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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王子出现(3)

    “是是是,你真聪明。好吧,我承认是隔壁班的,我看的是他!”我指着刚刚从我身旁走过去的隔壁班男生,半开玩笑地说。
    小婷看着我说:“你说真的吗?你喜欢他啊?”
    “是啊,是啊。”我答应着,却感觉自己的脸很热。
    小婷呵呵地直乐:“是就是呗,你脸红什么啊?我知道他,他是测量大二的,我们隔壁班的。”
    “啊?你怎么知道?”我吓一跳,没想到小婷居然认识他。
    “我当然知道了,我们每天从他班教室门口路过那么多次,还不得混个脸熟啊?不过,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叫什么啊?”小婷问我。
    “不知道。”我不好意思地摇摇头。
    对我来说,名字只是个代号,但没有理由,你喜欢的人叫什么都不知道吧?所以,最近我常常不自觉地会经过他班的教室,想着也许会碰巧有机会听见他班的同学叫他,这样就知道他的名字了。笨人常常习惯用这种愚蠢的方法,然而刻意地偶然也只能成为偶然,我始终未能如愿。像是过了很久,我始终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不知不觉他已经慢慢地藏在我的心里了。当爱深深地在心里扎下根,就不容易拔出来了。
    这下小婷更乐了,“哟!还和我一样呢!”
    她说得没错,以前我不能理解她的感情,常常觉得只是见一面,能有多喜欢?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强烈的感觉?现在再看她对张子剑的感情,我能感同身受了。但一见钟情这事,自己一定要清楚是两情相悦,还是一厢情愿。前者是情投意合,自然令人向往;后者便是庸人自扰,只能一声叹息了。
    从阅览室出来,小婷让我先回教室,她说要自己去借书。虽然我知道她不怕,可我还是不放心,便跟着去了。
    来借书的人真不少,学校里的书很全,有名著、科普、诗歌、散文、小说,还有各个专业的辅助教材等。
    借阅室的女老师大概有四十多岁,长发披肩,长得很耐看,尤其是她找书、放书的动作,很娴熟。这样看起来,没有传说中那么恐怖。
    小婷把书名写在一张纸上递给她,她接过来,没有说话便到书架上去找书了。我看见墙上挂着一个《意见薄》,好奇地翻看起来。里面大概都是来借书的学生写的,真是惨不忍睹、脏话连篇。也许是因为领教了借阅室老师蛮横的态度,才使得这些学生们敢怒不敢言,只能在这里发泄一下了。
    从图书馆出来的路上,小婷松了一口气说:“这老师还行,没有侠姐她们说得那么吓人。”
    我说:“是啊!可是我刚刚看见里面的《意见薄》,全是骂她的话,我都看不下去了。”
    “是嘛?那可能是她现在的态度改变了吧!我们这时候来,真幸运啊!”心里有爱的女生,说起话来都是积极、充满阳光的。
    我们回到教室,小婷没再提隔壁班的那个男生。我以为,我只是把他当成秘密告诉了小婷,可是好像到了第二天,全校同学都知道了。
    因为第二天,我在水房洗衣服时,四姐从我后面走过来突然问我:“他也是学测量的吧?大二的?”
    我突然愣住了,“啊?我——那个——我和小婷开玩笑的。”我吞吞吐吐地无法招架了。
    四姐看我这样便笑了:“哈哈,你怕什么?不是小婷说的,我听校队里和我一起训练的同学说的。”
    什么?校队?四姐是学校短跑队的,可是,怎么都传到那里了?
    “王小婷,你告诉谁了?”我端着一盆还没洗完的衣服回到寝室,连名带姓地叫出来责问小婷。
    “什么告诉谁了?你在说什么?”小婷一脸诧异地看着我。
    我羞得不知道如何开口。正巧,四姐也进来了。她一脸坏笑地对小婷说:“她问你把她喜欢那个男生的事告诉谁了。”
    小婷被四姐这么一说,露出一脸尴尬的表情,她不好意思地冲我傻笑。
    “我没有,我没有喜欢谁。”我极力否认。“王小婷,你可真讨厌!你在寝室里说说也就算了,居然连四姐她们校队的同学都知道了。这让我多丢人啊!”我快哭出来了。
    “可可,对不起啊。我昨晚在寝室里和二姐、侠姐她们闲聊,就那么随便说了两句。噢,对了,当时二姐她班有一个同学也在这儿呢,我以为她不认识你,不能当回事儿,不会是她说出去的吧?”小婷解释着。
    “算了,说就说呗。学校本来就是这样,一天净瞎传。没什么丢人的,你又不承认,怕什么啊?”四姐边笑边说。
    事已至此,只能听天由命了。还好我在学校没什么知名度,应该不会引起什么波澜。
    晚自习的课间,四姐来我们教室找小婷,看她们在教室门口聊了几句,小婷便叫我过去。我走到门口,看她俩正诡异地冲我笑。与此同时,我看见我班教室门口居然有个男生自己在练习踢球,竟是隔壁班的那个男生。我感觉我的脸顿时涨起来了,特别热。四姐边笑边指着他问我:“是他吗?”我的天啊,她太直接了。“我,我作业还没写完,我回去写作业了。”我羞得赶紧跑回教室。过了一会儿,小婷也进来了。她把头凑过来,悄悄地告诉我:“四姐打听过了,他叫高圣哲。”我轻轻地把头趴在书桌上,不好意思看她,如同做了坏事一般。
    渐渐地,我发现班里的同学有些变化。
    有的男女同学已经开始公然牵手了,也有短暂的分分合合。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如果是,那爱情的短暂又怎么解释呢?在这个速食爱情的时代,默默地喜欢一个人,好像有些荒唐。人们更向往可以触摸到的真实,可以彼此陪伴的伴侣,可以两情相偎……
    可奇怪的是,看着班里的同学谈恋爱,我却没有丝毫羡慕的感觉。
    爱情或许会能给人带来无限甜蜜、美好的感觉,但也可能会有盲目犹豫和创伤,更不能否定不会有任何的功利性和目的性。但暗恋,则是一种最纯真的爱,因为它埋藏于心中,简简单单。它在开始的时候可能以为只是好感,等到在心中生根发芽才发现它已渐渐占据了胸膛。有时你开心,不是因为他为你做了什么,付出了什么,更不是因为他爱你,而只是因为你看见了他。只是偶然相遇,便足以使你内心得到满足。它不需要对方的任何回应,便可以一头扎进去,无怨无悔。因为暗恋是一种纯净古典的情感,古典的爱可以在寂寞中无声地生长,它无私心,仿佛为了信仰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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