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谁才是引燃球队的x因子,凌纪安没能想出来。
身位队长,他对司徒琦发起的挑战以失败告终,回到原始社会的单挑似乎有些不合时宜。
倒是重操旧业的快速短传,在刚才给对手制造了一点麻烦。
俗话说,做生不如做熟,识途老马说不定就是好马。
郭赟开球门球,凌纪安强打精神,回到韩北辰近侧接球。
郭赟会意,将球传给了他。
1班在一番调整之后回复虎狼本色,对方中场核心回后场要球,肯定不能让他舒服,毕彬回到惯常活动的右路,率先朝凌纪安逼过来。袁潇也在往中路靠拢。
凌纪安后场拿球通常会往两个边来分,此时出球路线被封,他毫不犹豫地传给了左晓桓。
球一离脚,凌纪安便本能地移形换位,跑到下个接球点等候传球。
左晓桓格外沉着,他比往常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凌纪安被困,作为中场双核中的一核,他必须承担起更多责任。在球队备受煎熬的时候,“不熟悉位置”完全不能成为尸位素餐的理由。既然上了场,每一个队员都必须百分之百投入比赛。输赢还在其次,端正态度是第一位的。
凌纪安把球交到左晓桓脚下,先前看似无路可走的死局,一下子就活了——左晓桓快速观察四周,索震与路峥均有意识前提,为球队增加出球点,他左脚斜推,往右传给了路峥。
路峥带球推了两步,队友跑位又发生了变化,凌纪安无球状态下翩然冲破毕彬袁潇钳制,而出球的左晓桓向后迂回,反过来支援路峥。
别人看到这一幕或许没觉着有什么特别,长期观看凌纪安球队比赛的小华马上觉察出不同:“这个10号从来都是向前无脑莽,这回怎么这么识大体,给别人打下手去了?”
吕贽脱口道:“手把青秧插满田,低头便见水中天,六根清净方为道,退步原来是向前。”
小华嘟囔道:“贽哥,你这佛偈一样的调调,我们凡人怎么参得透。”
吕贽哈哈大笑:“你的悟性很高啊,这本来就是僧人作的诗,能参到这一层,离悟道也就不远啦。”
小华也不见欣喜:“这些话实在太过深奥,还是研究足球战术比较适合我。”
吕贽的话听得他兴味索然,殊不知场上局势正是照着这首《插秧诗》来发展的。
路峥要传球,可以斜长传找凌纪安或项南,也可以稍稍往后交给左晓桓。凌纪安是球队核心,项南是进攻支点,传给他们合情合理,只是彼此相距有点远,就好比古时富户远行,路途太长,最怕就是半道上强盗贼人打秋风。
故此路峥不再胡乱长传,稳稳当当向后传给了左晓桓。
左晓桓得球,不光索震在向他靠拢,凌纪安也像他那样,往后撤了回来。
这时左晓桓才优哉游哉地传给了凌纪安。
由于人员自由度高,传得又不合章法,1班纵使心无二用要掐断他们传输线,却仍然不得其法,未作出太多有效阻拦。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司徒琦。
在他看来,一时之间并不需要弄清弄楚对方的传球意图,只要把握住一点,球在经过若干脚传递后,必然会交到凌纪安脚下。
虽说蒙毅执教以来始终强调去中心化,可是大家都明白,只要皮球不是在边路运转,射门前的3脚传递中,几乎肯定有凌纪安的一份。
司徒琦这下也是当真犀利,左晓桓球才离脚,他便扑向凌纪安,凌纪安接球之时,身旁竟有一条腿抢先伸出,眼看要比他更早接触到皮球。
凌纪安临机制变,既然对手占了先机,那便不与他硬碰硬争锋,当下运气用力,铁闸似的拦在司徒琦身前,不让他够到皮球。
这下机变极快,也有赌博性质,只要他没控制到皮球,又实际限制了司徒琦抢断,裁判是有机会吹罚阻挡犯规的。
因此他只是挨过去一下,便即抽身向前,抢在头里控下了皮球。
经验告诉凌纪安,拿下控球权决不意味着一了百了,司徒琦在他这里吃了闷亏,定必加倍奉还,只有继续用功,才能避免被司徒琦更为猛烈的攻势制裁。
为摆脱司徒琦,凌纪安脑子里首先闪过的念头是脚后跟磕球原地转身,这样做有一定突然性,坏处是离司徒琦太近,对方脚一横就能把这个把戏搅黄。
司徒琦南征北战,这点花招怕是瞒他不过。
没有时间详细考虑第二套方案,在磕球转身的设计被否决之后,凌纪安马上右脚脚外侧护球右拐,用更保守的方式应对司徒琦冲击。
哪想到右转逃离在左侧纠缠的司徒琦,一点不比原地转身轻松,司徒琦就跟在凌纪安大脑里装了监控似的,附骨之疽般步步紧跟。凌纪安转过来后想向球门推进,司徒琦不但挡在前方,还加紧了逼抢,稍不留神球权就要易主。
这一下彻底激起了凌纪安的胜负心。
对于个人较量,凌纪安向来输赢看淡,哪怕是本场接连在司徒琦手底下折戟,这一原则也没有丝毫松动。
然而司徒琦苦苦相逼,连番把他涮掉还不够,防守上也要让他毫无立锥之地,大有不赶尽杀绝誓不罢休之势,这口气搁谁也不能忍!
表面上,司徒琦目空一切,本年级好像没有哪个人能提起他全力一战的兴趣。实际上,当大家都在谈论凌纪安的大将之风,谈论凌纪安在联赛里与司徒琦并驾齐驱,都能以一己之力改变战局的时候,“必须把他打掉”的想法也许就已经悄然萌芽。
这其实就是现实迷你版的“修昔底德陷阱”。所谓修昔底德陷阱,是指一个新崛起的大国必然要挑战现存大国,而现存大国也必然会回应这种威胁,这样战争变得不可避免。
司徒琦领衔的1班如同守成大国,而凌纪安带领的2班则要向旧有秩序发起挑战。司徒琦是这个年级的王者,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