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租界内的樱花料理馆里,余至瑶和吉泽领事相对而坐,一杯接一杯的喝清酒。
何殿英一直宣称日本料理没滋味,不好吃,以至于余至瑶信以为真,从来不往料理馆进;然而今晚当真尝了,却是感觉不错,并不像何殿英所描述的那样不堪入口。
吉泽领事喝的很高兴,提起日租界内的头头脑脑,他如数家珍,全有交情。头脑中的一位此刻正外在一旁打瞌睡——余至瑶打算把经过日租界的烟土全部交由这条瞌睡虫来护送押运。瞌睡虫索求的佣金并不算高,就算高,也绝高不过何殿英。
吉泽领事没别的毛病,就是端起酒杯便没完没了,左一口右一口,仿佛可以咂摸到地老天荒。如此熬到午夜过后,他终于是喝过瘾了,这才嘻嘻笑着站起身来,拉着余至瑶的手说道:“余先生,抱歉啊抱歉,要你陪伴我到这般时候。”
余至瑶看他站立不稳,只好搀扶着他向外走去,又招呼人去和室内拖出瞌睡虫。瞌睡虫自有手下,可以不管;余至瑶把吉泽领事送回家中,然后便是带着醉意打道回府。
醉归醉,可是醺醺然的不难受,他歪在后排座位上,因为身边没有跟着哑巴,所以非常宽敞,可以由着他伸胳膊伸腿。
朦朦胧胧的到了家,他刚一进门,就听说杜芳卿被何殿英带走了。
他困极了,眼皮似乎有千斤重,简直抬不起来。这个消息让他十分烦躁,四仰八叉的瘫坐在沙发上,他急赤白脸的怒道:“去给小薄荷打电话!他妈的还能不能做点正事——真是个混账坯子!”
这话骂的乃是何殿英,何殿英从小就狡黠,大了也还是这个本质,专门在小事上让他烦恼。他现在困的快要人事不省,可何殿英偏偏就要赶在这个时候掳走杜芳卿——讨厌,非常讨厌。
身边的随从答应一声,连忙往何公馆打去电话。那边是一名青年接了电话,伶牙俐齿的答道:“杜老板?不知道哇,杜老板没来我们公馆呀!”
随从放下电话,转身要向余至瑶汇报。哪知未等他开口,余至瑶倒在沙发上,已经发出了鼾声。
余至瑶睡过半个小时之后,忽然睁开眼睛问道:“芳卿回来了没有?”
随从一直守在旁边,这时便是如实回答。余至瑶听闻此言,立刻打发手下出去寻找,随即闭上眼睛又睡着了。
余至瑶难得能睡这样一个好觉。死了似的,连个梦都不做。黎明时分他醒了过来,然而杜芳卿依旧未归。
早上七八点钟,有人在城边的大垃圾堆上发现了杜芳卿。杜芳卿脸上还带着戏妆,身上却是赤条条的一丝|不挂。人事不省的躺在脏土秽物上,他股间一片血肉模糊,肠头都红通通的拖了出来。
一个人看到了他,大吃一惊,立刻呼喊;于是更多的人聚集过去。忽然有人嚷道:“杜芳卿!这是杜芳卿!”
此言一出,四周大哗——杜芳卿,名角儿啊!
片刻过后,余家人马和报馆记者们一起赶了过来。余家手下凶神恶煞的抄着长短棍棒,劈头盖脸的四周乱打。有记者遥遥的对着杜芳卿拍照,然而未等摁下快门,便被打手围住痛殴了一顿。
周遭观众全被驱逐散开,有人用毯子裹了杜芳卿抬进车里。汽车发动起来,一溜烟便不见了踪影。
在医院里,苏醒过来的杜芳卿,见到了坐在床边的余至瑶。
他趴在床上,先是含着眼泪怔怔凝视对方,最后闭上眼睛挤出一滴大泪珠子,颤抖着嘴唇轻声说道:“二爷,你走吧。”
余至瑶早上是自己刮的胡子,粗心大意,刮破了下巴,伤处丝丝缕缕的疼。伸手拭去对方脸上的泪水,他低声答道:“我今天没事,可以陪你。”
眼泪滔滔的流出来,杜芳卿咬着嘴唇,在枕头上连连的摇头:“二爷……我脏死了……”
话只能说到这里,再说也是丢人现眼。昨夜的凄惨苦楚,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么多人,那么多不是人的人!
他是抛头露面的角儿,可是经过了这么一场,他以后还有什么脸再登台唱戏?唱得好也没有用了,有人捧也没有用了。
再也别想着当红角儿了,再也别想着招人爱了。他觉不出疼痛,只是无穷无尽的落泪。 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抓住余至瑶的衣袖,他摸索着又握住了对方的手——紧紧的握,握完之后,就松了开。
“二爷,我到了这步田地,不值得您再喜欢了。”他泪眼婆娑的垂下眼帘:“多谢您现在还顾念着我。您对我的好处,我一辈子都记得。”
余至瑶掏出手帕,放到了他的枕边:“不要胡思乱想,等到把伤养好了,我就接你回家。”
杜芳卿抽泣一声:“二爷,您还要我?”
余至瑶低头看着他,神情有些呆滞。为什么不要杜芳卿了呢?他想,难道被人欺凌侮辱也是罪过吗?
沉默片刻,他郑重其事的作出回答:“要。”
安抚似的摸了摸杜芳卿的头发,他无话可说,翻出一张报纸浏览起来。
杜芳卿在医院内趴了三天,经历了种种苦不堪言的治疗。拖出去的肠头被医生送回了原位,每次换药都是一场死去活来。报纸上登载了这一出丑闻,内容扭曲,不提行凶者,只把杜芳卿当时的惨状细细描绘了一番。
余至瑶不许旁人把报纸带入病房,自己也从来不提。若无其事的把日子过下去,这件事竟然没往他心里去。
而何殿英全副武装的等待许久,等了个空,便忍无可忍,主动找上了他。
大晚上的,何殿英把余至瑶堵在了澡堂子里。
当时余至瑶正在玉清池三楼的包厢里泡澡。家里的浴缸再好也是窄小,放不下他,所以他宁愿出来洗澡。玉清池号称“华北第一池”,三楼的单间盆塘总能容得下他,伸胳膊伸腿的坐进热水里,他闭着眼睛往池壁上一靠,默不作声的能泡许久。
何殿英提前摸清了他的行踪,这时就脱了衣服围了浴巾,不分青红皂白的往里硬闯。包厢外面守着哑巴,哑巴没想到他会突然出现,伸手一抓他的胳膊,哪知道他那身上打了香皂,滑不留手。眼看着他像条鱼似的钻了进去,哑巴略一犹豫,就没再拦。
叉开双腿站在池子边上,何殿英昂首挺胸:“二爷,日子过得挺舒服啊!”
余至瑶在蒸腾雾气中看了他一眼,一动不动,也没说话。
盆塘的大小尺寸,正好可以容纳两人,是预备着夫妇同浴的。何殿英伸腿进入水中,眼见余至瑶沉闷的刀枪不入,便恨得弯腰撩水泼向对方:“他妈的说话!”
余至瑶深深吸气捏住鼻子,然后向下一沉,躲进水里去了。
何殿英气的要笑。蹬腿游到前方,他透过净水向下看清了余至瑶的所在,随即向下出手,一把抓住了对方的命根子。余至瑶猛然翻身做出挣扎,池子里随之“哗啦”一声起了大浪。何殿英瞧准时机扑将上去,硬是把余至瑶从水中拽了起来。
余至瑶在这一瞬间被水呛着了,当即咳的上气不接下气;合身靠着池子边沿,他体力不支,咳嗽之上又加了喘。何殿英没想到他这么不禁逗弄,大白鱼似的游过去,他面对面的跨坐上了对方的大腿,又把人搂到胸前,一下一下抚他后背。
咳嗽渐渐平息下去,余至瑶闭上了嘴,呼哧呼哧的喘气,耳边就听何殿英问自己:“你怎么就丢不掉那个烂货了?你知道他身上经过了多少人?”
余至瑶弯下了腰,侧脸枕着何殿英的肩膀,低声答道:“他低贱,我也不高级。”
何殿英握着肩膀推开了他,歪着脑袋去看他的眼睛:“既然如此,那我把你的心上人扒光了让万人骑,你是不是恨苦了我?”
余至瑶迎着他的目光摇了头:“我不恨你。”
何殿英突兀的笑了一声:“在你心里,我比他重?”
余至瑶的目光向下滑过他的身体,忽然想起自己曾经很喜欢抱起对方,把脸凑到他的胸膛上狠狠一嗅——小薄荷,人如其名,当真有着清爽洁净的味道。
“你当然比他重。”他实话实说,不打算在这上面说谎:“我们这么多年了……”
何殿英抬起双手捧了他的脸:“那我让你把那个骚兔子丢开,你肯不肯?”
余至瑶继续摇头:“小薄荷,不要以为我看重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
何殿英直了目光,咬牙切齿的挤出话来:“那我要是杀了他呢?”
余至瑶苦笑了:“小薄荷,杀就杀了,我总不能因为他和你拼命。可是你不要杀,他在家里总算是个伴儿,要不然我连个开玩笑的人都没有。”
何殿英听了他这轻描淡写的回答,先是怔了片刻,随后忽然暴怒起来:“我他妈总有一天要敲开你的脑壳看上一看!你到底是爱他还是不爱他?你到底是爱我还是不爱我?”他一边气冲冲的叫嚷,一边奋力拍打身边水面:“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我句准话好不好?”
澡堂子里回声最大,他这几嗓子吼出来,几乎惊动四野。余至瑶连忙伸手去捂他的嘴,他往后躲,捂不住,只好把他搂到怀里再捂。而何殿英靠在他的胸前,呜噜噜的又吵了几句,却是忽然住口,安静下来。
见他终于老实了,余至瑶这才松手把他推回水中。转身抬腿迈上池沿,余至瑶从架子上扯下一条浴巾围到腰间:“你自己吵吧,我可走了。你这脾气真是越来越大,我不和你纠缠,我嫌丢人。”
何殿英也有点后悔自己失态。可这件事一直存在他的心里,一旦提了起来,便让他无法保持镇定。
水淋淋的爬出盆塘,他用毛巾草草擦了身体,眼看余至瑶当真是走向门口了,他几大步追上去,冷不丁的纵身一跃,正是蹿上了对方的后背。余至瑶向前踉跄一步,同时就觉腰间一紧,低头望去,正是何殿英把双腿环了上来。
侧脸望着地面,余至瑶说道:“下去!”
何殿英在他耳边笑道:“驾!”
余至瑶倒是不介意背他抱他,可是自从经过了上次那一场,他心里已经生出芥蒂,如今双方这样皮肉相贴的亲近了,他便觉得有些不大自在。
犹豫着向下托住对方两条大腿,他迈步向前走去。可是如此走了不过两三步,他又停了下来。
后腰那里有梆硬的东西紧贴了他的皮肤,触碰摩擦、下流躁动。不可忍耐的皱起眉头,他忽然把后背上的何殿英用力甩落,随即回身又把跌坐在地的何殿英拦腰抱起来,竭尽全力扔进盆塘!
眼看对方“扑通”一声惊叫落水,他转身掀开包厢帘子,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小薄荷什么都好,就是缺少家教,有点给脸不要脸。余至瑶对自己方才那一扔十分满意,并且认为扔得还轻。身后包厢中响起了何殿英的大声叫骂,余至瑶匆匆穿好衣裳,然后趁着对方没有追击上来,赶忙付账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