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你就不能这么不管了吧!”林飞凡坐在天原酒吧的吧台前,悠闲地喝着小酒。他身边的刘权则急得眼红脖子粗,不断地向林飞凡轻喝着。
黑虎帮的高层全都被林飞凡给干掉了,虽然对黑虎帮明面上的生意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可是暗地里却是暗朝汹涌。
黑虎帮的势力再大,也无法将东江医院的血案完全抹除掉。这成了东海市的大案。自然,东海市其他两个帮派也十分的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总之,现在东海市的黑帮可以说是大乱,在他们看来,这绝对是吞并黑虎帮的绝佳机会。
“你听听,又来了!”一阵打砸之声传出,原本还在酒吧里头畅饮的男男女女,全都惊叫着跑了出去。
在这条街道上,一晚上不知道要发生多少次,连林飞凡与刘权,都是在另外一个酒吧碰到了这种情况而到这间酒吧来的。
果不其然,很快就有一伙人冲了进来。事头的一进来就大喊,“不想受罪的就把你们老板给我叫出来。从现在开始,这酒吧归我们红帮管了!”
酒吧的服务员早就吓得拨通了酒吧老板的电话。
“红帮?”这个酒吧本就是属于黑虎帮的,刘权当然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人捣乱。而且,什么红帮,他连听都没有听说过。“你们知不知道这是谁的地盘?敢在这里来捣乱?”
“谁的地盘?”为首的一个红毛小鬼哈哈一笑,“不就是黑虎帮的吗?现在谁还不知道,黑虎帮的地盘,想吃就吃?”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刘权见这样一人十七八岁的小鬼也敢在他的面前嚣张,摇头苦笑。只是随后,他脸色一冷,大声咆哮着朝着那伙人冲了过去。
林飞凡没有动,只是在一旁看着好戏。说实在的,刘权的身手不算差,而他更是敢在火车站进行那样的事情,胆量自然也不差。
这一伙人,全都不到二十岁而已,以刘权的身后,要打退他们不在话下。
“哼!”可是林飞凡这念头都还没有下去,一声闷哼传了出来。只见到刚刚冲了过去的刘权竟然飞了回来。
“嘭!”的一声,刘权重重地砸在了酒吧的吧台上面。落地之后,他翻着白眼,闷哼不止,看上去异常的难受!
“大叔,你真是太嫩了!”那红毛小鬼哈哈一笑,指着刘权不住地嘲讽。而在他的身边,是一个近两米的壮汉。
看到那壮汉,林飞凡的脸色不由得一变。这壮汉年纪不大,也不过只有十七八岁而已,可是他的眼神凌厉嗜血。
林飞凡一眼就看了出来,他是一名佣兵。他的身上,散发着佣兵那种独特的气息。看来,应该是刚刚受训完毕,出来历练的。
难怪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帮派也敢出来抢黑虎帮的地盘了。
“喂,这位大叔!”那红毛小鬼这时又看向了林飞凡,“你还不走?也等着被揍啊!”
林飞凡现在哪有什么心思去管他,突然冒出来的新手佣兵,可不是林飞凡想要看到的。
在他东江医院解决了黑虎帮的那些高层的时候,就意识到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就这些黑帮,实力实在是太弱了,欺负欺负普通人也就算了,要真是碰到自己这种高手,人再多也不够砍的。
所以,区区一个黑虎帮,根本就帮不了他。他需要更多的力量。
是以,明明可以用雷厉风行的手段帮刘权整顿好黑虎帮,可是林飞凡并没有选择这么做。他要一举,将其他两个帮派都拿下。利用他们的人力物力,与两大组织周旋。
可是现在,出现了佣兵。他要是不出手,估计自己的计划里面要出现许多麻烦了。
“靠!”林飞凡在思考着自己的问题,可是在那红毛小鬼看来,则完全不是这样。林飞凡太过入神,连眼神都呆窒了。在他看来,林飞凡根本就没有听到他说什么,“穿得人模狗样的,原来是个傻子,怪不得看到我们也不知道跑!“
话说完,那红毛小鬼已经走到了林飞凡的身边。他拿起了林飞凡身边的啤酒瓶,扬起了手。顿时,他带过来的,除了那壮汉之外的小弟,全都大呼小叫了起来。
“砸死他,砸死他!”一众小弟全都兴奋了起来,那红毛小鬼也兴奋得不得了,看得出来,他不过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而已。
“嘭!”一声震响传出,啤酒瓶碎,啤酒溅了那红毛小鬼一身。
至于那红毛小鬼,则傻住了。他可是很清楚,他的手还没有挥下去啊,这酒瓶怎么又碎掉了呢。
他缓缓地低下了头,又吓了一大跳,那傻大叔,已经不见了。
“你好大的胆子!”同时,他听到自己的身后传出了一声暴喝,这才连忙转身看去。他看到那个傻大叔,竟然跟自己带来的那个‘高手’打大了一起。
“你才好大的胆子,我可是你的前辈!”林飞凡听到那壮汉的大喝,不由得一笑,佣兵界里,有谁敢这么跟他说话?
当下,林飞凡一个弓步,身子全都埋进了那壮汉的胸里。那壮汉实力不错,可是经验实在是太差。他知道林飞凡这是想要干什么,可是却身体却跟不上思维的动作。
只见到林飞凡全身一震,这是陈氏太极拳的招数。双脚借大地之力,浑身气机震发,暗劲十足。这招是专门对付这种皮糙肉厚的坦克的。
果然,那个壮汉虽然没有往后退一步,可是却捂着自己的肚子,在地上翻滚了起来。
一招就将自己视为绝顶高手的壮汉给打败了,红毛小鬼带来的那批人全都吓得往后疯狂倒退。他们这个‘红帮’就是亏了这个壮汉,才敢这么嚣张的啊。
林飞凡自然对他们没有半点兴趣,冷冷地瞪了他们一眼,林飞凡走到那蹲下来瞪着那壮汉,“说,你们还有多少人,分别在哪里?”
国内佣兵界的规矩,跟国内的学校规矩是一样的,都是一届一届的。有新人出来历练,那么就代表着有一届的新人毕业了。而往往,这一届的毕业生,会被分配到同一个城市,看他们在同样的环境中历练,争斗。
这东海市,肯定还有其他的新人佣兵。
收服这些新人佣兵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就国内的情况而言,这些佣兵都是属于军方的。如果林飞凡敢收服他们,一顶叛国罪的帽子肯定就要扣在他们的脑子上。
不过,做为前辈教训指点他们,那是没有一点问题。军方也乐意看到这样的情况。因为被自己家前辈打败,总比日后死在敌人手里要好得多。
当然,林飞凡也不指望随随便便就让这佣兵开口,只能使一些手段。
只见到林飞凡从贴身的内甲之中掏出了几根银针,在那壮汉的眼前晃了晃,“我给你三个选择,你一个,是让你痛不欲生。第二个是让你麻痒难耐,第三个,是让你无法呼吸,你选哪个?”
那壮汉不说话,只是死死地瞪着林飞凡。
“倒是有点骨气,你不选,我就替你来选咯!”林飞凡拿出一根银针,隔着那壮汉的皮靴扎进了那壮汉的脚底涌泉穴中。
当即,那壮汉狂笑不止。
林飞凡可是过来人,他十分的清楚,这种人,就算是再痛苦,也绝对不会说一个字。所以他只能选择刺他的麻穴,让他崩溃掉。
痛,有点道行的人都明白这绝对不是最佳的刑讯手断。有的人,痛习惯了,也就麻木了。甚至有高手,可以控制自己的思绪,用冥想来对抗痛苦。
可是麻与痒却不相同,这种感受是没有办法抵消的,而且其痛苦程度,绝要比痛感高上几脱。
那壮汉疯狂大笑,笑得脸都已经白了,嘴角也冒出了唾沫,四脚开始抽筋。再这么笑下去,活活笑死那都不是没有可能的。
可是仅仅只是如此还不够,林飞凡还要加一把料。他又用另外一根银针,不客气的扎进了那壮汉的气海穴内。
顿时,那壮汉双眼一亮。他痒得已经神智不清了,这一番刺激,双让他彻底的清醒。
他觉得有一万只蚂蚁在他的心里爬,在皮肤上挠,在脑子里乱叫。
“我说,我说!”终于,那壮汉真的忍不住了,开口求饶。
林飞凡淡淡地一笑,将两根银针拔了出来,拍了拍那壮汉,“坚持了十分钟,你算不错了。现在,说吧,你们还有多少人,都分别在哪里?”
“我们不是出来历练的!”那壮汉望着林飞凡手上朝着他不断摆动的银针,深吸了一口气,这才接着开口说到,“我们是出来执行任务的!”
“天杀与地刹已经连合。”突然,那壮汉好像想到了什么,凶狠地瞪向了林飞凡,“我们的任务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死一个叫做林飞凡的人!”
显然,他已经认出了林飞凡。这话说完之后,他哈哈大笑,“你完蛋了,不止天杀地刹,连全世界的所有佣兵都想要取你的性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