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我和同学一起看电视节目,小婷在一旁不知写着什么。一会儿,她凑过来对我说:“可可,你一会儿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怎么弄得神神秘秘的?”我问她。
她呵呵地笑:“我写一封信,一会儿你帮我给张子剑送去!”说完,她埋头便写。
“我没听错吧?你疯了?你在给他写情书?”我怀疑自己的耳朵。
“不算情书啦,就是表白一下!我想坦白我对他的感觉。”她很自然地边说边写。
“你真勇敢!可为什么是我去?我不认识他啊!”我诧异极了。
她问我:“你不帮我谁帮我?难道让我自己送去吗?我可不敢,你送去我就放心了。”
“这是什么话?你拿我练胆呢?我不去,我害怕!”我是真的害怕。
她却给我鼓劲:“别怕,勇敢点儿,我相信你可以做到的。做我的信使吧!你去他班的教室直接找他,不是告诉你他叫张子剑了吗?你只要把信亲手交给他就行了。”她真了解我,知道这么一说,我便不好意思推辞了。“这……好吧!”可是我真的不认识那个男生,连样子都记不清。在记忆里,只有一个框,但现在,连框都吓没了。这样去多冒失啊!小婷好像根本不在乎这些,只要我能把信交给张子剑,她就满意了。我无意中成为了她的信使,从此,这活就归我了。
“你喜欢他什么?”我很好奇,他们几乎不曾有过正式的见面,小婷却对他一见钟情。
“听说他编程很厉害!我喜欢有才气的人!”她很直率。
“你这话说得自己信不信?好像你不知道这个情况时就对我说过很喜欢他吧?”我追问。
“是,我也说不好,就是一种感觉吧!了解一些他的情况后,我发现我更喜欢他了。”她坦白地说。
喜欢一个人,也许真的仅仅是一种感觉,或许只是当事者迷。
下课铃响了,我很紧张地走到四楼大三计算机班的教室门口,鼓足勇气假装大方地刚要敲门,正巧一群男生从教室里涌了出来。其中有一个男生看我站在门口,便问我:“丫蛋儿,你找谁?”
我心想,这家伙说话这么土,你才丫蛋儿,你全家都是丫蛋儿。可我却微笑地问他:“同学,你班有叫张子剑的吗?”
他顾不得理我,冲向教室,边冲边对教室里的一个男生喊:“张子剑,有人找你!”
一个男生不紧不慢地走出教室,看他的脸和身型,小婷应该是认对了。他长的不算帅,但五官很立体,皮肤白净,看上去文质彬彬的,给人很舒服、很干净的感觉。
看见他,我突然不紧张了。我问他:“你是张子剑吗?”
他看了看我,面无表情地说:“嗯!”
“这是王小婷给你的信!”我把小婷写的情书交给他。
他只“哦!”了一声,很有礼貌地双手接过信,没有立刻打开。
此时,他班的一群男同学都在一旁起哄:“噢噢噢,情书啊?张子剑,这是谁啊?”
这让我突然又紧张起来,好在我的任务已经顺利完成了,我想快点结束这一切,便对他说:“你回去吧!”
他回了一声:“啊!”便转身走回教室。
“噢!不再待一会儿啊?”他班的男同学还在起哄,我赶紧下楼走人。我的天啊!这家伙就一个字喷来喷去的,太耍酷了。
我还没走到教室,小婷就远远地跑过来迫不及待地问我:“怎么样?送去了吗?”
“送去了。”全程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我却感觉过了很久,紧张得出了一手汗。
小婷好奇又激动地要求我把事情的经过详细地讲给她听,我看她这么着急,突然觉得好笑。“你知不知道,他只跟我说了三个字:‘嗯’、‘ 哦’、‘ 啊’…… 他太闷了,你喜欢他什么啊?”
“哇!他真是太酷了!不枉我喜欢他一次。”她已经开始自我陶醉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佩服小婷的勇敢。虽然她看起来很文弱,但却敢于承认自己的感情,敢想敢做。而我,天性胆小、懦弱又怕被拒绝,如果是我,我绝对不会给喜欢的人写情书的,我可能只会默默地观察,也许会默默地祝福,也许会默默地期待奇迹的发生……
有人说,每个女孩儿的心里都有一个白马王子,可能女孩儿们都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成为格林童话中的白雪公主。因为白马王子对白雪公主说了一句话:“我爱你胜过爱世界上的一切!”因为心中有爱,所以感动;因为心中有爱,所以向往。
可惜我的王子出现时,没有骑着白马,而是牵着另一个女孩儿的手,他就这样霸气地走进了我的视线……
一次学校要进行专业测试,系主任执意要求单人独座考试,于是班主任老师借用了隔壁比我们高一届同专业的教室。
我觉得自己从开学起就没怎么认真学习,竟想不出这科有什么可考的。我正在想这事,突然看见面前出现了一个冷俊的男生——一米八几的身高,黝黑的健康肤色,面如雕刻般五官分明。两道浓密的眉毛下有着一双深邃的双眸,目若朗星,英挺的鼻梁,像玫瑰花瓣一样粉嫩的嘴唇,干净清爽的短发……帅得无与伦比!
他走进来的瞬间,我的心似乎被击中了,却忽视了他手里正牵着另一个女生的手。他走到我旁边的书桌前,从里面拿出一本书,然后便迅速地离开了。看着他矫健的身影,我突然有一种心跳加速再加速地兴奋感觉,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爱情,就像一朵在你心灵深处的花朵。你不知它何时悄然绽放,何时黯然凋零……
好像从那天开始,我每天都能看见他,有时在教学楼的走廊,有时在食堂,有时在寝室楼门口……我知道他在我班的隔壁,或许是因为我在意他,所以常能遇见。可每一次遇见,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欣喜;每一次遇见,都会加深对他的好感;每一次遇见,心里都会默认这种强烈的感觉。
我清楚这不同于徐艺阳对教官的喜爱,他们至少还有交流;也不同于齐蔚蔚的横刀夺爱,他们至少是两情相悦。这更像小婷对张子剑的一见钟情,都是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只是偶然,便一见倾心,再见倾情。但这对我来说,足够戏剧,也很尴尬。因为一想到他那天牵着别的女生的手,显然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我便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感觉,因为惦记别人的东西,总让我觉得自己很邪恶。我只希望时间前进的步伐能让我快些忘记他,让我快些消除自己对他的情愫。可是人的感情,岂是自己可以随意控制的?我越是想排斥,他就越是肆无忌惮地闯进我的心里,无法抽离。
人总是矛盾的,虽然我明知不可能,心却总是倾斜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们并不相识,自然对他也不了解,也许这感觉,仅仅是一种自我催眠,毫无逻辑。我也不得不承认,以外表判定一个人在自己内心的位置,是非常肤浅和愚蠢的。但我想,也许我可以这样肤浅或者愚蠢一次。
若是你心里认定一个人,无论他骑不骑白马,命中注定,他都是你的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