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我整理他过去的东西,不经意间发现一只湛蓝的钢笔,那上边简简单单的刻着一个夕字,刀功不是很好,笔也已经有了旧的痕迹。
我想起高二时,他的字不算漂亮,我说喜欢漂亮的行楷字,后来他的字变得越来越好,落字如画。
他的五官并不出众,只是那时图书馆的灯光照在他轮廓柔和的侧脸上,配着看书时认真的模样,让人一时无法移开目光。
我也曾想与我相伴一生的人是什么样子,他该是处事果敢又温润如玉,亦或是睿智出众又心念如一。不管是怎样,也不会是迟暮这般表面寒凉似冰的人。
可就是这样凉薄的人,为了我做了他所能做到的一切。他话很少,也不太会关心人。然而每次需要他的时候他都可以及时出现。
他在半年前就患了癌症,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瞒住睡觉很轻的我,在深夜里一个人独自忍痛,甚至不知道他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情来陪我。
毕竟我们一起生活三年,一起考上同一所大学,本想着人生刚开始,我和迟暮还有好多好多年,他就不在了。
不知不觉间,我都已经习惯了,习惯了抱着回忆或悲或喜。这世界这样大,人这样多,有很多的人和温凉都很像。这世界又这样小,这么多的人却找不到一个能和迟暮一般的人知我冷暖,懂我悲喜。
我的梦想,所有的梦想在迟暮走的那一刻忽然变了样子,而过往的那些日子就像是暴风雪之晨的白色雪花一样,被疾风吹得离我而去。
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在幻想他还活着,直到我从街上买回来芒果,想着迟暮特别喜欢吃,我才知道他离开我了。
我想是时候该离开了,我答应迟暮的,要替他走遍这世上的每一个角落,看看这世上的斑斓美景,等他来了,我要对他讲我所经历的故事,对他讲我还未来得及跟他说的话。
南歌,这个世界上是有爱情的,或许不长久,但它真的是爱情,无关身份,无关财富,无关相貌,只是爱而已。
或许真的失去后才学会珍惜,每当回望夜晚的临城,还和我们那年刚来的时候一样,灯火依旧绚烂,人们围在一起欢呼,我仿佛看到那个穿着白衬衫的迟暮在我身前,笑着向我挥手。
你总说我懂很多事,但是在迟暮面前我不是这样的,一看到他我就变得什么都不懂,过马路都要他护着,好像是真的有胆子去闯红灯。
不能在年少时遇到一个太惊艳的少年。我十九岁,就觉得这辈子的运气都用尽了。
南歌,在大学里,你一定也会遇到这样一个人,希望你好好珍惜他。
夏夕
南歌拿着信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最终还是折起放回信封里。
若是换做看书看到这样的情节,南歌并不觉得有什么,但她知道这是夏夕真实的经历,夏夕是个需要人照顾的女孩子,失去迟暮后的那些日子,一定很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