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人物说明
这本读物中若隐若现地出现了一些人物,是因为叙事举证的需要,也是因为作者一时摆脱不了旧的写作习惯,写着写着就跑野马。当然,出现人物也许有一定的好处,比如能够标记作者思考的具体对象和具体情境,为思考自我设限。作者相信不同的生活经验需要不同的解释,世界上没有绝对兼容和通用的真理,笔者也免不了“瞎子摸象”。因此,任何解释都不能强加于人:适用于这些人物的解释,不一定适合于读者所熟悉的其他人,那些笔者并不知道的人。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人物都出于虚构和假托,如果说有其原型的话,原型其实只有一个,即作者自己。书中人物是作者的分身术,自己与自己比试和较真,其故事如果不说全部,至少大部分,都曾发生在作者自己身上,或者差一点发生在作者自己身上。何况出现在这本书里的任何故事,包括某些作者观察所得,都受制于作者的理解、记忆以及想象,烙上了作者的印痕,无法由他人来承担全责。他人既没有义务也没有合法身份,在法庭的证人席上作证,说事情确实是这样或事情肯定不是这样。
这样,本书只是法庭上的孤证,不要求被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