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殿英坐在回家的汽车上,一阵一阵气的想哭——他很少想哭,幼年时候再怎样受欺负受打骂,他都没有眼泪,可是此刻,他眼睛真的有一点湿。
悲伤的情绪萦绕了他,他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都是无精打采。胖宝儿是个小崽子,出去找地方刨个坑也就埋了;张小英彻底失去了价值,则是被他撵了出去。
家里留下的婴儿痕迹,也被何殿英支使仆人尽数抹掉,唯有一张胖宝儿的百日照片,何殿英犹豫再三,没舍得扔。
何殿英这边愁云盖顶,不能释怀;余至瑶却是神清气爽——他觉得自己很高明,比余朝政高明。余朝政拖泥带水的折磨了他二十多年,最后还是死在了他的手里;而他心狠手辣斩钉截铁,不给余朝政任何翻身复仇的机会。余朝政的确是死了,可又好像不曾离开。所以斗争始终没有平息,除非余至瑶也去死。
家里众人摸不清头脑,只知道何殿英抱来了二爷的儿子,可是一番大闹过后,又把儿子原样抱了回去。二爷挨了顿好打,然而被揍得挺高兴,整个傍晚都在满是积水的庭院中兜圈子快走。
及至天色黑了,余至瑶进入了哑巴的卧室。
哑巴无所事事,睡得挺早,这时已经脱衣服上了床。余至瑶没有开灯,单是搬了一把椅子坐到床前。俯身把两边胳膊肘架在膝盖上,他缓缓的搓手,同时低声说道:“我总算是除了这块心病。”
哑巴翻身转向了他。借着窗外射进来的星月光芒,哑巴可以依稀看出他的轮廓。
抬起双手捂住了脸,余至瑶沉默片刻,随即长叹一声站起身来,迈步离开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内外一切太平,唯有杜芳卿嘀嘀咕咕的抱怨不休——杜芳卿一直在等这个孩子,好容易何殿英把孩子送上门来了,可最后却又无缘无故的带了走。杜芳卿想不明白这个道理,恨不能撺掇余至瑶亲自把孩子抢回来。
他这个思路,显然与余至瑶的想法完全不合。如此不识时务的唠叨了几天之后,余至瑶忍无可忍,一巴掌抽到了他的嫩脸蛋上。他猝不及防,叫都没叫一声,纸人似的便顺着力道倒了下去。雪团冲上来对着余至瑶狂吠,结果也被余至瑶一脚踢飞。
然后余至瑶自顾自的穿衣服戴帽子,大踏步的向外走去。家里太憋闷了,他要出门透一透气!
余至瑶没有走出多远,因为汽车刚刚拐上大街,迎面就来了游行的学生队伍。
近来学生游行是很常见的,上个月日本军队在沈阳一带寻衅开战,中国军队节节败退,事到如今,关外已然全线沦陷。这样的局势显然很让国人愤慨,而首当其冲做出反应的,自然就是大中学校里的学生们。
学生挥着旗子喊着口号,潮水一般的涌过大街。汽车夫无路可走,只好把汽车姑且靠边停下,静等游行队伍通过。余至瑶见外面人潮汹涌,三五分钟是不会让出路来,便推门下车,在深秋的凉风中呼吸空气。游行队伍和他之间似乎隔了一层薄膜,他不为所动的冷眼旁观,清新的空气流过肺腑,他只是感觉挺舒服。
正在此刻,他的大腿上忽然有了触感。低头一瞧,他看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小叫花子。
小叫花子的个头,还没有他一条腿长。小手指头在他的裤子上一触即收,小叫花子显然很有自知之明,不敢用脏手乱拉乱碰。
余至瑶莫名其妙的盯着对方,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有来历的小女孩子——脏归脏,破归破,可那一身衣裳是绸缎制的,脚上穿的也是没了鞋带的小皮鞋。
“叔叔。”小女孩子含着眼泪,两只小手抱拳向他拜了拜:“行行好,救救我们吧!”
余至瑶没说话,因为正在全神贯注的猜测对方身份。而小女孩子见他没有驱赶自己,便有了信心。双腿一弯跪了下来,她带着哭腔继续哀求:“叔叔你是大好人,求你救救我们吧。爸爸打仗受了伤,我们没钱进医院,爸爸马上就要死了。”
说到这里,小女孩子落下泪来,又侧身指向路边墙下。余至瑶抬头望过去,就见那里窝着个人,邋遢的看不出眉目来,一动不动,宛如饿殍。
等到游行队伍过去之后,余至瑶叫来一辆人力车,让车夫把路边那个半死不活的男人拉去附近医院。车夫不愿意拉,怕弄脏了车,小女孩子条件反射似的又要去求,然而余至瑶站在前方,像拦小猫小狗似的,抬起一条腿把她挡住了。
掏出两张钞票递给车夫,然后他转身钻进汽车,又让小女孩子也坐上来。车夫那边有了钱赚,也就捏着鼻子接下了这单生意。两车一前一后的赶向医院,余至瑶坐在车内,忽然转向小女孩子问道:“街上那么多人,为什么偏找上我?”
小女孩子也不知有多久没洗过脸了,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像只花狸猫。怯生生的看着余至瑶,她细声细气的答道:“因为……因为叔叔穿得好,坐汽车,肯定有钱。”
余至瑶笑了一下,发现这女孩生的紧眉俏眼,还挺好看。
“你几岁了?”他继续问。
小女孩子答道:“八岁。”
余至瑶忽然收敛笑容,正色说道:“让你上车你就上,不怕叔叔把你带走卖掉?”
小女孩子蹙着眉毛撅着小嘴,屁股偷偷的往车门挪去。可怜兮兮的看着余至瑶,她哼唧两声,没说出整话,仿佛是有点怕了。
余至瑶没想到自己一句玩话竟有如此威力。很觉有趣的微笑起来,他的声音重新变回柔和:“逗你玩的,叔叔有钱,不会卖你。”
小女孩子委委屈屈的低下头,“嗯”了一声。
余至瑶本打算去劝业场消遣一番,没想到半路受阻,反倒做了一件救人性命的善事。这对他来讲乃是破天荒头一遭,也谈不上发作慈悲,只是感觉新鲜罢了。
经过一路的交谈,他得知小女孩子名叫宋凤贞,本来家在长春,父亲名叫宋逸臣,是东北军中的一名连长。军队溃败之后,宋逸臣负伤回家,想要带着妻儿逃走。然而战火无情,几番辗转到达关外之时,妻子儿子全都死了,他身边就剩下了这么一个小女儿。
父女两个无衣无食,只好住在街边苦捱时光。宋逸臣本是腿上被子弹擦了一下,皮肉伤而已,然而不得治疗,渐渐发炎,最后竟是整条腿都肿胀麻痹,恶化到了不堪的地步。宋风贞见父亲气息奄奄,昏一阵醒一阵,便是终日哭天抹泪,在街上东跪西拜四处恳求,希图有人大发善心,救救父亲。而在无数次的碰壁之后,她在今天终于是遇到余至瑶。
余至瑶把这一对脏如垃圾的父女送进医院。宋逸臣人事不省的上了病床,医生剪开他的裤管一瞧,发现大腿已是烂的惨不忍睹。余至瑶见宋凤贞还一蹿一蹿的要挤上去看,便把她扯了出来,担心她看了会怕。
宋凤贞愣了一下,没想到余至瑶会这样结结实实的攥住自己的手——她知道自己肮脏,因为街上的行人都绕着她走。
余至瑶的确是不嫌弃她——你脏,我也不干净。
在医院附近的点心铺子里,余至瑶给宋凤贞买了一只奶油面包。
宋凤贞坐在铺内靠窗的座位上,捧着面包咬下第一口,再咬第二口,及至吃到第三口,她失控似的开始狼吞虎咽。瞬间把最后一块面包揉进嘴里,她双手端起桌上的一玻璃杯果汁,仰起头咕咚咕咚的痛饮,气都不换。
余至瑶把双臂环抱在胸前,歪着脑袋观看她的吃相,心里依旧只是感觉有趣,又仿佛是多了一位与众不同的新朋友。
宋凤贞一口气把果汁一饮而尽。用手背抹了抹嘴,她抬头说道:“谢谢叔叔。”
嘴角微微翘了一下,他想笑,可是忽然忘记了怎么笑。向宋凤贞探过头去,他压低声音说道:“把你卖掉!”
宋凤贞已经笃定他不是坏人,所以就对他一歪脑袋,笑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我又脏又臭,没有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