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最近死的人不少,你知道我说的是哪桩?”
    曹云散:“哦,哪桩?”
    “……”
    最近几次审讯,真是一次比一次更离奇。
    或许此间事了,他应该选择换一个工作,至少换一个部门,否则成年对着这群奇葩,他每小时都会被刷新一次世界观,随时随地都有一种跟不上时代的无力感。
    “先谈谈西布莉吧,你杀了她?”
    “我没有杀她,我只是告诉了她一件事,然后她杀了她自己。”
    “什么事?”
    “她洗澡走光了。”
    “……”
    这也是措手不及。
    西布莉的浴室在客厅走廊尽头,旁边是陡峭山崖,洗澡走光,难道有人爬到山石上偷看?他不否认西布莉极有气质……可什么男人会偷看一个老人?
    刘易斯翻了两页卷宗:
    “你看到了她的偷窥者?”
    “是。”
    “里的男人?”
    “不。”
    曹云山撑着下巴,语气厌烦:
    “不是男人,是一个臀部长歪的老女人。”
    ——女人?
    “什么女人会去偷窥女人?”
    “我怎么知道。”
    “你看她的脸了吗?”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她是女人?”
    “我看到了她的胸。”
    “西布莉住的很偏。”
    “是。”
    “你那天为什么会去她的别墅?”
    “因为她发现我近一年来发表的论文,都是陈郁所写。”
    曹云山用指尖划了划桌上的一道裂缝:
    “陈郁这个孩子很有天赋,博士毕业时原本能直接留在哈佛,却因为论文造假声名狼藉,从此再没有办法发表任何一篇文章,而我因为思路枯竭,已经近一年没有发表过文章了。”
    “于是他就找到了你?”
    “是。”
    他叹了一口气,语气真假莫辨:
    “我以前写不出东西烧香拜拜毕达哥拉斯就好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毕达哥拉斯的神灵就像便秘了一样,再也没有帮助过我。”
    “……”
    和李文森打交道一年多,刘易斯觉得自己已经能面不改色地面对世间一切奇葩:
    “你和西布莉产生了争执?”
    “是。”
    “之后呢?”
    “我不小心用水果刀刺伤了她,但并不严重,我怕人发现我论文的真相,就翻窗逃走,好像还撞倒了一个挂钟。”
    西布莉卧室里确实被撞倒了一个挂钟,一起倒的还有一杯水,当时这还是他们判断西布莉死亡时间的直接依据。
    “陈郁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场?”
    “他跟踪我。”
    “理由?”
    “他怀疑我不想发表他的论文,而打算卖掉他的数据。”
    曹云山笑了笑:
    “否则你以为世上真有人会自己创造那种稀奇古怪的宗教?陈郁是有点神经质,但他又不是真的神经病。”
    陈郁的古怪信仰,刘易斯比谁都清楚。
    在他手中厚厚的资料里,有关陈郁宗教倾向的内容就有七八页。西布莉案发时,陈郁据说已经在自己的房间里宅了整整一年,一天三餐靠方便面、面包、水和数学过活,崇拜着一个他自己设立的神。他只在每个月月末两天和月圆之夜出门,因为他相信自己是狼人的后裔,如果违反了这一条,他这一年的研究课题都会失败。
    “他这么做有两个用意。”
    刘易斯向来不在审讯时给犯人戴手铐,曹云山很容易就伸手从他手中抽出笔来,刘易斯以为他要写什么重要的东西,结果发现他直接在白色桌面上画了一个蜡笔小新。
    刘易斯:“……”
    “第一,造成先入为主的观念,我要是潜意识里就觉得他不会出门,怎么可能想到他在跟踪我?的树林这么大,伽俐雷又不可能每个角落都拍到,只要用心,总能找到隐蔽的路线。”
    他漫不经心地在蜡笔小新下面画了一只大象:
    “第二,异常的宗教倾向最容易让人怀疑他的精神状态,科学家爱自己的研究如同爱自己的孩子,我猜他当时已经对我起了杀心,这样,就算有一日他东窗事发,也可以借精神疾病的名头免去牢狱之灾……你觉得我的大象画的像不像?”
    “……”
    刘易斯拿回笔:
    “可他为什么要杀你?”
    “我现在有点明白李文森为什么喜欢和你说话了。”
    曹云山怜悯地看了一眼刘易斯:
    “当然是因为我真的打算卖他的论文啊。”
    刘易斯:“……”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毫无羞愧之色地说出卖别人论文这种话?
    “英格拉姆呢。”
    “也是我杀的,你们都知道他喜欢李文森吧,毕竟是我的情敌,我用办公室的3d打印机制作了一把枪,教程网上就能搜的到。”
    他比了一个手势:
    “然后——砰。”
    “有人听到英格拉姆死前对李文森大喊,他会帮她找到什么……你谋杀他是否与此有关?”
    “无关。”
    曹云山面不改色:
    “没有什么能让我犯下谋杀的罪行,除了爱情。”
    刘易斯:“……”
    这真是个天赐的神经病。
    “爱丽丝-菲利普-玛利亚没有得罪你,也和你没有爱情,你为什么要杀她。”
    “因为她贪婪。”
    他耸耸肩:
    “我向来讨厌奢求不属于自己爱情的人,尤其这个人奢求的对象还叫乔伊。”
    刘易斯:“……可录像里没有拍到你把她尸体运出来的画面。”
    “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运输尸体。”
    曹云山说,态度配合得不可思议:
    “我把她用鱼线吊到了十六楼,再用脏床单把她盖住,真正运输尸体的是一个客房部服务员,可能床单太重了,他把一具尸体运到了顶楼,却对自己做了什么一无所知。”
    ……
    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一切看似都合情合理。
    所有的线索如同弄乱的线团,每一根线都梳理开来,终于去了它们该去之处……可没有一件能和的秘密联系起来,就仿佛这些,都只不过是普通的谋杀案。
    事情怎么可能这么简单?
    一定还有什么地方,被他忽略,被他遗漏,是真正解决问题的关键。
    刘易斯盯着曹云山的眼睛,金边眼镜下眸子冰冷。
    而对方还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死表情。
    ……
    “对了。”
    曹云山不知想起了什么:
    “你是李文森的朋友,我也是李文森的朋友,这么说起来,我们也算是朋友,我能不能让你帮我给李文森带句话?”
    刘易斯:“什么话。”
    “寻常叮嘱罢了,以后我可能不在她身边,烦你转告她,少打弱智游戏,少看科幻电影。”
    曹云山扯下衣袖上一根线头,漫不经心地说:
    “还有,离开的东西就让它离开吧,她那只叫列奥纳多的猫,丢了就丢了,我最后一次看到它是在花园的南面,那里树木太深,也别去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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