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节
于瑾实在想不通,干脆放弃思考,认真阅读自己随手拿来的书籍。伊红梅夫妇都是知识分子,书架上除了自身专业相关,还有古今中外的一些名著,涉猎极为广泛,而于瑾从小到大功利心都很强,学习语文只是为了应对考试,这会难得清闲,静下心来看看课外书倒也不错。
梁曼宁玩了一局游戏,抬起头来,见于瑾在认认真真的看书,心里猛地打了个哆嗦,已经预料到妈妈回来会怎么鞭挞自己,怎么夸赞她,这样可不行,要真是这样,小长假她就别想碰电脑了。
“于瑾。”
“嗯?”
梁曼宁很心虚的清了清嗓子,问道,“你玩过炫舞吗?”
于瑾虽然不是什么游戏白痴,但炫舞这一类游戏她从未触碰过,便摇了摇头,梁曼宁马上邀请道,“我教你吧!”
小女孩的心思都写在脸上,于瑾一猜一个准,即便对手里的书有所留恋,但她还是做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凑到了电脑桌旁。
梁曼宁道,“这个特别简单,只要照着上面的符号按键盘就行,我先玩一局你看看,”
“好。”
于瑾原以为梁曼宁如此积极,应该是技术高端的那类玩家,没想到她就是个初出茅庐的菜鸟,五星歌曲都勉勉强强的。
一局结束,梁曼宁动作潇洒的活动了一下手指,语气略得意的问,“怎么样?”
于瑾拍她马屁,“这也叫简单……”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把梁曼宁拍的身心舒畅,“这是五星的,所以有点难,我给你调两星,你试试看。”
说完,梁曼宁起身给她让了位置。
看着屏幕上花里胡哨的界面,于瑾忽然有些感慨,这游戏风靡的时候她正上高中,心思全扑在学习和赚钱上,只偶尔听同学兴致勃勃的谈起,没想到重回青春时代,连这种错过的潮流都能体验一把。
还挺好。
“开始了开始了。”
“按上下左右和空格就行吗?”
“对,快按!”
这游戏,确实,特别简单。
梁曼宁眼看着那纤细修长的手指不慌不忙的敲击着键盘,像是一道不会出错的程序,精准无误的卡在点上,从始至终连击未断,和她最初接触这个游戏时的反应,简直是天壤之别。
她给自己挽尊,“……看吧,我就说两星很容易,这回你试试四星。”
“好啊。”
于瑾玩了一局,已然掌握规则,手指动作更为熟练,轻松拿下第一名,让梁曼宁目瞪口呆。
“你这……再来!五星的!”
其实这种时候,于瑾应当表现笨拙,可她胜负欲望实在很强,不想输掉比赛,五星也竭尽全力了。
“你真是第一次玩?”
“可能,有点这方面的天赋。”
梁曼宁这下心服口服,“难怪我妈说你聪明,脑子好做什么都容易,玩游戏都这么厉害……”
于瑾听多了这样的话,早已习惯,正欲谦虚两句,虚掩的房门忽然被推开,伊红梅站在门外,眼睛瞪得像铜铃,跟黑猫警长似的,“梁曼宁!你自己玩游戏就算了!还教坏于瑾!”
这场景,别说梁曼宁了,就是很小就没了妈妈的于瑾都打心眼里犯怵。
不过再犯怵她也得替梁曼宁挡枪,梁曼宁要是因为她挨训,必然会恶化她们好不容易亲近一点的关系,因此她玩笑一样说,“难道在老师眼里,我是一个会被游戏带坏的学生吗?况且是我求姐姐教我的,我今天已经把物理作业都写完了,想玩一会。”
伊红梅闻言,目光稍稍温和许多,“这样啊,那你们玩吧,我买了点水果,待会洗好了给你们送进来。”
“谢谢老师!”
书房的门被重新关上。于瑾转过头,对上一双充满震惊又夹杂着羡慕的眼睛,“怎么了?”
梁曼宁不好意思对小自己几岁的于瑾诉说心事道,眼珠一晃,吞吞吐吐的道,“没,没怎么……那个,你来试试六星的吧!”
虽然这类毫无技术难度的游戏对于瑾而言并无吸引力,但轻松悠闲玩游戏的感觉却格外有意思,她点点头,任由梁曼宁操控鼠标。
这个家庭没有熬夜的人,到十点半就各自洗漱去睡了,于瑾洗了个澡,平躺在不足一米宽的小折叠床上,枕着自己手臂琢磨着之后的打算。
伊红梅是个好老师,可掌控欲太强,这里只能作为临时的落脚点,不能久留,而在不干预剧情进展的情况下,距离她认祖归宗还有少说一年的时间。
这一年她得怎么过,才能过的好,过的滋润。
于瑾没什么凭借金手指成为大富翁的念头,那样未免太辛苦了,她的豪门家产足够她享乐一生,这会实在没必要折腾自己还在发育的身体,比起财富,青春是更为宝贵的,重活一回,于瑾想要个不一样的活法。
……
翌日,伊红梅做了早餐又出门去了,只留下一张纸条和三百块钱在餐桌上,纸条上写,梁曼宁的姥爷昨天晚上身体不舒服,伊红梅去看过后仍不放心,今天要带老人家去医院做个检查,中午就在姥爷家吃饭,让她们两个自行解决午饭,还让梁曼宁带着于瑾去商场买一双新鞋子。
“真是的……姥爷身体不舒服也不跟我说。”梁曼宁愤愤的将纸条攥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是不满意伊红梅总把她当成小孩看待。
于瑾一边给她盛粥一边笑道,“到了该让你分担的时候,你想躲都躲不掉,这样不好吗,天塌了都有人替你撑着。”
梁曼宁斜着眼睛看过来,觉得于瑾小小年纪不该用这种老气横秋的口吻和自己说话,可转念想起于瑾的身世,她的神情立刻变得柔和了,于是揭过这个话题道,“快点吃,待会带你出去买鞋。”
这几日于瑾被那双挤脚的运动鞋折磨够呛,能换掉它简直是一桩值得放鞭炮扭秧歌的大喜事,当即埋头吃饭,像一只乖巧又驯良的小狗。
梁曼宁看着于瑾,觉得很奇怪,她不仅不心疼父母的血汗钱,反而满脑子想着要去哪才能买一双足够体面漂亮的鞋,若是这些钱不够,她又能从小金库里拿出多少来贴补。
她很少这么大方。
吃完早餐,二人打车去了金源。
要说白城也有那么几条繁华的商业街,而其中最热闹的当属一家酒店两家商场围绕而成的金源环路,这里不说应有尽有吧,却也称得上年轻时尚,比别处更值得逛一逛。
于瑾这些天多数时间待在学校了,周围全是干净利落的校服,偶尔看见几个发型略显辣眼睛的发型,也会及时用谭米雪那张漂亮脸蛋洗一洗。
乍出校门,她一时有些,有些难以接受这时代的潮流。
非主流?
“你东张西望什么呢?”
“没什么,嗯……就是,突然觉得你头发很好看。”
“头发?”梁曼宁摸了摸自己的齐耳短发,鼓起脸颊道,“我还想去做挑染呢,我妈肯定不同意。”
“别,我觉得这样就挺好的。”于瑾怕她听不进去,又字正腔圆的重申,“干干净净,自然美。”
“你懂什么嘛,现在流行的,我室友她们都做了。”
“我是觉得,做人不能随波逐流,要保持自己的风格和做派。”
虽然被于瑾毫不留情的反驳了,但梁曼宁并不觉得气愤,或是丢了颜面,她只目光凝滞的想了想,随即轻快的笑道,“还挺有道理,那你觉得我适合什么风格啊?”
于瑾见她笑,也笑了,或许是和那些要么圆滑虚伪要么固执己见的成年人相处久了,现在愈发觉得小女孩单纯直接,生动有趣。
正因如此,她说话也大胆许多,“你皮肤白,穿红色应该好看。”
梁曼宁伸出手,贴在她的手背上,哼哼着道,“我白?那你呢?吸血鬼啊!”
于瑾的白和寻常人的白不一样,她是没有丝毫血色,透着一股冷意的苍白,就像古堡里不见天日的吸血鬼,因而总有人说她体质虚弱。
其实她体质还好,就是有些畏热,这时候商场里普遍不爱开空调,空气流通又不好,没逛几家店她额头上便冒了一层汗珠。
梁曼宁心细如发,在一家冷饮店前停下问她,“要不要喝饮料?”
于瑾摇摇头说,“我不爱喝甜的。”
梁曼宁当她不好意思,硬把她拉了进去,“有不甜的,爱喝什么就喝什么,我请客。”
“那好吧。”于瑾扫了一眼上面的价目表,感觉价格还算实惠,就对里面的员工道,“中杯冰美式,加奶不加糖。”
梁曼宁目光晃了一下,有点惊讶的看过来,这让于瑾意识到以自己的情况不应该做出这样的选择,“之前同学请我喝过一次……”
她补救的话还没说完,便被梁曼宁打断了,“多苦啊,亏你能咽下去。”
于瑾暗暗松了口气,笑道,“口味不一样。”
“哎,这种小资情调我这辈子算无福消受了,我比较爱喝黑珍珠奶茶。”梁曼宁偏过头,对冷饮店员工道,“来杯香芋奶茶,多加珍珠。”
买了喝的,两人又逛了好几家店,终于以合适的价格买到了两双简约大方的运动鞋,虽然超出了预算,但梁曼宁很满意,她看到于瑾走路轻快的模样,比自己买了新鞋还开心,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昨天还有些排斥这个“不速之客”。
而梁曼宁的转变,于瑾自然看在眼里,也并不意外,凭她的道行,想跟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姑娘交朋友,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话又说回来,也是梁曼宁比较好搞定,换做谭米雪,可能……
于瑾刚刚在脑子里做出这样的假设,就听有人娇声娇气的喊她的名字,转身一看,不由为这天注定的孽缘而感到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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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玩过qq炫舞的小天使,来让我看见你们的双手,《动情》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