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孟金晓已经有些适应了。
一上午过去了,两个人中午去了唐昭吃饭,一路上孟金晓目光呆滞,满脑子都是那些稀奇古怪的数据还有军械的型号。所以……陆高淳每天都是这个工作量?突然,内心对陆松充满了敬意!
行吧!她还是没适应……
之前在猎杀小队的独立基地,陆松每个周末就不见人影,大家都开玩笑说陆公子又去怡红楼找他的海棠姑娘,因为每次他归队时都是一副纵欲过度感觉身体被掏空的样子……
她自己才经历一个上午,文件没处理几个,半条命都没了。
“陆夫人,这份蓝莓山药是主厨的最新产品,希望您点评点评。”
嗯?新产品!蓝莓山药升级版?
听着都有起死回生之效啊!努着小嘴舀了一勺放在嘴里,真是……这,这还是山药吗?入口即化,还有一些冰冰糯糯的感觉,虽然现在还要身着大衣,但是这份清凉刚好解了她心里的烦躁!
这主厨是跟踪她了吗?出现的也太及时了!
“叫你们主厨过来!”
“他正等着呢!”
迎面而来的男人身着高级制服,尽管还顶着一个厨师帽,但是不难看出帽下的头发被整理的十分妥帖。果然,他摘帽给孟金晓和陆高淳行礼的时候有所显现。再起身,孟金晓才发现这男人真是……干净!
很少有男人能像眼前这位一样,给人的感觉就是“刚刚好”。身材不胖不瘦,不是那种精壮,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线条;面容更是,一张普通人的脸,标准的亚洲肤色,可肤质却很好,眼神更是纯粹,嘴角扬着笑,却不失沉稳;还有一双修长整齐的手,让人不禁联想起他下厨的样子……
沉迷了三秒,第四秒孟金晓被周围的冷空气拉回了现实。对面她的老公的脸已经拉倒地上了!
“你好,我是唐昭的主厨之一,我叫王胜。”
王胜?这名字倒是与他的气质背道而驰,胜者为王?可他眉眼之间一点也没有争夺名利的意思,估计是父母盼子成龙吧!
“陆夫人,您和陆总是常客,每次您们的菜都是我做的。我知道陆夫人对吃食要求极高,所以研制了新品,想让您品尝一番。”语气平和,态度不卑不亢又礼貌周到。
若是放在平常,孟金晓就一笑而过了,但是主动找上门还能做到如此,不禁令人起了疑心。尤其是陆高淳的反应,让孟金晓更加生疑。每次有人打扰到他们两个独处的时间并且在一分钟之后仍不消失的话,这厮肯定黑脸说一句“滚”,刚才王胜介绍完自己,怎么感觉他还一副挺有兴趣的样子?
不过为了这傻小子的明天着想,孟金晓决定快点结束对话,舀起面前的蓝莓山药升级版又吃了一小口,“山药里加了糯米吧?蒸熟的糯米放置室温冷藏,然后打成糕状,边打边加入山药,这样既能缓解冰箱里的冰凉,又能将二者更好的融合。纯手工的蓝莓酱,原料简单,蓝莓、玫瑰汁还有……还有……”那味道很熟悉却说不上来,低头又挑一点儿放在嘴里品尝,“emmm……是槐花蜜?”
“对了!都对!”王胜很兴奋,这个蓝莓酱的研制耗费了他不少的功夫,孟金晓竟然全品尝出来。
“所以……”孟金晓放下手里的勺子,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属于懒得敷衍,“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王胜挠挠头,这一时,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开口,拖了半天支支吾吾的,搞得孟金晓非常不耐烦,“其实,其实我确实有事相求。”
“有事快说!”在陆高淳的办公室里撅屁股看了一上午的文件,好容易得点清净,居然又来搞事情!
“王天是我父亲,”王胜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前几天的事情多有得罪真的很抱歉,我父亲愿意亲自道歉,但求你们高抬贵手,放他一马。”
小伙子,你的态度非常真诚,只可惜,你惹得不是我们俩,是我的老爹啊!
要论记仇,陆高淳在他的岳父大人面前属实是小巫见大巫。陆高淳讲究一次解决,而咱们孟首长可不,讲究个细水长流。就像把一根根小刺扎进皮肤里,不至于让人死掉,可是非常难受,折磨精神,这才是最让人受不了的……
不知是不是孟首长私下传授了陆高淳精髓,这一次他的做法也有些出乎孟金晓的意料。
王胜的爸爸就是几天前那个傲慢又坑人的王总,他的公司其实主打机械常用零件。陆高淳从他的产品中挑了一个,要求两个星期之内生产十万个。
那零件价钱不高,而且订货的人不多,关键是做工繁琐,半小时才能加工好一个成品,纵使他的工人两星期内只做陆高淳的单子,也不可能完成。
来谈合同的是王天的老婆,当即回绝了孟金晓。
“王夫人,别急着拒绝我,要不您看看合同再说?”孟金晓将合同推到王夫人面前,笑呵呵地指着上面的交易金额,“陆总他知道这有些强人所难,但是这批货真的很急,所以陆总给特意嘱咐我给您补偿,市场最高价的三倍。”
看着合约书上庞大的数字,天啊!这要这一笔生意成功了,以后再也不用拼死拼活的和别人谈生意了!她也可以像真正的夫人那样,每天到美容院打卡,和姐妹们逛街,再一起喝个下午茶……
可能是对面女士眼里的金光闪到了孟金晓,让她产生了共情,就问了一句,“王夫人有固定的美容院吗?改天我们约一次?”
“啊……那个,我家公司对于产品质量是百分百有保证的,所以需要我一直在公司监工,偶尔才去一次……”
从前艺星说过,她参加各种商业聚会的时候无意之中学会点听别人说话的小妙招,尤其是阔太太们。
对于贵妇,生活里的东西就那么几样,单调乏味的很,于是出于人类的本能,她们只好给自己找乐子。最后,快乐的源泉一般在于欢快的下午茶时光里,进行着暗流汹涌的攀比。老公们都是一样有钱,谁比谁差呀!
不过还真有差的时候,就像现在的美容院语境。如果说“哦,我偶尔去”,那一般就是没去过,如果说“经常去”那一般去过三到五次,如果说“天天去”那才是真正的经常去,不过不至于到天天的份上。
哪个正常人天天泡在美容院里面?否则怎么向小姐妹展现自己的成果?
所以一听这个偶尔,孟金晓就明白了,这是个陪着老公辛辛苦苦起家的女人啊……
“王夫人,我正好下午要去一次,您和我一起吧。合同不着急,随您的心意,就是觉得和您投的来,想多待一会儿。行吗?”
二十四五岁的姑娘正是最美的时候,心高气傲不想听别人半句多言,这个孟金晓倒是与那些人都不一样,让她有一种想要倾诉的冲动……
“好吧!”
两人来了美容院,王夫人略显局促,但孟金晓三言两语,很快就让她和工作人员放松了心情。渐渐地,王夫人自动打开了话匣,从夫妻二人年轻的时候一起创业讲起。
故事并不曲折离奇,但就是因为太普通了,才让人心酸又无奈。总结起来就是,男人有钱以后嫌弃了发妻,妻子还深爱男人,经常用回忆为自己疗伤。男人对她越来越不尊重,甚至于外面的女人有了牵连,但女人舍不得多年感情,只能忍气吞声。
“家里的人劝我,朋友也劝我,哪个男人不偷腥?只要钱还在我手里就行,其他的就算了……可是你说说,心都没了,我留着钱干嘛呢?”
一时,孟金晓不知道怎么接话。陆高淳给她的爱很多,连误会的机会都没有,更从来没想过这些。
心都没了,留着钱干嘛?女人想要的不过是当初的真情陪伴,至于岁月迁移,有些人,就变了。
“王总说不定只是为了应酬呢?”问完这一句,孟金晓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嘴笨的人。
“应酬?那也应该是小秘书坐在客户的腿上吧?怎么会坐在他的腿上?”
……
没法开脱了。
王夫人叹了气,又絮絮叨叨说了不少,情到深处,孟金晓简直怀疑王夫人是不是编剧出身?如果不是,那绝对就是王天王八蛋护体!
一下午以后,没等孟金晓提合同的事,王夫人把签好字的合约书递给了孟金晓,“谢谢你的陪伴,我先走了。”
“好……”
怎么回事?
拿到合约书,孟金晓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没有被动过手脚,尤其是违约说明那一章,难道她没看到违约金是交易金额的十倍?
不过那是她的事,让合约生效才是她的事。
第二天,工厂那边传来消息,说是已经在全力配合生产。
一个星期过去了,今天,他们遇到了来求情的王胜,“拜托了,陆总,陆夫人。我父亲焦头烂额,那笔违约金我们真的没办法……”
“没关系,”陆高淳悠悠地开口,竟是少见的好心情,“还不上就慢慢还,我给你们最少的利息,算是照顾。”
“这……”那笔成交金额,够他们家吃一辈子,可想而知违约金……够他们还十辈子……
陆高淳铁了心了,王胜转向孟金晓,“陆夫人,你和我妈见过面,她也是对你一见如故才会直接签了字。可是我希望你能帮帮她……”
一见如故?呵……
“你的意思是,你妈妈之所以签了字,是因为我哄骗她?”
“不不不,没有,绝对没有。”王胜连忙摆手,“她一定是一激动,就签了字。”
激动?!
不过经王胜这么一提醒,孟金晓倒是想起来了。王夫人说公司的生意都是她跑出去谈,那么早就是谈判桌上的老手了,对于这种小陷阱,她怎么可能没发现?而且她最后将合约书交给自己的时候,哪里半分的激动?
那分明是……平静!没错,就是平静,平静之中还带着一点决绝。
那一下午王夫人虽然没掉眼泪,但是孟金晓听着都心酸……
原来!
孟金晓明白了,“谁签的字你找谁说,把你们的家庭问题解决以后,再来找我吧。”孟金晓递给王胜一张白色的名片,上面只有一串电话,还有七个楷体字:奥创集团陆夫人。
自从孟金晓到了奥创集团,陆高淳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走后门进来的一样,给她名片印的就是“陆夫人”。不止名片,还有工作证——
姓名:孟金晓
职位:陆夫人
工作地点:总裁办公室
……
王胜接过名片,愣了一下,又看了一眼孟金晓脖子上挂着的工作证,心里默读:职位:陆夫人……“陆总,你们夫妻关系真好。”
晚,陆家
孟金晓拉着陆高淳在书房看书,她手里的是奥创杂志下月的预发刊,曲曼对刘玲玲的表现非常满意,特意给孟金晓提前寄来一份看看,说是如果读者来信反向不错,将会考虑和那家小公司签约。
“金晓。”
“怎么啦?”孟金晓翻了一页,正是刘玲玲的作品,是关于面霜的测评,对于各类肤质适用什么类型做了详细说明。这个刘玲玲,的确不错!
“王天的事是爸的意思,你要救他?”
“他死不死谁儿子?我是为了他夫人”想起那个在病房抽烟的人就气,可是王夫人那么好的女人给了他,真是暴殄天物。他不懂得珍惜,自然有人珍惜。
“为什么?”
孟金晓把王夫人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诉陆高淳,并且说了自己的猜想。
关于最后决定签字,应该也是王夫人给王天最后的机会。
两个人从一穷二白到现在,一个更温柔隐忍,一个渐渐丢了初心。王夫人早就知道一个月根本完不成目标数量,那笔堪称天文数字的违约金更是不可能。
但她就是想试试,当初的誓言究竟算不算数!
无论贫穷富贵,无论生老病死,都不会背叛彼此,抛弃彼此!
如果王天做到了,那么一切既往不咎,她这一辈子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就算以后时来运转,他又起了花花心思,她也认了!
如果他完全不顾他们的情分,那她也会毫不留情地转身就走。她是傻,但不会傻到把自己的一腔热血泼在一颗发烂发臭的心脏上!
女人啊,到底想要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