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生发生了后来的一切,他的心里对一个女人存了愧疚,不免就有些难忘。
再后来,时间终究把一切都给抚平了,他也遇到了傅胭。
她热闹,活泼,说话的声音脆生生的,格外响亮,朝气蓬勃,像是初升的太阳,他这才发现,他并非只是喜欢安静乖巧的女孩儿,只是因为未曾遇到撞在心口上的那个人而已。
“承僅,今晚,我想见一见那个方晴。”
方靖之将手中把玩的打火机重又放回口袋,他抬起头,潋滟的桃花眼似笑非笑,却又森冷含霜。
三个月前,他得到了方青青可能在郾城的消息,这也是他会插手郾城的事情,亲自来郾城的最大原因。
“如果真的是她,靖之,这次,恐怕我又要欠你一个人情了。”
方靖之挑眉:“怎么说?”
容承僅神色淡淡,口吻却透着认真:“方晴是胭胭最好的朋友。”
伤害了方晴,胭胭又怎么会开心?
她那样的性子,不要说最好的朋友,就算是萍水相逢的路人,她都心存善意,怎么会不为方晴的后来担心难受?
“承僅,你知道我的,从前她在方家的时候,我没亏待过她,哪怕她妈是个万人骑的婊子,我也待她不薄。”
方靖之笑,“这样吧,只要她乖乖的,我保证不会伤害她。”
容承僅知道他的性子,这已然是他的底线。
“好,那就这样吧。”
方靖之瞧着容承僅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不由得笑了一笑:“方晴也未必就是方青青,瞧你紧张的,这胭胭小姐还真是你的心头肉了。”
容承僅睨他一眼:“你也少笑话我,你未尝就没有这一天。”
方靖之干脆‘哈哈’笑起来:“怎么可能,我方靖之这辈子也不会为一个女人变成这样!”
容承僅微微颔首:“这句我也记下了,将来等着打你脸。”
方靖之不置可否:“得了,我还有事儿,晚上吃饭,记得把方晴也叫来。”
六点钟的时候,傅胭接到容承僅的电话。
她挂了电话,对正准备换衣服做饭的方晴说道:“阿晴你别做饭啦,容叔叔今晚要请客,要我带你一起去。”
方晴闻言就笑起来:“哎呀,这可真是太荣幸了,要是让我们公司的那几个灭绝师太知道了,一定惊的眼珠子都掉出来了!”
傅胭闻言,深表认同,她实习的小公司,同事们都相处的很好,只有财务部的那个赵大姐,简直是让人……闻风丧胆啊!
傅胭只要一听到她的高跟鞋响,就恨不得赶紧把自己整个人都缩起来躲的无影无踪的好。
赵大姐只和女同事过不去,长的漂亮的,她骂人家花瓶,工作能力强悍的,她骂人家没女人味嫁不出去,又漂亮又能干的,比如宋静婉,她私底下恶狠狠的咒人家这样的女孩子会找不到老公,因为什么,因为太能干太漂亮会把丈夫压的死死的,婆家人会不喜欢!
这什么鬼逻辑?
只能归咎于,更年期,又未婚的女人,实在太可怕了,尤其是对同性!
那赵大姐看到公司里年轻帅气的小伙子时,那嘴脸可完全不一样呢!
二十分钟后,容承僅的车子到了方晴租住的小区外。
傅胭正撺掇着方晴换了一身衣服:“……你打扮漂亮点,说不定还有别人呢,正好让容叔叔也给你介绍一个……”
方晴闻言,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
今季最流行的裸粉色廓形大衣,将她的肤色衬得格外娇媚,方晴和傅胭比起来,少了几分的娇憨天真,却多了些许女人味儿,只是,她的眉心总是微微的蹙着,仿佛总带着几分挥之不去的愁绪。
傅胭就总说她,小小年纪的,和林黛玉似的。
方晴却总是一笑,并不接话。
每个人都有一段不愿提起的过去,譬如傅胭的秦钰,譬如她,高中那黑暗至极的三年。
朋友没有义务成为你负能量的收集桶,方晴很珍惜和傅胭的友谊,所以那些伤疤,她就不想在傅胭的面前揭开,她不想让她们的友谊变味,也不想,因此连累到傅胭。
出去的时候,天上又开始飘雪。
“今年郾城好像特别爱下雪呢。”
傅胭仰脸看着灰蒙蒙的天幕,方晴却说:“我倒是很喜欢郾城的气候。”
比起京城的多风和干燥,方晴更喜欢空气湿润气候分明的郾城。
容承僅下车,容磊赶紧撑了伞跟过去,容承僅伸手接过来雨伞帮傅胭撑住,又吩咐容磊:“你去帮方小姐撑着伞。”
方晴赶紧摆手:“不用不用,马上就到车子了。”
容磊却已经折身又拿了伞过来,方晴不好再拒绝,只得任容磊帮她撑了伞。
傅胭偷偷看一眼方晴满脸不自在的样子,不由得‘噗哧’一下偷笑了出声,容承僅回头看她,小姑娘眼睛亮晶晶的,藏着狡黠的灵动,他一时有些恍惚,有多久了,他未曾见过这样笑着的她了。
容承僅回头看她,小姑娘眼睛亮晶晶的,藏着狡黠的灵动,他一时有些恍惚,有多久了,他未曾见过这样笑着的她了。
两个小姑娘坐上车还交头接耳的说个不停,容承僅不明白女孩子们凑在一起为什么就会有说不完的话,就像是小时候大姐和二姐她们在花园里玩洋娃娃过家家,可以玩整整一天还意犹未尽,他也搞不明白,大约是同样的道理。
想到傅胭或许小时候也有过那样幼稚天真的时光,容承僅的眼底也有了掩不住的淡淡笑意。
吃饭的地点定在了丽都酒店,方晴从前在方家的时候,这样豪华的餐厅也是常去的,因此并未有尴尬或者不适应,甚至举止之间,能瞧出她是很习惯这样的地方的。
傅胭倒是微微吃惊了一下,不是她小人之心,只是方晴平日吃穿都很平常,租住的房子一个月租金也不过才一千多块,傅胭一直都以为方晴就是出身很普通的小家碧玉而已……
进了包厢,两个小姑娘头挨头的点完菜,容承僅又添减了几道,服务生布好茶水果汁,容承僅就让她们退了出去。
“还有人要来吗?”
傅胭有些好奇的看了看桌子上摆放的餐具,好像多了两套。
容承僅‘嗯’了一声:“还有一个朋友要来,上次慈善晚宴,你见过的。”
“是方先生吗?”
她自然还记得的,若不是因着他和容承僅的交情,爸爸也不会沉冤得雪,她一直都没有好好感谢他……
只是,谁能想到后面又发生了那样惨烈的事故,如今想起来,也不知当初爸爸洗脱冤屈,到底是福还是祸了。
傅胭的情绪忽然变的有些低落,容承僅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握住了她的手。
方晴看着这一幕,心底无法抑制的生出了艳羡。
她曾经也幻想过这样的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可是十六岁那一年被他夺走了贞操之后,她就再也不曾做过这样的梦。
暗恋了很久的学长,后来在她高一结束前一天亲手给她递了一封情书。
她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她会多么开心和激动,可真的发生之后,她做的反应却是,亲手撕了信,转身走出了教室。
后来,那个学长转学走了,她高二开学的时候,听到班里的女生在议论这件事,她心口里疼的滴血,却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她早已没了做一个普通人的资本。
她羡慕到死,也没有任何用。
“承僅,胭胭,我没来晚吧?”
方靖之推门进来时,语调高扬,端的是张扬不羁的豪门子弟姿态,方晴一下抬起头来,木愣的看着那披了一身风雪走进来的男人。
刻在记忆里的,深的不能再深的眉眼,刻在记忆里的,总是含着讥诮和仇恨的薄唇,刻在记忆里的,那些梦靥,那些挥之不去的阴影,那些,要她想起来就恨的抓心挠肺的难受的过往……
方晴耳朵边嗡嗡地响着,她仓皇无措的站起来,顾不得傅胭紧张的叫她名字,顾不得自己此刻失礼不失礼,她跌跌撞撞的就向外跑,她的步子却是踉跄的,到门边,只有几米的距离,她却腿软的走不过去。
方靖之站在门口,仿若看着自己掌心里的玩物一样,就那样讥诮的看着脸色惨白面无血色的她。
四年了,昔日青涩的少女早已变的妩媚动人,他却仍是一眼就能认出她。
“方晴……”
傅胭有些傻眼,方晴怎么会失态成这样?她认识方靖之?
似乎也没什么不可能,他们都姓方,或者是亲戚……
“青青。”
方靖之缓缓喊出了这两个字,他的脸色一点点的森冷沉寂下来,在方晴就要夺路而逃的瞬间,他伸出手,扣住了她单薄的肩。
方晴只觉得她这四年虚浮的幸福和平静,轰然之间倒塌的干干净净,她茫茫然的站着,瞳仁空洞的望着前方。
他扣着她肩膀的手指滚烫坚硬,仿似那指节要陷在她的皮肉里,把她的身体掏出一个血洞来。
“青青……”
方靖之微微侧了头,薄唇仿若要擦过她的耳廓,却又若即若离,他低了声音,只有她一个人听得到:“你若是想让你最好的朋友知道你被自己的亲哥哥睡过无数次,那你就试着再逃一次。”
他说完,松开手,甚至,把出去的路给方晴让了出来。
空气静的似乎要凝固了,容承僅不语,傅胭也不敢说话,方靖之之间夹着的烟几乎烫到了他的指节,可他却浑然不觉,只是静静看着方晴。
大约有三分钟的安静,方晴忽然转过身来,她笑的嫣然,妩媚,眉眼弯弯,傅胭从不曾见过这般模样的她,恍惚间竟是想起红楼梦里形容可卿的一个词:神仙妃子。
“胭胭,我和……我哥哥,总有四年没见过了,实在是太激动了一些……”
她说着,挽了方靖之的手臂,脸微微偏过去贴在他的肩膀:“原谅我们要先失陪了……”
方靖之也微微笑出来:“承僅,胭胭小姐,我和妹妹先去叙叙旧,改日我再请你们。”
他等不及再去别处,直接拿了卡递给服务生,就在这里开了房间。
方晴没有躲,也没有逃,他出现那一刻,她就知道再做什么都是枉然。
房间门,打开,关上,她直接被他按在了墙上。
未曾有任何准备的身子仿佛一瞬间被利刃劈成了两半,方晴忍不住的惨叫一声哭出来,却被他的手指扼住下颌转过脸,她的哭声被他的唇堵住,渐渐变成了含混的呜咽。
“贱人!”
他恨她入骨,忍不住的咬住她舌尖恶狠狠的质问:“这四年有没有男人睡过你,说!”
她痛的实在受不住,只能呜呜咽咽的摇头。
最后混沌的意识里,是他那一张要她想起来就浑身颤抖的脸,与她的脸颊贴在一起,他似在喊她的名字,一声一声,催命夺魂:“青青,青青。”
嗬,青青吗?方青青在三年前,就已经死了,永远的死了。
薛莞下班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儿子徐向阳正趴在院子里的桌子上乖乖的画画。
他今年三周岁,已经开始念幼稚园,平日里是薛莞的妈妈帮着接送,这几日薛莞妈妈回了老家,薛莞就拜托的邻居阿姨帮忙接送的徐向阳。
一年前,薛莞和丈夫离了婚,因为他的嗜赌成性和有家暴嫌疑,徐向阳理所当然的被判给了薛莞。
只是,离婚后徐瑞却还是时不时来骚扰她们母子,经常喝的醉醺醺的在薛莞楼下大骂,骂她给他戴了绿帽子,骂她生了野种丢了徐瑞的脸丢了徐家祖宗的脸……
薛莞每每被气的抱着徐向阳大哭,却又无可奈何,那徐瑞根本就是个无赖,薛莞搬了几次家,这一次还未被徐瑞给找到这里,所以,母子两人暂时还算过的安稳。
薛莞匆匆忙忙给儿子做了饭,又哄着他吃完,拜托了阿姨帮忙照顾徐向阳后,她看看时间,已经快来不及,就咬咬牙搭了出租车,赶到了经理所说的酒店。
公司今晚宴请客户,部门经理亲自嘱咐了她晚上要过来陪客户吃饭。
薛莞其实也知道经理的意思,不过是看她有几分的姿色,想要她充当公关而已。
既然如此,那么难免就会被人吃豆腐,可如今薛莞要养儿子,爸爸又三天两头的住院,她身上担子实在太重,是禁不起再丢工作了。
明知这是火坑,却也不得不咬着牙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