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司机嗯了一声,神情有些犹豫。
    “大哥,你这车是五人座,照你这么安排后排岂不是要挤三个?女士们会不方便的!”余念祖看出了司机的为难,举起一只手,“等会儿我开自己的车回去。”
    余思危看了余念祖一眼,点点头。
    司机刚一打开前门,袁方已经非常有眼力价的主动坐到了副驾驶上。等司机打开后门,余思危颇为绅士的朝南樯做了个示意动作:“请。”
    南樯点点头,说了一句“谢谢”,然后欣然坐进了后排司机背后的位置。
    袁方心中颇为有些讶异,但却什么都没说。
    余思危挑了挑眉,一言不发的坐到了袁方后面。
    一车人一路上各怀心事,言行谨慎,袁方为了活跃气氛特意讲了一些自己儿子的趣事,余思危若有所思听着,似乎兴致并不大,而南樯更是望着窗外的风景一路沉默,仿佛神游天外。
    平时半小时的路程,袁方感觉这次起码开了两个半钟头,等到小区大门出现在眼前,她心中终于松了一口气。
    和车里人道别后,她再回头看了车中人一眼。
    余思危的表情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波澜。
    而南樯脸上更是一付老神常在的安稳,她似乎并不知道,自己正坐在一个不该坐的位置上。
    ——商务礼仪里,五人座轿车中司机后排是全车最安全的位置,通常会留给身份最尊贵的人。而余思危的公务轿车,从来都是由他本人坐在最里面的位置。
    只有当他太太出现的时候,才会例外。
    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规则,然而她没想到的是,南樯这个小姑娘竟然破了例,犯了如此低级的错误。虽说是余总主动开口邀请的,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出于绅士礼貌,正常人此时都应该推辞的。
    ——到底还是太年轻了,摸不着火候。
    袁方在心里摇了摇头。
    车里的南樯可不知袁方心中的波澜起伏,她坐在那个熟悉的座位里,恍惚间又回到了生前岁月。
    衣香鬓影,光彩流华。
    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南小姐什么时候学的书法?”余思危清冷的声音在她身边响起。
    “啊,小时候。”南樯回过神来,朝余思危笑笑。
    “多小?小学?初中?”余思危盯着她的眼睛,“哪里请的老师?”
    “小学。”南樯温婉笑着,将谎言迅速补全成事实,“没请老师,我家里条件不好,小时候没有电视,爸爸又常常出海,没事做的时候我就对着他买回来的字帖临摹,只需要纸和笔,这是不花钱的娱乐。”
    余思危嗯了一声,尾调上扬。
    然后转回了头,再也没有主动开口。
    很快车到了南创大厦,余思危叮嘱司机将南樯安全送回家,做了绅士而礼貌的告别。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南樯轻轻吐了一口气。
    ——为了和这个男人重新坐在一起,她已经花了好长时间。接下来将会是一段新的征程。
    车子重新启动,平稳朝前行驶。
    南樯拿出耳机线插上,从手机里选了一首她最爱的法语歌曲——letepsdesfleurs,《过去的好时光》。
    dalida的歌声是如此动人,那是有过阅历的成熟女人的声音。
    我俩在忘情歌唱,在这花样年华,我们无所畏惧
    明天依然如蜜般美好,你搂着我的双臂
    我在你的嗓音中呢喃着
    那时我们真是年轻,相信命运
    她听着音乐,回想着方才余思危在饭桌上扒着白米饭的尴尬模样,忍不住扬起嘴角,心满意足靠在了后背上。
    一曲歌毕,她摘下了耳机。
    “你不记得我了吗?”
    原本安静的汽车里,忽然响起了一个陌生的男人声音。
    第二十六章 甜蜜的网
    “你不记得我了吗?”
    原本安静的汽车里,忽然响起了一个陌生的男人声音。
    南樯询声看过去,发现说话人是余思危的司机。
    她屏住呼吸,沉默看着前方的背影。
    对方身材高大,鹰钩鼻,下巴轮廓分明,看起来是个孔武有力的练家子,
    ——那是余思危的专职司机,她记得,他好像叫铁军。
    婚后她和余思危都有各自的专职司机,他平时公务繁忙,她则四处玩乐,很偶尔才会坐一次余思危的专车,所以她对这个铁军的印象不深。她只知道,对方大约快二十七八岁,应该是运输兵出身,文化程度不高,当年曾在西藏凭借高超的驾驶技术将余思危等人从沼泽中救了出来,从此深得余思危赏识,想来这个人跟着余思危开车应该也有好几年了。
    你不记得我了吗——铁军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南樯看着眼前皮肤黝黑的男人,以防备的心理陷入了思索。
    莫非他以前见过这具身体的主人?还是他已经看透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无论哪种,都实在是她意料以外的事情。
    “小芳,我是铁军。”
    司机不疾不徐开着车,偶尔向后视镜投来一睹。
    这句话坐实了南樯的第一种猜测——他认识牛芬芳本尊!
    南樯没说话,继续保持着沉默。她在脑海里努力思索着曾经在牛芬芳居室里所看到过的一切资料,现在是绝不能暴露破绽的时候。牛芬芳被母亲抛弃,父亲也死了,她素来生性孤僻,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日常保持联系的人几乎为零,南樯曾经一度以为,这是个完美的身份。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眼前这个男人似乎和牛芬芳是旧相识,口气还如此亲切。
    铁军是谁?和牛芬芳到底是什么关系?
    “小芳,我是军哥哥啊。”司机见她半天都不说话,不由得又加了一句,“你还记得隔壁王妈吗?我是她儿子。”
    电光火石间,南樯忽然想起来了。
    ——曾经她对杜立远说的那些话,都是真的。
    牛芬芳确实有个青梅竹马的邻居哥哥,小时候她父亲出海打渔,都是邻居帮忙照顾。白天寄养在阿婆家,村口好心的王妈会过来给她送饭菜。王妈的儿子比她大好几岁,在村小念书,一直带着她一起玩。他们两小无猜,整天一起在海边捡螃蟹挖海菜,过着无忧无虑的渔村生活。后来有一天这个哥哥突然不见了,据说他在镇上的中学里和人打架闹事,把人打成了重伤,最后被勒令退学。王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托关系将他送去军营里,成为了一名军人。而牛芬芳呢,乖乖念书,乖乖考上了镇上的重点中学,然后考上了重点大学,两个人从此走上了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之后再也没有交集。
    没想到,牛芬芳的这个邻家哥哥,竟然成了余思危的专职司机!世界真是太小了。
    “军……哥哥?”南樯按照铁军的自我介绍,摸索着试探称呼了一声。
    铁军轮廓分明的脸上绽开了微笑,这笑容让他整个人多了几分柔和。
    “小芳,今天在余总身边瞧见你,我看你什么反应都没有,我还以为你不想认我了。”他看起来是发自肺腑的高兴,“毕竟我们现在不一样了。”
    南樯这才明白,原来接车时铁军的呆滞并不是因为不知道如何安排座位,而是见到自己曾经熟悉的邻家小妹站在大老板身边,一时感到惊讶。
    “对不起,军哥哥。”南樯轻声说着,竭力表现得亲切熟稔,“你变了好多,我完全没认出来。”
    她想起自己曾经在牛芬芳的遗物中看到过铁军少年时的照片,那时他还是个清秀黝黑的渔村少年,形象和现在确实差距很大,这个借口应该是说得过去的。
    “是不是变老啦!”铁军边开车边谈笑风生,显然已经接受了她的理由,“哎,都多少年没见了。现在你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了!哥哥我还在给人开车。”
    说到这里,他的嘴角往右边扯了扯,仿佛在自嘲。
    南蔷眨眨眼睛。
    “现在不好吗?能给余总这么大的老板开车,别人求都求不到呢。”她温言细语安慰着对方。
    “还是不一样的,我们这种服务行业,总是低人一等。”铁军笑着摇摇头,仿佛要把这些不愉快甩开。“不说我了,小芳,你现在过得怎么样?”他转头看了南樯一眼。
    南樯简短把自己的近况交代了一下,捡了些不痛不痒的说,又特地提了一下为了进圣心自己改名的事,以免将来露馅。
    边说她边打量着铁军的细微的神情变化,对方虽然身份普通,但却难保不会让她的计划翻盘。既然是熟悉牛芬芳过去的故人,自然应当全力应对。所幸铁军和牛芬芳多年没见,中间的过往他并不清楚,她的危机还不是太大。
    铁军静静听着南樯说话,没有多言,只是在听说她改名的时候神情有些惊讶。
    “城里人是喜欢洋气的名字。”他原本诧异的面色很快恢复如常,笑着表扬她,“这个新名字好,有文化,你改得好。念过重点大学就是不一样。”
    他翻来覆去只是强调着小芳出息了,小芳真优秀,对自己的近况并不多提,显然也是有所忌惮。
    车子很快行驶到了圣心门口,南樯和铁军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并约定以后找时间再聚一次。
    对于南樯来说,这不过是几句客套话。对于可能会让她露出马脚的人,显然是躲得越远越好。
    停车的时候,外面刚好下起了瓢泼大雨。于是铁军先撑伞下车,他一路小跑着打开后面的车门,再将伞立在门口以免南樯淋湿,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严丝合缝。
    其实他本来不必这么做的,其实他只要直接把伞塞给南樯就好。现在他的态度,恭恭敬敬简直就像在对待贵宾了。
    “谢谢你,军哥哥。”
    南樯看着铁军半边被淋湿的肩膀,到底有些不忍,轻声说了一句。
    “一直都受你照顾,这怎么好意思。”她白净的脸庞有些发红,“麻烦你了。”
    铁军微微一怔,专职司机多年,这些事他早就习惯了。余思危的公务车里曾经坐过无数非富即贵的客人,然而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谢谢”,好像还是第一次听到。
    “别客气,这都是分内事。”他也回了南樯一句,声音不大。
    随后他将手里的伞柄塞到南樯手里:“拿着吧,雨大,车里还有一把。”
    南樯点点头,接过雨伞正准备告辞,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沉沉的叮嘱:“小芳,有麻烦的时候记得找军哥哥。”
    南樯回过头去,白线一般密集的雨滴划过铁军的脸,雨太大,看不清他的表情。
    于是她点了点头,冲对方挥手:“军哥哥先回去吧!”
    铁军也朝她挥了挥手,但身子站着没动。高大坚实的身影站在雨里,仿佛一尊钢铁铸就的灯塔。
    同一时间,南创大厦。
    余思危一个人坐在顶楼的休息室里,对着墙上那幅《天长地久》看了很久很久。
    他看着画中曼妙的美人,许久没有言语。
    此时此刻,窗外下起了雨,看着这场突如其来的雨,余思危想起了伦敦,在那个以阴冷著名的都市,他曾经和人在雨中牵手奔跑。
    妻子南蔷不喜欢自己打伞,他曾经以为那是因为她的手要用来拎名牌包。和他约会的时候,如果觉得冷,她会躲进他宽大的风衣里,用他的围巾盖住自己的头发和脖子,活像一只急需取暖的小松鼠。
    “为什么不打伞?”后来他终于忍不住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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