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他们回到嘉尚的家中,已经是满天斜阳的黄昏。
李富贵将夜莺从马车上扶下来,关切地问她:“今天一天累了吧,好好休息。”
夜莺横了斜倚在车上的楚聿修一眼:“当然累啦,我都准备和这个浑蛋拼命了。”
楚聿修觉得自己真是天底下最悲惨的人了,他苦着一张脸,跳下马车,走进自己家看了看,顿时震惊了:“这个园子……是被人洗劫了吗?”
夜莺更加鄙视他了:“哪有人来嘉尚这种小地方洗劫啊!”
“那么……为什么我家的牡丹圃里一株花都没了?姚黄、魏紫、夜光白、绮色红、九重楼台、一品天香、云岚生碧波、西子睡未足……为什么这些名品、珍品统统没有了,变成了一片小白菜?”
夜莺望着种满小白菜的牡丹圃,终于有点愧疚了:“那个……你不觉得小白菜很好吃吗?”
“那么,缠在辛夷树上的藤蔓是……”
“苦瓜。”
“爬在太湖石上的是……”
“红薯。”
“荷花池浅岸里种的是……”
“芋头。”
楚聿修一边往里面走一边额头青筋直跳,好不容易他抬头看见了前面一片盛开的花朵,顿时松了一口气:“呼……幸好那片樱花和玉兰没有被你们砍掉。”
“是啊,但你走过去的时候小心点,下面种着韭菜呢。”
“夜莺……我真是服了你这么不解风情的女人!”
虽然不解风情,不过这院子的出产率还是很高的。
夜莺指挥李富贵去挖竹笋,吩咐楚聿修去摘小白菜和韭菜,自己去湖边摘了荷花的嫩茎,又捞了一尾鱼,经过水榭边的鸡笼时,狠狠心把最大只的公鸡捉了杀掉。
“咦,金多多你手艺见长啊,居然能一个人搞定这么多菜吗?”楚聿修捏着小白菜和韭菜回来时,一看见她这阵势,顿时惊讶又崇拜。
夜莺抬起下巴,往李富贵一看。
李富贵立即乖乖地洗菜做饭去了。
“我们是男主内女主外,我负责赚钱他负责养家,知道不?”夜莺一副女强人的模样,丢下十文钱,“你去街角打两斤酒。”
“……饶了我吧。”楚聿修扶额苦笑,转头吩咐身边人,把酒窖里那坛竹叶青给拿来。
这一顿好忙,直到月上柳梢头,才搞了一桌吃的,腊肉竹笋、蒜泥小白菜、韭菜炒蛋、清炒藕带、红烧鲫鱼、外加一个童子鸡。
“真正的童子鸡,养了才两个月,惨啊……”夜莺一边吃一边唠叨,“更惨的是,再养一个月,起码可以多吃一倍的肉啊……”
“啧啧啧……”楚聿修都受不了,一脸痛苦地转头看着李富贵,“你真的能忍受这个女人?穷成这样的,我真是平生仅见啊!”
“她这么穷还愿意养着我,我心里……觉得更喜欢她了。”他深情脉脉地望着夜莺。
“没事啦,只要是你,我养你一辈子都行……”夜莺含情脉脉地望着他。
楚聿修一身鸡皮疙瘩都出来了,嘴角抽搐地举起酒杯:“喝酒喝酒……”
酒喝多了,三人都有点醉意朦胧。
楚聿修借酒消愁,喝得最多,醉得最快:“李富贵……你现在被金多多养着,有吃有喝、幸福美满。可我呢……我跟你说,金多多本来是我的未婚妻,要不是我一念之差,她又没有眼光,我们早就在一起了……”
“我知道……来来来,我和多多一起敬你一杯。”
“……你这个浑蛋,抢走了我的未婚妻,拿着我的酒来谢我……”他一边模糊地抱怨着,一边又问,“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李富贵,你准备怎么办?”
“嗯,很难说……要不,把整个天下赔给她做报答好了。”
“这个报答方式不错,我很赞赏!”楚聿修一拍桌子,“再来一杯吧!”
那两人唠唠叨叨,金多多则夹着一筷子藕带,惋惜:“哎呀,要是这藕带再长几天,说不定能结出好几个莲蓬、长出好几支藕,现在一口就吃掉了,好可惜啊……”
楚聿修恨铁不成钢地打掉她的筷子:“金多多你有点出息好不好?”
“这个笋就更让人难过了,说不定就是一大丛竹林一大片笋呢……”
“那一大片笋你还不是要吃掉?早吃晚吃只是时间问题,别想了。”李富贵揉揉她的头发,微微一笑。
楚聿修加上一句:“对啊,今朝有酒今朝醉,喝了再说嘛。”
夜莺也终于悟了:“好吧……明日愁来明日忧。”
“干杯!”
月上中天,酒也喝完,菜也吃完了。
“好了,我就先走了,李富贵,记得我们说的。”楚聿修撂下一句话,站起来准备回去睡觉了。
作为一家之主,李富贵收拾碗筷时,夜莺送客。她拎着楚聿修,把他推回他家的院子里去:“走吧走吧,以后别来打扰我们了。”
楚聿修踏着月光,在樱花树之间走了几步,又缓缓回过头来看她。
她身影纤细,沿着种满芋头的荷塘边轻快地往回走,离他越来越远。
不知为什么,胸口有一点微微的痛,像火一样在全身燃烧起来,直烧到四肢百骸全都是痛楚。
不由自主的,他低声叫她:“夜莺。”
夜莺站在荷塘的曲桥之上,转头看他:“嗯?”
他似乎有点微醺,靠在花树下望着她,良久才轻声说:“其实我……虽然很爱混天香楼丽华苑偎翠阁之类的地方,但我和那些姑娘都并无来往,只是因为喜欢歌舞编排和填词作曲,常常去帮她们看看,所以才得了个百花教主的外号。”
“哦……”这么说起来,看来她以前是误会他了——当然了,自从知道大力反对她嫁给楚聿修的那些姐妹们的梦中情人全都是楚聿修之后,她其实也已经明白,自己以前所以为的都是错误的。
他的声音因为紧张与莫名的期待而微微有点颤抖:“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没有这个名号,如果你不因此对我产生坏印象,那么现在我们会不会是幸福的一对?”
“我不知道。”她叹了一口气。
“如果……在你过来求我救你爹的时候,我没有生气,而是将你留在我身边,帮助你渡过难关,那么,我们会成为幸福的一对吗?”
她摇摇头,轻声说:“楚聿修,世上没有如果,过去了的事情,就永远不可能再来。”
“说的也是啊……我已经失去了机会,所以,再也没办法了。”他低低地说着,终于扶着花树站起来,花树摇动,簌簌的花朵落在他的身上,他全身披着月色与花朵,锦上着花,就像姑射仙人一般。
“那么……金多多,希望你原谅我以往所做的一切,我们……再见了。”
在这么迷人的美少年面前,还有人能硬起心肠,说不原谅他吗?
金多多当然也不能,所以她深吸一口气,露出灿烂笑容:“放心吧,只要你多来看看我们,顺便多请我们吃个饭,给我们弄点生财之道,我保证原谅你!”
“……金多多你真是无药可救!”
“多承吉言,贫穷与赚钱就是我的终身烙印,当然无药可救……”
送走了好命的楚聿修,苦命的李富贵和夜莺一起凑到厨房洗碗。李富贵将碗洗好,夜莺把碗擦干放到碗橱中,因为很熟练了,所以配合得很好。
天色很迟了,又喝了点酒,夜莺有点晕乎乎的,手一伸,没抓到碗,却抓住了李富贵的手掌。
她迷迷糊糊地“唔”了一声,正要缩回手,李富贵却将碗换到另一只手,反手握住了她的手指,低声唤她:“多多……”
她低头看了看他的手,低声说:“手还湿的呢。”
“哦……”对这个不解风情的女人,他真是无奈了,只好洗干净了手,然后擦干,但这个时候却没有牵手的理由了,只好和她一起走出厨房,穿过厅堂,准备各自回房。
月色正好,从小院的芭蕉叶间筛下来,明亮地照在他们身上。
不知不觉,他们看了对方一眼,如此良辰如此夜,不由自主地,他们相视而笑,一起在芭蕉树下的青石上坐下,靠在一起,望着天上的月亮。
“今天的月亮,看起来特别明亮呢……”
“可能是因为我们在一起,所以才会格外辉光耀眼吧。”
“唔……李富贵,你现在说起甜言蜜语来,就跟不要钱似的。”
“……清风明月本无价啊,多多,这个时候就不要提钱了吧。”
“说得也是。”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仰头望着月亮,因为心情好,所以轻轻地哼着歌,轻松愉快。
李富贵转头凝视着她,许久,才试探着伸手,一寸一寸地慢慢递过去,忐忑又紧张地轻轻搂住她的肩膀。
夜莺一把回抱住他的肩膀,还顺势把自己的头靠在他的肩上,埋怨道:“你啊,动作真慢。”
“啊?”
“等你好久啦……过年到现在,我都等了两个月了,等得急死了,你才终于……对我有点表示了。”
李富贵差点呕血:“那可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没办法,听说男人都迟钝嘛。”她说着,靠在他的肩上,笑眯眯的,“不过没关系啊,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我会用一辈子慢慢跟你耗的,把你调教出来。”
“一辈子吗?”他胸口涌起异样的甜蜜,不由自主微笑了出来。
“是啊,最好我们都活到很老很老,到那时候,你总能开窍了。”
“那,多多,如果有一天,我忽然消失了……”
“你怎么会消失?你干吗要消失?你怎么能消失?”她立即跳了起来。
“没有没有,别担心,我只是说如果。”
“如果……反正如果我也不要!”她说着,蛮不讲理地抱着他的胳膊,“我说了我会养你的,你只需要好好爱我就行了。”
“虽然如此,但是,我不能总是让你一个人辛苦打拼养着我,我也想给你一些东西……”
“不要!除了你之外,我什么都不要!”
“嗯,我知道。”他轻轻地抚着她的肩,低声说,“可是多多……我很担心,有一天你会嫌弃我,会因为我的无能而开始厌烦我,到时候,我若是失去了你,可怎么办?”
她连连摇头,急道:“我怎么会嫌弃你呢?都说了我们会这样幸福地过一辈子的。”
“你有信心,可是我没有信心。”
“不许胡思乱想!你要相信我!”她蛮横不讲理地抱住他的腰,“李富贵,说好了,我们要永远在一起的!”
“嗯,说好了,我们……一定要永远在一起。”
她松了一口气,微笑着靠在他的胸前。
月华辉煌,人月两圆,一切,都显得完美极了。
永远……
完美……
一觉醒来,所有一切都变成了梦幻泡影。
夜莺睁大眼,躺在床上,听听周围,一切安静,风声,小鸟的声音,街上行人的声音……
唯一缺少的,是李富贵做早餐的声音。
难道,他昨晚酒喝多了,今天起不来了?
“好吧,你不给我做,那就我给你做吧,让你感动一下,还怕你不乖乖地以身相许,和我一辈子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越想越开心,她爬起来,梳洗之后就跑到厨房去。
刚进厨房,她迟疑了一下,又退回半步。
厅堂的桌上放着一封信。
真像啊,和他之前离开时一样,安安静静的氛围,安安静静的屋内,除了一张薄薄的纸,什么也没留下。
“又被抛弃了吗?”
她自言自语着,忽然觉得全身无力。她扶着墙,走在桌旁坐下,盯着那封信许久许久。
那上面空无一字,仿佛只是个空白信封。
但里面,确实有一张纸。
她慢慢地抽出来,展开那张纸。
多多:
原谅我不辞而别,只因不知如何与你告别。
若一个月内,我未能回来,你就去清州松树巷福宅,你爹娘在那里,我已安排妥当,你去找他们吧。
到时候,忘记我。
李富贵
“说得再好听……还不是,抛弃我的信。”她自言自语,把信纸折起来塞回信封去。
然后,就看到信纸背后一行小字——
又:早餐在锅里,我走得太早,恐怕你起来时已经冷了,记得热一下再吃。
她没有去看他留给自己的早餐,她把手按在信笺上,眼泪一滴滴落在自己手上。
“浑蛋……”
除此之外,她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喉咙发紧,胸口窒息,呼吸梗塞在口中,整个人仿佛都麻木了,一动不动地坐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终于深吸了一口气,站了起来。
谁知,因为一动不动地僵坐太久了,她的脚都麻了,一时竟然站不住,“啪”的一声摔倒在地。可好奇怪,摔倒撞到的地方竟然一点都没感觉到疼痛。可能是心太痛了,所以,身体的痛根本也无足轻重了吧?
她双脚颤抖,勉强扶着桌子站起来,狠狠地呼吸着,许久许久,才让自己的身体渐渐地可以走动。
她走到厨房,端出锅里的豆花和豆沙包,慢慢地吃完。
因为,这也许是李富贵留给她的,最后的东西了,她吃得很慢,一点一点咀嚼着,珍惜地品尝着味道。
只是,到底还是尝不出什么味道了,因为,除了苦涩,她什么都感觉不到。
他说,说好了,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永远是这个样子的吗?
李富贵你这个浑蛋撒谎骗人精!
永远在一起,难道不是生死相关、忧佳相随?
她一边吃着,一边想着,眼泪却已经不再流下来了。
她把碗筷收拾好,回到自己房间里,把衣柜打开,取出里面那件衣服。这是帮孙大爷家的牛接生的时候,孙小妹补偿给她的簇新的青布衣料做成的衣服。虽然她学得很带劲,一有空就偷偷去找孙小妹请教裁剪;虽然每天晚上,她都趁着睡前的一点时间努力地缝制,可是,她真的很忙,也很没有天分,直到现在,这件衣服还剩下袖口没缝完。
不过,她现在终于静下心来,把衣服抱在怀中,一点一点地缝好。虽然针脚不匀不细也不整齐,但她已经尽力了,她只能尽自己的力做到最好。
只是手指微微发抖,有时候针会刺到自己的指尖上,微微一痛,让她觉得茫然,觉得这些针是不是也刺到了自己的心上,不然,为什么心里的那种尖锐的痛,会和指尖上的那么相像。
到下午时分,整件衣服终于赶完了,她又细细看了一遍,然后小心地折好,放在包袱中。她给自己种在楚聿修家的瓜果都浇过水,给小鸡也喂了食,把它们都放出来,任凭它们出去啄食。
站在园内,她看着她和李富贵一起生活过的地方,许久许久,才转过身,锁好门。
对门的刘大娘诧异地问:“李嫂子,出门啊?”
“是啊,可能要一段时间才能回来呢。”她勉强牵动嘴角,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哎呀,那可怎么办,我家的鸭子最近老是缩着头,也不肯下水游泳,我正想让你看看呢……”
“不好意思啊,刘大娘……等我回来后,再帮你看看。”她说着,往镇口走去,一步一步,毫不留恋。
因为,这里已经没有李富贵了,所以,这一切对她,还有什么意义呢?
刘大娘望着夜莺的背影,大声问:“李嫂子,你什么时候会回来啊?”
夜莺没回答,因为,她也真的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回来,又是否,真的能回来。
一个女孩子,千里迢迢从扬州回京城,确实是艰难的事情,但无论如何辗转流离,夜莺还是回来了。
她到家门口,看见大门紧锁。转到侧门,那里倒还有一两个家丁在打理家宅,一看见她就很激动,说:“小姐,你可回来了!老爷夫人要是知道你平安无事,不知道会怎么开心啊!”
“我爹娘呢?”她急问。
“小姐离家出走后,老爷夫人觉得仕途险恶,又见二皇子掌握朝政,大肆屠杀异己,朝野人心惶惶,所以他和一群老臣一起上书请辞。二皇子求之不得,所以立即就准了。老爷夫人遣散了家丁就走了,我们是一时还没找到住处,但过两天也要离开了。只是老爷现在在哪里……我们还真不知道。”
“哦,这样也好。”连家里下人都不知道她爹娘在清州,她倒是松了一口气,她把东西放下,拍拍自己的衣服头发,“家里还有人在吗?帮我烧点水洗洗,我等一下还有事呢。”
“有的有的,厨房的老吴还在,毕竟我们还要吃饭呢……天色还早,小姐先吃了早饭吧,要吃什么?”
“随便,我马上就要出去,还有事。”
“随……随便?”两个家丁的眼神,好像天都要塌下来了。毕竟,京城闻名的夜大小姐居然开始随便吃东西了,估计离世界末日也不远了!
她一看他们那种震惊的神情,不由叹了一口气,只好指挥说:“好吧,阿云,你帮我去妙素观买豆腐花,顺路拐去丁香桥给我买半张蛋饼,卷黄瓜那种;阿奇,你去知音巷的留味斋带二两酱肉。你们快去快回,我洗澡后就吃。”
“是!”阿云阿奇得令,顿时有了主心骨,转身往外疾奔。
夜莺吩咐老吴烧水,洗了澡之后,坐在小院中,让初升的太阳晒干自己的头发。原本已经回家的孜孜,听到阿奇传去的话也跑来了。她很顺手地拿了柄团扇,帮夜莺把头发扇干。
“你还是早点回家吧,我也很快就要走了。”夜莺说着,想了想,把抽屉打开,取出一对金步摇递给她,“我知道你可喜欢这对步摇了,每天都在眼馋,现在送给你了,以后你和阿奇成亲的时候,记得要戴上,一定很漂亮的。”
“多谢小姐……”孜孜摸着金步摇,看着她的神情,忽然一个恍惚,觉得她好像是在和自己诀别一般,“可是小姐……”
“好啦,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还有事,要出去呢。”
“我帮你雇车。”她赶紧说,“家里的车夫已经被遣散了。”
“好,我先吃早饭。”
等她早饭吃完,马车也已经等在门口了。
她抱着怀中的那件青布衣上了车,车夫问她:“姑娘要去哪儿?”
她想了想,太子府肯定没人,京城那么大,李富贵在哪儿,她确实不知道。
“去青龙大街,楚家。”
楚家大门口,守卫森严,见她从一辆青布竹棚的雇来的马车上下来,门卫就拦住了她,等她说自己要见楚聿修时,更是一个劲摇头,说:“我家少爷不在,请姑娘过几天再来吧。”
“我真是找他有要事。”夜莺急道。
“哎呀,京城成千上万的姑娘都说找他有要事,我家少爷忙不过来啊。”门卫笑嘻嘻地说。
敢情要见这个京城偶像,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夜莺正转身准备离开时,一个女孩子刚巧从门口出来,一看见她,立即大吃一惊:“夜姑娘!你怎么会在这里?”
夜莺转头一看,原来是楚聿修身边那个侍女,她赶紧上前,问:“你家少爷呢?”
“少爷啊……今天可不巧,他这样的大闲人,今天居然说自己有要事做,一大早就和老爷进宫去了,要不,夜姑娘你先到我们府内喝杯茶,等少爷回来?”
“和你家老爷一起进宫?”她愕然问。
“正是呢,虽然他整天无所事事,但他那位皇后外婆啊最疼爱这个外孙了,所以他的外公也就是当今皇上喽,让他挂了个内廷近卫副统领的闲职,在宫中也算来去自如,不过平时都不应卯的,只是前天内廷近卫统领忽然在家暴毙,他就顶替上去了,如今公务缠身,得应付着宫中所有安全事务,近卫军八千多人,管起来也麻烦呢。”
这么说,他们是已经控制了宫中近卫军,但毕竟京城御林军有近两万人,如何掌握呢?
“这段时间老爷也是忙忙碌碌,这父子俩倒是难得凑在一起,少爷也总算不用被老爷整天呵斥,说他是不肖子了,哈哈……”
那个侍女性情开朗,叽叽咕咕地还在和她说笑,忽然有人纵马奔来,在门口翻身下马,一看见侍女,就急道:“哎呀,我的姑奶奶,你还出门呢!”
“怎么啦,我天天出门,什么时候你过问了?”她翻他一个白眼。
“你赶紧进门,老爷吩咐的,紧闭家门,不能出外一步!”他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说,“宫里已经开始变乱了!除了老爷之外,朝中另有多位大人都是支持皇长孙对抗二皇子的,所以,如今二皇子的兵马已经包围了其中几位大人的宅邸!”
“啊!”她倒吸一口冷气,立即转身,对着那几个还在谈笑的门卫大声说,“关门,落锁,快点!”
夜莺站在旁边,往后退了一步。
侍女没有注意她,只转头问那人:“阿孟呢?”
“孟统领率兵正赶往二皇子府上,二皇子府高墙深院,恐怕不好进去。”
“少爷呢?”
“这不宫里吗?他和朝中老臣们一起跟随皇长孙发难,现在宫里正激战呢。”
“目前局势怎么样?”
“谁知道!近卫军虽然控制了皇宫,但御林军的头领阮巍投靠了二皇子,二皇子是带兵进宫的,现在……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
带兵进宫……
夜莺转头就跑,跳上那辆马车,急声道:“去皇宫正门!”
马车夫不明就里,还赶着车子往那边走,走了没两条街,对面哄逃的人群越来越多,他跳下马,抓住个人一问,顿时吓得浑身发抖,赶着车拼命往回跑。
夜莺急道:“方向反了!”
“皇宫大乱啊!据说是皇长孙回来了,在宫里和二皇子闹起来了!万一战火蔓延到宫外,那我们不是死定了!”车夫大吼,拼命赶自己那匹马。
“那我下去,自己走!”夜莺说着,丢给他车钱,转身朝着天玑门狂奔而去。
对面逃来的人群,将她挤得连连后退,她寸步难行,只好贴在墙壁上,往前慢慢地挪去。
奔来的人渐渐少了,街道上一片死寂。
京城大乱,血染宫闱。
濒死逃出京城的皇长孙,和挟天子以令天下的二皇子,在今日,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是啊,没办法再等下去了,被二皇子拘禁的皇帝并不重要,只要朝中所有羽翼被剪除,二皇子就能假传诏书,自立为帝。而皇长孙,等得越久,朝中拥戴他的势力越是消减,唯有现在,才能聚集起有生力量,反戈一击。
得到一切,得到天下;或者是失去一切,甚至生命。
就算她肯养他一辈子又怎么样,他是个男人,永远不会甘心站在她的身后;永远不会愿意和自己的爱人颠沛流离,躲躲藏藏过一生;永远希望为对方,遮蔽风雨,一世安宁。
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他说,我把天下报答给她。
夜莺站在朱雀大街街口,看着面前延伸的御街。
九重宫阙,遥遥在望,血腥厮杀,耳濡目染。
现在里面正进行着厮杀吧,即使她站在外面,也可以听到隐隐的声音。只是城墙那么高,她站在外面,什么也看不见。
高大的望楼相对而出,红色的城墙坚实高大,上面是金色的琉璃瓦与朱红的双阙。
是黄金与鲜血,是天下至高的荣华富贵与残忍杀戮,组成了这个宫廷。在那里,有她的爱人,也许,永远不能再回来。
厮杀声、惨叫声,隐隐在她耳边回荡,她一个人抱着李富贵的衣服,孤零零地站在空无一人的宫门前。
闭上眼,她仿佛看见前赴后继的人杀红了眼,汹涌向前,御林军黑色的盔甲,如同黑色的巨浪,拍击着红色的城墙。红色的城墙屹立不倒,那上面有她生死相许的人,如果他从高处跌落,便是粉身碎骨。
“如果你的结局是粉身碎骨,那么,我也陪你一起吧。”
就让从宫门中冲出来的铁蹄,将他们两人的血肉踏在一起,化为尘土,以后,再也不分开。
她在这修罗场之外,站在御街的正中。正午的阳光直射在她身上,她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
她抱着自己怀中的那个包袱,内心一片澄澈空明。
这一刻,无喜无悲,不惊不惧。
安安静静,等待结局来临。
李富贵,你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的,不是吗?
永远,就是你活的时候,我看着你;就是你死的时候,我陪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