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分钟后,哈利家的电话响起。他睁开眼睛,咒骂了一声,拖着脚步,全身发抖地走到玄关,接起电话。
“说吧,小声点。”
“哈利吗?”
“差不多。什么事,哈福森?”
“出事了。”
“大事还小事?”
“大事。”
“该死的!”
15突袭
十二月十八日,星期四凌晨
他站在奥克西瓦河畔的小径上,全身发抖。去他的阿尔巴尼亚浑球!尽管天气很冷,黑色的河水依然没有结冰,加强了铁桥下的黑暗势力。他叫塞尔,今年十六岁,十二岁那年他跟母亲从索马里来到挪威,十四岁开始卖哈希什[9],去年春天开始卖海洛因。今天胡克斯又让他失望了,他不能冒险站在这里一整晚,却没把身上的十份海洛因卖出去。如果他十八岁,就可以把海洛因拿到普拉塔广场去卖,但他未成年,去普拉塔广场会被警察抓到,因此河畔这个地方才是他们的地盘。他们大多数是来自索马里的少年,有些客人跟他们一样未成年,有些则有不能去普拉塔广场的个人原因。他正好急需现金,去他妈的胡克斯!
一名男子沿着小径走来,那人肯定不是胡克斯。胡克斯因为贩卖稀释安非他命而被b帮痛殴一顿,现在走路还一瘸一拐。那人看起来不像卧底警察,但也不像毒虫,尽管他身穿许多毒虫会穿的蓝色外套。塞尔环视四周,此地只有他们两人。
男子走近时,塞尔从桥下阴暗处走出来。“买药吗?”
男子微微一笑,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但塞尔站到小径中央。以塞尔的年龄(或者任何年龄)来说,他的体格算非常高大,他的刀子也很大,就像电影《第一滴血》中主角兰博所用的刀子,刀柄中空,里面有指南针和钓线。这把刀在军品店要价约一千克朗,但他从朋友那里以三百克朗入手。
“你是要买药还是直接把钱交出来?”塞尔问道,扬起刀子,让刻有纹路的刀身反射路灯的光亮。
“你说什么?”
这家伙是外国人,不吃塞尔这一套。
“钱,”塞尔听见自己拉高嗓门,不知为何,每次抢劫时他都会变得非常暴躁,“快点。”
那外国人点了点头,扬起左手防卫,同时冷静地把右手伸进外套,接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抽出手来。塞尔完全没时间反应,只低声说了句“该死”,就发现自己正看着一把手枪的枪管。他想跑,但那个黑色的金属孔洞似乎令他的双脚冻结在地上。
“我……”塞尔开口说。
“跑吧,”那男子说,“快点。”
塞尔拔腿就跑,河面上冰冷潮湿的空气在他肺脏里燃烧,广场和邮局的灯光在他的视网膜上跳动。他一直跑到河水流入峡湾之处,才无力再跑下去。他朝集装箱码头周围的栅栏高声大喊,有一天一定要杀光他们。
哈利被哈福森的电话吵醒后十五分钟,一辆警车在苏菲街的人行道旁停下,哈利坐上后座,在哈福森身旁,低声对前座的制服警察说了声“晚安”。
驾驶的警察是个肌肉发达、表情冷漠的家伙,他静静地开车上路。
“开快点吧。”副驾驶座上的年轻警察说,这人脸上长了许多痘痘。
“一共几个人过去?”哈利看了看表。
“两辆车,再加上这一辆。”哈福森说。
“所以是六个人再加上我们两个。不要开警示灯,我们要安静地行动。你、我、一个制服警察和一把枪就可以把人逮捕。另外五个人守住可能的逃脱路线。你有没有带枪?”
哈福森拍了拍胸前口袋。
“很好,我没带。”哈利说。
“你的枪支执照还没拿到吗?”
哈利倾身到前座之间:“你们谁想跟我一起去逮捕职业杀手?”
“我!”副驾驶座上的年轻警察立刻回答。
“那就你了。”哈利朝后视镜缓缓地点了点头。六分钟后,车子停在格兰区的汉道斯街尾,他们仔细打量着一扇大门,早些时候哈利就站在那扇大门外。
“挪威电信的那个家伙确定吗?”哈利问道。
“对,”哈福森说,“托西森说大约十五分钟前,这家救世军旅社的内线电话打到了国际饭店。”
“不可能是巧合,”哈利打开车门,“这里是救世军的地盘,我先去查看,一会儿就回来。”
哈利回来时,司机的大腿上已放着一把mp5冲锋枪。新修订的法规允许巡逻警车配备这种冲锋枪,将其锁在后备厢内。
“没有更低调一点的枪吗?”哈利问道。
他摇了摇头。哈利转头望向哈福森:“那你呢?”
“我只有娇小的史密斯威森点三八手枪。”
“我的可以借你,”副驾驶座上那名精力旺盛的年轻警察说,“杰立寇九四一,火力强大,以色列警察就是用这种手枪轰掉阿拉伯人的头的。”
“杰立寇?”哈利说。哈福森看见他眯起眼睛。
“我不会问你这把枪从哪里来,但我想跟你说,它很可能来自一个军火走私集团,由你的前任同事汤姆·瓦勒所领导。”
年轻警察转过头来,一双蓝眼睛颇有跟他脸上争相出头的痘痘相互较劲的意味。“我记得汤姆·瓦勒。警监,你知道吗?我们大多都认为他是个好人。”
哈利吞了口口水,望出窗外。
“你们大多都错了。”哈福森说。
“对讲机给我。”哈利说。
哈利对其他司机下达了迅速有效的命令,指示他们把警车开往他指定的位置,但没提到街道或建筑名称,以免被犯罪线记者、歹徒、爱管闲事的人从电台频道中识别,得知警方正准备行动。
“走吧,”哈利转头望向副驾驶座上那名警察,“你留在这里跟勤务中心保持联络,有事就用你同事的对讲机跟我们联络,好吗?”
年轻警察耸了耸肩。
哈利在旅社大门口按了三次门铃,一名少年才拖着脚步出来,稍微打开大门,用惺忪睡眼朝他们看去。
“我们是警察,”哈利边说边翻着口袋,“可恶,我把警察证落在家了。哈福森,你的拿给他看。”
“警察不能进来,”那少年说,“这你们应该知道的。”
“我们是来查命案的,不是毒品。”
“什么?”
少年睁大眼睛,越过哈利肩头,看见有个制服警察扬起mp5冲锋枪。他打开门,后退一步,根本没看哈福森的警察证。
“有没有一个叫克里斯托·史丹奇的人住在这里?”哈利问道。
少年摇了摇头。
“也许是个穿驼毛大衣的外国人?”哈福森问道。哈利走到柜台内,打开房客登记簿。
“今天住这里的外国人只有一个,是救济巴士送来的,”少年结结巴巴地说,“可是他没穿驼毛大衣,只穿了西装外套。里卡尔·尼尔森从我们店里拿了一件冬季外套给他。”
“他是不是在这里打过电话?”哈利在柜台内问道。
“他在后面那间办公室里打过电话。”
“什么时候打的?”
“大概十一点半。”
“时间符合那通打到萨格勒布的电话。”哈福森低声说。
“他在房间里吗?”哈利问。
“不知道,我已经睡了,他把钥匙带在身上。”
“你有万能钥匙吗?”
少年点了点头,从腰带上的一串钥匙中解下一把,放到哈利伸出的手中。
“房号是……?”
“二十六号,楼上走廊最后一间。”
哈利快步前进,司机双手握着冲锋枪,紧紧跟上。
“待在你的房间里,等我们行动结束再出来。”哈福森对少年说。他拔出史密斯威森左轮手枪,眨了眨眼,又拍了拍少年的肩膀。
他打开大门,看见柜台没人。很正常,就像远处街上停着一辆警车,车内坐着一名警察一样正常,毕竟他刚刚发现了一手消息——这是一个犯罪区。
他脚步沉重地爬上楼梯,才转过走廊转角,就听见吱吱声。他在武科瓦尔的碉堡里听过这种吱吱声,知道那是无线电对讲机的声音。
他抬头一看,就看见走廊尽头、他的房间门口站着两名便衣男子和一名手持冲锋枪的制服警察。他立刻认出那个握着门把的便衣男子。制服警察拿起对讲机,低声说话。
另外两人面向他。这时要离开已经太迟。
他对他们点了点头,走到二十二号房门口,然后摇了摇头,仿佛对附近犯罪率的升高感到失望,同时伸手在口袋里寻找钥匙。他用余光看见他曾在斯坎迪亚饭店柜台遇见的那名警察无声无息地打开房门,另外两人立刻跟上。
三名警察一进房间,他立刻沿原路下楼,两步并作一步,迅速步下楼梯。一如往常,他熟知所有出口的位置。他搭乘救济巴士来到这里之后,就把出口的位置都摸清楚了。转眼间他就来到通往后院的门口,但想到从这里出去实在太过明显,除非他判断错误,否则一定有警察守着。如此看来,从大门逃跑成功的概率最高。他走出大门,随即左转,直接朝警车走去。这条路线上只有一名警察,只要他能摆脱那名警察,就能走到河边,没入黑暗之中。
“该死的!”哈利吼道,发现房间内空无一人。
“说不定他散步去了。”哈福森说。
他们同时望向司机,他并未说话,但他胸前的无线电对讲机响了起来。“刚刚走过去的家伙又出现了,他从大门出来,正往我这边走来。”哈利吸了口气,房间里隐约有种香味,他认得这种香味。
“就是他,”哈利说,“我们被耍了。”
“就是他。”司机朝对讲机说,接着就跟随哈利奔出房门。
“太好了,他是我的了,”对讲机发出吱喳声,“完毕。”
“不!”三人冲下走廊时哈利吼道,“不要挡住他,等我们过去!”
司机用对讲机复述哈利的命令,传来的却只有咝咝声。
他看见警车车门打开,路灯灯光下,一名持枪的年轻制服警察下了车。
“站住!”年轻警察喊道,双腿张开,拿枪指着他。他心想,经验不足。两人之间有大约五十米长的阴暗街道,但这名警察不如桥下的小劫匪精明,目标的逃脱路线还没被截断就现身了。这是他今晚第二次亮出拉玛迷你麦斯手枪。他并未转身逃跑,而是快速冲向年轻警察。
“站住!”年轻警察又喊了一次。
两人之间的距离缩短到三十米,二十米。他举枪射击。
距离目标对象十几米时,人们通常会高估射中对方的机会,同时又会低估火药爆炸声和子弹击中物体的巨大声响。子弹击中警车的风挡玻璃,玻璃瞬间变白,随即轰的一声坍塌。那位年轻警察也是如此,他脸色发白,双膝一软,跪了下来,双手仍努力握住那把过于沉重的杰立寇九四一手枪。
哈利和哈福森同时抵达汉道斯街。
“在那里。”哈福森说。
年轻警察依然跪在警车旁的地上,手枪指着天空。远处街道上可以看见一个蓝色外套的背影,正是刚才他们在走廊上见过的那个人。
“他朝艾卡区跑了。”哈福森说。
哈利转头望向刚跑到他们身旁的司机。
“给我mp5。”
司机把冲锋枪交给哈利:“它没……”
哈利已冲了出去,他听见哈福森跟在后面,但他脚下的马丁靴有橡胶鞋底,在蓝色冰面上能展现出更好的抓地力。男子远远领先,已转过街角,奔上佛斯街;佛斯街是公园外围的街道。哈利单手握着冲锋枪,注意力放在呼吸上,尽量用有效率的方式奔跑。接近转角时,他放慢脚步,把枪端到射击位置,试着不想太多,越过转角探头往右望去。
转角处无人埋伏。
街道上也空无一人。
史丹奇这类职业杀手不可能笨到跑进别人家后院,因为这跟跑进捕鼠笼一样,只是等警察把笼门关上而已。哈利朝公园望去,只见一大片白雪反射着周围屋舍的灯光。那里是不是有动静?就在六七十米外,有个人影正缓缓穿过雪地。蓝色外套。哈利冲过街道,一跃而起,他飞越雪堆,在雪地里落下,立刻陷入深及腰际的新雪之中。
“该死的!”
冲锋枪掉了。前方的人影回过头来,又继续艰难地往前移动。哈利伸手去找冲锋枪,看见史丹奇虽然脚下难以找到着力点,却仍奋力穿过松软的白雪。哈利的手指摸到坚硬物体。找到了。他拉出冲锋枪,从冰雪中爬起来,先抬起一只脚,尽量跨出,再侧过身子,抬起另一只脚跨出去。前进三十米之后,他大腿肌肉中的乳酸已开始产生灼热感,但两人之间的距离已逐渐缩短。眼看史丹奇就要离开雪地,走上小径,哈利咬紧牙关,奋力追赶。距离缩短到十五米。够近了。哈利趴上雪地,将冲锋枪摆到射击位置,他吹开阻挡视线的白雪,拉开保险栓,选择单发射击模式,等着史丹奇走到小径的路灯下。
“警察!”哈利喊出这句话之后才觉得十分滑稽,“不许动!”
前方的史丹奇依然奋力前进。哈利扣紧扳机。
“站住,不然开枪了!”
史丹奇再前进五米就能踏上小径。
“我瞄准了你的头,”哈利吼道,“我不会失手。”
史丹奇往前一扑,双手抓住灯柱,把自己拉离雪堆。蓝色外套进入哈利的视线,他屏住呼吸,依照自己受过的训练,否定小脑的冲动,因为小脑的逻辑评估会告诉你不该杀害同类。他专注于射击技巧,避免鲁莽地扣下扳机,接着他感觉弹簧装置发生动作,也听见金属扳机发出咔嗒一声,但肩膀却没感觉到反作用力。难道是故障?哈利再次扣下扳机,依然只听见咔嗒一声。
史丹奇直起身来,冰雪从他身上纷纷掉落,他站到小径上,跺了跺脚,转头望向哈利。哈利没有移动。史丹奇站在原地,双手垂落身侧。哈利心想,这家伙看起来像在梦游。史丹奇举起了手。哈利看见对方手上有枪,知道自己趴在这里毫无防护。史丹奇的手继续往上举,来到额头处,做了一个讽刺的敬礼手势,接着便转过身,沿小径跑去。
哈利闭上双眼,感觉心脏在肋骨之间剧烈跳动。
等到哈利好不容易踏上小径,史丹奇已消失在黑暗中。哈利卸下mp5的弹匣查看,果然不出所料。他怒火中烧,把枪往空中抛去。在广场饭店前方,mp5如同一只丑陋的黑鸟飞上天际,落入他身后的黑色水流,发出轻微的溅水声响。
哈福森赶来时,哈利嘴里叼着根烟,坐在雪地里。
他弯腰抓住膝盖,胸口剧烈起伏。“天哪,你真能跑。”他气喘吁吁地说,“他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