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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市,东城区路边烧烤大排档
“老板,有包子没?”
凌天坐在小板凳上,冲着满头大汗的老板喊了一嗓子。
“哎,小哥,你真会开玩笑,我这是烧烤,哪有包子。”
老板一笑,抹了把汗水,笑着走了过来:“小哥,看菜单,啤酒买一送一,羊肉串五块一串,鸡腿六块一个……”
“两瓶冰镇啤酒,两份炒面。”
羊肉串?浑身上下只有五十块的凌天是铁定吃不起了,关键也吃不饱啊。
“好嘞,马上来。”
老板效率很快,四瓶啤酒,转个身的空,就拿了上来。
“咚咚咚……”
在老板茫然的目光之中,凌天一口气干完了一瓶冰镇的啤酒,紧跟着,第二瓶启开了。
“咚咚咚……”
几乎不带喘气的,第二瓶冰镇啤酒,就又见了底了。
“哎,小哥,这吹瓶的我见过不少,可是,你这么吹的,还真是少见啊,你可悠着点啊……”
眼看凌天要启开第三瓶,老板急忙按了按他的手,提醒了一句。
毕竟,这可是冰镇的啤酒,不是常温。
“哈哈,爽。”
大笑两声,凌天从兜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五十块,递过去道:“老哥,没事,你忙你的,钱先给你。”
“这、小哥,我不是这个意思……”
“咚咚咚……”
不等老板说完,凌天就又开始了,老板摇头一笑,干脆不再理会。
轰轰轰……
当第三瓶啤酒喝完的时候,一辆白色的玛莎拉蒂总裁,带着震天的轰鸣声,疾驰而来。
呲……
刺耳的刹车声响起,白色的玛莎拉蒂好像一团火焰一般,来了个漂亮的漂移,稳稳的停在烧烤摊旁边的商店门前。
车上下来一个穿着迷彩军装的大胡子老外,冷冷的看了一眼周围,快步走进小店。
“good!”
很快,大胡子走了出来,吞云吐雾,一脸的沉醉,看样子是烟瘾犯了去买烟了。
“youfuckinghurryup!”
这个时候,玛莎拉蒂的车窗摇了下来,另一名老外冲他吼了一句。
“咚咚咚……”
大排档上,凌天已经干掉了第四瓶啤酒,擦了擦嘴角的泡沫,转头,看了一眼大胡子老外。
“血狼那群家伙搞什么鬼,这样的货色也敢来华夏蹦达?”
眉头微皱,凌天眼中有寒芒闪动,瞥了一眼停在路边的进口雅马哈yzf-r1重型机车,心中,暗自嘟囔了一句。
轰轰轰……
引擎的咆哮声中,玛莎拉蒂消失在马路的尽头。
嗡!
待玛莎拉蒂远去,凌天一个翻身跳上机车,油门的轰鸣声,令人热血沸腾。
“靠!小子,你他玛干什么?快给我滚下来!”
不远处的一名小青年,猛地站起身,一边大喊,一边冲了过来。
“兄弟,借你车一用,晚点还给你!”
凌天一顿操作猛如虎,机车前轮高高仰起,好像一头猎豹一样,瞬间远去,只有凌天的声音,飘荡在空中。
“我尼玛!那是老子新买的车,我尼妈个蛋蛋哦……”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爱车被抢,这青年的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万万没想到啊,在八爷的地盘上,还有人敢正大光明的抢八爷的侄子,这你麻麻批啊,老鼠舔猫b,找死呢?
“叔,你给我买的摩托被抢了,恩呢,就在刚才……”
一阵怒骂咆哮之后,青年赶紧拿出手机,却不是第一时间报警,而是打给了东城区的地下皇帝,秦八爷!
再说凌天,驾驶着雅马哈重型机车,风驰电挚,混在车流之中,远远的跟在玛莎拉蒂总裁的后面。
月色笼罩之下,白色的玛莎拉蒂,停在了东城城郊,一处烂尾楼下。
远远的,凌天看到两名老外,驾着一个昏迷的女人,走进了烂尾楼,看样子,这辆车应该是那个女人的才对。
“呦,是个小富婆?”
静悄悄的靠近烂尾楼,凌天自顾自的嘟囔了起来:“只是,不知道这富婆是什么人,能让毒蝎的人漂洋过海来动手。”
毒蝎,世界雇佣兵实力排行榜上,一百名开外的雇佣兵团,实力不说强,也绝对不弱。
凌天,曾是血狼雇佣兵团的狼王,血狼在世界排行榜上,排名第三。
不是凌天吹牛逼,像毒蝎这样的雇佣兵团,他一个人能灭他们一个团。
十年前,凌天离开江宁儿童福利院,自力更生,可是,生活的艰难,超出了他的想象,不到两个月时间,就差点惨死街头。
上一任血狼雇佣兵的团长方刚,恰巧路过江宁,出手救下了他,从此,他成为血狼雇佣兵团有史以来,年纪最小的成员。
凌天的成长速度很快,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成为血狼之中,除方刚之外能力最强的一个队员,多次带领血狼,完成了一些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从那以后,血狼在佣兵界的地位,疯狂提升。
五年前,血狼与当时排名第三的佣兵团,展开了排名争夺战,一战之后,血狼惨胜,成为世界排名第三的佣兵团。
可是,那一战,方刚以及三位成员,付出了生命。
临死之前,方刚恳求凌天能够出任下一任狼王,凌天虽早已厌倦了佣兵的生活,但那种情况之下,也只能答应。
五年后,血狼在佣兵界的地位已经彻底稳固,再也无法忍受佣兵生活的凌天,不顾众人的反对,毅然退出血狼,归隐都市!
凌天之所以选择来到江宁,首先,是因为这里是他长大的地方,其次,是因为一个叫姜小月的女孩。
一个小凌天两岁,从小就跟在他屁股后面,叫他哥哥的女孩。
一个曾经很天真的答应他,长大后要做他老婆的女孩。
一个让他十年来,都无法忘记的女孩。
在情窦初开,天真烂漫的年纪,能有一个相伴左右,同甘共苦的恋人,是该有多么的幸运。
原本,离开福利院的凌天,打算赚了钱之后,就把小月带出来,可惜,命运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十年春夏秋冬,时过境迁,凌天不知道当年的那份幸运,是不是还在。
可是,他暗暗发誓,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到小月,不为再续前缘,只为确定曾经深爱的她,一切安好。
只是,一心归隐都市的凌天,没想到刚刚回到江宁,就遇到了境外雇佣兵,如果没遇到,也就算了,既然遇到了,他自然不可能坐视不理。
他是雇佣兵不错,可是,他也是华夏人!
境外雇佣兵,胆敢进入华夏,在自己眼皮底下兴风作浪,凌天自然不可能坐视不理。
这个时候,凌天已经进入烂尾楼,在烂尾楼里面,还有三个实枪核弹的雇佣兵,哪怕是在荒无人烟的郊区,这三人也没有放松警惕,双手紧紧的端着手中的冲锋枪。
不是因为他们胆小,而是因为这个地方,叫做华夏!
在佣兵的世界里,流传着一句话:华夏,是雇佣兵的禁地!
“玛的!这实枪核弹的,想来打仗吗?”
看着实枪核弹的雇佣兵,凌天皱起了眉头。
饶是他信心十足,可是想要凭借赤手空拳,悄无声息的解决五名实枪核弹的雇佣兵,也要动点脑筋。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些雇佣兵,没有头盔,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夜视镜,没有热感应装置。
烂尾楼的墙角,有一顶简易的帐篷,另外的两名雇佣兵跟小富婆,就在帐篷里面。
啪啪啪……
突然,寂静的烂尾楼中,楼梯间传来一连串的脆响声。
“嗯?”
突如其来的响声,让三个雇佣兵心下大惊,领头的雇佣兵,冲着旁边的雇佣兵使了个眼色。
打了个手势,这雇佣兵端着微冲,小心翼翼的靠近的楼梯间,手中的微冲已经上膛,手指,已经按在扳机上。
“一步,两步,三步……”
楼梯间内,凌天半蹲着身子,静静的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心里计算着距离。
当当当……
突然,脚步声停了,一个黑不溜秋的东西,在地上弹跳着,滚到了凌天的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