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有小偷,店员和其他在鞋店买东西的顾客一边检查自己的财物,一边出门看情况。
陈五娇也不例外。
白沐晴也是。
白沐晴见自己的钱财没有损失,死死的盯着陈五娇看。
她眼睁睁看到,陈五娇检查皮包时愣了一下,然后欣喜若狂的离开了。
不仅没有报复到陈五娇,还便宜她得了一只手表,白沐晴憋闷的很,却什么都不能做。
她暂时不能与陈五娇正面杠上。
就算能,意义也不大了。
陈五娇会说手表是小偷慌乱中栽赃于她,甚至还可以说,她也丢了东西,也是受害者。
白沐晴只得默默承受这种憋屈。
而第二次,更加憋屈。
这次是在供销社。
白沐晴没有陷害陈五娇,她只是举报了一下。
但举报却失败了。
事情是这样的。
这天白沐晴是来供销社买毛巾。
快到柜台边时正好看见陈五娇弯腰在地上捡到一个农家大嫂的一只银戒指。
白沐晴没有看到那位大嫂掉戒指,所以陈五娇捡戒指的时候,她以为戒指是陈五娇自己掉了。
直到几分钟后,那位农家大嫂坐在地上哭嚎,“啊,天杀的小偷,竟然偷走了我的祖传戒指,啊啊啊,那可是姥姥留下的传家宝啊,啊,我可怎么好啊。”
这种情况下,白沐晴自然是毫不犹豫的举报了陈五娇,她话说的非常有技巧,“我刚才看到她拿你的戒指了。”
白沐晴说的是“拿”。
没有说“偷”也没有说“捡”。
没有说“偷”是因为她担心有其他人看到陈五娇捡戒指,她说“偷”反而会落人口实。
而说“捡”太便宜陈五娇,所以说“拿”。
这个“拿”字半点毛病也没有。
果不其然,白沐晴的话音刚落,几个人过来指着陈五娇说,“我刚才也看到她捡戒指了。”
“我也看到了。”
“我也看到了,是个银戒指。”
这个时候,陈五娇若是将银戒指交出来,大家都不会责怪她。
拾金不昧是美德,但捡到东西不知道失主自己留着,也不犯法。
可是陈五娇一动不动。
很多人立刻动怒了,“你这人怎么回事?若是你不知道丢东西的是谁,就这么拿回去咱们不说啥,但知道失主是谁,怎么能不还给人家呢?”
“是啊,赶紧拿出来。”
“快拿出来,不然我去喊派出所了。”
陈五娇依然不为所动。
白沐晴和大家都觉得奇怪。
而农家大嫂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强制性的要回戒指的时候,陈五娇突然说道,“我刚才是捡戒指了,但那是我自己的,不是别人的,你们若是不信,直观把派出所的人叫来。”
见她这么说,那位农家大嫂不敢乱来了,而有腿快的人赶紧去喊派出所。
派出所的人很快来了。
陈五娇当着他们的面,利落的把皮包里的东西倒在柜台上,同时把各个衣兜也翻出来。
派出所的同志一番检查,在她倒在柜台上的一个黑色首饰盒里找出了一枚女士银戒指及另外一些银饰。
农家大嫂忙道,“这就是我的那枚戒指,上面是个梅花图案。”
她话音刚落,陈五娇微微一笑,“这是我的戒指,而且不仅是戒指,我这套首饰是一套、男女对戒、一对手镯,一对耳环,也都是梅花图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