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姑苏宜乐

    两人一马车,潇洒肆意游人间。
    回夷陵乱葬岗的这一路,两人相处的也算是和谐,绝口不提分开的这十三年里发生的事情。大概都明白,说了不过是撕开旧疤痕,在伤口上撒上盐巴罢了。
    余清是傀儡,不需要吃喝休息。宜乐以前不觉得,现在见着他了却十分心疼。本就对彼此有心的两个人,互相照顾的也越发贴心了起来。
    余清会按照宜乐的口味日日翻新花样,争取让宜乐多进些,补充好营养。怀着孩子总是挑剔,又时长窝在马车里赶路,余清又不吃东西,宜乐一个人总是没胃口,瘦了好大一圈,下巴都尖了。余清怕她这样伤到了身子,马车里的零嘴就没断过,各种各样的摆盘,只为了让宜乐瞧着心情好,能多吃几口。就更别提一日三餐了,巴不得能摆上满汉全席。
    许是对待心爱的人都笨拙吧。余清活着的时候是个纨绔,可唯独对宜乐是个君子。死了之后,变成了傀儡,对天下人依旧阴狠残酷,可唯独对宜乐温和如初。做了许多贴心的事,可开口哄她的话,竟是一句也说不出口。
    宜乐心中对余清有愧,余清救了她,成了傀儡,不能吃喝。那么,宜乐便给他置办衣物首饰,务必将余清打扮的玉树临风。四季的衣裳,发冠簪子全是亲手选的。
    余清从没主动提过什么要求,这一路上来,所有的活,不论粗细,都是他亲手做的。宜乐想做什么,不论是要救济小乞儿,还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论是帮穷苦人家看病,还是遇到疑难杂症研制药方。他都温和的陪在旁边,帮忙辅助,帮忙善后。
    宜乐不知为什么,每到了糖铺子,会有意的收集糖果。从奶糖、饴糖、蜜糖、酥糖,到麦芽糖、枫糖、粽子糖、桂花糖……但凡市面上有的糖果,只要见到了,就全部都买回来,屯起来。余清也从来都不说什么,只是在后面付账、拎东西。
    余清看着宜乐恍惚的吃不了几口饭,还是开口了,“给我吧,派人送去给他。”
    “也好。”宜乐递过一个储物袋,看着余清拿着走了出去,这才低头开始吃饭。
    这糖果啊,是给薛洋的,那个有着小虎牙的甜腻少年。殉情之前给他存了一辈子的糖果,亦留给了他够买一辈子糖果的银钱。可现在,既然想起来了,即便知道了他不怀好意,可终究没对我宜乐做过什么坏事。这糖果,自然还是要买来送给他的。
    “好了。”余清走到桌边坐下,又给宜乐夹了几筷子菜,这才坐在旁边看着她吃饭。
    宜乐的脸颊有些红,这样被人盯着,怎么好意思嘛。照顾的跟个小孩子似的。可惜宜乐说了好几次,余清都是温和的应了,下一次依旧这样体贴,宜乐都不好意思再说些什么了。连忙加快了速度,好好的吃起饭来,结束这体贴的折磨。
    两人这一路上,会一起去救济乞儿,给生病的人寻医问药。将买来的馒头包子分给大家,然后,又分给每人几颗糖。离开之后,又有粗布麻衣的人出现,各个脸上都是正义慈悲,安顿那些无家可归,或者困苦难解的可怜人。
    “羡羡,你喜欢这身吗?”宜乐举起一身白色锦袍,瞧着倒是风流公子哥的打扮。
    余清皱了眉头,不耐脏,容易沾上血。却依旧温和开口,“都好。乐乐选的,都好看。”
    宜乐翻了个白眼,觉得余清十分无趣。正是知道他不穿浅色衣服,这才逗他的。没想到,他可真没意思,竟然半点不反驳自己。
    “哼,你说得对。”这话说的傲娇,其实有些生气,可余清半点没察觉到。只是看着宜乐最后选了一身暗红色束袖,心里也欢喜了几分。宜乐,竟还能体贴到自己的喜好。
    回小院的一路上也没说话,到家后,宜乐坐在摇摇椅上,这才开口,“笨蛋,进去试试啦。”宜乐将选的三身衣服都塞在了余清怀里。刚刚在店家那里,还买了针线,如果哪里不合适,正好还可以当场改一下,免得回头穿着不舒服。
    余清也不拒绝,乖乖的拿着衣服进去试了,不一会儿就走了出来。
    第一身,黑色剑袍,衬着余清含笑的脸颊,倒是英俊。只是那皮肤上的傀儡纹路,却破坏了美观,显得有些阴狠毒辣。可宜乐不觉得,只觉得余清呆的可爱。
    “不错,很好看嘛。”宜乐一边夸着,一边将自己选好的玉佩发簪给他搭配上,添了玉色,整个人都温润了几分,也显得有了成人稳重的感觉。
    余清喜欢这种感觉,宜乐的注意力都在他身上,顿时傻笑了起来,整个人显得更呆了。
    “好啦,去把这身收好,再换一身来看。”宜乐拍了拍余清的肩膀,兴致勃勃。
    余清乖巧的点头,又走进了屋子,留下宜乐一个人待在院子里。
    第二身,暗红色束袖,倒是多了七分稳重、三分艳丽的感觉。只是衬着那张傻乐的脸,让人觉得像个小傻子偷穿了大人的衣服,撑不起那气势。不过还行,平时余清也不是这表情,对着外人的时候,这身衣服可是被他发挥的淋漓尽致。
    “不错不错,像个大人了。”宜乐说着,又是一套配饰,只觉得整个人都霸气起来。
    又让他去换下一身,余清也任由她折腾。这次有点久,宜乐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的摇摇椅上,喝了点蜜水,拿着果子啃的正欢乐,余清出来了。
    第三身,藏衣锦袍,一如当年初见的少年郎。他说,“梦轩姑娘值得”。那个万金买一曲的傻子。看着余清对着袖子有些皱眉,宜乐这才明白,这些年过去了,他们早就物是人非了。
    余清变了,不再是那个千金马、万金裘的锦衣少年了。他不再喜欢这些琐碎的东西,不再喜欢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他喜欢简单干练、便于行动。
    “很好看,只是,好像不太适合,就留在这院子里吧。”不太适合这张脸,这衣服该属于那云萍城小霸王——余清的。不该是魏无羡这张脸来穿。
    余清依旧是露出一个温和的笑,“乐乐买的,我都喜欢。”
    宜乐听着好笑,“傻子,这都是你的银子。”那里就是我掏钱买的,不过是选的罢了。
    “我的,就是乐乐的。乐乐想要,全都给你。”包括我的命。余清很真诚。
    宜乐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这傻子,是这世上唯一始终追随他,为他生为他死的人。那信任沉甸甸的,压的宜乐心酸,“笨蛋。”
    余清不觉,手忙脚乱的递给宜乐手帕,看她笑了,这才对着宜乐傻乐起来。
    “羡羡,这些年,你还好吗?”宜乐第一次开口问,这些年的事情。
    余清有些沉默,许久之后才说,“一切都如最初预料的那样。”
    宜乐不再开口了,只端着杯子,细细的品尝着那蜜水,好像才发现这竟是难得的美味一般。
    余清看着这样的宜乐,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她究竟想要做什么呢?十三年前,她义无反顾的离开。留下了他,和那双年仅三岁的儿女。
    那一年,余清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宜乐,第二眼注意到的,就是他身边的两个小包子。宜乐会软软的喊着他“羡羡”,余清知道,这是她夫君的名字,也知道那孩子是宜乐和他夫君的孩子,更知道在她夫君身体里复活的是自己——余清。
    宜乐知道,她一开始就知道,知道这身体里是余清。可她依旧喊着“羡羡”。余清不在乎,能再次醒来守在他身边,已是万幸了。
    两个人一起磕磕绊绊的带着小包子,像真正的新手父母一样。余清会给小包子启蒙,读些诗书经文,教他们识文断字。宜乐会教他们琴棋书画,也会教他们乐器及武功,甚至会教小姑娘舞蹈唱歌,这日子过的极令人羡慕。
    其实都是两个人在过日子罢了。小包子还小,什么都不懂,每次讲故事的时候,余清都是讲给宜乐听的,能逗她一笑,就觉得十分满足了。宜乐的那些才艺舞蹈,听到耳里的铮铮琴声,在余清看来,也都是弹给他听的,毕竟小包子又听不懂。
    余清学会了做饭,学会了洗衣。因为宜乐不喜欢做那些粗活,虽然宜乐一直在做,但余清就是觉得她不喜欢。果然,等余清学会后,宜乐笑的更开心了。
    这种简单的日子过了两年,宜乐的身体出问题了。她闭关了,留下了余清照顾着两个小包子,朝夕相处之间,三个人的关系也越发好了。
    整整大半年,宜乐才出关。解决的办法是找出来了,可余清宁愿永远不曾听到这办法。宜乐要晋级了,可此世间还没有那么高实力的人。宜乐只能封印自己,脱胎换骨,将自己封印成一个小孩子,扔在了那桃花源秘境里。
    也正是这时,余清收拢了一些人,建立了自己的势力。好像是死过一次,运气突然逆转了一般,余清没吃多少苦就成就了这旁人一辈子难及的势力。他隐藏在暗处,护着宜乐的那双儿女,细心的教导他们长大,等着宜乐安全归来。
    可他等到的,是宜乐嫁给蓝曦臣的消息。一番调查之后才知,不知为何,宜乐身体的问题还未解决问题,就以孩子之身出了秘境,生活在了姑苏蓝氏,顺理成章的嫁给了蓝曦臣。多年之后,又被蓝曦臣所伤,想起了一切,这才回来了。
    她终于回来了,美中不足的是,肚子里多了一个。
    不过没关系,回来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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