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

    陆成舟目送许皓月离开。
    看着她的背影,一步一步走向另一个男人,然后那男人抬起眼,怔了一瞬,慌忙起身与她握手。
    他看不到许皓月的表情,但那男人的眼神,看得清清楚楚。
    惊愕,紧张,还有掩不住的惊喜。
    也不奇怪,这间餐厅有不少男人,都拿这样的眼神看过她,或遮遮掩掩的,或放肆大胆。
    甚至还有人探身凑到陆成舟身边,悄声问:“哥儿们,那妞你认识?”
    语气轻佻,一边说,一边冲许皓月的背影挑了挑眼角。
    “不认识。滚。”陆成舟冷着脸,头也没抬。
    心里头莫名烦躁。
    许皓月真切地体会到了,相亲是件多么尴尬的事。
    尤其是相错亲。
    还不能直说,怕伤人自尊,只能硬着头皮把这场戏演完。
    其实这个叫路征的男人,长得还不错,模样周正,浓眉朗目,是长辈们喜欢的类型。
    也许是职业原因,他的眼睛炯炯有神,说话时中气十足,整个人很有气场。
    两人坐下来后,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然后,都没话了。
    气氛僵了片刻。
    为打破尴尬,许皓月伸手去倒杯水,没想到路征也伸出手,去抓玻璃壶柄。
    两只手不小心碰到,立刻像触电般弹开,玻璃壶晃晃悠悠,“咣当”一声砸到地上。
    立刻有侍应过来处理,收拾碎片,拖地,重新给他们倒水。
    全程,两人视线盯着桌面,都窘到不行。
    又沉默了两分钟——
    “许老师,”路征鼓起勇气开口了,语气由衷赞叹,“你真人比照片上,漂亮多了。”
    许皓月客气地笑笑,“谢谢。”
    心里想的却是,还有提前看照片环节?她怎么就没这待遇呢?
    早这样的话,今天的狗血就不会发生了。
    路征努力找着话题。
    “许老师,刚刚看你从那边过来。”他瞥了一眼陆成舟的方向,“那我同事,森警大队的。你们认识啊?”
    许皓月没有回头,脸色平静不起一丝波澜,“嗯,在村子里见过两次,就去打了声招呼。”
    “好巧。”路征喝了口水,以为这个话题就此终结,正要开启下一话题,突然听到她主动提问:“对了,你们局里姓陆的多么?”
    路征想了想,“你说的是哪个路?马路的路,只有我一个。陆地的路,就刚刚那个同事。”
    许皓月哦了一声。
    才两个。
    概率那么低的乌龙事件,她都能撞上,真是造化弄人。
    甜点上桌,是一块金黄色的蛋糕,上头点缀着几颗栗子。
    许皓月尝了一口,栗子入口软糯,奶油微甜,唇齿间香味浓郁。
    见路征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她扬起嘴角,称赞说:“挺好吃的。”
    “是吧。”路征神色松弛下来,向她介绍道,“这家店的栗子蛋糕最出名,咱们南浦镇的特产就是板栗。现在还没到季节,过一个月就上市了,到时候你尝尝,保证一吃就停不下来。”
    许皓月提起了兴趣,“真的吗?我挺喜欢吃板栗的。”
    路征眉头舒展,笑着说:“到时候我请你吃。”
    到时候……
    许皓月安慰自己,买卖不成仁义在,相亲不成,还能做朋友吧?
    她莞尔一笑:“好啊。”
    “路警官……”熟悉的称呼让许皓月不自觉顿了下,缓了缓呼吸,才开口问他,“刑警平时工作忙吗?”
    “忙啊,忙的时候,也是天昏地暗的不着家。”
    路征说完,突然意识到不妥,女孩子一般都不希望男人只顾事业不顾家庭。
    于是,他赶紧找补一句:“毕竟小地方嘛,刑事案件比较简单,大部分的时候不忙。除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许皓月眼睛亮了下,顺着他的话问下去:“重大刑事案件?是变态杀人狂,还是连环谋杀案?你遇到过吗?”
    路征忍俊不禁,笑道:“我们这小地方治安还算好。发生的几起重大刑事案,都是单纯的仇杀或情杀,还有谋财害命,主要是作案手法比较残暴,社会影响太恶劣了。比如有一年,有个老护林员被杀,头身分离——”
    许皓月脑子里灵光一现,忍不住插嘴:“这个我听过,是不是猴子带的路?”
    “咦?”路征扬起眉,眼神惊奇,“这个细节知道的人不多,你才刚来,怎么会知道?”
    许皓月愣了愣。
    思绪又不受控制地飘向另一个男人身上。
    要是说是陆成舟告诉她的,会不会给他惹麻烦?这种重大刑事案件,一般不能告诉外人吧?
    她支吾着,努力组织语言:“那个,我是听、听……学生讲的,他们就喜欢讲这种恐怖故事吓唬我。”
    看着她不自然的表情,路征心情很微妙。
    其实,这桩五年前的旧案,不算什么警方机密,但刑警的直觉告诉他,她肯定没说实话。
    是在维护着什么人吗?
    许皓月担心他继续追问,正想找话题岔开,恰在此时,牛排上桌了。
    她松了口气,垂下视线,专心致志地切牛排。
    路征看了她一会儿,笑了笑,“那我给你讲个更恐怖的。大概七八年前吧,我刚当上刑警,遇上一个案子。一个男人把他老婆砍死了,然后用锯子分尸……”
    许皓月正一手刀一手叉,认真地切割着牛排,闻言,吓得手一哆嗦,刀叉咣当掉到了桌上。
    这么应景吗?
    面前的牛排突然不香了……
    路征赶紧停下来,“不好意思啊,是不是吓到你了?”
    许皓月忙摇头,重新拿起刀叉,“没有没有,你继续。”
    路征缓了缓语气:“那男人把尸体切成一块块的,偷偷运到山里,抛到各个犄角旮旯。直到现在,还有一大半尸块没找到,估计是被野兽吃了。”
    许皓月正举着叉子,往嘴里塞肉——
    又讷讷地放下,满头黑线。
    节奏能不能别卡得那么准!
    “诶,奇怪。”许皓月想了想,觉得匪夷所思,“尸体处理得那么干净,那凶手是怎么被发现的?”
    路征一拍巴掌,“问得好。这个案子,跟刚刚那个护林员被杀案,没有任何联系,但发现线索的过程,非常相似。”
    怎么又绕回去了?
    许皓月没有接话,等他解开谜底。
    “你也知道,护林员那案子,是因为猴子带路,才找到被害者的头颅。在这个案子里,男人杀了老婆后好几天都没人知道,是他儿子,带着一个东西偷偷跑到外面,被别人发现不对劲,然后才报的警。”
    许皓月听得提心吊胆,“什么东西啊?”
    路征盯着她的眼睛,静了片刻,一字一顿缓缓地说:“一只耳朵。”
    眼前突然伸过来一只手。
    “啊——!!”
    许皓月被吓得魂飞魄散,喉咙不受控制地发出一声尖叫,身子猛地向后一弹,后背重重地撞在窗户上。
    动静闹得有些大,半个餐厅的人都看过了过来。
    路征急忙向前探身,拍拍她的肩膀,像哄小孩一样哄道:“没事没事啊,这是我一个朋友,春晓。”
    许皓月惊魂甫定,瞪着桌边突然出现的女孩,半天没缓过神来。
    什么人啊?怎么这么会挑时候呢?
    她的心弦正绷得紧紧的,被这女孩这么一吓,彻底断了。
    女孩似乎也被她的反应吓到了。
    她讷讷地收回手,拍了拍胸口,半开玩笑地说:“你没事吧?我长得有那么可怕吗?”
    她又看向路征,“征哥,我一进来就看见你了,过来想跟你打声招呼,结果……”她目光一转,落在许皓月身上,眼神好奇,“这位是?”
    路征没有过多解释,淡声说:“一个朋友。”
    女孩音调上扬:“哦?只是朋友?”
    说完还挑了挑眉,视线在两人间来回打转,笑得意味深长。
    “你们在约会啊?”
    路征不置可否,冲她摆了摆手,“一边去。”
    女孩故意逗他:“干嘛这么着急赶人啊?我还想跟这位漂亮姐姐认识认识呢。”
    “别闹。”路征蹙了下眉,指着不远处,向她示意,“成舟在那儿等你半天了。”
    许皓月的心猛地一跳。
    她僵了下,缓缓抬头,重新打量着这个□□晓的女孩。
    第一印象是年轻,比自己还年轻。
    小麦肤色,眉眼清秀,扎着马尾,瘦高,t恤配牛仔裙,脚上一双平板鞋,活脱脱的学生模样。
    会不会是自己想多了?
    女孩顺着路征手指的方向看了眼,眼睛瞬间亮了,嘴角笑意盈盈,脸上浮现出一抹腼腆神色。
    她低头冲两人挥了挥手,语气欢快:“那我不打扰你们了。”
    说完,她转过身,向着陆成舟的方向大步走去。
    许皓月没控制住自己的视线,一路跟着她的身影,眼神复杂难解。
    女孩步伐轻快,还带着点跳跃,三两步就走了过去,大大方方地落座,手肘撑在桌面,双手托腮,看着对面那个男人。
    而陆成舟,也舒展了眉眼,温和地笑了笑,还主动给她倒了杯水。
    许皓月心冷得要结冰。
    原来他真的约了人,还是个漂亮姑娘。
    嫌弃自己年纪小,结果一扭头,就找了个更年轻的。
    “那谁啊?”她努力使自己语气保持平静。
    路征漫不经心道:“哦,她啊,一个同事的女儿,平时喜欢跟局里的兄弟玩,性格也跟男孩子一样,大大咧咧的。”
    “她是……”许皓月偷偷指了指后头,“那个谁的女朋友?”
    路征勾唇一笑,“目前还不算,不过,我们都觉得是迟早的事。她从小就喜欢陆成舟,成天跟在他屁股后头转,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许皓月不说话了,心脏抽疼。
    咬牙切齿地切牛排,切得太用力,以至于手关节都发白了。
    刀和铁盘摩擦,吱吱作响。
    路征关切地看着她,“很难切吗?”他伸出手,从她手上接过刀和叉,“我来帮你吧。”
    许皓月拿起餐巾纸,恨恨地擦拭着嘴角,然后举起红酒杯,一饮而尽。
    路征一边切,一边抬眼看她。
    “对了,刚刚那个案子,想不想听后续?”
    许皓月向后靠着椅背,侧眸看着窗外。天色彻底暗了,河边亮起了路灯,一团团晕黄色,向远处蔓延。
    窗户上倒映出她的脸,肤色苍白,眸黑唇浅,眼神冷冰冰的。
    一个打了败仗的女人,狼狈,不甘。
    良久,许皓月收回视线,平静地看着路征。
    “嗯,你说。”
    路征把切好的牛排递到她面前。
    “我刚刚说到哪儿了?”他思索了片刻,自问自答,“哦对了,一只耳朵。”
    “我记得,那小孩才四五岁吧,整个人跟傻子一样,双眼无神,嘴角留着口水,手里还紧紧攥着一只耳朵,血淋淋的,都攥变形了。他在村子里到处乱跑,嘴里大喊大叫的,被一个大爷看见了,觉得不对劲,把他拦了下来,扒开他手心,就看到了那东西。”
    许皓月听得入了神,不知不觉把伤心事放下了。
    她忍不住问:“那只耳朵,是不是抛尸的时候漏掉了?”
    路征点点头,露出赞许的眼神。
    “聪明。我们接到报案,去了他家勘查,很快就发现了线索。现场虽然被清理过,但桌角、床底下、柜子底下,都残留着血迹和打斗的痕迹,作案工具也他家后院的井里找到了,一把斧头和一把电锯。”
    许皓月气得直摇头,骂道:“这种变态,必须得判死刑吧?”
    “当然,这种恶性案件,大家都在关注。几个月后就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许皓月长舒一口气,又问:“那个小孩最后怎么样了?”
    路征无奈地耸耸肩,叹气,“听说是疯了。其实他妈生前也是神志不清,但很爱自己的孩子。这小孩从小也跟妈亲。每次他爸一打他妈,他就冲上去护着她,手里还举着根玩具金箍棒,小孩子嘛,都崇拜孙悟空,以为金箍棒真的那么厉害……”
    一道白色闪电在脑中炸响。
    路征的嘴一张一合,还在说些什么,许皓月一句也没听见去。
    她的脑子僵住了,懵懵的。
    在一片混沌中,有什么东西,在逐渐清晰。
    她缓缓呼吸,平复心里的震惊,颤声问:“那个小孩,是不是叫林天明?”
    路征一愣,蹙眉想了想,回答得不太确定:“他爸好像是姓林……对了,就是你们清源乡的人。你认识?”
    许皓月双眸怔怔失神,缓缓地说:“我认识一个小孩,十二三岁,是个孤儿,一个人住在一个破庙里。他脑子有些问题,成天抱着一根金箍棒,见到陌生人就打。”
    “年纪对的上,行为特征也符合。应该就是——”路征话未说完,语调突然急切,“哎,你怎么了?别哭啊……”
    许皓月自己都没意识到,眼泪就先落了下来。
    路征急忙拿起餐巾纸,手忙脚乱地帮她擦眼泪,语气变得小心又柔和,劝慰道:“社会上这种事还少吗?没必要为别人的事伤心,都过去那么久了,别哭了,啊。”
    许皓月攥着纸巾,低声哽咽着:“我只是没想到,一个小孩,人生那么苦……”
    路征静静凝视着她,心头泛起微澜。
    当刑警这些年,心早就磨成了铁石,坚不可摧。
    见惯了血腥场面,也看透了人性的黑暗扭曲,那些沉重的案子,变成了饭后谈资,唏嘘一阵,并不会真的放在心上。
    可是,面前的这个姑娘,却会为一个毫无干系的小孩,伤心落泪。
    她的心那么柔软,那么易碎。
    让人忍不住想好好保护。
    —
    陆成舟听着对面的女孩叽叽喳喳,思绪一时恍惚,眼神忍不住飘到了窗边。
    她好像哭了,对面人正给她递纸巾。
    怎么了?
    陆成舟的心不知不觉就揪紧了,视线定定地盯着俩人,然后,他就看到路征的手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覆在她攥拳的手上,手指慢慢收紧。
    他看她的眼神,尽是温柔和疼惜。
    心口好像被针扎过,疼痛一丝丝侵入,陆成舟收回了视线。
    跟对面的女孩淡淡地聊着天,他失神地想,如果坐在对面的是她,该多好。
    至少,他不会让她哭。
    不过也说不好。万一她打嘴仗输了,又得哭哭唧唧,借酒耍赖。
    想到这个画面,陆成舟忍不住扬起嘴角。
    “你笑什么啊?”春晓歪着脑袋,好奇地望着他。
    陆成舟敛了笑,淡淡地说:“没什么。”
    春晓扭头看了一圈,没发现什么特别的。不过窗外的夜景倒是挺吸引人的。
    “下次咱们坐窗边吧。”她提议。
    餐厅满座,临时换位置是不可能的,只能期待下次。
    陆成舟一时没控制住,心里的话就蹦了出来:“要不去跟他们拼桌?”
    春晓顺着他的视线望去,靠窗那桌,路征和那个漂亮姐姐正在聊天,两人似乎很亲昵。
    靠窗都是四人座,他们去拼桌,倒也合情合理,只是——
    “这……不好吧。人家正在约会呢!”
    “都是朋友,他不会介意的。”
    陆成舟不给自己犹豫的时间。他端起面前的餐盘,站起身,向许皓月的背影大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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