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只是当天夜里,丁绍芸不敢合眼。
    因为一闭上眼,地上那对破碎的眼珠子,就在瞅着她。
    天没亮的时候,宋广闻起来了。他没有唤醒丁绍芸,自顾自换了衣裳,洗漱完毕,抬脚出了厢房。
    丁绍芸又躺了一个时辰,听见外面一片寂静,才木木然坐起来。
    那哑巴婆子垂手守在一旁,瞧见主子醒了,连忙张罗支桌子上饭。流水一样的碟子呈上来,在丁绍芸看来,都跟死肉一般。
    她胃口全无,单是起身,连衣裳都没换,准备去院子里去透透气。而婆子门神一般的挡住她,眼里流露出怀疑。
    “我就在宅子里转转。”丁绍芸莫名和她解释起来。
    婆子是不信她的,虽然让开了一条缝,但死死跟在她后面。
    丁绍芸懒得管她,自顾自往前走。
    宅子在晨曦照耀下,合规合制,倒也没那么可怕了。处处雕梁画栋,古色古香。
    丁绍芸靠着残存的记忆往前摸索。
    过了当初放聘礼的当院,再往前走,依稀有个戏园子。两年前的那天夜里,似乎正热闹的演出一场《黄粱梦》。
    她走到近前时,才发现眼前这戏楼看起来有几年没人修缮了,和其他建筑比起来,略显破败。
    原来已经废弃了。
    就在她有些失望的转身时,身后突然响起了咿咿呀呀拉高腔的声音。
    丁绍芸一愣:难不成里面还有人在?
    如果有的话,那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和她一样被困在宅子里的人。
    如此想着,她几乎压抑不住激动的心情,回步轻扣门环。
    戏声停了,脚步声渐近。
    朱红角门洞开。
    丁绍芸看到开门的人,不禁诧异起来:那戏子大红丹妆,玉带霞披,竟是个端端正正的旦角扮相。
    “在下凤芝。”男人模样极是标志,声音里好像下了蜜,一板一眼的拉起唱腔,“敢问来者是——哪位姐儿——”
    “我姓丁。”丁绍芸刚说完,却见凤芝水袖一抛,咯咯笑着往回跑了。
    这人貌似有点疯癫。
    丁绍芸安慰自己:这宅子里,哪个不是疯子呢?
    她定了定神,抬步进了戏园子。
    眼前的景象让她心里犯凉:四处野草丛生,纠结的花树拧成枝蔓相连的一团,乍红乍绿。从外面看不过是稍显陈旧的台子,细看已是朱漆斑驳。好像屋主人离开数年,未曾归来一般。
    这么一个荒败的园子,衬着这么一个盛装的人儿,尤为诡异。
    丁绍芸觉得她应该离开这里,但是凤芝倚着侧厢房门口,热情招手呼唤她。
    “许久没人来我这儿做客了。”他换回了正常的话音,依旧是柔美低沉的。
    这句话触动了丁绍芸,于是她举步向前。
    厢房的状况比院子里还要糟不少,案台上落满了灰,呛得女人打起喷嚏来。
    “阿嚏!先生是自己住在这儿么?”丁绍芸忍着鼻间的痒意,客气的问。
    凤芝倒是怡然自得,躺回了被褥黑成一团的榻上。
    “你要听我唱戏么?”他眼睛亮闪闪,“好几年没人听我唱了。”
    “二爷不听戏么?”丁绍芸拘谨的寒暄。
    凤芝欣赏着自己的红指甲,俏声说,“我是老太太买来取乐的。老太太没了,我也就没用啦。”
    他说着,突然兴高采烈从榻上爬起来:“来,你听我唱。”
    丁绍芸哪里想听,敷衍着:“先生歇歇罢,别累着了。我怕是这几日都要住在这边,听戏的日子还长着呢。”
    “你不走?”对方好奇的问。
    同是天涯沦落人,丁绍芸竟有了交心的念头:“二爷不让我走。”
    “二爷心眼子好,心眼子好!”男人一叠声说,“你有福啦!”
    丁绍芸不知道这个定论是哪里来的,但她不大认可。
    许是女人蹙眉的模样落在了凤芝眼里,他絮絮叨叨起来:“二爷好,二爷孝顺,听老太太的。老太太临走前让二爷养着我,死也要死在宋家。您瞧见了,这宫里变了天了,宋家败了,二爷还是给我银子!”
    这一番话似乎耗尽了凤芝全部精力。他打起哈欠来,从榻上掏出一管黑乎乎的东西,挑了些膏子抹上去,点燃了。
    空气里顿时满溢起甜腻到令人作呕的味道。
    丁绍芸头皮都紧了起来——他竟是吃大|烟的!
    “没人听我唱,我就抽烟。抽上一口,快活一日。”烟泡呼噜作响,凤芝的眼神也恍惚起来。
    “既然没人听戏,为何不离开这里?”丁绍芸颤声问,“现在是新时代了,你可以赎回卖身契。”
    “离开了这里,能做些什么呢?外面都变天了,我只会唱点儿小曲,哪里赚得够这口小爱好。”对方的语气媚起来,掂起食指,冲她一点,“二爷不让家里的人抽福寿膏,说是害人的玩意。姐儿你可别告诉他,这是我们之间的小秘密。”
    昏暗的厢房里,美人憨握在榻,齐整的戏服被缭绕烟雾熏得污浊起来。
    丁绍芸被这光怪陆离冲昏了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留在这个地方。
    “留在此处,是我的命,你的命——逃不脱的。”
    听了凤芝的回答,丁绍芸才惊觉自己刚刚竟然将心里话说了出来。
    “姐儿,你要来一口么?”凤芝骤然起身,冰冷的手抓在丁绍芸的腕子上,几乎要把她冻出个透明窟窿来。
    明明是夏天,女人却觉得刺骨的寒。
    丁绍芸猛地抖落了那只要把她拽入深渊的手。她几乎是想也没想,便拔脚往外跑。
    这不是她的命。
    不,她不认命!
    在琉璃搭成的塔里被锁上一辈子,她是断然不甘心的。
    她得走——不然迟早要像凤芝一样,耗干枯死在这里。
    昨夜的妥协和退让显得可笑起来。丁绍芸从来就不是什么男人手里的玩物,她有自己的心劲儿。
    “最怕那——琉璃筑塔终易碎,一枕梦黄粮——”
    身后的戏园里传来花腔,无忧无虑,无穷无尽,似喜似悲。
    ☆、琉璃锁(8)
    宋广闻走进工厂的时候,天才擦亮。
    偌大的院子里,一台台簇新车床整齐排列,还在散发浓郁机油味儿。
    “二爷,您吉祥。”文顺一见着他,连忙作揖。他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头发不大茂密。剪了辫子整一年,还没蓄出个齐整的模样来。
    宋广闻漫不经心的点头,淡声道:“招工的事情可办妥了?”
    “告示都贴出去了,人已经选得差不离。”文顺笑得恭敬,“下月就可以开工。”
    宋广闻露出满意的表情,随手拍了拍钢筋铁骨的机器,震出金属共鸣的嗡嗡声。
    “对了二爷。”文顺上前一步,悄声说,“咱们的人在道口截住常五了。这泼皮骨头硬,挨打也不肯开口。”
    男人却并不着急:“你总归有法子的。”
    文顺嘿嘿笑了,忠厚的脸上露出狡猾的神色:“您还真别说,挨打他虽然不说,但拿剪刀在他命根子上咔嚓一比划,那厮就全都招了。”
    宋广闻笑笑——这招也就文顺能想得出来。他原就是德公公的养子,打小跟着太监干爹学了不少不入流的手段。
    “常五怎么说?”宋广闻提起些兴味。
    “赵宅前那枪击,果真是赵老爷子安排,冲您来的。常五手下从广德路就跟上您的车了,看您在赵宅前等丁小姐,带的守卫又多,不好下手。一直等到舞会散场,才趁乱行事。”
    宋广闻点头。
    他前夜才在宅子里打死了那枪手,前因后果已经顺的差不多。
    他倒是没全骗丁绍芸——确实是赵老爷子要□□。只不过醉翁之意不在酒,要杀的不是丁小姐,却是他宋广闻。
    宋二爷要开厂。
    虽说实业救国,但单凭挡了赵老爷子和日本人的生意路,就能惹出一串妖魔鬼怪。
    也亏得丁绍芸运气不好,小可怜见的,成了钓鱼的饵。
    宋广闻心思转到她身上,想到女人那句“我只爱赵青函”,老大的醋味又翻上来。
    丁三小姐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好,就是心太野。
    若是宋老太太还在时,看到丁姑娘这样的性子和做派,肯定要大呼家门不幸,好生教训教训的:“阿弥陀佛,还不去祠堂罚跪去!”
    好在老太太死了。
    痛痛快快死在了烟雾缭绕的芙蓉塌上,单留下宋二爷一根独苗,带着打娘胎里来的疯病。
    宋广闻见不得人离了他——这是疯病,得治,男人知道。
    他也瞧过不少土郎中、洋医生。扎针、吃药,统统不管用。
    谁叫老太太怀他的时候爱抽□□呢。
    大夫都说,当年没生出个傻子来,已经是天大的福分啦。
    “二爷。”文顺见男人立着不动,低声提醒,“既然那边已经挑起事了,您看咱们要不要低调些时日?”
    “怕什么。”宋广闻回神,淡声道,“总归寻个机会,好好治一治这个老东西。”
    “得嘞。那……常五?”
    “既然落到你手上,你看着办吧。”宋广闻笑笑。
    他认识文顺二十来年,知道手下的那点男女不忌的小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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