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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愿意吗

    我正愣愣地盯着已经转成插播广告的电视屏幕发呆,门口就传来一阵很清脆的敲门声,我人都有些傻掉了,本能地打开房门。
    站在门外的林奇已经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西装礼服,胸口的位置还别了一枚红色的礼花,上面很清晰地写着两个字,“新郎”。
    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林奇已经将一枚写着“新娘”的红色礼花别到我胸口,“简言小姐,请问你愿意嫁给林奇先生吗?无论他曾经怎样伤害过你,无论他今后经历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者贫穷、健康或者疾病、快乐或者忧愁,甚至一无所有都愿意永远爱他,陪着他,对他忠实,直到永永远远?”林奇低沉磁性的嗓音藏着一点点紧张,好像生怕会听到什么不想听到的结果。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你永远都不会一无所有,你永远有我!”同样的话,我在壹号公馆的时候就对他说过,我相信他一定还记得。
    他的薄唇猛地含着我的唇瓣,很动人的一个深吻,“那么,简言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他嘴角上扬,勾起一个迷死人的弧度。
    “我愿意!”我看着他如墨的凤眸,回答的特别大声。
    “林奇先生,你愿意不计前尘往事,不计身份地位,娶你眼前的这位简言小姐为妻吗?纵容她始终保留着自己喜欢的一份工作,纵容她在周末的时候约女友来家里喝酒胡闹,纵容她不爱下厨、不爱做家务的坏习惯,甚至在她遭人陷害,被人误解的时候,你都要爱她,宠溺她,支持她,信任她,你愿意吗?”这次轮到我问,有点紧张,有点期待,还有点小激动。
    “我愿意!”相当笃定的语气,林奇墨色的断眉轻轻弯起,狭长的凤眸漾起蛊毒一样的浅笑,看得我一阵眩晕。
    他绯红的薄唇忽然凑到我耳边,极其低沉魅惑的声线,“我还可以纵容你在半夜的时候挑逗我已经沉睡的身体,老婆,欢迎骚扰!”
    我脸一红,手捶到他胸口,却被他一把抓住,扯进怀里,帅气的俊脸扬起个桀骜的痞笑,“现场直播,这回你反悔不了!”
    我这才注意到林奇身后还站着一大堆人,刚刚的主持人,扛着摄像机的工作人员,甚至还有很多熟人,林震、方世玉、小七、郭兰、方承然、杨颖......等等,杨颖的肚子......好像已经有好几个月了,看来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喝到满月酒了。
    “百年好合,早生贵子!”不知谁起哄地喊了一句,“砰”的一声数十只礼花筒在我周围瞬间绽放,扬起五颜六色的彩带,如梦如幻。
    我很快被众人簇拥着走进了对面那间702,这套房比我那套701要大好多,足足有三、四百个平方,已经被布置成了结婚礼堂的样子。红色的波斯地毯从玫瑰花瓣编织的彩虹门一直铺到舞台中央,舞台背景是我和林奇的一幅幅照片,大多是那晚我们在海边看夜景的,这些照片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拍的,不过为毛他英俊帅气得一塌糊涂,我就脸色红红跟个被人灌醉的小懒猫似的?
    “简小姐,去换一下婚纱好不好?”是方世玉拿着个精致的礼服盒子走过来,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身上还穿着卡通花色的家居服,难道自己刚刚就是穿着这么套衣服说要嫁给林奇的?看着方世玉眼里扬起揶揄的笑意,我有一点点窘。等等,这货怎么变这么漂亮了,不仅身材瘦了好多,连皮肤也白白嫩嫩的。
    其实,本来方世玉的五官底子就不错,只是身材有些略胖。现在,一瘦下来简直比电视上的女明星还要好看,难怪有人说,每个胖子都是一只潜力股。
    “方世玉,你吃什么灵丹妙药了?变这么漂亮?”我一边接过礼服盒子一边八卦。
    方世玉竟然还有些不好意思,“没有了啦,就是寒假替你带盲童班累的。”她这理由我才不信,白眼一翻,“照你这么说,美容院都不用开了,直接改成村小学就可以了。”
    方世玉被我逗得噗嗤一笑,白皙的小脸微微泛红,这货还害羞了。
    “奇嫂,你要是再不换婚纱,可就直接拍你穿家居服的样子当结婚照了。”出来替方世玉解围的居然是林震,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是啊,奇嫂,赶紧去换衣服吧。”一直站在郭兰身边的小七接着开口,他今天穿了一身深颜色的休闲装,头上卡了顶黑色棒球帽,一幅纯情小鲜肉的帅气模样。等等,他手怎么和郭兰的缠在了一起,十指交扣的姿势,妥妥的情侣热恋中......
    看来我不在的这一年,这几个人也没闲着,搞了好多事情啊......
    三十分钟以后,我已经换好了白色的抹肩婚纱,化了精致的妆容,重新出现在大家面前。林奇牵着我手,从彩虹门开始,踩着红毯走上舞台,闪光灯霎时连成了一片,那个瞬间,沉醉了岁月,惊艳了时光。
    原来这就是林奇一直在忙的事,他又一次给了我人生中最大的惊喜。
    今晚的婚礼林奇只请了和我们关系很近的几个朋友,一点也用不着商场上那些推杯换盏的俗套,因此婚宴很早就结束了。本来林震还嚷嚷着要闹洞房,我赶紧朝方世玉打眼色,于是方小姐姐一个眼神瞄过去,林震立时禁声,这货绝对有妻管严的先兆。
    卧室的婚房是林奇亲手布置的,他知道我最喜欢淡粉色的玫瑰。整间房目之所及几乎成了玫瑰的海洋,床上是粉色玫瑰组成的大大的心形图案,就连屋顶上垂下来的吊灯,落地窗前的遮光帘也都是玫瑰花点缀而成,空气里飘荡的全都是玫瑰的香气,馥郁芬芳,又掺杂着若有似无的暧昧气息,谁说精英男不懂浪漫,霸总真正罗曼蒂克起来根本就无人能敌。
    我被眼前的美景深深吸引,怔怔地立在门口,林奇从身后贴过来,圈住我腰,下颌嵌到我后颈,“粉色的玫瑰代表美好朦胧的初恋,是一生中最惊艳的时光,余生所有美好的日子我都要与你一起度过。”他撩起我额前的发丝绾到耳后,痞气地坏笑,“你欠我的洞房花烛,是该讨回来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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