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酒之人品酒,爱茶之人品茶,那都是有极大的讲究,游牧之爱上茶道,有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源于秦朝老爷子,对于一个职业经理人,经营上司也是一门学问。虽然说老爷子慢慢淡出了秦氏的管理,从此来了个对酒当歌的秦二世,但品茶的习惯却是被游牧之保留了下来。
“品茶最大的乐趣在哪儿”?秦三代不答反问,却又问的很随意。
游牧之一愣,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或许一种习惯根深蒂固,根本不需要原因。
秦三代笑笑,道:“其实喝的舒坦就行,茶之九道不过也是让茶更有味道,不是吗”?
“我觉得你越来越像秦二世了,歪理都说得振振有词”。在职场历练了一段日子,秦三代身上反而多了几分草莽气息,在这个你死我活的商业竞争里,人善被人欺。游牧之不知道他的改变是不是好,以前温文尔雅的一个学者似乎已经脱去了稚嫩的外衣,成为一头伺机而动的猎豹,不动则已,一鸣惊人。也许与这段时间的经历有关,他既希望于秦三代蜕变成秦二世那样的枭雄人物,心里又有个声音持不同态度,不希望他如暴君的残酷与冷血。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朵善花和恶花,跟随一位枭雄人物驰骋疆场那是一件快意的事情,但在杀伐中,难免戾气滋身,由枭雄演变为奸雄,不择手段。秦三代的品质,是游牧之最为敬佩的地方,他自己从很多年前已经蜕变了,他仅剩的一点良知不愿意看到由原来的善花而结出恶果。
或许现在的秦三代还没发现自己潜移默化的改变,俗话说旁观者清,游牧之在纠结,是不是该提醒一声,可静默了好一会儿,他选择陪着慢慢走向恶魔深渊的巨枭纵意整个江湖,也许他游牧之的名字将流传青史。
“对了,找我什么事”?秦三代放下茶杯,躺靠在身后的老板椅上,首先打破了沉默。
“群星娱乐所设的江湖封杀令名存实亡,我们是不是召开个领导层的碰头会,探讨下之后的计划”。游牧之道。
“你是集团ceo,这种事情你决定就行”。秦三代知道自己的斤两,尽管脑子不笨,但术业有专攻,而且身为一个老总,不可能事必亲躬,他的偶像诸葛孔明已经给出了血的教训,事无大小,揽于一身,最后的下场却是劳心劳力,将自己处于不利的境地。
人,有时候要学会放手;管理层,应该学会放权。
“还有个事……”游牧之吞吞吐吐,平时雷厉风行的职业经理人,这很不像他的作风。秦三代好整以暇,不问不答,静静地看着。他是年轻不错,但有时必要的手段和对于事情的态度还是需要明确。
“你身为一个不算小的集团董事长,不能总是孤家寡人,比如和人谈个事情,一部好车是排面,但比之更重要的是身边的人,如果你总是一个人出行,对于公司的形象很不利,所以我让行政部门给你找了个秘书,如果你还需要个特助正好一并解决”。游牧之整理了措辞,却又怎么的有点心虚,抬头几次间看向前方靠椅上的年轻人。
秦唐iq没有一百多,但绝对不笨,如果只是公事上的问题,游牧之不可能心虚到这种程度,像是质疑的哦了一声,游牧之干脆豁出去了,道:“就是我一个小学妹,斯坦福硕士毕业,是一次学院举行酒会的派对上认识的,算是个不错的朋友,以前她在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华夏区任总裁文秘,因为长得漂亮,难免会有人想一亲芳泽,她一任性就辞了,我们不是一直致力于发展人才,我了解她,很有能力的一个女人,你应该相信我的为人,闲杂人等不可能轻易带进公司,职务太高了难以服众,太低了,我那小师妹肯定也不乐意,你不正好单枪匹马,所以……”
“所以没经过我的同意,你先斩后奏了”?秦三代似笑非笑,眼神儿眯着,颇具秦老爷子的三分威严。
“不怕你笑话,我游牧之走南闯北几十年,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各色各样的人见得也不少,诗书才气、满腹经纶的,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的,笑里藏刀、阴险卑鄙的,应有尽有。我不得不承认我在沈墨君面前低了一等,不是身份的差异,是一种整体给人的感觉,如果放在乱世的古代,她将是武则天一样的女王,高高在上。我不过是她的一个臣子,根本拒绝不了她的请求”。游牧之唯有苦笑,在他的一生纵横中,枭雄、奸雄、英雄,以至于王亲贵族,贩夫走卒,一双眼冷眼看世界,只服过两个人,一位是用拳头打出一片天下的秦二世,观其形,看其姿,便知此人乃人中之雄;另一位,却是个女子,她就是沈墨君,游牧之难以形容心中的结何时形成,似乎是上辈子欠下的债,这辈子与生俱来的一种情节。
一个人一辈子总要碰到那么个人,尽管不是亲人,却愿意付出所有以呵护。沈墨君意气风发,临走前的一脚,几乎废了那位美国总部在华夏区总裁的命根子,如果不是游牧之动用关系调和了此事,沈墨君不可能走得那么轻松,老游是很困惑自己的行为,一个以利益为中心的职业经理人在面对沈墨君时,总是乱了分寸,而那女人脸谢谢都不曾一声,坦然接受。
他们之间似不正常,但比起白纸的纯洁丝毫不差,游牧之从没想过将沈墨君据为己有,况且他是个有家室的男人,沈墨君更没有表露出一点对他的意思,彼此处在一种很微妙的环境下。
“老游,我们算认识不短了,现在外面很多男人打着应酬的名义让自己名正言顺的错乱男女关系,悠悠年纪还小,就算不为嫂子考虑,但也该为孩子守住一片净土”。秦三代道。在他的认知中,游牧之向来冷静、沉稳,可是一说到这位素未谋面的沈墨君时,他的所有骄傲在这一刻子虚乌有。
秦三代没有锥心刺骨的爱情,和草原女神的相知相守都来的平凡,他并不认为平凡的爱比起大风大浪的漩涡来的低贱,他不知道自己是否有一天会为了学姐而癫狂,又是理智的进行一道选项?
或许在某一个瞬间,他会迷失自我,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存乎于一切意志之上,游牧之尽管极力否认,秦三代旁观者清,他已经陷入了深渊难以自拔。
褒姒回眸一笑,扰乱了周幽王平静的心。错的是褒姒,又是为她点亮了绚丽多姿烽火台的周幽王呢?
“老游,给我找秘书,我总得先见见人吧”!秦三代很想见一见这位如武则天的奇女子,究竟是长得怎样的一颗七窍玲珑心。至于能不能成为他的秘书,游牧之说了不算,但他不会去刻意的刁难,不说与游牧之的今后相处,即便不让沈墨君进曙光,该来的事情躲避没有任何作用。
“我联系她,沈墨君昨晚住在西湖路的君悦酒店”。游牧之说了一声走了,也如秦三代的牛饮将一杯极品的西湖龙井瞬间入腹,又仓皇离开。
秦三代摇了摇头,他本来还以为可以拖几天,没想到游牧之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不过该说的已经说了,一切就全看他自己的造化了。静默了北方一会,干脆不去理会这些莫须有的事情,俯身继续之前的事宜。
沈墨君来的比想象中的慢了一些,如果以西湖路到公司几里的路程,十几二十分钟足以,而她的到来却是两个小时以后,已临近了中午。
秦唐停下手中工作,打量起前方的女人,加厚白裙,不透明,至少端庄,如莲的颜色,以秦三代上过的心理学知识,专属于白色,应该还有一颗未化的少女心,典雅纯情。
下身着一双银色高跟鞋,及上有超薄的丝袜,整体于人的感觉淡雅脱俗。
在他打量的同时,沈墨君眼神平视,目光放在了这年龄不大,以后即将追随的年轻老总身上。
游牧之很聪明的选择了退避,只要将人带来了他相信以沈墨君的能力,留下来并非难事,而且过多掺和老总的事情只会画蛇添足,多余罢了。
两个彼此对望的人眼神倏地在空气中相碰,秦三代没有退让,这是他的主场,就算有绅士风度依然目光如炬。沈墨君同样没有退缩,微微一笑,道:“好看吗”?
提着裙摆在原地转了个圈,身后一头乌黑的发丝保养的十足,中间用细带绑缚,干练而精神。秦三代很少如此用心的去看一个女人,除了草原女神之外,这位三十有几的女人脸上并没有岁月所留下的痕迹,初看宛如少女,却又有少女所没有的妩媚。目光不可避免的穿过了她的胸,挺拔、浑然,堪比他茶杯里的茶,当属极品。
这是个很矛盾的人,给人以清纯、端庄,又给人以妩媚动人,封闭的空间中,似乎能从她身上不断传来轻微的香水味,不浓,并不会引起别人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