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沈有余对自己外公的第一印象。
再后来,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沈有余都没再见过对方。他和他外公家的联系,处在一种怎么说呢,差不多可以称为是断绝关系的状态之中,形容说是差不多,因为还差一个公开布诚的声明。
逢年过节不会走亲戚,平时也不会有联络,如果不是舅舅时不时的,还会送些东西给他,他都要确信,自己是个孤儿了。
是的,他妈妈还有一个亲弟弟。在称谓上,对方也就是他的舅舅。不过他见自己舅舅的次数,同样得屈指可数,不会比“两次”多到哪里去。倒是舅舅家的独生子,他接触得还多一些,因为通常舅舅要送什么东西给他,多半是交付给他的表弟宁长豫。
他这个表弟……当然就现在而言,他们两人是相处得很好的,但是在过去小的时候,他的表弟非常讨厌他。
戒备而警惕地看着他,像在防贼。因为对方觉得他抢了自己父亲母亲的注意力。
沈有余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人缺什么自然就会渴望什么。不是吗?这是人之常情。在长大之后,人可以更加从容而冷静地面对自己的过去。那么他确实该承认的,在幼时遇到舅舅和舅妈那会儿,他确实有一瞬,不,应该是有一段时间,将对方两人代入了自己想象中的父母形象。
印象最深的,是宁长豫对他吼过的话:“你又不是我爸妈的小孩,你老黏在我家干什么!那是我的爸妈!不是你的!”
人之初性本善吗?古人是那么说的。但沈有余很多时候不觉得是这样,因为小孩子天生是一群没有同理心的存在。这样的人怎么能用“善”形容?有教养,情商高,感情充沛的成年人,会换位思考,体谅他人,并拥有丰富的同情心,但这些不是天生的就存在的,这些全都是后天教育才能学会的东西。
幼时的宁长豫劈手夺过他手中的橙子,以一种忍无可忍的姿态爆发:“这是我爸妈给我买的!我的!因为我喜欢橙子!”
颜色鲜艳的橙子在两人争夺间,咕噜噜滚远了。也不能算争夺。哪有什么争夺?宁长豫要夺走橙子的时候,沈有余既没有争也没有抢。那橙子滚远了,同时滚远的,还有他的一腔孺慕之情。
就像是透明彩色的梦幻泡泡,脆弱而在阳光下斑斓耀目的,一戳即碎。一瞬间的迷失,但破碎的那一瞬反而会让人更快清醒,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会留下。
舅妈捡起地上的橙子,面目笼着的是一层并不明显的尴尬情绪,她推了一下宁长豫:“你干什么?发什么疯?我平时是这么教你的吗?给你哥哥道歉。”
宁长豫轻蔑地一扬下巴。他因为年纪小,长得自然比沈有余要矮,但那副气势如此高高在上。他平日里就是被父母宠着的,眼里揉不下沙:“你们那么喜欢他,你们让他做你家小孩啊?把我赶出去好了。”
这一桩事,就像一颗钉子一样,钉在沈有余的记忆画幕里。不是记仇,只是确乎记忆深刻,有些意难平。其实他后来和宁长豫的关系,并没有这么糟糕。对方长大了,也懂礼貌了,两人再见面,都是客气的寒暄,虽然有些没话找话的嫌疑,但场面和谐。
当初宁长豫大闹一场,舅舅那会儿事后是想要来找他谈话谈心的,被他拒绝了。因为他的自尊,不允许自己接受那种近乎怜悯一样的关心,也不许自己在被如此唾骂之后,还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地继续追寻“父母”的幻象,摇尾乞怜。
是他开始有意疏远舅舅的,舅舅也没勉强,每年仍旧总有一些礼物东西要捎带给他,可不再会像之前那样当面给,而是托给路爷爷。再后来长大,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宁长豫过来送东西。沈有余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宁长豫长大了还是不放心,所以过来“监视”自己有没有分去分母的爱。当然,这个想法他自己想完了,也会觉得很可笑,是不大可能的。
有一次,是长大之后的事情了,沈有余跟着路爷爷去舅舅家。长辈们有事情要商量,沈有余看着小区绿化,说想下去逛逛,但说是逛逛,其实是去便利店买了包烟,他已经是个成年人,抽根烟不是出格的事。
沈有余没有烟瘾,只是偶尔心烦会抽一下。他坐在小区的木制长椅上,大约抽掉了半支烟,结果冷不丁的,看见表弟嘴里咬着一根pocky转角走过来。
那应该是巧克力味的pocky,长长的一条零食,被宁长豫咬出了叼着烟的感觉。
两人的视线对上了,宁长豫原本轻快的脚步瞬间迟滞。隔了一段距离,却有一种异常难言的尴尬气氛正在滋生蔓延将两人同时笼罩。
是沈有余先开口打破沉默:“这么巧。”
宁长豫拿下口中叼咬着的pocky,礼貌招呼:“表哥好。”
然后就没话说了。
沈有余迟疑了一下,晃了晃手中的烟:“来一根?”
宁长豫没直接回复,他走过来坐到了沈有余身边,摸走了一根烟:“试试吧。”
“以前抽过没?”
“第一次。”
沈有余觉得此时此景有一点好笑,但仔细想想,似乎也没什么可笑的。他顿了一顿,说:“不许跟家里人讲。”
宁长豫回答:“当然。”
然后他将烟咬住了,想之前咬着零食pocky那样。宁长豫保持这个姿势,歪头看沈有余,莫名有一点憨态可掬的意思,像阿猫阿狗,让人想挠一挠这小孩的下巴。沈有余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此时有一点风在四周飘荡,所以他一手点燃打火机,一手侧笼着遮住风来给表弟点烟。
火焰燃烧,猩红的一点微痕被擦亮,一线燃烟,飘飘忽忽地直线向上,显然咬着烟的宁长豫并没有实际在抽。
沈有余教他:“你要吸一口。”
宁长豫很听话地吸了。
沈有余不记得自己当初抽一口烟时,有没有被呛到,但是宁长豫没有。他问宁长豫:“感觉怎么样?”
宁长豫露出了一个思索的表情:“就——挺普通。”吸进去的烟,随着他说话的动作又从他口中飘出来。白惨惨的,雾茫茫的,无力的,虚幻的。一下子就散了。没有攻击力的白烟,只是单纯地从他口腔里往外四散逃逸。
他还是那种思索的表情,继续补充说明:“好像和我想的有点不太一样,也没什么很特别的地方。”
沈有余笑了一声,说:“确实。”
宁长豫又抽了一会儿,他坐在沈有余旁边,看着沈有余,忽然凑过去,将口中的烟全“吐”在了沈有余脸上。
沈有余莫名挨了这一下,瞪了表弟一眼:“你干嘛?”
宁长豫退开了一些,闷笑:“表哥你眼底下两颗红痣怎么回事?以前没有。”
沈有余不自然地伸手摸了摸的眼睛:“不知道怎么出来的,有一天突然就长了。”
宁长豫说:“其实挺好看的。”
沈有余愣了愣,推了对方一把,把表弟推得东倒西歪,笑骂:“去你的。肉麻死了。”
在那一天之后,沈有余同宁长豫的关系,明显好转。
都是些不足道的往事。但沈有余和他外公家的相关牵扯,好像也就那么点,没有更多的了。带着一点细微的怅然,够不上难过的浅淡情绪,沈有余自睡梦里醒来,发现自己居然枕在路知宁的腿上。
阳光懒洋洋地落在身上,他看着路知宁的下巴,白皙的一弯,一时间眼前画面和往昔混淆。那时候路知宁还在世上,沈有余有时周末在家午睡,路知宁会坐在飘窗的小柜子上看书,他就枕着路知宁的腿睡觉,醒来的时候,看到也是如此的画面。
沈有余什么都没想,就单单只是发着呆。
路知宁注意到沈有余醒来,他询问:“醒了?”然后伸手触碰了一下沈有余的脸。他的手有些凉,而沈有余睡得整个人都松松软软的,脸颊带着睡意热气,路知宁微凉的手一碰沈有余的脸,沈有余就被那凉意从那发呆中的状态中给“惊醒”。
他爬起来,手指埋进自己的头发之中,抓了一把:“我怎么睡你腿上,是不是又把你腿压麻了?”
路知宁说:“不会。”
沈有余反手握了一下路知宁的手。刚睡醒的脑子昏昏沉沉的给人带来晕眩感,频繁地回忆起过往,这令他认知之中出现了一种错位的模糊,好像那几年自己“记忆”被封的日子,不那么真实,是一个梦。好像路知宁一直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就像现在这样。
大灰在旁提醒:“刚好,我们差不多到了。”
沈有余应激性地回答:“哦?好。”
宁长豫他来到了车站来接沈有余他们。路知宁没有多说别的什么,隐去了身形,返魂香也同样,所以宁长豫来接人时,目中看到的,只有沈有余和大灰。
明明以前比沈有余还要矮一些的宁长豫,现在抽条似的疯长,已经比沈有余要高出一些了。深色的头发,还有那种大概一直活在众人表扬里的,那种少年人脸上特有的,有些傲气的神情。
无论是身高还是长相气质,都让他显得有些鹤立鸡群。
宁长豫脸上戴着眼镜,但没有度数,是一副平光镜,依他自己跟别人解释的话来说,就是虽然他不用纠正视力度数,可他还是需要一副眼镜。没有屈光度的眼镜,可以挡风挡沙挡虫子,还能对人的面部有起到一定的装饰修补作用。
之所以戴眼镜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宁长豫的眉眼组合搭配在一起,是有些凶的。当然,他的五官生得完全不差,是女孩子能够肯定的“好看”,只是当宁长豫表情稍显淡漠的时候,就会显得像是要暴起打人。而且他目光盯着人看的时候,视线过于犀利,宛如钉子要把人钉住似的——
所以如果戴上眼镜的话,能很好的遮掩这点凶意。
说起来,眼镜这个点子最初还是大灰提出来的。那时候宁长豫来找沈有余,大灰单手搭在沈有余肩上,按住沈有余的脑袋在闹腾,结果被宁长豫看了一眼就收手了。
沈有余还奇怪:“你今天居然这么要脸就收手吗?”
大灰:“再闹下去,你表弟要对我有意见了,我怕等下你们两个一起上来打我。那我可打不过。”
宁长豫:“……我没意见。”
大灰:“你刚才明明还瞪我呢!”
宁长豫:“我没瞪你。”
大灰:“有的。”
沈有余插入说话:“他应该真没瞪你,长豫就是这个表情啊,是不是,长豫?”
宁长豫:“……”
大灰笑喷:“收敛着点啊鱼仔,你看看你,把人家小孩挤兑得都要打人了。”
宁长豫:“……我没有。而且我也没比你们小多少,才不是小孩。”
大灰突然说:“其实你戴眼镜说不定挺合适的。”
后来,宁长豫就一直戴着眼镜,一直到如今。
和宁长豫同来的,还有一个沈有余不认识的叔叔。一行人上车,宁长豫坐在副驾驶座,沈有余他们坐在后座。宁长豫这个时候才有空寒暄:“灰哥还有表哥好久不见啊。”又介绍,“今天跟我一起来接你们的是方伯伯。”
都是点到为止的介绍,可能今天见面,以后就不会再碰面了,所以并没有更深入的说法。去宁溪镇有一段不短的开车路程,路上大家闲聊,气氛倒是一直融洽。
关于路爷爷,据说现在情况有所好转,于是从医院送回了宁家,在家照料,只是路爷爷大多数时间都在昏睡之中,沈有余他们联系的时机不凑巧,所以一直没能说上话。
聊着聊着,驾驶座上的方伯伯突然说:“长豫,你以前很喜欢那个作者出事了,你知道吗?网上吵得好厉害的。”
宁长豫明显愣怔了一下,但没说话。
方伯伯说:“那个作者不是后来不写了吗?前段时间突然又开始重新写文,但写得特别差,而且作者本人还高调参与饭局将原本的作品卖版权什么的,结果最后被人扒出来,所谓的‘作者本人’根本不是本人,参加饭局的那个,都不知道是谁来冒名顶替的,而且,新写的文,也不是他本人写的东西,全是‘枪手’拼写的稿子,网上都有人来认领哪部分是自己写的了。”
宁长豫脸色沉了下去。
大灰震惊之余觉得非常好笑,随后询问:“谁啊,哪个作者搞成这样?”
方伯伯说:“叫‘吃两鲸’——你们听说没?宁长豫以前可喜欢了,他以前暑假的时候还专门‘打工攒钱’,就为了给那个作者打赏。这个作者,他在你们年轻人里,应该挺有名吧?长豫很少这样喜欢一样东西。”
大灰:“噗!”
沈有余愣怔在原地,完全没想到听个八卦娱乐新闻消遣,居然听到自己头上。就好像是路过听到有人房子塌了,正听得津津有味,结果最终发现塌的是自己的房——他曾用“吃两鲸”的名字,写过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今年沈有余的人生轨迹偏移大变,这偏移的起始,在于他被“绑架”到虫墓。而他之所以会被绑架到虫墓,是因为他当年手贱用“吃两鲸”的名义写了些有的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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