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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今日,我们一同站在这里

    郑家轩刚走进后台休息区,就听到随后便传来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感觉应该是吴桐走过来了,于是便将双手插进裤兜里,翘首以待。
    郑家轩看到先是白色的裙摆出现在了半掩的门缝中,随后便是吴桐粉白纤细的手臂。
    稍后门被完完全全地推开了,只见吴桐顶着镶钻的头纱,一脸恬淡的笑容,迎着正午明媚的阳光,朝郑家轩轻盈地走去。
    世界突然静止了……
    有那么一刻,郑家轩觉得很虚幻,身边的万事万物都异常的虚幻。
    人是如何出生的,人是如何呼吸的,人是如何能够站立在一个地方的,人是如何死去的,这个世界又是如何旋转的。
    好像人所能控制的东西,少之又少。
    洪水、地震、海啸、飓风……这一切的一切,都会毫不留情地将人类吞噬殆尽。
    这么脆弱的人,有着这么单薄的肉身,竟然可以勇敢地活下去,本身就是多么大的一个奇迹啊。
    郑家轩认真地思考着自己的人生,夺下郑家真的是他终极的目标吗?
    当然不是,这只是由于他的一份执念而不得不达成的目标而已。
    但是,由他本心而发的生命愿望,此刻就在他的眼前,就在这个美丽大方、聪慧勇敢的女人身上。
    这个女人,就是吴桐。
    郑家轩也曾经想过精心装扮后的吴桐会是怎样的倾国倾城,但是他此时此刻看到的美,仍然远远地超过了他的想象,超出了他的预期。
    原来人也可以美得像是做出来的一样,用一句不合适的说法来比喻的话,那就是美得实在不像一个真实的人。
    更像是经过设计师按照严格的比例,通过无数考究的计算而生产出来的。
    就在郑家轩胡思乱想,看得目瞪口呆的时候,吴桐已经走到了他的身边。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我进来了都不知道。”吴桐挽着郑家轩的手臂,轻轻地摇了摇。
    直摇得郑家轩心猿意马,若不是后面还有很多程序要走,郑家轩真想立刻将吴桐就地正法。
    郑家轩从裤兜里掏出手,他用右手掌托着吴桐的脸庞,大拇指却游走在吴桐的有如剥皮水煮蛋的嫩脸之上。
    一圈又一圈,简直爱不释手。
    “你干嘛呢?发什么痴啊?一会儿把我脸上的妆都弄花了!”吴桐握住郑家轩的手腕,将他的右手从自己的脸上拿了下来。
    “好美……”郑家轩本想说得更多,但是他张了张嘴,却发现竟然没有什么语言可以形容吴桐此刻的绝世美颜,更是无法找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他此时的震撼和心情。
    怎么有人的脸上会这般毫无瑕疵,找不到任何的污点呢。
    郑家轩觉得自己的容貌已经算得上是上上成了,但是他的耳骨旁边还有一个极其细小的浅咖啡色的斑痕。
    可是,在吴桐的脸上,这么一点点的、不伤大雅的瑕疵都没有,简直是不可思议。
    吴桐低头理了理胸口婚纱上做装饰的小花,笑道:“你才认识我吗?”
    “现在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你。”能让郑家轩一次又一次如初恋般心动的女人,估计也就只有吴桐了。
    “看来老话说得没错,女人在穿婚纱的时候是最美的。”这个房间里也有一面落地的大镜子,吴桐照了照,按照自己的尺寸做的婚纱就是哪儿哪儿都服帖。
    看来,穿衣果然还是定做的才最跟人。
    “不,”郑家轩并不十分赞同这种说法,“我可不觉得所有女人都适合穿婚纱。毕竟每个人的气质不同,有的人就更适合穿民族服饰,或者穿裤装。就像不是所有的男人都适合穿衬衣、穿西装一样,大多数的cowboy也只有穿牛仔装,才能体现出他们的灵魂。所以只有合适不合适,没有统一的论断。不过,我的丫头穿婚纱真的很美,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想一会儿很多人都会跟我有一样的想法了,认为你是有史以来最美的新娘子。”
    “订婚而已。”吴桐认为这阵仗真的是有些过了,但一想到是郑家的婚事,也就觉得理所应当,合情合理了。
    “九月份举办婚礼的时候,可不是只有这么一点点的小场面了,你可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虽然郑家轩还没计划好正式婚礼的时候怎么办,但是他绝对会兴师动众,搞得整个地球都要翻天覆地的。
    吴桐苦笑道:“你还是饶了我吧。”
    这时,有人敲了敲门,站在门外通知他们准备入场了。
    郑家轩便张开双臂说道:“抱一下。”
    吴桐笑得像朵含苞待放的百合,一把搂上了郑家轩的脖子。
    就在两人紧紧相拥的时候,吴桐的脸刚好面朝着大大的玻璃窗。
    透过这扇窗户,吴桐恰好能够看到喷泉的一角,而丛扬就站在这个角落里,远远地望着她。
    吴桐心里不禁一抽,她不曾想到丛扬真的会来。
    丛扬有电台的邀请函,应该能够入场的,但是他并没有。
    他只是远远地望着,那帽檐下的脸,也看不到究竟是什么表情。
    随后,吴桐和郑家轩便在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中入了场。
    跟寻常婚礼的步骤不同,吴桐一部分的心思又突然被丛扬分了去,还有一部分要聚集在一会儿需跟郑家轩合唱的歌曲上。
    所以她始终保持着优雅从容的微笑,听任主持人的摆布。
    郑方舟在台子上说了很多的话,台下不断地闪烁着各式各样的灯光,拍照的,录像的,甚至还有直播的。
    不久,吴桐最担心的一个环节就到了。
    主持人高呼道:“下面,请我们的准新郎和准新娘,为我们献上一曲甜蜜的恋歌!”
    郑家轩悄悄地牵起吴桐的手,然后不着痕迹地,轻轻地捏了捏,并对她微微地点了下头,示意她放松心情。
    吴桐则回以略显僵硬的微笑。
    前奏响起,吴桐的手立即抖了一下,旋律出来的那一瞬间,她就意识到,并不是《等来的幸福》这首歌的前奏。
    为什么会临时换歌?!
    吴桐疑惑地看着郑家轩。
    郑家轩依然保持着温柔的笑容,他只是将吴桐的手握紧了一分。
    吴桐迅速地瞥了坐在不远处的郑方舟一眼,他的眼中也有一丝波动和不解。
    显然,只有郑家轩知道换歌这件事儿了。
    那么,歌是郑家轩换的吗?
    他明明知道自己练《等来的幸福》练得有多认真、有多辛苦,为什么要给她这种突然袭击呢?
    这可不是什么惊喜,完完全全就是惊吓啊!
    无数的目光聚焦在吴桐和郑家轩的身上,当然也包括那些直播镜头后的网络观众。
    吴桐的手心里不断地冒着汗,但是她依然保持着淡定的样子。
    除了郑家轩,没有人知道她此刻的不安。
    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吴桐也只好稳了稳心神,静心去听正在放的这首歌的前奏。
    原来是瑞典歌手darin为公主维多利亚和平民韦斯特林的世纪婚礼,特别精心创作的歌曲,名字叫《can''tstoplove》。
    经典的歌曲吴桐都有所了解,就这首歌而言,她可以用钢琴、小提琴、吉他等十几种乐器进行弹奏。
    然而,让她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跟郑家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合唱,吴桐可是一点信心都没有。
    赶鸭子上架也没有这么赶的啊!
    前奏很快就结束了,郑家轩先开了口。
    “westandheretoday,togetherasone;youbrightenmydaysjustlikethesun。”(今日,我们一同站在这里;你仿佛太阳般照耀我的生活。)
    这个旋律,对吴桐来说,也是无比熟悉的。
    我会唱,我能唱,我也肯定唱得好,吴桐不断地在心里默默地鼓励着自己。
    这时,围绕着整个大厅的三百六十度环形荧幕突然亮了起来,上面播放着用郑家轩和吴桐的形象做的视频mv。
    在tnt外,男人帮女人点烟。
    被绑架时,在幽暗的化学实验室中,男人坐在地上,女人手中拿着量筒。
    拍戏的片场,女人远远地看着男人一次一次地跳入河中。
    保姆车里,女人的包掉在了地上,男人帮女人捡起。
    可能没有人会注意到从包里掉出来了一只套套,也没有人会注意到男人的手上有伤。但是,这些吴桐都看得到,也只有吴桐能明白其中的深意。
    黑暗的走廊里,女人扶着梯子,男人站在上面修理着电闸保险丝。
    阳光明媚的清晨,男人和女人相对而坐,吃着早餐。
    吴桐盯着大荧幕,已泪湿了眼眶。
    郑家轩轻轻地将吴桐揽进怀中,依旧深情地继续唱着:
    “wheneverythingaroundislikestormyweather,wealwayssurvivecausewereinthistogether。”(当周遭的一切如同暴风骤雨时,我们总是能幸存于此,因为我们在一起。)
    此时大荧幕仍在继续播放,男人脱光了躺在床上,女人手中握着笔,正在为男人作画,四周却是冲天的火光。
    暗夜米市的拳台下,男人和女人隐藏在人群中,目光灼灼。
    很快,就要轮到吴桐唱了。
    忽然间,吴桐就发现,自己的神经不再那么紧张了。
    她的脑中也不再出现具体的歌词,更不再有如何换气、如何转音的魔咒。
    没有了束缚的吴桐顺畅地开了口:
    “nomatterwhattheysayiloveyou,ican''tstop,can''tstop,iloveyounomatterwhattheysay,iloveyou。”(无论旁人如何闲言碎语,我爱你,我停不下来,停不下来,我爱你,无论他们说些什么,我都爱你。)
    台下的人时而看看荧幕上的mv,时而看看台上紧紧相依的一对儿璧人,很多的女生哭红了双眼,大多的男生也都跟着动容。
    由心而发唱出的歌曲,果真动听、美妙。
    杨绘里坐在主桌之上,边听着边哭着,萧恩良则站在一堆工作人员之中,若有所思地看着杨绘里,看着她红润的双唇。
    萧恩良咬咬牙,想要将杨绘里与秦枫亲吻的那一幕彻底删除,但是他的大脑却不听使唤,反倒将那不愿想起的画面一遍又一遍地循环播放着。
    一曲终了,掌声四起。
    “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众人哄闹声不断。
    郑家轩和吴桐相视一笑,大大方方地亲了一下对方的嘴唇。
    虽然只是淡淡的一个吻,却也满足了大家的要求。
    媒体们有了这么一张准新人亲吻的照片,新闻的素材目前为止基本上也就搜集得差不多了。他们马上就可以撰文写稿准备推送今天最大的一则头条了,哪一家媒体能够抢占先机,哪一家就是这一天的胜者。
    之后就是舞台表演和自由就餐的时间了,吴桐便换了一身轻便的小礼服,和郑家轩一起走下台给人敬酒。
    吴桐的杯中已经换成了白开水,一般人不会为难女士,何况她还是郑家未来的儿媳妇呢。
    郑家轩也只是喝着金硕为他特意调制的果酒,不上头还有利身体健康,不过颜色和气味跟白酒很接近,达到了以假乱真的效果。
    做这种伪装,就是为了彼此的脸面而已。大家也会觉得郑家二公子肯赏脸跟他们碰一杯,真的很有面儿。
    郑家轩追求的,就是各自欢喜。
    费力整这么多形式上的东西,不过也就是图个大家都开心。
    媒体既有新闻写,又觉得受到了尊重,郑家也变相地拉拢了媒体,宣示了自己家族在关州的地位。
    各取所需,你好、我好、大家好。
    可就是总有人想找别人的不痛快,比如黏在郑方舟身上的王婉姿。
    前些年,郑方舟参加活动的时候,他的身边基本上是不带女人的,即使是带了,也不会像今天贴得这么近,这么惹眼。
    记者们捕捉完今天的两位主角之后,几乎都很有默契地又把镜头投向了郑家现在的大家长郑方舟和他身边的女人王婉姿的身上。
    郑方舟真的老了,吴桐心想,这就是一个人老去的表现。
    老去的人会丢失一部分的斗志,有了颐养天年的想法。
    郑方舟虽然还没有那么明显地表现出这一点,但通过一些与往常不同的做法和选择,明眼人还是能够看得出来的。
    “以后就是我们郑家的儿媳妇了,欢迎你加入我们这个大家族啊!”郑方舟一手举杯,一手抚摸在吴桐裸露的皮肤之上。
    “谢谢郑总。”吴桐保持着微笑,跟郑方舟碰了一下杯,便一饮而尽。
    也只有这一杯水,吴桐喝起来感觉是臭的。
    王婉姿在旁边捏着嗓子说道:“呦,会不会说话呀?现在是不是应该改口了呀!”
    吴桐眯着眼睛扫了王婉姿一眼,立马又恢复到恬淡的表情,恭恭敬敬地叫了郑方舟一声:“爸……”
    郑方舟喜笑颜开,放下酒杯,双手握住吴桐的一只手,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堆,就是不愿放手。
    “爸。”郑家轩从郑方舟的手中拉回吴桐的手,笑道:“那边还有不少的媒体朋友没有招呼到呢,我带桐桐去敬下酒。”
    “爸,以后我再陪您喝。”吴桐皮笑肉不笑地转身跟着郑家轩走了。
    结果刚走出去两步,吴桐就注意到有一条碍眼的大白腿挡住了自己的去路。
    想绊我?呵呵,哪儿那么容易!
    吴桐小腿一抬,鞋面准确无误地对准王婉姿的腿窝狠狠地踹了一下。
    王婉姿一下就跪在了地上,由于她站得离餐桌太近,所以跪到地上的时候,下巴也磕到了桌子的边沿,疼得她眼泪汪汪的。
    在慌乱中,只见她双手一挥,还弄倒了一个装满红酒的杯子。
    红酒全部撒到了王婉姿的胸口里,白色透视装黏糊糊地贴在了身上,不忍直视。
    当大家听到响动全部齐刷刷地看向王婉姿的时候,她正以狼狈的姿势挣扎着要起身,裙摆也被凳子撩起了,露出了里面白色的底裤,眼尖的人还能看到里面姨妈巾飞出的两半翅膀。
    郑方舟皱着眉头扶起她,嗔怪道:“怎么这么毛毛躁躁的!”
    “是……”王婉姿想说是吴桐踹倒了她。
    结果郑方舟及时地打断了她的话,“是什么是,下次小心着点,别在这么多人面前给我丢人现眼!”
    王婉姿委屈地噤了声。
    郑方舟那老狐狸的眼睛怎么会没有注意到桌下的那一番较量呢。
    只是王婉姿实在不是吴桐的对手啊。
    在吴桐面前,王婉姿连盘下酒菜都够不上。
    郑方舟喜欢王婉姿娇嫩的身子,他只希望这个女人在他的身边伺候着,给他暖床,给他暖身子,并不想让她过多地纠缠在外面的争斗中。
    但是,郑方舟很早就注意到了,王婉姿对吴桐的敌意。
    因为王婉姿这样的傻女人,不懂得掩藏情绪,也不懂得何为手段。
    她的那些雕虫小技,谈不上是什么手段。
    郑方舟也很快就查出了,王婉姿是儿子第一个喜欢上的女孩子。虽然郑家轩只是短暂地对她有过好感,但是在不严格的层面上来讲,确实也算得上是情窦初开时的第一次萌动。
    虽然现在儿子对她毫无想法,甚至有些厌恶,但是同为男人,郑方舟知道这个女人对儿子来说,依然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而王婉姿呢,却始终对儿子情有独钟。
    原本王婉姿以为终究会属于自己的男人,突然身边有了一个不仅比自己貌美,还比自己聪明,手段又狠厉的女人。王婉姿彻底燃起了斗志,但是她的内心里也清楚地知道,她自己不是对手。
    所以王婉姿便四处寻找可以与她站在一起的盟友,来一起打击这个强大的情敌。
    然而,王婉姿的脑子太愚笨,她没有注意到一个根本的问题,那就是她找的所有的盟友,虽然都是吴桐的对手没有错,但是,同时他们也都是郑家轩的对手。
    她为了得到这个男人,却又与这个男人处处为敌,自相矛盾却又不自知。
    郑方舟全部看在眼里,却觉得这样的王婉姿傻得有趣,好玩!好玩!
    为了得到郑家轩的爱,王婉姿认认真真地使出浑身解数,却成为了无数人的笑柄,更成为了老头子的性爱玩具。结果呢,玩她的人却只当这是一场游戏,只觉得不过好玩而已。
    王婉姿是可悲的,但她依然昂着头,显得无比得意,因为她对自己的这份可悲,毫无察觉。
    这一切,让王婉姿的人生显得愈发的可笑,愈发的可悲。
    敬了一圈的酒后,吴桐便跑去跟杨绘里同桌而坐,郑家轩则把萧恩良叫到了二楼一间无人的客房里去了。
    “有心事?”郑家轩坐在床脚,示意萧恩良坐下说话。
    萧恩良坐在靠近门口的沙发上,问道:“我看起来有心事吗?”
    “看不出来。”就因为看不出来,所以郑家轩才更加不放心。
    因为这意味着,萧恩良动了怒,下了狠心。这种时候,他谋划出来的事情,一般杀伤力都是毁灭式的。
    萧恩良稳坐不动,直直地盯着前方的地毯,突然说道:“这屋里住过人?这人在这养了猫?”
    郑家轩撇了下嘴,回道:“不知道,我很少来这边,也没在这住过。”
    “这地毯就跟被猫爪子挠过一样,白瞎了这么好的地毯。”萧恩良喃喃道。
    郑家轩侧过头看了一眼,发现地毯上果然毛毛刺刺的,一团凌乱。
    “如果被猫抓坏了,佣人应该会撤走,重新换一个啊……”郑家轩这时才突然觉得有点奇怪,“即使这地毯贵了点,但也不是什么值得珍藏的名贵东西。”
    萧恩良突然抬眼看向郑家轩,“也许,是值得珍藏的呢。”
    两人沉默片刻,都陷入了沉思。
    郑家轩先悠悠地开了口,“不会是……女人抓的吧?”
    萧恩良刚刚也这样猜想过,“很有可能,也许在这地毯上被人虐待过,也许在这生过孩子,也许在这强行流产过,总是,不会是什么好事,但既然留着它,说明,有人还是怀念这件事,或者怀念这个人的。”
    萧恩良话中没有指名道姓的说是谁,只用“有人”来做了替代。
    但郑家轩知道,这个人就是郑方舟。
    因为除了郑方舟,谁还有那个权利决定着这栋别墅里的陈设。
    女人,郑方舟的女人太多了,凭空猜,很难猜得到。
    不过如果这间房这么重要,不会不上锁。
    也许是疏忽了?
    郑方舟一辈子也没做过几件大意的事情,不会是因为疏忽。
    佣人也不敢疏忽,一次疏忽就意味着小命不保。
    所以,在郑家做事的人,哪有几个敢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要么就是他们想多了,一个普通的毯子而已。
    这个毯子激起了萧恩良的好奇心,他满屋子查看了一圈,结果真的找出来一本相册,里面除了多年前的郑方舟以外,还有一个看起来特别端庄的女人,大概三十五六岁的样子。
    在相册的最后一页,女人怀里抱着一个一两岁的孩子,看不出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郑家轩有种直觉,这是他的弟弟或者妹妹,而且,还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活着。
    而这个孩子,就是在这个地毯上生下来的。
    郑家轩眼前能够看到那一幕,女人孤零零地独自在这间房,破了羊水,滚落在地,痛苦地抓挠着地毯,艰难地产下了一个婴儿。
    “老萧,你去看看门锁。”郑家轩盘膝坐在地毯上,用手掌轻轻地抚摸着那些凸起的毛刺,似乎,这样就可以感受到当年女人留在这里的温度。
    郑家轩闭目回想,但记忆中没有这个女人,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个女人在他回到郑家之前,已经离开了这里。
    所以他没有见到过。
    那如果真的有这个孩子的话,现在应该也不算很小了。
    “这是三层防盗的锁。”萧恩良一边蹲在门边查看着一边说:“之前一定是锁着的,应该是有人特意打开了。你刚刚为什么会选择进这间房,而不是别的房间?”
    郑家轩回想了一下,“刚才别的房间都是紧闭的,这间房留了一条门缝。”
    萧恩良肯定地说:“是有人特意引你来这里。”
    郑家轩走到窗口,往喷泉下瞅了一眼,丛扬还在之前的位置上。
    这么难开的锁,用这么短的时间就解开了,还丝毫没有破坏到锁芯,没有在门上留下任何痕迹。
    这手法,这水准,即使是吴桐,应该都达不到。
    那么,还能有谁?
    答案岂不是显而易见的。
    替郑方舟做了这么多年的事儿,内幕肯定了解不少。
    丛扬今天大概不仅仅是为了心爱的女人而来,一定还带着其他的目的。
    “我们撤!”郑家轩立马把相册放回原来的地方,快步走了出去。
    萧恩良紧跟出来,并把门规规矩矩地锁好,就像从来没被人开过,就像从来没有人闯入过一样。
    两人来到楼梯的转交,纷纷缓下急匆匆的步伐。
    “里里是被迫的。”郑家轩突然说道。
    萧恩良紧抿双唇,眸光闪动。
    “即使你不相信她说的话,你也要相信我说的话,我说的话,从来没有错过。”郑家轩拍拍兄弟的肩,没有再多言语。
    “我知道,我相信她。”萧恩良的声音不大,但已经走下楼梯的郑家轩听到了。
    萧恩良知道,如果杨绘里在那个吻里有丝毫的主动和回应,她都不会那么极力地为自己辩解。这是一个不会撒谎的女人,所以她说的话,萧恩良始终相信。
    他介意的是,无论如何,他们毕竟是吻了,这是他最不能接受的地方。
    不知道为什么,萧恩良能够很快地释怀杨绘里之前的风流韵事,却不能接受她跟秦枫的一个被迫的吻。
    **
    文婕没来由地转了个身,她感到有什么,却发现什么都没有,一切都只是臆想。在这间熟悉的宿舍里,天还是只有那么一小片大,风还是只有那么一小绺,叶子黄了又绿、绿了又黄。
    夏天那么热,它们仍旧顶着大太阳疯狂地生长着,比所有有鼻子有眼的人和动物的生命力都更加顽强。
    这一天下午休息,也没有绘画课,还有三天,才能去吴老师家上课,文婕觉得这三天,好漫长。
    她来到紧邻tnt的一个小区内,看到小孩子在大人的怀抱里哭闹,听得人心烦意乱,电话在背后的书包里嗡嗡地震着。
    文婕懒得掏手机,任由它震了一轮又一轮,应该是个急事,可是会有什么事呢,文婕不想知道。
    如果是好事,她不急于知道;如果是坏事——这个可能性更大——她就更不想知道了。
    很可能是酒吧里又有什么杂事要做,每次休息的时间都不能好好的休息。
    之前做了太多地老好人,所以之后所有这种没人做的麻烦事儿都会找上她。
    文婕厌烦了。
    她画画,她搞创作,需要呼吸大自然,需要贴近生活,需要灵感。
    不能总被这种鸡零狗碎的事情扰乱了心神。
    每天身边都是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人,每天都能闻到呕吐物的酸臭味,最近文婕常常会想离开现在的生活环境,重新找个活儿去做。
    但小七说得对,活儿哪儿那么好找,比tnt工资和小费更多的地方,做起来肯定比这边更来。
    除非你去卖,用身体赚钱,但代价很大,后果不堪设想。
    文婕记得这栋楼的二十二层,楼梯间有一面墙上满满的都是画,不知道是谁画上去的,但画得特别好。
    这是她一次送客人回家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的。
    那之后她就常常跑上来,蹲在墙角,一看就是半天。
    等电梯的人很多,有拖着电动车的,有推着婴儿车的。
    文婕揉揉太阳穴,不着痕迹地叹了口气,拐进了急救通道。
    最近每次来,文婕都会选择这条显少人走的路,感应灯不知道坏了多久了,只有应急灯悠悠的绿光。
    文婕知道只要几个简单的动作,她就可以从书包里把手机拿出来,然后打开手机里的手电筒,这样就不用摸黑爬楼梯了,但是她此刻没来由的抗拒手机。
    因为只要拿出手机,文婕就想给吴老师打电话,随便聊一聊,听听他的声音。
    这个可怕的念头,让文婕开始抗拒手机。
    这条路走了很多遍了,每一层的台阶数都是一样的。楼梯里空空的,也没有绊脚的东西,文婕爬起来没有阻碍和困难。
    要去的是二十二层,对体力有一定的消耗。
    第一次尝试走上去的时候,她没有分配好体力,中间休息了很多次。
    事实上,她可以半路选择乘电梯的,但是她没有。
    后来有了经验,对自己的体力也有了相当的了解,她可以匀速而不那么费力的走上去,走到那个二十二楼的“展览厅”。
    手机还是周而复始的震动着,这个打电话的人真是执着,也真是不懂人情,难道不能发条短信吗。?
    像是有心灵感应似的,持续的震动声停了几秒,然后变成了短促的震动声,每隔几秒震两下,每隔几秒震两下,也不知道那人发了多少条短信,从七楼一直震到了十七楼,然后又变回到持续长久的震动,电话另一边的人又重新开始了。
    文婕长长地叹了口气,结果,她竟然听到了另一声叹息声,不是她的回音,楼梯里虽然空旷,但还不至于出现这么清晰的回音,而且这个声音是属于男人的,难得一见,楼梯里有人。
    文婕想,也许是这几层附近的人,上下楼串门的。
    或者是家里老婆管得严,不准在室内抽烟,跑到楼道里吸烟的。
    可是没有烟味,大概是刚准备吸吧。
    无数的想法短暂流过大脑,突然,她从充满霉味的狭小空间里捕捉到了一丝丝人的气味。
    在黑暗的空间里有了活物,又看不清对方的动作,无法预估会不会对自己产生伤害,文婕有了来自人本能的小小的恐惧,她快速地从背后掏出手机,点亮屏幕,慌乱的找到手电筒标志,划亮它,一束白光照亮了前方的角落,一个男人,浑身是血的蜷缩着,肿胀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看着光的方向。
    文婕犹豫了一下,不带丝毫慌乱地问他:“要我帮你叫救护车吗?”
    男人没有应答,只有浅浅的隐忍的呼吸声。
    这时,照着男人的白光突然消失,刚刚打给文婕的电话耗光了手机里的电。
    “我手机没电了,你有电话吗?我帮你叫救护车。”
    男人对文婕的话仍然没有丝毫反应。
    文婕摸索着走到男人身边,翻遍了他的口袋也没有找到手机,现在不带手机出门的人不多了。
    哦,也有可能刚才打斗或者被打时掉落了。
    文婕急急地说道:“我去趟物业,帮你叫急救,你等一下。”
    男人终于有了反应,他握住了文婕的手腕,力道不松不紧。这是不让她走吗?
    适应了黑暗的环境,通过五米外小小的绿光,她看清了眼前的这个人。
    男人悠悠地说道:“你弄脏了我的白衬衣,不过袖口还算好洗,比衣领好洗。”
    文婕觉得这人真奇怪,什么时候了,还担心自己的白衬衣,“你伤的好像很严重,血好像快流没了,需要马上处理。”
    见男人不松手,文婕又道:“你这样拉着我,是让我看着你死吗?我没有这个癖好。”
    男人默默地听着,然后松开了手,文婕以为他要放她走,没想到他用另一只手握住了她的另一个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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