怒放,飘飘然如到了天上,不然就是寒伧,一切都没了意思。你这个经常在烟花之地出没的人,应该也明白这些事情的吧?说是水性杨花也好,逼不得已也好,我由于种种的原因,流落到那种地方,不管有多少的解释,归根到底,也只是不甘寂寞,爱浮华罢了。离别家乡时的眼泪早已干了,如今看来竟像是一梦。见惯了秦楼楚馆里的歌舞欢笑,要我缩身到矮屋梁下面,缝缝补补,围着灶台过一辈子那绝对不成。要成了富贵人家的小老婆,让人家当猫儿一样地养着,和在楼子里又有什么区别?想到这些,我就打心眼里厌烦。可是,一个女人又能有什么办法?我这辈子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吧,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但在想娶我的人里面没有一个我愿意嫁的。我是个出身下贱的人,你却是名门的公子。虽然你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但也不能说无所不知吧……那么,你为什么从来不问我呢?哪怕一次也好,要是你问的话,哪怕是私奔也好,我也愿意做你的妻子……”
她说着说着,也不知道人家答了她什么,无名的哀愁涌上了她的心头,涌遍了她的四肢百骸,这深深的哀愁,这空虚,是用多少金银华服,多少的浓情蜜意也填不满的,她的眼中流不出眼泪。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出神地望着一抹红,是那把红伞,伞尖杵在墙上像一个伤口,它辗转跟了她一路,到了这里。她一直很想把它还给原主,但她知道自己福薄,没有那个命了。
于是,她向公子偎身过去,略勾薄唇,嫣然而笑。
公子说:“你发上簪的那一朵‘王红’,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