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照片,或是纸片上,似乎都有一张脸。
那是他的照片。
肖南笙弯下身,一张张地捡起,很多纸片都是报纸或是杂质上的剪纸,每一张都是关于自己的报道或是采访。
他愣了,有些报道他自己都记不清是什么时候的了……
这些,都是叶歌弄的?
他惊讶,转了身,从衣柜底下拿出那一摞杂质,翻开,全是剪下的,还有那几本杂志,里面都有自己的专栏。
“风景好美,但是,拍摄时很危险吧?还好,你平安。”一张剪报背面,有年代久远的圆珠笔笔迹。
不用猜也知道是谁写的,除了叶歌,还会是谁?
即使他根本不认识她的笔迹。
“好羡慕你啊,可以去那么远、那么美的地方,好潇洒的感觉。”
“你永远都不知道,在你翻山越岭的时候,有个胖女孩正在为你说过的话,减肥,努力变美……”
这算是一张年代最久远的杂志专栏,那时候,他才高中毕业,第一次徒步去西藏,拍了很多照片,回来后投稿给旅游杂志,挣了好几千块的稿费。
这起码十七年了……
恍然间,肖南笙隐隐地明白了什么。
叶歌,她,一直,喜欢,他。
想到那个令他冷汗涔涔的梦,他才意识到,当初的那个肥肥的女孩,真是喜欢他,才每天阴魂不散,出现在他视线里的。
肖南笙被震惊到了,在他的观念里,叶歌从不爱他,一点都不爱。
现在,当他知道,叶歌一直爱着自己,而且,快二十年时,他震惊了,也懵了。
“今天看到你了,开着越野车从我面前呼啸而过,我有一种,小粉丝见到大明星的感觉,即使,已经是一个奔三十的女人了。”
“不错,一直有新作品问世,你影楼拍的婚纱照也非常赞呢。有同事要拍,我都介绍你们的店。”
“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太大,跟你在一起才发现你很可恶,好多缺点,为什么总喜欢出言损我?”
“生平第一次,那么大胆地出现在你面前,想要引起你的注意,哪怕气气你也好。将自己努力保持的身材展现在你面前,让你知道,我不是当初的那个肥猪妹了可惜,你好像仍然无动于衷……”
“我就像个缩头乌龟,被你伤一下,就躲回去了,有时真想勇敢一点,去争取,将那些女人从你身边一一赶走,又怕换来更深的羞辱。”
“肖南笙,我后悔,没有勇敢一点,现在想勇敢也没资格了你,其实挺好。”
“想和你去法国,去西藏,去任何地方,只要你肯带着我。”
一张一张地看着,背面有字的,他都看了,顺序错乱,他也能明白里面的意思。
不知不觉中,竟然热烈盈眶。
喉咙堵着,在颤抖,隐隐地有点疼。
那个他以为不可能爱他的冷淡女人,其实,骨子里一直深爱着他,冷情冷性,只是她伪装自己的躯壳,因为曾被他伤害过。
肖南笙压根就不知道这点。
压根也没想过,当初自己一个顽劣的嘲讽,会对一个女孩产生那么深的影响。
最主要的是,叶歌,一直爱着他。
他苦笑,眨掉眼泪,很庆幸,看到了这些东西。
他该庆幸,那晚,叶歌因去普罗旺斯太激动,收拾东西的时候,忘了将这些塞进箱子里了。
这些,她早打算烧掉的东西,代表她隐形的爱。
男人高大的身躯终于动了动,将那些剪纸按照时间顺序,一张一张地整理好,小心翼翼,似在触碰她的心。
他曾想看看她的心到底是不是冰块做的。
现在,看到了。
不是。
而是一颗,有血有肉,炽热的,在跳动的心。
有一种很幸运的感觉,自己被一个女人,默默地爱了这么多年。让他感动地想到了曾经的自己。
更是一种心疼,恨不得立即找到她,拥她入怀,好好安慰她。
这个女人,活得太苦了。
“叶歌,你去哪儿了?”肖南笙合上那些杂质,轻声地问。心里隐隐地有种感觉,似是指引,他拿起那一摞杂质,起身,去了自己房间,开始收拾行囊,没忘将相机塞入背包里。
他想,他应该能找到她。
追寻他的足迹,也是放逐自己。
不出来走走,永远不会体会到大自然的美。当然,艰难险阻也不少。
她穿着一身橘色的冲锋衣,运动鞋、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背着很大的登山包,有点吃力地走在川藏线上。
开阔的视野,湛蓝的天空,远处碧绿的草原和白色的羊群,这些,呼吸着稀薄的空气,叶歌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
一个人旅行的计划,在之前请假的时候就想好了,也做了一些规划。来到高原后,并没像她想象中那样,出现高原反应,虽然有点,但并不严重,喝点红景天就好了。
一路上,遇到很多和她一样,徒步旅行的旅游,也有朝拜的圣徒,还有自驾游的一辆辆越野车。
遇到很多好人,很多朴实的藏民。在这里,虫草只要十几块钱一根。
这条在她看来美丽又艰苦的路线,肖南笙一定走过无数次了吧?
一辆轿车从身边经过,她看了眼,是本地的车牌,她继续向前走,不一会儿,刺耳的声音传来,亮眼的红色轿车在不远处停下,叶歌蹙眉,轿车往后倒了倒。
该不会又是拉她坐顺风车的热情藏民吧?
不过,一般的藏民好像开不起这种上百万的跑车。
“不用了,谢谢!”叶歌挥舞双手,冲着对方喊,轿车还在后退,在快到她身边时,停下。
这时,轿车车门打开,从车上下来一个穿着一身深蓝色牛仔服的女孩。
她的黑发编织成很多细细的辫子,随着她走近,那张脸逐渐变得清晰。
“格桑……”她轻声地喊。
“真的是你?!”格桑上前,难以置信地看着叶歌,激动地喊。
叶歌稍愣,也是没想到会在这遇到格桑。
“格桑,怎么这么巧?”她笑着问,很少听肖南笙提起她,对她也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她之前做明星去了。
现在这打扮,看起来不像明星。
“我刚刚看到你的身影觉得很熟悉,没想到真是你!叔叔呢?怎么就你一个人?”格桑四下里逡巡,这路段目前只有她们两人。
“他没有来,我一个人来的。”叶歌微笑而大方地说。
“你一个人敢走川藏线?”格桑惊讶地问,“快,跟我上车吧!我来乡里拿货的,顺便回家看看!”她连忙说,拉着叶歌,要她上车。
“不了,我一个人很习惯,不麻烦你了。”叶歌连忙推辞,她对格桑之前是有芥蒂的。
“不要跟我客气,天晚了,气温降了,这段路晚上很危险的,先跟我去草原住一晚吧!”格桑大声说,将她身上的背包夺了下来。
“真沉!叶医生,你看起来挺清瘦的,没想到力气这么大!”她拎着十几二十斤重的背包,说道。
叶歌也没好再推辞,感觉格桑对自己没什么敌意,跟她上了车。
路上,格桑说,她在城里卖藏饰,都是自己找牧民手工做的,还开了网店,生意很不错。
叶歌这才知道,她不做明星很久了。
行驶了四十多分钟,天色暗下,她们到了那曲草原,格桑的家就在这。远远地,一条黑色的藏獒朝她们扑来,叶歌吓得向格桑身后躲,格桑爽朗地笑着。
“叶医生,有我在,森格是不会咬人的!”她大声说,现在的森格对她和以前一样亲密。
“是嘛”叶歌还是有点怕,藏獒走到她身边,只是嗅了嗅她身上的味道,然后又去了格桑身边。
“当然!藏獒其实没那么凶的,它就是只认主人。它出生时,谁是它主人,它就永远把那个人当它的主人。像城里的那些藏獒都是易主好多次的,它们根本不认,所以很凶。”格桑边走边说。
“好神奇啊,这狗比人忠诚多了。”叶歌感慨。
“是啊!”格桑感慨了句,看向天空,“它们不仅忠诚,还诚实。”她笑着说,看了叶歌一眼。
住进格桑朴素的家,两人打扫了卫生,“知道你洁癖,但是,乡下地方”
“格桑,别这么说,徒步旅行这几天,我都快把那臭毛病改掉了!有时候走累了就坐在地上,渴了就喝路边河流里的水,没觉得脏。”叶歌连忙说,她脱掉了冲锋衣,放下了头发,幽暗里,看起来知性大方。
“是嘛。以前叔叔常常念叨你龟毛。”格桑笑着说道。
“嗯,他常当着我的面这么说。”叶歌笑道。
“我先去烧热水,你回头洗个热水澡吧!前面这一段路旅馆少!”格桑说完,连忙去打水,叶歌也跟上。
烧了水后,叶歌泡进了大木桶里,舒服地洗着热水澡,格桑在准备晚餐。
感觉格桑对自己挺实在的,也许,她早变好了吧?
洗好澡,格桑的晚餐也忙好了,很简单的食物,有酥油茶,格桑问她要不要喝酒,家里还酿着青稞酒,她连忙摇头。
“为什么一个人出来?和他吵架了吗?”
“格桑,我和他就快离婚了。我是背着他出来的,一个人出来转转,你别告诉他。”叶歌冷静地说。
“离婚?为什么?”格桑诧异地问。
叶歌笑笑,“我们不合适,没有爱情。”她说道,看着格桑的脸,和当初的董雪瑶十分相似。
“格桑,你是不是很爱他?”
格桑呛了一口,不停摆手,“该不会是因为我吧?怎么我就撒了个谎,就成千古罪人了?”格桑连忙说,一脸愧疚。
“不是因为你,我就是问问。”叶歌连忙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