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爱一个男人,一般只爱三分,随时抽离的态度,当然,偶尔也会给点甜头,让他们受宠若惊。
剩下的,靠着男人争取,然后,就是一辈子,征服女性,是男人身上唯一一种永不服输,又有耐心的行动。
这也是之前两辈子,男人没有中途对别的女人感兴趣的原因。当然,这也是只适合林琳自己,毕竟,她也不是那种妲己再世,能够真的牢牢的抓住男人的心。就算是真的男人有了外心,她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输得起。
反正,林琳估计永远都不可能彻底都爱上一个男人,毕竟,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越来越冷漠,这也是她上辈子学习演戏的原因。
人生如戏,真真假假,也就那样过了,但是,演技却是必不可少的。若是日后她再也不能和原身共情,那么,到时候就是考虑她演技的时候了。
对于人心的复杂,林琳从来都不敢高估自己,毕竟,人性很复杂的,是好是坏,有时候就是一念之差。虽然如今有了不少自保手段,但林琳从来不去自讨苦吃,挑衅人性。
从来都对待感情很冷静的,很理智的林琳,永远都没办法理解那些恋爱脑为了一个人死去过来的,除了对方,谁都不在乎,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了,不在一起传宗接代,人类就会灭绝似的。对于这样的人,林琳只想一巴掌拍的远远的,快别恶心她了,受不了。
挂了视频,林琳就收拾东西,准备出门购物。原主的穿衣风格挺特别的,什么样的衣服好看就买什么样的。
但林琳不一样,多数时候,都会选择长款衣服,或者是修仙世界呆的时间太久了,对于那些短裤短裙裤子虽然偶尔也会购买,但是很少,多数是必要场合穿的。大多数买的最多的,也都是一些长款衣服,长款裙子,就算是性感类型的,也不会漏肉太多。
而且,也喜欢长发,虽然说穿越之前就喜欢,但是,并不像现在这般,无理由的喜欢。对于短发,反而不习惯。
所以,也不全是直接换了风格,毕竟,原主偶尔也会穿长款的裙子。林琳只是会买些质感好一些的经典款,不会买那些大牌,不合适的。毕竟,她如今就是个小县城的一个小康家庭没有收入的媳妇,靠着老公要生活费,买大牌不合适。
在平价购物中心买了十来件各类长裙,鞋子,打底,外套,还有几套比较舒适的内衣。全部下来,基本上花了她大几千块钱,这才压住内心的宠宠欲动,不然的话,再买下去,就没办法说清楚了资金来源。
虽然现在也说不清什么,毕竟,原主有多少私房钱,她男人可是知道的。
但是,尽量不要太夸张了。
外面吃了份米皮,又买了杯奶茶喝,林琳这才打车往回走。对于这个城市的景点,却没有什么兴趣。
曾经全国各地的跑,哪里曾经没有打过卡?如今一个人,那就更加的没有兴趣了。毕竟林琳自己就是个宅女属性的宅女啊。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去了,每日就在更新小说,看股票走势,练舞中度过,等到医生通知,男方可以来了,直接能做人工的时候,林琳才从这种情绪中扒拉出来。
“老婆?你这是整容了?”
一见面的第一眼,常福兴的第一句话,就差点让林琳破功。本来还有点紧张的林琳,突然间就放松了下来。
好吧,她承认她的变化有点大,但是,真的没有多做什么,都是原主的五官好不好?只是涂了点药水,让睫毛变得浓密了一些,又卷又翘。至于脸小了,眼睛大了,鼻子稍微翘了,在脸上的肉没有了那么多以后,肯定是会变得显眼出来。毕竟,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实。
但是,谁家整容能这么快就好?而且,整容不要钱?
没好气的白了一眼常福兴,带着他去停车场停车。两人买的车,是一辆白色的小越野,全部下来,不到十万,就是个代步工具。
“真的,老婆,你看你现在多漂亮了?跟变了一个人似得。我记得你以前也没有这么漂亮啊!”停车以后,常福兴还是在那念念不忘之前的那个话题。
“你给我整容的钱了吗?还是你觉得我有这个钱?”林琳一句话,让常福兴准备的长篇大论夏然而止。
“我这不是开玩笑吗?”常福兴手里拿着东西,跟在林琳身后,“没想到你如今减肥后,会这么好看,那你当初体咋就嫁给我嘞?”
看着常福兴莫名兴奋的声音,林琳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狗男人。那炽热的眼神一眼不差的,都粘在林琳玲珑有致的身体上了。
为啥嫁给你,你自己没点数吗?两个人结婚的原因都一个样。
还不是因为你自己怕打光棍,太粘人,而且原主那时候不是没减肥吗?合适的时间碰到合适的人,结婚生子有什么奇怪?毕竟,虽然爱情这玩意挺美好的,可是,修成正果的太少了。
不过,看着皮肤被修复好的常福兴,之少看起来年轻了好几岁,林琳也没有太过于反感,毕竟,人家皮肤好了,还真的是个清秀的青年。而且,她过来也有两个月了,早就做好了心里建设。
果然,一进房间,常福兴把门一关,东西往地上一扔,就转身抱住了林琳,低头吻了上来,双手也没闲着,直接从衣服下摆伸手进去,就开始在林琳身上的皮肤抚摸,把林琳压在了床上。
不一会,林琳就气喘吁吁的想要推开了他,她还没打算这么快就彻底的接受这个男人,所以,为什么原主就结婚了呢?总感觉有种和有妇之夫男人偷情的错觉。
oh my god,乱想什么呢?我就是原主,眼前这人,也就是从今以后,这辈子不出意外,她的男人。林琳不禁在心底催眠自己,怎么原主的父母孩子,她一下子就能接受,换成男人就不成了?
上次……上次去了,就没打算接收那个男人,所以才会没感觉。
“等等,别乱来,一会还要去看医生呢,说不定今天就能做人工了。”
“老婆,我都想死你了,你就不想吗?要不然,咱们今天别去医院了吧?就在房子里呆一天?”常福兴抱着林琳,压在她身上就是不下来,可怜兮兮的说道。
林琳这个时候也很无语,作为成年人,两人身上的变化,林琳自己是很清楚啥原因的,都是千年狐狸精。但是,在心理上,她还是多少会有些抗拒的。
“说的简单,若是错过了呢?都做了这么多的检查了,受了那么多的罪,你一句话就想让我别做,你想啥呢?快起来。”
说着,一使劲,就把常福兴推开,这才站起来整理自己的衣服。今日她穿了一件v领紧身的白色t恤,黑色的长款修身半身裙,和一件驼色的长款风衣,如今风衣随意的被扔在床上,衣服全是褶皱,浑身凌乱,就连头发都乱了,对着镜子整理一下,看着红肿的嘴唇和眉眼之间多出来的一抹潮红的媚色,林琳忍不住白了一眼常福兴。
“老婆,别这么看着我,给我抛媚眼,要命啊!”常福兴躺在床上看着林琳整理衣服,脸上全是压抑。
“行了,别贫了,快点起来,收拾东西,我们去医院,还要排队呢!”林琳感觉到脸上和脖子上的口水,又差点没忍住翻个白眼,去了卫生间收拾。
等两人磨磨唧唧的去了医院,早就有了很长队伍在排队。
“老婆,你别生气,你去找个地方坐着,老公给你排队啊?去吧,把就诊卡之类的给我,一会和我一起进去。”
看着林琳有些生气,常福兴一脸讨好的对着林琳说道,林琳也没有客气,直接找了个长椅坐下。
说实话,原主可没有这个待遇,两人都是一起等的。而且,有时候他还出去抽空,抽根烟。不过也是,原主的外观看起来就是敦实,谁知道她内心住个娇滴滴的小公主?
林琳确实是这么久下来,碰到的都是绅士,所以,林琳也没想着推辞,不过,这时候的太阳也不烈,即便是照在身上,也是暖暖的,很舒服。
至于常福兴,林琳还有些恼怒,所以,即便是知道他开了几个小时的车,没有休息一下,这个也不能让林琳心疼一下。
毕竟,她刚才可是看见了,人家的手机屏保上,还是那个火辣美女,相信有美女给他加油,他能更有动力。
拿出手机,玩个小游戏,看着那个时不时把眼神黏在林琳身上。林琳忍不住骂了声“狗男人”。
就着手机壳背后的镜面,看了又看,发现也不是什么大美女啊,几辈子下来,这次估计是个最平凡的长相了。完全称不上美女,只能是个清秀小佳人。虽然说,三分姿色十分打扮,可是,如今带着口罩,也看不出来什么呀。
林琳发现原主笑起来很好看,总有种特别的味道,让人很想靠近,亲切感十足。没有酒窝,就是整个人都柔和起来,应该是老人小孩都喜欢的对象。
不过,原主一直都比较肥胖,所以这一点不是很明显,所以,这次林琳来了以后,瘦下来以后,就很明显了。再加上林琳本身的气质加持,说实话,确实在人群中很独特。
不过,林琳回过神来,也就不生气了,早就知道的事情。原主魁梧敦实的时候,没见这个男人怎么心疼,但是,林琳现在瘦下来了,只要她自己愿意,绝对能让这个男人把她处处捧在手心里。
毕竟,同样一件事情,女汉子和美女做出来,男人的表现是完全不一样的。
终于,挂号,缴费,抽血,排队,等到喊林琳名字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即便是一直在空间里运动,林琳也觉得腿快废了。
最后面见医生,就知道了,可以安排人工授精,第二天一大早就过来,约了九点,到时候准时到就行。至于其他资料,早就准备好了,所以,也不用再准备什么。
“老婆,现在干什么?回去睡觉还是吃饭去?”
“吃饭吧,你不是就吃了早餐吗?吃完饭了再回房子睡觉,反正你也开了这么久的车,肯定累了。”
“还是老婆心疼我,那走吧,你想吃啥?老公带你去?”常福兴主动拉着林琳,又去了美食城,两人吃完了,才回了房间。
第二天手术前,林琳先吃了颗生子药,能够保证手术一次成功,还能保证是儿子。这是林琳自己炼制的药丸,不要说林琳重男轻女。毕竟,常家就在小县城里生活,还是有些重男轻女,而林琳也没打算再生一个出来。毕竟,一个孩子,凭着常福兴的收入,就够养活了。
而她,也算是完成了原主的心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