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这都是缘分啊

    夜莺的生活懒散又随意。
    虽然,因为人生的变故,她以前养成的一大早去妙素观抢豆腐花的习惯已经不见了,但她是个十分有职业素养的美食家,每天三餐都很准时,定时定量,从不延误。
    所以,在她日过三竿还不起床时,夜母觉得很奇怪,到她的门前望了望,但是想了想可能是病后身体虚弱,所以就又转身回去了。
    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发现夜莺还没出现,就觉得有点不妙了——在作息时间十分标准的女儿身上发生这种情况,以前……似乎也曾经有过一次。
    所以她终于按捺不住了,跑到夜莺住的小楼前,看见了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的孜孜,立即问:“莺儿呢?”
    “小姐,小姐她……”孜孜终于忍耐不住,抓住她的手臂就哭了,“又离家出走了啦!”
    “什么!这次的理由是什么?”
    “小姐……小姐昨晚和我一起到老爷夫人的房前,听到你们在商量为了她而辞官的事情,小姐回来后,很久都没能入睡,她说,于至善是个好人,是她以前没有想周全,而且,她也不愿意老爷夫人为了她而做出这么大牺牲,所以她……她就……”
    所以,她又踏上了漫无目的的旅程。
    “不过,我当然知道你们的第一反应肯定是顺着京城到扬州的路去寻找我啦,像我这样的聪明人,当然是……躲在最安全的地方了!”
    她直奔京城近郊的尼姑庵,这边有两个年轻的姑子,以前是妙素观的,和她也是好友。自从妙素观开发出素斋,并且豆花在全城出名之后,她们就被分到这边的一座小庵堂中,看守着妙素观的几块种了黄豆的地。
    现在是冬天,当然不需要种地,闲极无聊的小尼姑遇见当初天天来吃豆花的小姑娘,三个人投缘又契合,那两个姑子恨不得把她发展成自己人,天天混一起玩才好。
    做完了早课,一个尼姑回家看爹娘去了,剩下一个了清和她坐在炕上闲聊:“说真的,当尼姑也不错啊,每天只需要做个早课,庙里的田地也有善男信女帮你种,香油钱给庙里留一半咱们自己留一半,逢年过节朝廷还赏赐僧袍,虽然光头是难看了点,但是我觉得你也挺适合戴帽子的……”
    “但是,了清你不了解我对红烧肉和排骨汤的爱啊……”夜莺长叹一声。
    “得了吧,你现在是年轻,二十岁之前吃什么都不胖,等到二十岁后,什么都不吃也会胖,到时候你基本也就告别荤菜了。”
    “我宁可告别生命,也不会告别荤腥的。吃就是我活着的最大意义。”她趴在暖暖的炕上,软得就像一只猫,“对了,了空怎么回家了?”
    “你真是舒服得都不知道日子了,明天是上元节啊,了空家人都在的,她是小时候体弱多病所以才被施舍到庙里,其实她家很不错的哦,兄弟四人个个都开店的……哎,我跟你说啊,她四哥还没成亲,长得还不错,虽然你嫁出去希望渺茫吧,但是我们替你说说好话,也许……”
    “算了,我对嫁人已经绝望了。”她深沉的说,依然趴在炕上一动不动。
    “哎,别这么绝望嘛……”了清正安慰她,外面忽然传来喊声:“了清,住持叫你赶紧回去!”
    了清赶紧从炕上跳下来,跑出去:“了悟师姐!”
    “明天上元,有很多人会来观里上香的,肯定会缺人手,你赶紧回去,明天一天有得忙呢!”
    “是,我马上就走。”她匆匆地应了,赶回屋内抄起自己的经书和念珠,打包了洗漱用品,对着夜莺说了一句“晚上你一个人自己小心点”,就匆匆跟着师姐离开了。
    “还别说,真有点冷清呢……”
    了清走后,夜莺一个人趴在炕上继续暖着身子,不肯挪动。
    白天还不怎么样,晚上一到,天黑了下来,被竹林层层围住的小庵堂,周围竹影摇动的声音簌簌作响,松风呜呜,凄惨无比。
    今日元宵,城里应该是处处花灯,热闹非凡,可这里只有一灯如豆,照得四壁凄清。从窗外透进影影绰绰的竹影,四下里静无一人,她一个人心惊胆战。
    想想这是正月十五,往年的现在,应该是自己和父母从哪家府邸里看戏回来,一家人亲亲热热地说着话,吃着团圆饭,等到午夜时分,放鞭炮、烧火盆,一直要闹到天亮去。
    “爹,娘……你们现在,是不是也在想我呢?”她缩在被窝里,喃喃地念叨着,眼眶不觉湿润了,“但愿,我这个不肖女走了之后,你们就能安稳过日子了,再也不会因为我这个女儿而觉得抬不起头,也不需要为了我而放弃爹爹的事业……”
    她伏在枕上默默地想着,也不知什么时候,窗外忽然传来“咚”的一声,似乎是有个东西,重重地撞在了门上。
    她吓得倒吸一口冷气,低呼一声,飞快地钻到了被窝里。
    过了许久,没有动静。
    毕竟在嘉尚的小流氓群里受过训练,好歹也曾经是一镇的大姐头,夜莺在一开始的恐慌之后,很快就镇定下来。她爬到窗口,侧耳倾听外面的声音。
    只听得见凌乱的风过竹林的声音,除此之外毫无声响。
    胆子大了点,她拔下门闩,紧紧握在手中,然后轻手轻脚地开了门,观察了一下外面。
    一片昏黑中,无数松竹的树影在风中起伏,如同浪涛。
    “没有人嘛……原来是自己吓自己。”她一边念叨着,一边转身,却发现一个黑影倒在窗下,正在微微喘息。
    她立即操起手中的门闩,戒备地朝着那个人高高举起,大喝一声:“谁?”
    那黑影听到了她的声音,微微抬起头,在暗淡的夜色下凝望着她。
    她紧了紧手中的门闩,一步一步朝他走去。
    就在走到距那人不到三步远时,她忽然听到那个人轻声叫她:“金多多……”
    “咚”的一声,她手中的门闩掉落在地上。
    她站在黑暗中,呆呆地望着黑暗中的那个黑影。
    李富贵,怎么会是他?
    把李富贵拖到房内一看,肩膀上深深一个口,背后长长一道伤。
    她手忙脚乱地翻了清和了空的抽屉,居然找到一瓶跌打药,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给他撒上,然后找了件了空穿破的旧衣服,把他的伤口给包扎好。
    天地可鉴,她做这些事的时候,眼观鼻鼻观心,绝对没有多朝他赤裸的上身打量一眼——况且室内不敢开灯,她就算想看也看不清。
    终于给他包扎好了,她扶着他趴下,把被子给他盖上,问:“怎么回事?是谁敢给齐王殿下砍这么两刀?”
    他在黑暗中艰难地开口,慢慢地说:“我二叔。”
    哦……二皇子,太子他弟,李富贵他叔。
    “不过他也真会挑日子,今天可是元宵节啊……”夜莺感叹。
    “今天是最好的动手时间,不是吗……”他因为受了重伤,气息不稳,说话断断续续的,“上元,所有皇亲国戚和朝中三品以上大员都要进宫朝贺……赶在今日,能把所有对他有威胁的人一网打尽,而且,我也根本没想到……他居然敢在我向皇上拜贺时发难,在背后偷袭我……”
    “他在皇上面前刺杀你,这么说……是真的谋反了?”
    “其实是逼宫。”他纠正她。
    “……还不是一样。”她说着,忽然想起来,赶紧又问,“你爹……太子殿下呢?”
    “他卧病在床,并没有进宫,躲过了一劫……虽然京城已经被我二叔的兵马封锁,但我在逃到这边的途中已经安排好人手去保护父王了,他那边没事。”
    “不过看起来,你可有事了……”她念叨着,因为不敢开灯,即使她坐在他的床边,即使离得这么近,可只有窗外朦朦胧胧的光线,依然看不清他。所以她俯下身看着他,两个人贴得很近,几乎呼吸相闻。
    李富贵失血过多,虚弱地靠在床上望着她,默然。
    她看清楚他除了脸色苍白之外,并无什么异状,才轻声问:“那……我爹呢?”
    “放心吧……你爹是外臣,没有进到内殿,应该没有被波及。”
    她放心地松了一口气,又问:“那么你呢?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京城已经被二叔和他的近派控制,正在到处搜捕我……我好不容易带伤逃出城,却又在路上遇到过来搜寻的兵马,和我的亲兵失散了……然后,不知怎么的,走走逃逃,就到了这里,也不知为什么,你竟然会在这里。”他喘息沉重,凝视着黑暗中她模糊的轮廓,轻声说,“我想,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吧。”
    “是啊,你命真大,运气真好。”她说着,轻轻叹了一口气,“不过我运气可就不太好了,本来我难得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而且……都已经开始考虑出家的事情了。”
    “出家?”他惊问。
    “对啊,像我这样声名狼藉的人,基本也就嫁不出去了,出家对我来说算个不错的选择,还可以结束我所有的烦恼……只是我还没有克服对鱼肉荤腥的挂念,所以还在挣扎中啊。”
    “金多多你别开玩笑了吧……你像是能青灯古佛过一辈子的人吗?”他虚弱无力地嘲笑她,“无法想象你这样的小尼姑。”
    “那是你想象力不够丰富。”
    生死关头,两人仿佛忘却了过往所有的恩怨。
    她抱膝坐在他的床边,想了想,又问:“对了,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
    “怎么办……”李富贵似乎还真没想过这档子事,“既然二叔已经明着逼宫了,那么皇爷爷肯定会受胁迫,也许明天就满大街都是我的海捕文书了……说不定是指我谋逆、叛乱、企图弑君之类的……”
    “不会吧……”
    “身在皇家,哪有什么不可能的?”
    “那接下来怎么办呢?”
    “反正还是保命要紧吧。”
    李富贵果然料事如神。
    正月里,附近的村落里的市集热闹极了,金多多当然不可能不去凑这个热闹。
    她把了清的僧衣穿上,又戴上僧帽,给自己搞了一个低调的尼姑造型。床上的李富贵见她揽镜左照右照,便出声说:“还不错,很清秀。”
    她吓了一跳,回头瞪着他,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不是受伤了吗?居然醒这么早?”
    “伤口有点痛,所以无法入睡。”他低声说着,抬手覆住自己的眼睛,虚弱而困倦,“你要出去吗?”
    “嗯,今天京郊有集会,听说附近山村的人都到镇上赶集,可热闹了。”她说着,对着镜子把帽子使劲拉下,又把碎发都拢在帽子中,企图隐藏自己是假装尼姑这个事实。
    见她完全不理会重伤的自己,依然想着待会儿出去逛市集,李富贵幽怨地看了她一眼,低声说:“那我也要走了……二叔应该正在搜捕我吧。”
    “走吧,如果你走得了的话。”夜莺满不在乎地说,“早上我去打水的时候,看见旁边的村口就有一群士兵在搜寻,态度很蛮横的哦,拿着手中的枪往草丛里乱扎,我想象了一下,要是你躲在草丛里的话,估计现在身上已经有不少透明窟窿了。”
    李富贵微微皱眉:“哦……”
    他昨天流血过多,今天虚弱无比,没力气和她多说,便微微闭上了眼。
    夜莺抓了两块干黄泥捏了捏,把手弄脏,然后往脸上抹了两把,把脸弄得蜡黄蜡黄的,然后把门啪一下带上了。
    昨晚没怎么睡,现在伤病的困倦传来,虽然李富贵不想待在这里,但也不由自主地趴在床上睡了好一会儿,才强忍着身上伤口的疼痛,硬撑着从床上爬起来。
    动作牵动了伤口,后背与肩部火辣辣地疼,每动一下都让他疼痛不已。他强撑着走到门口,想要开门出去。
    门被反锁了,他拉了几下,发现根本无法推动,只好放弃了。
    “不会是因爱生恨,所以准备去找人把我戳几个透明窟窿吧……”他笑着自言自语,乖乖地回到床上躺下,想了想,又喃喃着自我解嘲,“什么叫因爱生恨?其实她……根本就没有爱过我吧。”
    伤痛交加,又渴又累,可怜的皇长孙齐王殿下,虽然在嘉尚的时候也受过金多多不少虐待,但这么痛苦的时候还真没经历过。他趴在床上,渴得嗓子冒烟,心里突发奇想,不会是金多多为了报复自己抛弃了她,所以她要把自己活活困死在这里吧?
    “也难说,金多多这样的女人,什么事情干不出来?”他正自言自语着,门就被人一脚踢开,夜莺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什么叫我这样的女人啊?是这样的女人容易吗?”
    李富贵转头一看,她手中提着两袋东西,怀里还塞得鼓鼓囊囊的,不知道有些什么东西。
    他默默地看着她,不敢出声。
    “你觉得我要干什么?”她说着,把手里的东西往他床上一倒,先把他拉起来,不由分说粗暴地扯掉他身上的绷带,痛得他差点崩溃:“喂,金多多……你要杀我能不能用比较干脆的办法?”
    “不能!”她一口回绝,“我得先把你养活了,这样才能慢慢地折磨你!”
    “用……用什么折磨?”被她扯得再度崩裂的伤口涌出了鲜血,让他不由得抓紧了身下的被褥,直吸冷气。
    “当然是用这个了。”她说着,抓起手旁的一个瓶子,往他的伤口上倒去。这一下可真是狠毒又歹毒,单纯的疼痛顿时变成了又麻又痒又痛,仿佛千万只蚂蚁在他的骨髓里钻来钻去,他难受得只差一口血呕出来了,深深感觉到了死去活来的痛苦。
    “感动吧?”女魔头一边往他的伤口撒药,一边碎碎念,“我千辛万苦出去替你买药我容易吗?要是被我爹发现了那不就完蛋了?要是被来抓你的人发觉了我岂不是更完蛋?我甘冒奇险,就为了替你弄这个药……”
    “那个大夫有没有发觉?”
    “没有啊,这边是乡下地方,哪个大夫会坐堂看病?我是找的集市上卖土方的大夫,说我们庵中养的大黄狗前几天跑太快撞到树上了,皮开肉绽,让他给我抓点药……”
    “什么?”他顿时连自己的伤痛都忘记了,猛地一回头,“啊!”因为背部剧痛,又直挺挺地摔在了床上,他这下可真的气急败坏了,“金多多,你去找兽医拿这种烂药给我敷伤口?”
    “要命你就给我安静点!”夜莺一身霸气地把他的后脑勺按住,塞进被褥里去,“今天我在市集上看见告示了,原本正月里头都是大赦犯人的,今年为了你,特地变成了缉捕文书!你果然料事如神呢,朝廷说你在皇上御驾之前发难,企图谋逆篡位,你现在是朝廷钦犯,无论什么人,提供线索就能享万户邑!还悬赏五万两黄金!折合银子五十万两啊!相当于一万座我们在嘉尚买的那个小院子、五百座纯福楼、二十万匹晚霞锦、五百万碗官燕、一千八百万斤鲈鱼,五亿斤白菜……”她说着,把药粉给他敷好了,又重新用干净的布包上,“我感觉应该很快就会好了。”
    “会……会好才怪!”虽然虎落平阳,但他毕竟也是堂堂的本朝皇长孙齐王殿下,如今居然被她从兽医那边拿了一坨医治大黄狗的药过来帮自己弄伤,这也太令人悲愤了!
    只是实在没办法对抗面前这个强悍的女人,他也只好忍气吞声地伏在床上,任由她将自己身上的伤口一层层包扎好,然后在他的背上打了个蝴蝶结,满意地拍拍手:“搞定。”
    “……”他只想趴在床上就这样死掉算了。
    “你就这样躺着别动,我先去把外面的粥端过来。”原来她早已在厨房里煮上粥了。
    热腾腾的粥端过来,她吹了吹,感觉不太烫嘴之后,才示意他张嘴。
    因为肩膀上的伤,他的手无法举起来,所以只能靠在那里,乖乖地张嘴接她递过来的粥。
    味道并不太好,她的手艺一如既往的抱歉。
    “别皱眉啊,虽然味道不太好,但里面放的可是好东西哦,都说鲈鱼能生肌,可是我第一没有钱,第二就算有钱,这么大冬天也找不到这么贵重的鱼给你吃去,只好买了一尾乌鱼。不过这个乌鱼也是好东西啊,皮黏黏的,胶质很多,对受伤的人是最好的了……”
    “不过我希望下次你煮鱼汤的时候,至少去个骨头。”他艰难地用舌头挑着鱼刺,含糊地说。
    “吃什么补什么嘛,你不是骨折吗?多吃骨头能让骨头变硬,你不知道吗?”
    “……补成鱼骨头还不如不补吧!”
    夜莺瞪了他一眼,但自己也忍不住了笑了出来:“快点吃吧,你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收拾一下,我们后天就走。”
    “走?去哪儿?”李富贵诧异地问。
    “我在集市遇到了空,她说住持派遣她去杭州清月庵,请主持的师姐过来妙素观,要赶三月三的水陆法会。妙素观这两年赚大发了,自己有车送到运河边,我和了空说了,悄悄的带我一同前去,到时候我们在扬州下了,跑回嘉尚去。”
    “嗯……这样没问题吗?”
    “我觉得……”她端详了一下他,然后打包票,“没问题!”
    直到出发的那天,李富贵才知道她为什么要先端详一下自己,才肯打包票。
    “为……为什么我要扮成个尼姑?”李富贵穿着夜莺匆匆改出来的明显不合身的僧袍,表情复杂。
    “废话,难道我们两个尼姑带着你一个男人走?而且现在二皇子下了海捕文书在追杀你,你当然要打扮成女人才容易掩人耳目啊!”她端详着他的模样,满意地点点头,“挺漂亮嘛,我看很合适。”
    “打扮成女人我认了,反正当年张良也扮过,可是……”他一脸宁死不屈的凛然气质,盯着她手中的那两个大包子,“要我把这两个包子贴在胸前,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其实我吧,主要还是考虑到你的具体情况,这一路上天气比较冷啊,你把这个包子贴胸前会很暖和的,真的……”
    “我宁可有尊严地去死,也不要贴着包子活下去!”
    “你就得了吧,前天你还敷着兽医开给大黄狗的药呢,你现在身体恢复了一点就要尊严了?”
    “不许你再提这件事!”他欲哭无泪。
    夜莺得意地露出笑容:“乖啊,那就把包子塞上,这个可是香菇包哦,香香的软软的……”
    “金多多!我真是从没见过你这么恶心的女人!”
    总而言之,齐王殿下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死都不愿意接受夜莺那个猥琐的建议,夜莺只好把他的头发胡子拾掇拾掇,吩咐他说话走路都要小心,然后给他穿上僧袍,戴上僧帽。
    刚刚搞定,那边了空已经到了,骡车前栓着两头高大温顺的骡子,他们三人加上赶车的老师傅,那两头骡子稍微有点吃力,不过虽然慢是慢了点,看来还扛得住。
    一路晃晃悠悠,顺着长满冬小麦的田地慢慢走着。
    前几天的雪,给田地上铺了厚厚一层白雪,雪下又有青青的麦苗透出来,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白中透青,大地就像一块白玉,透着那么一丝绿意,头上是湛蓝的天空,白绿蓝三色交映,虽然晨风寒冷,但整个天地都使人觉得心旷神怡。
    李富贵透过漏风的车壁,望着面前的辽阔大地,广袤苍穹,不由得深吸一口气,许久没有呼出来。
    而了空和夜莺都是女孩子,则聚在一起说着悄悄话。
    “夜姑娘,他就是和你一起逃婚的人?”
    “是啊,我爹不肯答应我们成亲,所以只好我们相携逃走了。”
    “他好像气色不太好,是生病了吗?”
    “嗯,他半夜翻墙和我一起逃婚时,从墙上摔了下来,又被我家的狗咬伤了,所以现在真是重病缠身啊。”夜莺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谎。
    “那你们准备逃婚之后,到哪里去呢?”
    “去扬州啊!传说那里是花柳繁华之地,丝竹管弦之所,我想我们在那边住下之后,一定可以过得很开心的。”
    “虽然如此,不过……”了空看看李富贵,悄悄地凑到她的耳边,轻声说,“据说扬州是美女聚集地啊,你意中人长得这么好看,一定要好好看着他才行!”
    “他才不好看呢……”夜莺回头看了他一眼,正想说自己见过的楚聿修比他好看多了,但一眼看见他衬在晨曦中的面容,在朝阳淡红的天空之下,他的侧面轮廓就像最优美的山水起伏,那线条的魅力,让她几乎移不开眼睛,只能看着灿烂辉煌的朝霞给他镀上一层耀眼的金红色光芒,夺魄勾魂。
    这么一看的话……他似乎真的,并不比那个四处勾魂的楚聿修差呢……
    “不过就算好看……他也没有钱啊。”
    “哎呀,有情饮水饱啦。”了空笑嘻嘻地说。
    “你真的是出家人吗?”
    “是,可我是二八年华的出家人啊!”
    下午时分,骡车到了大运河边。
    了空过去雇船,夜莺扶着还未痊愈的李富贵下了车,两人慢慢走过去。
    运河边,早已有三三两两的兵丁在巡视查看,肯定是来搜捕李富贵的。
    “低头,别露出异常神情。”她低声说着,带着他在码头的人群中穿行,走到了空雇来的船前。
    了空和船老大正在讨价还价,夜莺扶着李富贵上了跳板,往船上走去。
    旁边正在检查的两个士兵,一看见这边有三个年纪不大的小尼姑,顿时眉开眼笑,跟着他们上了跳板,问:“三位师太上哪儿去啊?”
    李富贵赶紧低头,夜莺立即往他面前挡了挡。
    了空把包袱中押了妙素观印记的信封给他们看:“阿弥陀佛,今年三月三蔽庵有一场大佛法会,因为缺少一位镇压内殿的法师,所以小僧奉师父之命,前往杭州清月庵,请师伯无色大师前来助阵。”
    “哦……就你们三个年纪轻轻的小尼姑上路?”士兵一边说着,一边就往李富贵那边靠,“尤其这位师太,你长得如花似玉,形容娇怯,我看这一路上,没人照应会不会……”
    夜莺目瞪口呆——有没搞错!放着好好的两个正宗的纯种的绝对的女人没兴趣,专门跑去调戏李富贵干吗!他……他不就是长得五官清秀了点嘛!不就是看起来柔弱了点嘛!
    眼见那人的手已经伸到李富贵的脸颊边了,夜莺立即一个箭步挡在李富贵面前,做了个标准的稽首:“阿弥陀佛,两位施主不必担心,出家人不论年纪老幼,都不过一件尘世臭皮囊,内里全是脓血骷髅,待时候一到,便为蛆虫尸解,有何可恋?”
    臭皮囊、脓血、骷髅、蛆虫,最后还尸解……
    那人顿时被说得兴致全无,悻悻地收回手。
    旁边的士兵比较老成稳重,指指李富贵问:“这位师太怎么一脸病容?你们庵里怎么让身染重病的人长途跋涉?”
    “阿弥陀佛,施主你有所不知。”夜莺又赶紧说,“这是我师姐,法名了得,她家本在距此处五六十里的一个小镇上,因为身体不好,在庵中住着也不是办法,正逢我们要去杭州,就打算顺便送她回家的。”
    那两人端详着李富贵,比较老成的那个忽然问另一个:“你觉不觉得她有点面熟?”
    夜莺心口猛地一跳,知道这下情况不妙,暗地里伸手,从袖子下牵住了李富贵的手。
    李富贵的掌心也有些微冷汗渗了出来。
    那个士兵打量着低头的李富贵,自言自语:“是啊,似乎在哪里见过似的……啊!我想起来了!”
    李富贵的手猛地一紧,随即松开夜莺的手。
    夜莺看见一抹杀气在他的眼中一闪即逝,顿时后背的冷汗哗地一下冒了出来。
    他现在身受重伤,即使能够干掉面前这两个肉脚士兵,可问题是,码头上那么多的士兵蜂拥而来怎么办?引发了骚动之后,他们又要如何逃脱?
    正在李富贵蓄势待发时,那个士兵的脸,忽然红了:“哎呀……你怎么知道……我的梦中情人是太子妃?”
    那个老成的士兵笑道:“我还不知道你?当年太子妃前往大相国寺降香,你和我一起把守寺院后花园的偏门,太子妃降香后闲庭信步,你当时看了她一眼,那小身板就跟筛糠似的颤抖起来了,后来还神情恍惚了好几天!”
    “哎呀,真……真不好意思。”那个士兵抓抓头,笑道。
    李富贵的脸都青了,夜莺松了一口气,暗暗好笑地朝他递了个“你看,人家暗恋你娘”的眼神。
    李富贵瞪了她一眼,但绷紧的身子终于还是松懈下来了。
    “太子妃我看你是不用想了,而且人家比你的年纪起码大一轮,我看……”老成士兵一指李富贵,“让这位小师太为你还俗,说不定还希望大点。”
    那人望着比他还高半个头的李富贵,笑得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哎,师太,在下李甲,在京城防卫司做兵丁,出身清白,相貌端正,家有良田三亩,房屋一间……”
    有没搞错啊!她在京城晃了这么久,找个男人还那么辛苦,这个李富贵扮成女人才多久,就有人向他求婚了?
    太没天理了!
    “其实她得的是痨病,时日不久了,回家等死呢。”郁闷的夜莺冷冷打断那人的话。
    满腔热情被泼了一盆冷水,那人顿时愣了:“啊?”
    “是啊,你没看她已经半死不活的模样了吗?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两位施主你们最好不要太靠近,这个病,传上了可就治不好了,我们出家人是不怕往生极乐的,你们呢?”
    那两人顿时后退了三步:“真……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啦,不然什么病能让人病得话也说不出来,腰也直不起来,连身材都……”她在胸前画了个弧线,神秘兮兮地说,“当年她也是身材玲珑有致的一个绝代佳人啊,是我们妙素观的活招牌!可现在呢?病得成了搓衣板,胸部都没了!”
    “太可怜了……”他们看着李富贵极具说服力的平胸,不约而同地喃喃道。
    “而且,走路都要人扶的,见风就倒!每天咳到半夜三更!稍事休息,四更半又开始咳!一堆一堆的浓痰绿痰往外吐啊!吃了饭一咳就吐!吐了再吃!吃了再吐……”
    “三位师太,请走好,让红颜薄命的这位保重身体啊……”他们落荒而逃,飞身上岸,朝他们挥手。
    艄公打个唿哨,水手开始划桨,船徐徐离岸。
    脱离险境,夜莺转头看着李富贵,两人一起靠在船舷上,长长地吁了口气。
    了空到里面打坐去了,剩下他们两人靠在船舷上,看着两岸青山与田地缓缓后移,水面如碧绿琉璃,船在水上滑过,无比平稳。
    “你看,不用包子是正确的吧?”李富贵慢悠悠地说,“我本来就长得这么好看了,身材再好一点,所有的色狼都会冲着我来了。”
    “色狼冲着你去,我会帮你化解的啊,担心什么!”夜莺翻个白眼。
    李富贵不由得笑了出来:“是是是,还请你多多保护我。”
    “废话,就你现在这个样儿,不是我保护你,还能是谁啊?”她拍拍自己单薄的肩膀,“来,依靠我吧!”
    李富贵满脸黑线,只好靠在船舷上不说话了。
    她见他沉默,便凑近一点,问:“是不是伤口又疼了?”
    “没有……那个兽医的药很管用。”他低声说。
    “当然有用啦,药方是我给他说的,他只是配药而已。”她笑意盈盈,得意扬扬,“接骨木血竭蒲公英……这药方可是我家的祖传秘方哦。”
    “难道你家祖上是行医的?”
    “对啊,我外婆娘家是兽医。”
    “……这还不是一样!”他差点崩溃了。
    夜莺笑得肩膀抖动,趴在船舷上直不起腰来。
    李富贵无奈地倚在船板上看着她。
    严冬的阳光下,水面无比平静,随着船的行进,河面上有一缕缕细小的水纹荡漾开来。波光粼粼,将淡淡的阳光反照在她的面颊上,她的面容也因为这不停闪动的波光,忽然有了让人移不开目光的神采。在这一刹那,李富贵凝视着她,忽然觉得心里有个地方在微微颤动。
    而她在天光水色之间回过头,微笑着看他:“李富贵,我一直啊,都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他恍惚的问。
    “就是……你为什么一开始对我说,你叫李富贵呢?”
    “……你还不是说自己叫金多多。”他自言自语。
    “哎呀,那是因为我一听就知道你这个是假名嘛,所以我当然也没必要告诉你自己的真名了。”
    “你就别找借口了……”他靠在船沿上,凝望着外面的景色,低声说,“其实,我有很多名字,皇爷爷十分迷信,他最大的嗜好就是在梦里或者占卜时得了什么吉兆,就传令给我和父亲改名字。我想想看……”
    他点着手指头,一一回想:“我用过的名字有重嘉、圣徵、景祐、庄宁、祯熙……不过这些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我的正式名字是李元初。”
    夜莺满脸黑线:“那确实还不如叫李富贵呢。”
    “李富贵,其实也是我的名字。”他叹了口气,说,“我父亲身体一直不好,所以生下的孩子也多因为先天不足而夭折,我本来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但只有我活了下来。所以我娘就带着我去寺庙祈福,请德高望重的空远大师给我取名,空远大师说,生在皇家,既富且贵,就叫富贵吧……”
    “摊上这名字……有点不幸呢。”夜莺自言自语。
    “我觉得还好……因为他给我夭折的哥哥取名叫狗蛋,据说为了贱名好养活……不过没成功,所以干脆叫我富贵了。”
    “……”她默然许久,诚恳地说,“这么一比较的话,我忽然觉得,富贵这名字还不错。”
    “是啊。”他笑了笑,“世上事,再不好,比较一下也能变好。”
    “比如说,虽然你现在这么凄惨,但毕竟你还逃回一条命,是吗?”她支着下巴,望着底下潺潺的流水,轻声问,“那么,李富贵,你以后准备怎么办呢?”
    “怎么办……”他出了一会儿神,然后低声说,“不知道。”
    “现在二皇子控制了朝廷,你已经成了朝廷下文书海捕的钦犯,你爹虽然逃得一条命,但是重病缠身也无作为,你……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吗?”
    “……没有。”他沉默道。
    “我就知道……”她自言自语,
    “朝堂险恶,政治本来就是覆雨翻云、波谲云诡的世界,我能在这场大变中捡回这条命已经是侥幸了……看来这辈子,只能躲在穷乡僻壤苟且偷生了。”他神色黯淡,低低地说,“也没什么,成王败寇,我不能像二皇叔那样对自己的亲人痛下毒手,那就只能败退他乡,隐姓埋名了此一生。”
    “嗯……我听说你很久以前就被封为齐王,山东齐鲁一带都是你的封地嘛,我想你在那边是不是有藏些钱在那里?”
    “我虽然是齐王,但是根本没去过那里……怎么可能在那里藏钱呢?”
    “那么,你这次逃出来,有没有带点钱财之类的……”
    “我被你捡到的时候,身上有钱吗?”
    “也就是说……你现在不折不扣、完完全全、彻彻底底、根根本本……”
    “一文钱也没有。”
    夜莺都快飙泪了:“你,你当初逃婚的时候,还记得带一打银票呢!”
    “当初是有准备的,这次是被突然袭击,谁会上元节去宫里朝贺的时候身上带银票啊?”他想了想,摸出身上一条小金鱼,“如果你不担心被顺藤摸瓜抓到的话,这个你拿去吧,当作我对你的谢礼。”
    她拿过来一看,和当初于至善那条形制差不多,不过上面镶嵌了一对鸽血红宝石做鱼眼,鱼肚子上写着“齐王府”三个字。
    “……窝藏钦犯是不是会被杀头啊?”她捧着这条小金鱼,看着上面那对鲜红欲滴的宝石,觉得那就是自己快要滴下来的血泪。
    “那么,金多多你这回带钱了吗?”
    “我是带着一身伤痕离家的,虽然有点钱但是也都补贴给了空和了清了,毕竟不能在人家庵里白吃白住啊!我现在也是身无分文!”
    “所以……我们现在又是……”
    “两个穷光蛋,身无分文下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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