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嗔六痴

    宁小娥身体抱恙,与孩子相接触的时间不多,有限的面对面时间之外,宁小娥与孩子以书面通信的方式联系。纸张上手写的文字,会比电子显示屏上呈现的更真诚是吗?
    宁碧君藏在宁小娥怀里问:“你什么时候身体才能康复,跟我和弟弟一起去外面玩啊?”
    宁小娥摸摸宁碧君的脸颊,没有办法给出个承诺。
    宁碧君剪下了宁小娥的一缕头发,放进自己的符袋里:“这样,我在外面也能感觉妈妈陪着我了。”
    宁小娥觉得有趣,不是对这个行为,而是对女儿会这样做的行为好奇:“你从哪儿学的?”
    宁碧君说:“电视里那些人都这么演的。”她得意洋洋,晃了晃自己的符袋,“不过他们都是男女主角,但我和妈妈关系比他们更亲近,所以妈妈头发给我更合适。”
    那一年宁碧君生日,宁小娥送了一对勾玉配饰,一为白,一为黑,她说:“这一对是我亲手做的,给你和你未来老公。妈妈虽然不能经常陪着你,但会一直祝福保佑你们。”
    白色的勾玉配饰宁碧君一直贴身携带,而黑色的那一块,后来被她送给了沈周。不知道是玉佩保佑的缘故,又或者是宁碧君眼光确实很好的缘故,她和沈周的感情之路一直很顺坦,相识相知到相守,两厢情愿,恩爱不移。
    尽管两人最终的人生结局……算得上惨烈。
    宁碧君孤身一人从宁家老宅救出自己的孩子,为此身受重伤。她逃出去之后,就一直住在寄父路宗涯家,但她并没有支撑太久便去世了。死前留下一对勾玉配饰,是给她的孩子沈有余的。
    宁为看着外甥脖子上挂着的玉佩:“我们宁家修符,依凭的是文字的力量。它们有些充满攻击力,狂暴而具带杀意,有些能治愈疗伤,还有一些则具备祝福的力量。我们宁溪镇也是被叫做姻缘镇,经常会卖一些姻缘祈福的商品。外界都说在宁溪镇求姻缘很准,因为我们宁家会出售刻有祝福符箓的物品,买到这一部分的人,当然都会感到效果拔群。”
    “你外婆在玉佩上刻的,就是祝福姻缘的符箓——虽然看起来不明显,但你用手去摸的话,可以摸到凹凸不平的暗纹。”
    沈有余沉默了。
    这对勾玉形状的玉佩,沈有余年幼的时候只知道是母亲遗留给自己的物品,并不知道还有这种祝福姻缘的“深层”含义。如果他知道,他就不会在小的时候把另一块玉佩挂在师父脖子上。
    他那时什么都不懂,只是单纯想把属于自己的,很重要的东西分享给在意的人——住在路爷爷家,纯粹属于自己的东西太少了,有什么不是路爷爷和路知宁给他的?他把那些东西再交出来,只能是“借花献佛”。真正独属于他的,好像只有妈妈留下来给他的这块玉佩。
    在某一日惹路知宁发大火之后,他将玉佩挂在了路知宁颈上:“师父,你不要生气了。我知道错了,下次不敢了。不要离我那么远嘛!你过来点啊,我把玉佩送一半给你好不好?这次原谅我好不好?”
    如此一块玉佩强行送出之后,会产生怎样的不良后果?
    沈有余整个人变得僵硬:“那……这个祝福,是什么原理……”
    宁为仔细观察了一下沈有余的表情,发现沈有余得知这件事后,并不是欣喜样子的,反而奇奇怪怪的。他有点了然,看来玉佩确实是送了出去,但是收下玉佩的人,并不适合作为恋爱对象。
    留有余地的,宁为并没有对此追问,只是回答说:“别担心,它是祝福,并非你把玉佩送出去之后,对方就会爱上你——如果真是这样,这就不是祝福了,该叫诅咒才对。有姻缘符箓的加持,人本身的心态会变得放轻松,容易放下心防,这样,与他人接触起来,就容易以心相交,谈感情成功的概率自然比平时高上许多。但归根到底,只是推波助澜,如果双方并无好感,最终也不会在一起。”
    沈有余心情复杂地摸了摸胸前白色的勾玉,想到另一块,还在路知宁身上,不,确切说,现在是在尸妖的身上——虽然上一次见面,兵荒马乱的,他也没空闲心思去观察这点细节,但上上次在王家,那是他第一次遇到尸妖,也就是对方在浴室里将他脖颈咬出血洞的那次,他确实看到了挂在尸妖胸前的黑色勾玉。
    入夜之后,王家的家主婆婆抵达了宁家,一并前来的还有通灵协会的人。
    而在见家主婆婆之前,沈有余先见到了通灵协会此次来的“代表”,宁为跟沈有余说:“对方说是你朋友,他在协会听说了你的事情之后,特意前来帮忙。”
    沈有余先奇怪这是哪路的朋友,但说起通灵协会,该不会是……他脸色一沉,果然当面见到之后,对方就是“绑”了他去“虫墓”的,那个胳膊上纹了青色“史努比”的苍狗——也是曾经“吃两鲸”的“粉丝”,不过显然已经“粉转黑”了。沈有余立刻臭着脸朝对方竖起中指,一切尽在不言中。
    苍与毫不在意,发出爽朗且又有些憨的笑声。如果不是经历过虫墓事件,他的这种外在表现还挺迷惑人的。谁能想到看起来没什么心机笑起来又有种傻憨气质的大块头,居然是那种心思险恶又记仇还缺少道德观的阴险小人。
    “大神,我们又见面了!啊,对了,你知道那个冒名顶替你的——”
    沈有余眼疾手快一脚踹在苍与的小腿上,把对方想要说“吃两鲸”的话给踹断,并在对方的俯视中,背对室内其他人露出只有苍与才看得到的,“再敢说就杀了你”的表情。
    “怎么来了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
    苍与被踢没了半句话,也没生气,当然,也可能生气了。反正就外在表现看起来,他一直都是看起来没心没肺不会生气的类别。苍与不动声色地扫了一圈室内其他人,目光在宁长豫身上略微多停顿了一下,但又很快挪走。
    两人进行了一番没有营养的礼节性客套交流,又不着痕迹地加了好友,面上的寒暄就算结束了。
    手机“叮当”一声响,沈有余瞄了一眼发现信息来自于苍与,对方说:“大神,没想到你是宁家的人——原来你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啊,难怪你知道这么多。但这么低调,我越来越欣赏你了。之前冒名顶替的事件,我帮你解决掉了,这样的我还是值得被表扬的吧?”
    这句话结束还跟了一个“可爱”的表情包。
    沈有余呵呵回复:“那还真是谢谢了!”
    苍与又发来一条:“所以,‘一百万’是大神你那位天才表弟吗?哇,他当年捉鬼不要命可好出名啊,该不会是为了大神你吧?但他好像不知道你是谁。怎么会这样呢,大家明明是一家人,不是应该坦诚相对吗^-^”
    沈有余:“……”
    所以,这种聪明人最讨厌了。他们从那些蛛丝马迹里,一眼就能串联看破所有秘密,并且摊到你面前阴阳怪气地进行戳穿。也不知道是为了展现自己聪明,还是想怎样。
    沈有余回复:“……事情结束请你吃饭。”
    苍与立刻回道:“封口费吗?可以哦。我接受哦。”
    以上苍与的全部回复,都是在不看手机屏幕的情况下,进行“盲打”输入的。他带着礼貌的笑容,微微倾身和身边的人说话,手却是背在身后,也不知道是什么特殊能力。
    苍与离去之前,和沈有余说:“除了我之外,这次还有另外你认识的人也来了。”
    沈有余问:“谁?”
    苍与卖了一个关子:“你猜猜看?”
    沈有余:“……滚,不猜。”
    苍与:“就虫墓里最后跟你们一起离开的那个小妹妹。”
    沈有余吃惊,念念居然也来了?
    随后,在跟随舅舅去见王家的那位家主婆婆之前,沈有余问大灰:“你一会儿跟我一起去吗?”
    大灰立刻露出不自在的表情:“我去干什么?还是不了吧。”
    沈有余对这个答案是早有心理准备的:“好。那你有空去接一下念念吧?她也来了。”
    大灰就像刚听到这则消息的沈有余,反应如出一辙:“她怎么来了?也没打声招呼啊。”
    沈有余想了想,说:“可能不想让我们操心。”
    大灰一拍脑袋:“这孩子真是的。”
    他单手抱着隐了身的返魂香,匆匆便走了。
    接着,沈有余便和舅舅一起去了最大的会客厅。他甫一进门,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屋子正中的那位。
    这是一种很玄妙的气场,有些人站在那里,就会吸引周遭人的目光。这类人不见得一定长得有多出挑,也不见得穿着有多与旁人与众不同——大家都是黑色的衣服,她的服饰和周遭人相比没什么太多差异性的区别,但你就是会第一眼在人群之中看到她。
    那是一张清瘦的面孔,并不和蔼,显得有些凶苦,可能是因为她的法令纹太深了。沈有余不禁心想,她年轻时一定很漂亮。这是不带轻佻情绪的猜测,就像看到一张色彩斑驳的画,忍不住会想,未掉色前肯定是张色彩绚丽的画。
    很多人见到王琦源时,都会觉得她年轻时是个大美人,因为她的五官每一部分单独来看,都堪称形状完美。可有时候完美的五官,并不一定就能组成一张完美的美人脸。五官组成是是微妙的事,有些人五官略有缺陷瑕疵,可组合在一起偏偏就是艳光四射的大美人。反过来的情况也是有可能出现的。
    王琦源这并不完美的五官最终呈现,总会让人感觉差了那么点意思。当她上了年纪之后,人们总会情不自禁地将其归因于岁月流逝。所有曾经没见过王琦源的人,都会觉得她以前绝对是大美人,但实际上,众人想象中她,要比她当年的实际模样漂亮得多。
    宁为说:“您比约定时间到得要早。”
    王琦源颔首:“客套话就不多说了。我这次来,主要是为了抓捕‘钥匙’事件的罪魁祸首。”
    “……”宁为不动声色的,“您的意思是?”
    王琦源说:“收集‘钥匙’的王佑君会来。”
    事情的经过,宁为已然听沈有余讲了一遍,所以也不曾对人名感到困惑。但对方所说的内容还是让他不解:“您是说他会来宁家?据我所知,五把‘钥匙’,他收集了三把,剩下的两把,一把确实在我们宁家,但还有一把属于阮家的钥匙,不知去向。如果是四缺一,我想他或许会来的,但三缺二……”
    王琦源微一抬目:“今天同来的不止是我,还有阮家的家主。”
    沈有余极其震惊。
    他顺着王琦源的话语,看向室内剩下的那一位。王家的这位家主婆婆并非独自一人来会谈的,同行的还有一位,穿着王家统一的服饰,黑衣黑裤,乍一眼,几乎让人以为是给家主婆婆打下手的人。
    不只是如此,最重要的是,眼前的人看起来是如此得陌生,如果不是家主婆婆的提示,沈有余根本想不到对方是阮君见!因为对方全然瘦脱了形,和从前天差地别。此时的阮君见,就好像做化疗的癌症患者去世前的模样,一层皮直接包着骨头,形销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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