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时阅诗,读过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那十三四的年纪已经不小,但真说大了却还是少了些许历练。半大的心智正是赤子真诚,胸怀大志的时候,多半心思放在自身修习,那时候孙延芳觉得这诗写得可真好。
男儿郎要么安邦定国,要么传道解惑,何必放那么多心思在儿女情长上头?女儿家娇气,还得花心思去哄她,多费心力。
记得孙少夫人与他青梅竹马,两人自小一块儿长大,识文习字时少夫人将自己大名中的那“屺”字写得分了家,外号“董山乙”时至今日都还让孙延芳笑话着呢。
董小姐自小喜欢他,性情活泼就爱缠着他玩耍;那时年纪小,只觉得她调皮好动,没有半点大家闺秀的样子。
那时候,他一心想学有所成后学以致用,成为像师父一样能够开坛讲学传道受业桃李满天下的名师;不辱师门,光耀门楣。
董小朝不懂这些,只知道缠着他玩耍;真要忙的时候,孙延芳自个儿忙着,她就趴在一旁睡得香甜。
满心满意,眼里梦里都是等他八抬大轿来迎亲。
孙延芳不明白这样固执的情情爱爱,非但躲避甚至还觉得烦恼;虽然不曾狠心拒过,但这心里头总没底。
每每相见还装出一副自持守礼,君子兄长的模样来;倒说不清喜不喜欢,当时就怕哪一天朝儿长大懂事了,不喜欢他了,不能累了姑娘家的名声。
后来盛京动乱,不幸连累无辜;发生了多少事倒无人听闻,只知道孙延芳的一帮师兄弟们赶去花神庙救他夫妻二人时:董家小姐重伤,孙家少主断剑拥妻回府。
那一领墨色斗篷裹住了两天一夜的故事,护住了奄奄一息的董小姐。
孙延芳的师父大先生曾说:人成熟与否无关年岁,有些人活到九十九,没有过经历的还是跟十九一样。
那三个月后,董家小姐伤愈,孙府董宅联姻大喜。孙延芳接住了她的拥抱,成了她的依靠,寸步不离。
这一回受人之托前去言语两句帮了个小忙,一看时辰晚了一炷香呐;这个张谨之,下回见了面非得让他郑重谢一番才好。
刚进门就听着屏风后头母亲语重心长的声儿传课出来。
咱往里走,听听说的什么。
“怎么长大了连娘的话都不听了?”
小时候多乖,吃得香睡得好,玩儿得欢。
母亲说:“你就好好养着,别的事儿莫要多思多想。”
长大了不听话,母亲没见你玩乐也不见你欢笑。
母亲说:“从前多乖啊,整日里来请安,寻你九哥玩儿。”
本是寻常人家。
寻得相爱之人,常闻欢声之家。
母亲说:“小朝,人间自有真情在…”
母亲叹了口气,一分无奈满心怜惜;或许她也劝得倦了,倦得连自个儿都说不出道理来了。
心疼不假,这世上多得是刺骨钻心而你眼看无能的事。
孙延芳在屏风处静了片刻,一拉布结脱下披风抬腿便走了进去。
静默片刻时闭眼咬唇颔首低眉压下去的心疼是半点儿也看不见了,一抬头就是舒眉轻快的神情。
“聊什么呢?”
一进里屋就坐上了床榻,伴着轻快玩笑的语气:“人间自有真情在…”
左手一拥,右手一搂:“我叫芳芳你爱不爱?”
噗嗤——
这臭小子,真是越来越每个正经了;什么爱不爱的,回头上书院让先生罚他才是。
母亲被他这模样给逗乐,笑骂道:“一天天没个正形儿!”
“今儿怎么晚了?”
儿子是朝儿的良药,离不开戒不掉。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头娇妻在怀,软玉温香搂得正是欢喜,别说给母亲行礼,这回话都是言简意赅。
“臭小子。”母亲虽是摇了摇头,眉眼的笑意却是止不住;只要孩子们还在一起就算不上是遗憾。
“行啦,我这老骨头回去歇着了。”母亲起身理理衣袖,近身丫头当即上前扶着身儿。
“好嘞。”他在母亲面前还是这样好玩调皮的样儿,道:“母亲辛苦。”
您看儿子这手不得空,大人不记小人过,恕了儿子失礼的过。
都是自家养大看长的孩子,哪里有外头那么多虚礼;只要他们过得好,为人父母的笑骂两句已是足够。
母亲走后,他收了笑侧首微台下巴把小朝的额心贴在了他的颈窝处。
微凉。
“想我没?”他说。
其实想过许多话,当他回来时或许会说笑会道歉会解释,总之如今这府里上下都小心翼翼地拿这少夫人当祖宗供着。
记得从前,他总是循规守矩,讲究男女有别,从不失礼半分。
记得从前,他总是肆意嘲讽,要她闲来练字,写好姓名莫说闲事。
记得从前,他总是漠如榆木,青梅竹马定有姻亲的情分,他非要当什么柳下惠,美人在怀而不乱。
从前从前,每一轮日夜都无比漫长;董屺一闭眼睛,花神旧庙里两日一夜的场景,一幕一幕现于眼前。
那些疼痛又不堪的过往清晰真实,犹似重历一番。
每个人的成长都带有伤痛,总有段过往回首不堪,唯独她的格外教人不忍;因她,不再是那个明媚犹如朝阳的董小朝了。
记得起初,她重病卧榻,夜夜噩梦缠身。
记得起初,她崩溃失声,哭得只剩一句呜呜咽咽的“阿树”。
记得起初,她恐惧不安,彻夜难眠,蜷缩于角落,瑟瑟发抖怯怯求饶。
记得他在董家三个月不出房门,日夜守着她,在她思及痛苦时紧紧拥抱,失声痛哭;男儿眼泪更苦,浸湿了她的肩领。
如今在他怀里,这胸膛温暖心跳有力,董屺忘了说话,沉默得气息轻不可闻。
脸侧一凉,水珠打在了她的侧脸;他又哭了,眼泪一定是先溢出了眼眶,淌过脸颊流过下巴,最后挣扎地晃了晃,最后打在她脸侧。
“想。”她浓声道。
怀抱柔了些,他的掌心揉过小朝的鬓发,指尖儿划过眉眼,停在耳际脸颊。
孙延芳闭眼静神,咽下喉咙里微颤的哽咽,为开口做足了准备。
“我的小朝…”
她怕黑怕人,怕她的芳芳哭。
“我最爱的小朝是盛京城最好看的姑娘,不用背诗不用女工,只要陪着我白头偕老。”
这是大婚之日,他抱着小朝,贴耳低呢。
“我的小朝喜欢叫我芳芳,只有我的小朝可以叫我芳芳。”
他念了几百遍,将过往遗憾的皆补余生;他念了几百遍,将她从前所愿尽数成全。
“我喜欢小朝,特别特别…”
回忆往昔,不等她落泪,自己先是泣不成声;不是不爱你,只是气自己没有早些珍惜。
我数了,比你说的还差一个“特别”。
“特别…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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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不提,来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