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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6章 遇人不淑

    三种颜色,却搭配的妙到巅毫,白色黑色金色三种颜色由内而外由上而下一层一圈的逐渐扩展,同时将对称艺术和非对称艺术巧妙的融合到三种颜色中,纯正的黑色和白色端庄大气同时充满了对称艺术的视觉美,而金色却使用了非对称艺术所特有的灵动来中和黑白色带来的肃穆感。
    但到了外圈,则利用玫瑰花枝和花朵那逼真的写实度把钟表、狮子、底座这三种看似互不相干的元素完美的收拢在一起,并且以二十多朵洁白的瓷质玫瑰花来衬托主题,分散视觉焦点的同时也将整只座钟因纯色而带来的单调感扩散开来使之减弱。
    这种对颜色的掌控和利用,在技巧方面几乎无可挑剔。
    徐景行虽然没有学过西方艺术,但艺术这东西在很多方面是互通的,尤其是他这种做雕刻的,很多时候也一样得把“颜色”元素考虑进去,虽然考虑的方式跟西方艺术不太一样,但总归是可以理解的。
    除此之外,还让他惊叹的就是这只座钟上的瓷元素。
    不管是瓷质表盘还是瓷质花朵,这些瓷质构件的做工和釉质也都是最顶级的。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他都不敢相信欧洲这边在十九世纪就有了这么精湛的瓷器工艺。
    表盘还好说,那一朵朵洁白而且各有形态的瓷花,在工艺和风格上像极了传统的德化白瓷,甚至在写实程度和精致程度上还要略微的胜过德化白瓷。
    德化白瓷的白是那种乳白色,色泽更接近玉,而做工在写实程度上也没那么逼真,刀工中多有春秋刀法和写意风格,对照到美术风格中,更像小写意的美术作品。
    而这些瓷花却不同,白是洁白的白,白到几乎没有瑕疵,而且花朵的写实程度极高,同样对找到美术作品中,更像素描画,花朵中的每一层花瓣都设计的跟真正的花朵没什么区别,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两种风格的瓷器难说高下,只能说是各有特色。
    但应用在这座座钟上,原版的瓷花就很搭,几乎没有其他的调整空间。
    反正徐景行觉得,这座座钟在艺术含量上比乾隆时期留下来的几座同样是铜鎏金搭配珐琅瓷的古董座钟更高。
    真的。
    徐景行虽然是个相对传统的手工艺人,对传统手工艺和文化也很有信心,但对乾隆时期某些艺术风格真是欣赏不来,尤其是那种色彩有大红大绿且分割极碎而且布满了整个画面的东西,看着就头疼。
    在他的审美中,那玩意儿要多俗有多俗,工艺确实可以算得上是明清时期的巅峰,可真没多少艺术含量,说的好听点就是为了炫技,说难听点就是那一代人的审美出了问题。
    几年前央视搞的那个《国家宝藏》中号称是瓷母的釉彩大瓶就很能说明问题。
    要说吧,那玩意儿的技术含量确实是高,能把那么多彩釉融合到那么一只瓶子上,并且烧制的几乎完美,那工艺水平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
    但要说美,真看不出来。
    或者说在工艺上确实是挺美,但在色彩的运用上,那真是要多烂有多烂,被网友们嘲笑为“农家乐风”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像极了早些年东北那嘎达常见的红底绿花的被面床单和棉袄……
    色彩的使用是一门很高深的技巧,说的再高大上点,就是艺术。
    不管什么色彩,用好了怎么都好看,用不好是怎么看都难看。
    此时此刻,徐景行看到的这只座钟在色彩上的运用应该是十九世纪法国时期的巅峰水平。
    看到的第一眼,他就有点喜欢。
    看完之后就有了一种一定要把它收入囊中的冲动。
    只是这只座钟到底什么价,他心里也没底,因为他之前没接触过类似的物件,国内拍卖行也很少见到这个档次的欧洲老物件,他也就无从估价。
    不过看到身边的于明秀,心里一动,悄悄地问:“你知道这只座钟什么价么?”
    于明秀摇摇头,然后又笑道:“就算知道也不能告诉你,真要告诉你了,那岂不是背叛了友情?一定会被秀姐骂我见色忘友,所以呀,我不掺和,你俩慢慢谈。”
    徐景行咧咧嘴:“明秀姐,稍微透点口风,一点点就行。”
    “不不不,我选择跟秀姐站一块共同面对你这个阶级敌人。”
    “我咋就成阶级敌人了?”
    “你是大地主,我是贫农,不是阶级敌人是啥。”
    “你这个秀姐才是真正的地主,看看这大庄园修的,我都羡慕。”
    “真想要,你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国内国外都能任选,比这大百十倍千万倍都没问题。”
    “那么大的不叫庄园,叫农场……”
    “反正对我来说没区别,都是我这辈子根本触摸不到的存在。”
    “等等,咱们不是谈这个钟的么,真没歪楼歪的这么厉害?”
    “嘻嘻,我故意的啊。”
    “……”徐景行无奈道:“亏我还想着等事成之后送你一份大礼呢。”
    于明秀眼睛一亮:“什么大礼?我先衡量衡量。”
    “衡量什么?”
    “衡量一下你的大礼和我与秀姐之间的闺蜜之情孰轻孰重啊。”
    “你秀姐听到这话该多伤心。”
    “你这就不懂了吧,秀姐那么玲珑剔透的人才不会为了我这种人伤心呢,顶多感慨一句‘遇人不淑’。”
    这时,周毓秀从外边走进来,笑道:“能说出这么一番话,也不枉咱俩姐妹一场,真的知己。”
    于明秀咯咯笑道:“秀姐,我可没出卖你,我顶住了大艺术家的威逼利诱,所以,待会儿的红茶多给我放点糖。”
    “你啊,太贫了,”周毓秀笑笑,对徐景行道:“这只座钟是十九世纪中期的老物件,机芯什么的就不说了,说了你可能也不太懂,说点你懂的,做工是欧洲那边的铜鎏金工艺,工艺几近完美,上边的瓷花是经典的塞夫尔瓷,工艺同样是塞夫尔瓷器中的巅峰水准,造型更是我收藏到的类似物件中最最漂亮的,所以价格绝对不低,所以这只座钟是一口价,一千万。”
    这个价,还真是……
    徐景行有些吃惊,但又觉得理所当然。
    因为一些清代早中期的座钟拍卖出的价格也都在这个档次上,甚至可能会更高一些。
    相比较而言,这只座钟不管是品相还是艺术含量都不次差,甚至更美。
    说实话,他记忆中拍出过天价的清早中期座钟,奢华是奢华,用料、做工确实极尽奢华之能,毕竟都是皇家用的东西。但要说有多美,真不见得,因为那些座钟都是清廷委托英国或者法国人代工制作的,用料、风格、工艺偏偏又都是华夏风,外国工匠哪里能把握得住这种风格?只能按照西方人理解的华夏风动手。
    结果么,那画风实在有些难以诉说。
    但这只座钟完全不同,风格是纯正的欧洲风,而且是巅峰水准,一千万的价格说低不低说高不高。
    只是这个一口价就很令人头疼了,买古董要是不能砍价,那多没意思。
    但周毓秀这个女人看样子不是他经常碰到的奸商,就是一个家里落魄了需要变卖藏品的大龄文青女,让他砍价,他还真开不了那个口,尤其是在对方说明了是一口价的情况下。
    好吧,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这只座钟值这个价。
    如果不是这周毓秀看起来比较急着用钱所以不想送拍的话,这座钟根本轮不到他,早就被拍卖行的人抢走了,而最终的成交价也绝对不止一千万。
    所以,他还真的想买下来。
    反正对刚买的那套别墅的装修不太满意,正好重装,然后把这些物件全放进去。
    如此一来,以后也能拥有一座欧洲风的别墅了,闲着没事儿过去换换心情也挺好。
    当然,做生意肯定不能说别人一开价就答应下来,哪怕是一口价也不行。
    所以他笑道:“这个先不急,慢慢看,看完再谈价。”
    周毓秀点头:“慢慢看,看好了真心喜欢再掏钱,不然的话,我还真不一定舍得卖给你呢,这可是我这些年从世界各地一件一件的淘来的,这只座钟就是我十二年前从西班牙一个藏家手里软磨硬泡的缠了人家一个多月缠过来的。”
    徐景行闻言竖起大拇指:“秀姐是真的玩家。”
    如果是别的卖家说这种话,他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但周毓秀这个人却不同,确实是那种不会说谎的人,或者说是那种不屑说谎的人。正如于明秀所言,周毓秀这个人就像水晶一样灵通剔透不沾凡尘,颇有些超凡脱俗的感觉。
    跟这样的人交流,唯一要做的就是以诚相待。
    如果世界上所有的文青女都是周毓秀这样的,那么文青也不会变成一种病。
    当然,像周毓秀这样过日子,也得庞大的经济基础做支撑,不然的话,就算周毓秀的心态再怎么超凡,也会在日复一日的蝇营狗苟中变成俗世的一员。
    所以有钱才是真的好啊。
    一边在心里感慨,一边跟于明秀和周毓秀两人在房间里转了转,把所有的待售物全看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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