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还是朝霞满天,午后竟淅淅沥沥下起秋雨来。漫天银丝落在阶前一丈来高的芭蕉叶上,滴答滴答像是一首动听的乐曲。院子里数丛黄菊沾了雨,越发显得鲜妍欲滴,楚楚可爱。大家都说这场秋雨来的及时痛快,一扫昨夜血腥沉闷之气,连心情也被雨水冲得干净清爽起来。
云儿觉得有点凉,披了件天青色外衫,一手撑着碎花油纸伞,一手提着个食盒穿过青石板铺成的小径。她怕雨水溅到身上,走得很是小心,眼睛直直看着地上,一步一个脚印。见到一双黑色缎面长靴,慢慢抬起头来,对面的人一袭对襟绣边斜领藏青色长衫,腰上简单系了条腰带,鼻直口方,额角宽广,眼角往下有道一指来长银针般粗的疤痕,不但没有突兀狰狞之感,反而更添英气,手里擎着把雨伞,清澈的眼眸此刻正笑意盈盈看着她。
东方弃见她直勾勾盯着自己看,笑问:“难道你不认得我?”那种眼神,看的他毛骨悚然,全身起鸡皮疙瘩。云儿侧头又看了半晌,说:“我今天才发现,原来你也是桃花眼。”他听的差点跌倒,叹气说:“你站在雨里发呆,一直在想这个?”
云儿将食盒递给他拿,歪着头喃喃自语:“好神奇的一件事啊,原来你是桃花眼。”她有种白白拣到银子的感觉,又惊又喜还有些不敢相信。东方弃便问:“就算我是桃花眼好了,这有什么可神奇的?”他不是很清楚自己到底是凤眼圆眼还是桃花眼,也不怎么关心自己的长相。其实人往往看得见别人,却很难认得清自己。云儿抬头看他,歪着头说:“问题是,那个太子殿下也是桃花眼啊。”
东方弃愣了一下,挑眉问:“是吗?然后呢?”他倒没注意过燕苏是什么眼,只知道他长得极为俊美,气质邪魅,应该很受年轻女子的喜欢。云儿耸肩:“没有然后,就是你们都是桃花眼,鉴定完毕。”他没好气说:“云儿,你很无聊,我也鉴定完毕。”俩人看着对方的眼睛,“扑哧”一声笑出来。
云儿有点烦恼地说:“他不肯把卖身契还我,怎么办?要不,我们再来一次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如何?”东方弃懒洋洋说:“那我们干脆在这里住下得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能逃到哪里去?再来一次,不过是旧事重演,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徒然连累他人,除非太子殿下肯放他们走。他又笑说:“其实住这里挺不错的,不但衣食无忧,而且安全无虞,一般小毛贼不敢来。”他向来随遇而安,还有心情开玩笑。
“切,一般的什么小偷小盗是不敢来,可是容易招杀手刺客啊!我宁愿丢些钱财,消灾解难,也不愿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被迫当人丫鬟很有面子么,我还想着闯荡江湖,扬名立万呢。”她忿忿说。
俩人一路来到飞云阁门前,东方弃把食盒还给她,“你且放宽心住下来,别胡思乱想,机会总是会有的,急也急不来。”似乎发生了什么事,府里的侍卫都在收拾行李,整装待发,燕苏既然是太子殿下,总不能一直待在临安。
云儿点了点头,收起伞放在门口,抖了抖身上的雨水方进去了。她从食盒里端出一大碗加了药熬得浓稠稀烂的粳米粥,呈半透明淡绿色,闻起来香喷喷的,很是诱人;两碟子精致蔬菜,一碟子盐腌的莴笋,对半躺在床上看书的燕苏说:“赛华佗说你受了伤,只能吃清淡的蔬菜清粥。”清淡的这么讲究,也太奢侈了吧?看的她都饿了。
燕苏“嗯”了一声,放下手中的书,看她将粥盛在白色玉碗里,问:“你吃过饭了吗?”她低头说:“主子没吃,我这个当丫鬟哪能先吃。”瓷勺碰在碗沿上,发出叮的一声脆响,以示心中不满。他微微一笑,喝了几口粥,见她干站在一边不自觉咽了咽口水,说:“这么一大碗粥,我吃不了,你跟我一起吃,等会儿我有话问你。”她正想尝碗碟里切成一小截一小截的咸莴笋呢,是厨房特为他制的,早就垂涎三尺,忙说:“这可是你说的啊,到时候别又说我没规矩。”一屁股坐下,生恐他反悔。
云儿一边吃一边想,他以前还想饿死自己呢,今天怎么这么善良体贴——是怕饭菜里下毒,要她试毒吗?窗外还在下雨,雨珠溅在地上,噼里啪啦叫得欢。因为没有多余的饭碗,她便找来茶碗代替,用茶水淘了淘,夹了块莴笋,咬得“嘎嘣嘎嘣”脆响,清香盈腮,味道爽口,很适合下粥吃,吃得十分带劲。
燕苏见她吃的恁般香甜,兴致勃勃问:“好吃吗?”他自己倒是一点胃口都没有,有些食不下咽。她点头,“好吃啊,你吃过我们下人吃的饭没?难吃也就罢了,米饭里面居然还有石子儿,上次差点把我牙齿磕没了。”燕苏见她两腮塞得鼓鼓的,一边说话一边比划,眼睛睁得大大的,不由得失笑,说:“你的烤鱼叫花鸡可比这些好吃多了。”她甚是得意,点头说:“那当然,那可是我的拿手绝活呢。”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往日的针锋相对、剑拔弩张全然不见。
云儿吃完收拾碗筷出去,回来时见燕苏手里拿着一把剑。他运气往前一刺,剑身如龙蛇游走,左右摇摆,空中霎时劈开一道波浪,剑气汹涌而至,连灯光都为之一黯。她凑过去多看了两眼,这不是失失用来刺杀他们的那把软剑么,赞叹说:“这把剑跟水似的,连龙泉剑都奈何不了它。”
燕苏轻轻拭着剑尖,抬头看她,问:“知道这把剑的来历吗?”不等她回答,又说:“你听——”右手中指在剑尖上轻轻弹了一下,发出玉器相击的声音,其音清悦销魂,如余音绕梁,久久不绝。他叹了一声,“这便是天下软剑之首,蝶恋剑。”云儿愣了下,吃惊不小,“蝶恋剑,四大名剑之一?”名扬江湖已久的四大名剑便是“龙泉纯钧,惊鸿蝶恋”。
燕苏点头,“这是一把至阴至柔之剑,相传为先秦女剑师费蜓所铸。她在得知心上人的噩耗后,泣不成声,肝肠寸断,以自身的血泪铸就此剑。剑成后则引颈自刎,留下一缕香魂凝于剑身,此情此恨,绵绵无期。最终二人化身为蝶,绕剑翩跹起舞,恍若二人爱恋缠绵之景。”
云儿叹道:“原来这剑竟有这么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仔细看时,剑身上果然有两只金色的蝴蝶,翩然欲飞,一上一下,像是四目相望的恋人,含情脉脉。她伸出手去摸,心猛然一跳,手心发烫,翩飞的蝴蝶似乎在她指尖缠绕,抬眼看他,喃喃说:“这把剑,好生奇怪——”竟像是活的,烧得她心都痛了。
燕苏站起来,将剑弯成半月形,然后又弹开,徐徐说:“此剑用极为罕见的白精精炼而成,剑身细窄,锋刃薄利,阳光下视之如一道白练,耀眼逼人;屈伸如意,可弯可直,锋利无比,能作切玉雕玺之用。挥舞时劈风有声,音若冰瑟,动听之极。而且,你看——”说着示意,“可以当作腰带系在腰间,也可以卷成一团握在手心,是天下最好的刺杀工具。”语声渐变,眸中闪出寒光,冷若冰霜,如一泓寒潭,深不见底,不带一丝温度。
云儿见他跟变了一个人似的,身上静静发出一股煞气,不由得有些害怕,后退两步,懦懦说:“这剑再厉害,您不是没事吗,好像跟它有血海深仇似的……”虽说被人刺杀不是一件好事,可是有惊无险,刺客也死了,又得到了一把举世无双的名剑,按理说,应该高兴才是。再说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
燕苏抬头看她,突然一字一顿说:“这剑甚少在江湖上出现,可是我,并不是第一次见它。”云儿“咦”了一声,转头不解地看着他。他嫌恶地将蝶恋剑扔在地上,如一文不值的破铜烂铁,咬牙切齿道:“就是这把剑,害得我家破人亡。”眼神凛冽,声音里带着刻骨的恨意。
云儿没有问为什么,弯腰拾起来,握在手里,顿时像是被雷击中一般,浑身血液跟着沸腾,她回首茫然说:“这剑,我也像是在哪儿见过一般。”又说:“你的龙泉剑,能借我用一用么?”将蝶恋剑和龙泉剑并排放在桌上,灯下两柄名剑一阴一阳,一刚一柔,一厚一薄,一青一白,却是那么的和谐唯美,仿佛不再是剑,而是一对挚爱的情侣,历经千年万年的厮杀和鲜血,静静等待彼此。
燕苏松开领口,露出胸前的肌肤,明亮的灯火照耀下,冰肌玉骨间有一道细长的疤痕,从左胸一直延伸到下腹,虽然一点都不难看,但是仍可以想象受伤时的凶险。他徐徐吐出胸中的戾气,“看见了吗?这么薄的伤口,只有蝶恋剑能做到。没想到八年后,再次重逢。”
云儿呆住了,怔怔问:“当时发生什么事了?也是有人刺杀你吗?”
他不答,整了整衣服,缓缓说:“我一直忘不了这把剑刺进胸膛时的情景。”剑尖划破衣服,冰凉刺骨,一开始并没有感到疼痛,瞪大双眼不敢置信,然后血如泉涌,头晕目眩……每一个细微的感觉,每一个动作,一遍遍在脑海里回放,全部都记得。当年他只有十三岁,和现在完全不一样,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为背不出四书五经而烦恼,逼着侍卫偷偷教他练剑,还有母后,总是带着慈爱的笑容责备他不听话……
云儿懦懦问:“那人是谁?”谁要杀他?
燕苏情绪波动很大,恨声道:“我忘了她长什么样子。”云儿说:“怎么会忘呢?”怎么会忘记刺杀自己的人的样子呢?这不是很奇怪么?燕苏瞟了她一眼,阴沉沉说:“也许太恨了,就会忘记吧。我忘了用剑刺进我胸膛的那个人长什么样子,无论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就像你不记得以前的事一样,我也只是忘了而已。”
云儿第一次见他如此悲愤,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原来他在不可一世、权势显赫的外衣下,竟有如此多不为人知的凄惨过往,想了半天说:“你不要难过了,现在不是都好了么——这里有桂花云母糕,吃一片就好了。”
燕苏冷冷看了她一眼,当他是三岁小孩哄呢。云儿有些讪讪的收回手。他没什么感情说:“我一直在找这把剑,八年来从未放弃过。哪知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可是人呢?当年使这把剑的人呢?”眸中露出伤痛怨恨之色。早就练得意志如铁的他这么多年来首次情绪失控,昔日永世不忘的伤痛在她面前袒露无遗,讳莫如深的往事却对她娓娓道来,连他也不明白自己今晚这是怎么了。他是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未来的一国之君,万民之主,怎么能对人推心置腹,不加掩饰?怎么能有软弱、悲伤、痛苦这些负面的情绪?
云儿见他眸光黯淡,背影沉重,心里微微一痛,心想,可恨之人亦有可怜之处,于是宽慰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你都长大了,也许,也许刺杀你的那个人早就死了。”不然蝶恋剑为什么会落在失失手上?他摇头,“不,我知道,她没有死,一定还活着。”云儿不知他为什么这么肯定,迟疑许久,终于还是问了出来:“那时候——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他仰头看向屋顶,许久没有回答,显然是不想说。
俩人许久没说话,房内一片沉寂。烛火发出毕毕剥剥的声音,原来是灯芯爆开了。她拿起剪刀,咔嚓一下将灯花剪去,室内顿时暗了一些,推开窗户往外一瞧,天色完全暗了下来,阶前的美人蕉化成一团黑影,只听见廊下嘀嗒嘀嗒的雨声,左一下右一下,像细细吟唱的箫声。她回头说:“雨小了,你若没什么事,我便回去睡觉了。”
“今天接到宫中送来的书信,父皇病危,我必须尽快赶回去。”他很突兀地开口。
云儿不明白他为什么告诉她这些,回头问:“然后呢?”他看着她,淡淡说:“你和我一起回京,明天就动身。”不是商量的口气,而是命令的语气。燕苏看着她左眼下蓝色的泪痣,望着她黑白分明清澈见底的双眸,不禁疑惑,明明以前没有见过她,为什么会有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的感觉呢,熟悉得像是一直跟在自己身边,朝夕相伴。
云儿吃惊过后,断然拒绝,“我不去。”他冷下脸来,大为不悦,“这可由不得你做主。”云儿很不满,冲他吼道:“你说我是你的救命恩人,要好好对我,可是为什么总是威逼胁迫我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我为什么要跟你去京城?我一点都不想去。”这人太过霸道无理,完全无视他人意愿。
若在平时,龙泉剑早就架上她脖子,不由得她不点头答应,可是这次燕苏颇有耐心,问:“你为什么不想去?”称得上是好言好语,好声好气。云儿一点都没有受宠若惊之感,反而跺脚道:“不想去就是不想去,难道还有为什么吗?”燕苏冷笑一声,“我知道了,是因为东方弃么?”云儿心生警觉,盯着他问:“你什么意思?”东方刚刚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他,他不会是想恩将仇报吧?
燕苏不答,挥手道:“我明白了。你下去吧,好好想想,明天早上再来回话。”他自有办法让她乖乖跟着去。
云儿盯着他看了半晌,猜不出他葫芦里卖什么药,最后说:“我不想去京城。我听说再过几个月,十年一度的武林论剑就要召开了,我想去潮音坞碧玉湖闻人山庄看热闹。”武林论剑十年举办一次,目的是为了臧否天下剑手剑法之优劣长短,并通过比试的方式层层筛选,由众人公推出当代最出色的三名剑手。这是天下所有剑客扬名立万最有效的途径,十年练剑无人问,为的便是一举成名天下知。
百年前闻人客在武林论剑大会上脱颖而出,以一把纯钧剑傲视群雄,横扫天下,无人能敌,遂被江湖中人尊奉为“天下第一剑”,自此生平未逢敌手,数十年屹立不倒。后来他云游天下数年,来到潮音坞碧玉湖,见这里湖泊交织,群岛错综,山水明丽,人杰地灵,就地结庐而居,依山傍水创建了闻人山庄,流传至今,被大家尊称为“天下第一庄”,与龙侯史魏江湖四大家族并肩称雄。这次的武林论剑便选在闻人山庄举行。
燕苏看了她一眼,“武林试剑要到明年才举行。”她耸肩道:“我早点去不行吗?顺道还可以去看看吴不通。”燕苏微微皱眉,提醒她说:“吴不通住在九华山。”两个地方隔了千儿八百里,一个在南一个在北,怎么顺道呢?他想了想又说:“你若真想见他,回京的路上我们可以从九华山下绕过。”这才是顺道,他难得退让。
云儿索性不理他,反正是打死她也不跟他走,见他将蝶恋剑就那么随随便便往地上一扔,有点心疼,他再怎么厌恶不喜,那也是四大名剑之一啊,多少人大打出手、争得头破血流抢都抢不到呢。她想到东方弃最喜喝酒论剑,便说:“这蝶恋剑能借我用一用么?”见他目光阴沉盯着自己,样子有些可怕,忙说:“你别误会,我不干什么杀人越货的勾当,把玩一两天就给你送回来,说话算话,你想,龙泉剑我不是也没要吗……”
燕苏越听脸色越差,嘴角青筋隐约可见。她忙跳开几步,离得远远的,双手握拳举过头顶说:“行行行,这话就当我没说过,我回去了。”一溜烟出了门,悻悻骂:“真小气,跟一块破布似的扔在地上,弃如敝履,连借一两天都不肯,又不是不还了。”
燕苏听她脚步声渐渐远去,心头若有所失,发了好一会儿呆,这才叫来冯陈,吩咐道:“你去请东方弃过来一趟,就说有要事商量。”不到片刻,东方弃推门进来,抖了抖身上的雨珠。他站起来相迎,行江湖之礼,拱手说:“东方少侠,请。”东方弃连声说不敢,“不知殿下深夜召见,有何见教。”他笑说:“你我今晚以江湖中人相称,东方少侠不必客气。”
东方弃本不是拘礼的人,见他如此,也就坦然受之,安安稳稳坐下。燕苏先拿出淬过毒的匕首递给他看,说:“这毒名叫透骨寒,毒性极其厉害,中毒者透骨侵脑,癫狂而死。所幸是淬在匕首上,毒性减弱,又蒙少侠不计前嫌,出手相救,这才有惊无险,转危为安。‘透骨寒’是独门毒药,江湖上很难见到,只有‘夜卫’里有。”
东方弃愣了下,重复道:“夜卫?”近十年来新崛起的一个很神秘的刺客组织,神龙见首不见尾,擅长潜踪匿迹之术,专门修习刺杀之法,但是不怎么为江湖中人所知。他之所以知道“夜卫”,还是因为孙一鸣之死。
燕苏又拿出蝶恋剑。这回东方弃一句话都没说,接在手里轻轻抚摸,其质轻如云,白似霜,脆如玉,眼睛盯着剑身的一对蝴蝶,惊呼道:“难不成这是蝶恋剑?”眸中露出惊讶惊喜惊奇之色,有些激动。
蝶恋,蝶恋,蝴蝶恋花,长恨无涯。蝶恋剑的传说是铸剑史上最可歌可泣、缠绵动人的爱情故事。
燕苏点头,“不错,这就是四大名剑之一的蝶恋剑,杀人不见血。逍遥散,透骨寒,蝶恋剑,均不是寻常之物。失失不过是一介卑微女奴,按理说身上不该有这些东西。”东方弃明白他的意思,由此看来,这次的刺杀不止是一场单纯的复仇,背后应该还有主谋之人。
燕苏站起来,负手说:“东方弃,客气话我就不说了。朝廷发生了一些事情,我必须尽快赶回去。可是我现在重伤未愈,难以自保,回去路上恐怕凶多吉少,我想请你护送我一路回京。你连龙泉剑都看不上眼,我也没有什么能赏赐的,唯有厚颜相求。但是我答应你,将来你若有求于我,只要我能做到,一定不会拒绝。”
东方弃听他说得如此客气,忙跟着站起,拱手答:“殿下客气了,赠剑之恩尚未报答,东方弃不是不识时务的人,一定尽心尽力护送太子殿下平安抵京。”未来一国之君都开口求他了,他怎能拒绝,又怎敢拒绝?
燕苏见他一口应承下来,心情转佳,将素日敌视之心淡忘了许多,知道他喜欢喝酒,朝门外喊道:“冯陈,拿酒来。”
绝顶女儿红,拆了坛口,满室都是酒香,浓稠得跟蜂蜜一般,便是神仙都坐不稳。俩人就着一大盘熟牛肉、一碟子花生米杯来盏往,喝到后来干脆弃杯不用,改用大碗,当夜喝了个尽兴,时过三更这才踉踉跄跄回房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