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齐慢慢睁开眼,眼前的世界在她面前不停的晃动,外面已经天光大亮,明晃晃的光线就这样肆无忌惮的趴在她脸上,让她一时如坠云雾中。
我是谁?我在哪儿?
她闭上了眼睛慢慢想了想,嗯,好像想起来了。
昨夜,一阵风吹散黑雾,她瞪大眼睛看着祭台上。
祭台上,趴伏着颜色各异的四个人形,已是死生不知。
“习此术的术者从无一人存活”,王爷的话在耳边盘旋回荡。
来福他?来福他?
心里的野兽终于压不住了,她一声狂呼“来福————”
下一秒,她就打算攀过金台跳上祭台,却忘记了,她丝毫不懂武功,她只想飞到来福身边,好好确认下他的状况,然后,她就人事不知了,料想,定是墨哥哥将她拍晕了吧。
她摸着后枕骨,“嘶——,墨哥哥的手可真重。”
“醒了?”一个凉凉的声音响起。
“哎呦”,安齐被吓了一大跳,摸着脑袋慢慢坐了起来,王爷正在旁边静静喝着茶,满脸的凝重。看到安齐坐起,接着又换成了惯常的狐狸鄙视脸,“啧,你这丫头,真心没用,处处扯后腿,赶明儿跟冯墨去学点防身术去。”
“啊?”安齐仿佛没有睡醒,傻兮兮的将王爷望着,仿若痴呆。
“啧,擦擦口水,看你这一脸蠢相,放心,没死”,毒舌王爷火力全开。
“嚯,王爷这是怎么了?一大早的,这么大火气?”安齐腹诽,她昏了以后自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王爷已经半宿没有睡着了。
不过,没死?王爷是说来福?
昨夜雾散后,祭台上趴着四个形态各异、颜色不同的人形,看来这血月的威力确实不可小觑,这几位祭司就算不死也是重伤吧?尤其是这掩月的祭司,算得上是千百年来数一数二的天才了吧?为了一场小小的选拔,把自己的命搭上?可惜,可叹,可怜!
然而下一秒,还没等王爷叹完,那西南角上的黑袍人略略动了动,而后双手撑着地,挣扎着爬了起来。
竟然没死?王爷瞪大了眼睛。
但那祭司确实受伤颇重,站起来后仍然摇摇摆摆的,就这样一步一踉跄的朝西北角走去。
那西北角上原本的群青袍子祭司此刻已经被扭成了一根儿青白相间的“麻花儿”,料想全身骨头应是尽数折碎,如此反人类的姿势下还能存活的话,那这祭司简直就不是人了,当然,现在他也已经不能算个“活生生”的人类。虽然隔得颇远,但是自诩目力超强的王爷还是看到了,那祭司的面具从中间被齐齐切成对称的两半儿,掉落在他已经没有人形的身体前方,眼睛大睁着,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永远定格在了他青白的脸孔上,七窍流血尚未凝固,看起来,他生前也应是个颇为清秀的少年,可惜啊可惜。
而那黑袍祭司却是直直朝这个已经不能算是人的“麻花儿”走了过去,就在离“麻花儿”三步远的时候,祭台上又凭空冒出了另一个黑袍人,站在了“麻花儿”与掩月祭司之间,脸上遮着赤红的獠牙鬼面,是那个被称作“哈登”的主祭。两个黑袍人就这么静静的对峙着,天上的圆月也已经恢复了原本清亮的色泽,照着祭台上这安静又诡异的一双人影。
未几,那主祭回身抱起那团群青色的“麻花儿”,又如烟一般消失无影。
那黑袍黑面的掩月祭司俯下身子,捡起了地上那两瓣儿面具,静静凝视了一会儿,那面具在他手中慢慢碎成了齑粉,随着夏夜的微风四散无踪。
幻术解除,祭台上一切都恢复了原样,包括那口烧得通红的铁锅和那堆熊熊燃烧了近一天的火焰,俱是原先那种冰冷的样子,哪里有什么炎火盛典?
一场幻梦罢了。
王爷冷哼一声,正欲转身离开,那黑袍人却突然转身面对着他们一行人,黑色面具上白月牙散发着森森的光,他就这样静静看着王爷和他单手打横抱在怀里的少女。
末了,王爷的桃花眼儿一挑,嘴角咧出一个轻蔑的笑,带着他的护卫,转身离开了。
有意思,也是许久未曾被人这么挑衅过了。
王爷的眼睛里燃烧起了熊熊火焰,既兴奋又愉悦,仿佛一只饿极的狮子终于寻到了猎物一般,饥渴难耐。
“丫头,醒了吗?醒了就收拾下,我们走。”
“啊?走?去哪里?”
“搬家。”
王爷扔下简洁的几个字儿,就施施然打开门走出去了,留下一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安齐在那儿发愣。
搬家?好端端的,搬什么家?
好在安齐一向没什么可收拾的,起床洗漱半天就准备跟着王爷走了。
从天字号房往下走时,安齐还颇有些舍不得,毕竟住了好些时日了,尤其是二楼,拜王爷所赐,安齐此生没吃过这么多不知道名目的可口饭菜,同样拜王爷所赐,九天楼的厨子几次欲离职最终被掌柜的用双倍高价留了下来,这么想想,这厨子倒是应该感谢王爷才是,毕竟,像王爷这么难伺候的人,这个世上其实并不多。
但是,从二楼往下而去时,安齐再次发现了,原来她着实还是见识太过鄙薄。二楼靠窗座位上,他们一行四人的常用座上,坐着一个很美的少年?
不怪安齐诧异,这人生得着实雌雄难辨,很是美丽,高鼻深目,琥珀色眼瞳,肤色瓷白,发色乌黑,那头发也不是安齐和王爷这般水滑的长直发,而是卷卷曲曲的一层发卷——这是一个典型的西疆美人,不同于来福美丽但依然可见少年气息的清秀,也不同于王爷娇艳但略带邪气的妖娆,是实打实的一个长相异域又完美的美人儿,而且是个颇为富贵的美人儿,一身松石绿的天丝锦袍已是价值不菲,何况他颈间还挂着一长串上好的青金石串,两只手上亦是玛瑙朱翠相环绕,一股浓浓的暴发气息扑面而来。
只是,这美人儿此刻却是很不美人儿范儿的挑剔着九天楼的饭菜,“这叫烤羊排?你们这叫挂羊头卖狗肉,一点羊肉味儿都没有,嫩的跟豆腐渣一样,还敢要十两?喏,还有这个,珍珠鸭舌羹,哪个白痴跟你们说的要用两岁的鸭舌?那都老得嚼不动了好吗?”
那个美人儿口中的“白痴”正要下楼,闻听此言,一转身,朝那桌子走去,掌柜的一抬头,切切实实抹了一把汗,我的天哪,真是流年不利,怎么净碰见这种难缠的主儿啊,在这一瞬间,胖胖的掌柜决定了,以后这个靠窗的座位必须撤掉,风水着实太差了。
只见那难缠的王爷悠悠开了口,“这位小少爷,刚刚您说这烤羊排太过嫩?这个您可真是冤了掌柜的了,我中原人不比那茹毛饮血的蛮荒之地,一道上好的羊排要经过腌渍蒸煮扒等等十多道工序,方才能呈现如此美味,此乃文明之果,难道小少爷竟不知?还有这鸭舌羹,一岁的鸭舌做来,无论火候如何终是欠了些许劲道,要是到了三岁,那鸭舌又柴到干涩,唯独这两岁的鸭舌,肥瘦适中,如人之盛年,比之黄口小儿不是有味道的多?”
周围的食客皆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那胖胖的掌柜在一旁憋笑,只觉得这挑嘴的王爷果然没白挑嘴,是够毒的,只欺人是番邦外族。
却不料,那美人儿被毒舌王爷明里暗里损了这一回儿也不着慌,慢条斯理看着王爷答道:“羊入虎狼口当以生血为佐料,那虎狼势必猛,若是经过十几道工序细细做出来的,怕是只能用来饲喂猫狗,既是猫狗岂能与虎狼相提并论?还有这鸭舌,老则朽矣,过犹不及,幼嫩时既然难吃,再虚长些时日也只不过是雪上加霜罢了。掌柜的,换菜。”
王爷被噎了一噎,没想到这少年看起来虽是番邦异族,却如此伶牙俐齿?
安齐倒是在一旁看足了戏,头一次见王爷吃瘪,她心里好生暗爽。
王爷咬了咬牙,正欲再次反唇相讥,却闻一个声音有如天籁般打破了这一室尴尬,来者冯茗,在王爷身后恭恭敬敬的说道:“老爷,我们该出发了,再耽搁下去就误了吉时了。”
王爷闻言,一双桃花眼儿一瞥,一声冷哼,扭头竟然走了。
留下那个绿衣少爷仍然在那儿不紧不慢继续挑着菜。
这死小子,真讨厌。王爷一边恨恨想着,一边上了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