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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探问底细

    林长乐像条泥鳅一样,在人群里钻来钻去。在完成他爹交代他的事的同时,趁人不备,摘了十几个荷包、香囊并香帕。碰上落单的年轻女子,也要顺手揩一把两把的油。
    女子重名节,自是不愿声张,要么悄悄避到人后,要么干脆离开。
    林短斤说到兴奋之处,从破席上站了起来,昂头挺胸,慷慨陈词,把自己搞得跟即将就义的民族英雄一样。
    众人的注意力都被老子吸引了,儿子借此良机瞄准一个衣着不俗的人,挨挨挤挤地凑过去,正准备顺手牵羊,凭空伸出一只力大无穷的铁手来,死死地握住了他的腕子。
    他只当被人察觉,唬得脸上变色。正要求饶,却见一锭亮闪闪的银锞子递到了眼前。
    “这位兄台,我家主子请你楼上喝茶叙话。”
    林长乐定神望去,见开口的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青灰色劲装打扮,眼神冰冷,看得他浑身发凉。他跟那群狐朋狗友一处厮混久了,多少有些见识,猜到这人的主子必定是有身份的人,不是自己惹得起的。
    既怕不敢不从,又有明晃晃的银子诱得心痒,哪有不乖乖地跟着走的道理?
    进了雅间,并没有如愿看到那位“主子”,只见屏风后面露出一片金丝暗纹的华丽袍摆。心下更添了几分敬畏,把腰弓得虾米一样,陪着笑问道:“大爷,您找小人有何指教?”
    屏风那边传来一阵细微的衣料摩擦之声,还有茶碗落桌发出的轻响,而后才是一个年轻男子声音,“你和当街哭闹的那几个人是什么关系?”
    慢条斯理,说的一口纯正官话,带着高高在上的倨傲,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林长乐顿时感觉握在手心里那锭银子烫得慌,膝盖一软,便跪在了地上,“大爷饶命,这不关我的事,这都是我爹让我干的。”
    他和林短斤口音一样,长相也有分相似,但凡脑子有褶的都知道他们是一伙儿的。这位若不是看出这一点,也不会把他叫过来问话。
    轻笑一声道:“你起来吧,我对你们要干什么不感兴趣,对你们口中那位叶姑娘倒是有些好奇。你跟我说说,叶姑娘怎么开罪你们了,惹得你们大庭广众之下这样编排于她?”
    林长乐听他没有追究的意思,吓跑的胆子又回来了。他身上流着林短斤的血,编故事的水平当然不会差,添油加醋,把他们在成家的“遭遇”说了出来。
    “我们家乡遭了水灾,到这边来投亲戚。到了清阳府,后娘挂念她前头的儿子,想过来看看。我那弟弟见了娘很是亲热,因家里日子过得好,就要收留我们一家。
    老人家也是个宽厚的人,把我爹和后娘当一家人,说是要亲上加亲,许了弟弟妹妹的亲事。只有那个姓叶的女人可恶,自我们进门连正眼都没有看过我们一下。
    让我们跟雇工住在一起,自己大吃大喝,又是烤鸭又是羊汤,给我们吃的都是稀粥咸菜。还拘着弟弟,不让他跟我后娘见面。我后娘去找她评理,被她指使人打破了头。
    可怜我后娘人老实又体弱,昏了好几天,没有好大夫诊治,也没有好药,醒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弟弟偷偷给了后娘一些银子,被她看见也千方百计地捞了回去,还逼着老人家毁了弟弟妹妹的亲事。最可恨的是,我和她家一个俊俏的小丫头有情,也被她生生拆散了,把我赶到山上饿了好几天。
    最后扣了我们的箱笼细软,把我们跟打要饭的一样打了出来。老人家帮我们说情,被她顶撞了一通,气得病倒了,听说现在还躺在炕上起不来呢。
    ……”
    林短斤一家人住进秋叶村,叶知秋没有正眼看他们不假,饮食上却从未在饮食上苛待他们。自家吃什么,就给他们吃什么。唯有给阿福接风的那顿晚饭例外,也只是没送烤鸭罢了,羊汤却是给他们舀了一大盆的。
    林长乐跟他爹一条心,盘算着从成家讹一笔银子出来。于是睁眼说瞎话,使劲往叶知秋身上泼脏水。不说自己揣着吃软饭的目的想轻薄阿福,反往自己脸上贴金,说自己跟阿福有情。
    把成老爹气病的明明是他那贪心不足的爹,也一样推到了叶知秋的头上。
    屏风后那位极有耐性地听他说完了,并不发表评论,又问道:“叶姑娘霸占了成家多少家产?”
    “我不知道,听我爹说有好几座山头,好些房产,城里还有好几间铺子,反正都在那个姓叶的女人手里攥着呢。”
    林长乐一为显示自己示金钱如粪土,二来与福禄寿的大掌柜阿福相比,也确实没把叶知秋放在眼里,不屑地撇了撇嘴,“依我看没有多少家产,要不然姓叶的女人能那么小气?
    看看她吃……穿的住的,我都替她感觉寒酸!”
    他原本还要加上“吃的”这一项,想起自己刚才说了人家烤鸭羊汤大吃大喝,便将这一项省去了。
    那人权当没听出来,饶有兴致地问道:“叶姑娘穿得怎样寒酸了?”
    “哪个有钱人家的小姐身上不佩几样首饰装点门面?那个姓叶的女人,从头到脚光秃秃的,没有半点金银,头上插的都是木头簪子,出出进进穿的都是麻布衣服。”
    叶知秋来自崇尚棉麻的年代,贪图舒服,干活便利,只要不出农场,穿的都是棉麻料子的衣服。林长乐哪里知道她是舒适至上,只当她家底不够丰厚,舍不得穿好的。
    那人依旧不评论,继续问道:“叶姑娘住的又如何寒酸了?”
    林长乐自恃见过不少深宅大院,尤其看不上成家的住所,“房子比乡下的土坯房稍好那么一点,一进的院子,半闭半敞,五间正房,几间厢房。
    有个半亩不到的后园,挖了个塘子,一样值钱的花草都没有,倒种了不少农物。”
    那人听了语带轻笑地道:“农户人家能有这样的房子已经不错了。”
    “什么不错?”林长乐越说越放得开,用词也随意起来,“男的女的都没成亲,就没遮没拦地住在一起。姓叶的女人行事又随便,从来不避嫌。跟男人眉来眼去,隔三差五凑在一张桌上吃饭。
    听说先前家里住了一个姓龚的男人,本来是要入赘的。姓叶的女人嫌他穷,收在家里当了长工。后来不知道怎么跟京城一个姓康的男人勾搭上了,那男人跟她不清不楚地好了几个月,一走就没了消息。
    她一心霸着成家的家产,不肯嫁出去。就在姓康的留下的房子里养了几个小白脸,每天好吃好喝地供着。有两个使唤丫头不用,偏装贤良,自己做饭洗衣,浇花除草,下田干活……”
    林长乐满肚子男盗女娼,在街上看见一男一女擦肩而过都能想出许多香艳的场面来,加之存心要败坏叶知秋的名声,有的没的,专拣难听的话说。
    那边沉默了半晌,又打听了一些情况,将林长乐打发出去。往窗外看了一眼,见围拢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自言自语地笑道:“初来乍到,就碰上这样一场好戏,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随从进门,将屏风拉到一旁立好,在他身边站定。垂手低头,默待指示。
    男子回过头来,脸上的笑意也跟着冷下来,沉声问道:“还没打探清楚吗?”
    “回主子,人已经回来了,在门外候着呢。”随从恭声回话。
    “叫他进来说话。”
    “是。”
    随从转开了门,将另一个同样装扮的人放了进来。不劳那男子浪费口舌发问,随从二号就一板一眼地禀道:“主子,属下已经打听清楚了。
    这方圆百里的田地和山头,都归叶姑娘所有。其中只三成的土地用来种粮,五六成的土地用来种菜养鱼放牧栽果树,余下的一两成或盖屋舍作坊,或是挖水渠,用作它途。
    叶姑娘将这些田地都租给了秋叶村的村民,每年只收极少的费用,并统一收购他们田里出产的东西,加工售卖。
    叶姑娘亲自料理的田地不多,生意上的事情也很少过问。庄子里的事情都由一个叫龚阳的人做主,庄子外的买卖由一个叫阿福的女孩经手。
    因为这样,外面的人并不知道叶姑娘的真正底细,顶多把她当成田产比较丰厚的富户罢了。”
    男子长眉微扬,“这么说她很富有了?”
    “是,据属下推测,说叶姑娘是清阳府第一富户不足为过。”
    “一个女子,短短数年的时间,就拥有如此庞大的身家,岂是只靠种田能赚出来的?”男子冷哼一声,“可查出她平日与什么人亲厚?”
    “叶姑娘与秋叶村的人走得都很近,上到九十岁老翁,下到三岁孩童,提起叶姑娘都满口赞誉。若论交情,全村的人都称得上亲厚。
    秋叶村之外,就是闻老太医府上了。
    叶姑娘是闻夫人的干女儿,除去一年四节之外,平日里走动并不算频繁。不过闻老太医的孙子在秋叶村开了一间医馆,与叶姑娘以兄妹和朋友的情谊相待。
    另外还有一个名叫肯伯特的番商,与叶姑娘来往甚密。听说叶姑娘这里出产的许多东西,都是肯伯特从番邦倒运过来的。”
    “肯伯特?”男子微微皱眉,将这个名字小声念了一遍,又问,“她可曾许过人家?”
    ——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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