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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七章 江湖难行,身不由己

    秦三代凝视怀中秦素雅,似如大病之中,脸色苍白,我见犹怜。此时睡得安详,秦唐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生、死而已。世人皆言苟且偷生,我不是仙,没有永恒的生命,我言死得其所。眷恋而贪婪的看了最后一眼,将人转向了李刚。
    李刚不接,身为一个保镖,他的职责是为顾主扫荡所有危机,必要时刻用身体面对子弹坦然而笑的顽主,让顾主为自己顶枪?恐怕将成为保镖界最大的笑柄。这沉甸甸的“荣耀”,他李刚一辈子都不想要。
    “世上皆传阿斗烂泥扶不上墙,纵有诸葛孔明在世又如何?依然免不了亡国恨。老爷子对我寄予厚望,秦二世望子成龙,可谁又知道帝位非阿斗之向也!如南唐后主李煜,谁能否认他在诗坛地位?他们不过要一场风花雪月的浪漫而已。我不过是个阿斗,生时壮烈,死而清冷。我不需要千万人为我吹唢呐、唱悲歌。一副枯骨化成灰,撒向四方大地,尘归土!”秦唐风轻云淡,像我佛参透了生死。顿了一顿,又道:“所以,我不需要秦二世为我报仇,就让我静静地、悄悄离去。如果他觉得一定要为我做点什么,将我的‘孩子’抚养成人,让曙光希望小学开遍全国数十个省,几百个市,千余个县区,万个乡镇,数十百万个乡村。我地下有知,无憾也!此生我未敬孝道,愿来生我能为他们奉茶”。
    李刚叹了口气,木然接过。秦三代拿起李福州手中之枪。后者却突然一拍他右手肘关节,枪支脱落,又落入李福州手中。
    “我先来”。这是他临时起意,眼神复杂的看了秦三代一眼,转移目光,落在秦素雅身上。“她是我看着长大的,一直当成自己女儿。你非英雄,却胜过天下无数豪杰。好好对她,就让我这残缺之躯落下今天的帷幕”。
    夜色下的一声脆响,谁又知道一条生命的流逝。它是如此的脆弱,烂尾楼中所有人呆然。
    赌场之中十赌九输,因为庄家控场,今日李福州为庄家,他有必胜的把握。
    他是残缺之躯,毕竟有了死志,能拉上秦唐垫背,买卖虽有点亏,但也勉强接受。秦素雅于她如女,伤她,需付出鲜血的代价。李福州打算他开第一枪后,用性命相陪。秦二世便没有报仇的机会。可是,他在最为关键时刻改了主意,因为那个看秦素雅眷恋的眼神,不为生死的勇气,一片丹青的赤诚,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李福州不是大侠,可从小心目中也有个大侠梦。可以说是被秦唐的魅力所折,他选择了一个人扛下所有。
    也许,如人所说的好人有好报吧!有时候只是时候未到。
    “真英雄”。面对生死而坦然。秦唐不如他。毕竟自己是有活下来的机会,而李福州明知会死。
    “老子不跪天,不跪地。今天给你磕个头,理应”!有一种微妙的关系为惺惺相惜,无关于敌我。秦三代死,李刚身为战场主帅,难逃厄运。
    这个头磕的,既为了自己,也为了人性残余的那份道义。
    ******
    常言坤今年四十有六,在辽省之地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餐厅,常因与人结善,回头客多,老常生意还算不错。
    老常不开早餐,但开夜市,毕竟是两个孩子的爹,现在的小孩不好养,即便是穷养,到大学毕业也是个天文数字,如果争气研究生、博士生,总不能不上孩子上吧!老常结婚晚,三十五岁抱得美人归,大的女儿十岁,儿子七岁,趁自己还有一把力气,将孩子抚养长大,挣足老两口余生的保障。父养子天经地义,而让子养父,老一代心中几乎会忽略这个问题。等有朝一日入土了,子女能捧着自己的黑白照片,将骨灰撒入故土便是孝道。
    在灯红酒绿的年代,夜市来钱相对容易,相对的会比较辛苦,而且夜间无酒不乐,把酒则欢,两个在楼上睡觉的孩子经常抱怨,老常却无力改变。
    今日是雨夜,雨势一会大,一会小,渐渐驱散夏日炎热的地面,树木摇曳,呼呼作响的风,让这天气少了许多闷热。
    老常想,这天气应该不大有人来,也是,还算宽敞的空间散落着两三桌,几个年轻男女的聚会,少了几分江湖气息,多了几分冷清。
    晚上八点一刻,宽敞的大门突然涌入了成群结队的人群,几乎是年轻力壮的男人,穿戴略显浮夸,老常不动声色,他妻子邓氏神情慌乱,以为是来闹事的流氓,老常拉了拉妻子的手,示意她不必惊慌。当了十年的老好人,又哪来的仇人上门。
    此时,街边的小雨下的安稳,一群人在抖了抖身上的雨水后,分几桌而坐,老常数了数,三十二人。
    “老板,虾来十斤,炖几只鱼,其他的你看着安排。酒先上,每桌一箱”。
    开口的是位三十出头的青年,他身上没有花花哨哨,寸头,干净白衬衣,沉稳有余,与一群小年轻显得格格不入。
    “每桌一箱,喝多了误事,什么时候回家了,哥陪你们醉他个三万五千场”。他扭过头,与身边的人说道。
    老常没有起身,示意妻子去厨房,一般情况下,是老常主厨,妻子收钱,餐厅里还有两位切菜与洗碗的杂工,分工明确,但今天老常一反常态,或许担心妻子面对一群凶神恶煞的江湖人士畏畏缩缩,没看到刚刚还散落在桌角的两三桌悄悄结了账溜走了。或许,他还有其他目的。
    “邵哥,外界传言秦二世英勇无畏,我看也不过如此”。
    他有狂傲的理由,战事初起,秦二世起兵与内蒙边界,他们难以寸进,如今又如何?草莽枭雄节节败退,龟缩于东三省之内。他们乘胜追击,痛打落水狗。
    “你,刚跟我吧”?
    被称为邵哥的青年嘴角抹过一丝不屑。
    “邵哥,过三天就是三个月了”。小年轻回道。
    “喝了这顿酒,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为何?邵哥,三月来我一直无畏冲锋,虽说没斩下多少敌手,但一片丹青可向日月”!
    “知道以前多少人跟着我吗?六十三个。如今呢,加上后来招募的不过三十二人,我不想你如此年轻步入他们的后尘。十年前我二十三岁,被迫背井离乡,为何?因为你嘴中无所不能的天知大老板在于秦二世的争斗中落入了无法挽回的劣势,不得不退出东三省的舞台,转战西北。如今能力挽狂澜,多亏了付公子”。
    “邵哥,我错了,我想继续跟着您,拿回曾经属于我们的东西”。
    邵哥点了点头。他如今身边缺人,又如何会将可用之人像丢垃圾一样丢弃。不过让他们长个心眼,错估敌人的下场往往用性命觉悟。
    “邵哥,付公子是谁,能将秦二世这等枭雄打的没有脾气,怎么在道上从没听过这号人物”?这是一位跟着邵哥四五年的老兄弟,仗着老资历和那小年轻怄气着,你勇猛无畏又如何,不过是跟了邵哥三个月的菜鸟,何以与我等争锋?
    邵哥没曾想一时嘴快,竟是口不择言,若是上面的人知道了,他岂有命在?脸色微微苍白,横了眼那人,语气清冷道:“不该知道的别多问。那是个通天人物,你们若是在背后乱嚼舌根,弄不好连怎么死的都不知。”
    “辽省头号战将司徒宏宇战死,半数辽地尽在我等掌握之中,理应高兴才是,喝酒,喝酒”!开口的为邵哥亲信,此人头脑灵活,深受邵哥器重。他看场中气氛不对,立马转移话题。
    “是啊,邵哥,如今疆土增幅,指不定什么时候邵哥突然就一飞冲天,成一县、一市之诸侯,到时候我们一群兄弟也跟着沾光不是”。
    突然,餐厅内传来一声轰响。
    “不好意思,手滑了,惊扰了诸位”。老常是个厨子,经常拿盘,除了学徒期间偶尔碎碗,几十年来,还是头一回。
    碎碎平安,总会过去的。老常默默无言,心中期盼。
    厨房内。火燃烧,勺锅相间,油烟机轰鸣。
    “老常,女儿才十岁”。邓氏尽管是在厨房,心如明镜,事出反常必有妖,老常今天让他心忧,只安定了十年,难道又要腥风血雨了吗?他和常言坤认识二十年,她足足等了近十年才等来的宁静,不想平白无故的舍弃。
    “宏宇走了,我老常还以何面目安宁,十年前战事不平,家何以安?十年后,秦天知卷土重来,辽省之地沦陷大半,阿玉,对不起……如果我回不来,将明明和豆豆抚养长大,不要让他们走上江湖路。江湖行,血歌路,抬脚可上,断腿难下,金盆洗手谈何易”。
    辽省之地有二将,司徒宏宇、常言坤。郑氏有情,老常有意,秦天知出东北入内蒙,老常为郑红玉选择金盆洗手,秦二世二话没说,给了五百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他不强求。老常盘下餐厅,简装修,当时的物价远不如现在的离谱,只花了十几万,其余钱被他退回了秦二世,自己有手有脚,能养活一家人。
    如今战事再起,秦二世这次明显处在了下风,便是辽省第一将的宏宇落得惨死的下场,老常哪还能如老僧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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