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畅立义冢
周畅性仁慈,少至孝,独与母居。每出入,母欲呼之,常自啮其手,畅即觉手痛而至。治中从事未之信。候畅在田,使母啮手,而畅即归。元初二年,为河南尹,时夏大旱,久祷无应。畅收葬洛阳城旁客死骸骨万余,为立义冢,应时澍雨。
【译文】
周畅的性情仁爱慈善,年轻时极其孝顺,独自和母亲居住,每次出门,母亲想叫他,通常只用咬一下她自己的手,周畅感觉到手痛,就会马上回来。郡治中的从事不相信这事,等周畅去田间干活的时候,让他母亲咬手,而周畅真的马上就回来了。汉安帝元初二年,周畅任河南尹,那年夏天大旱,人们祈祷了很久始终没有应验。周畅把洛阳城旁一万多流民的死尸骸骨收起来埋葬了,给他们建造了义冢,天上随即降下了暴雨。
王祥剖冰孝母
王祥字休征,琅邪人,性至孝。早丧亲,继母朱氏不慈,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牛下。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母又思黄雀炙,复有黄雀数十,入其幙,复以供母。乡里惊叹,以为孝感所致。
【注释】
①谮(zèn):诬陷、说别人的坏话。
【译文】
王祥,字休征,琅邪郡人,生性非常孝顺。他从小死了母亲,继母朱氏不慈善,屡次说他的坏话,因此他又失去了父爱。每次都叫他去打扫牛棚。父母生病,他日夜伺候,不眠不休。继母想吃活鱼,当时天寒地冻,王祥就脱下衣服,准备破冰捉鱼的时候,冰突然自动裂开,两条鲤鱼从水中跳了出来,王祥拿着鱼回了家。继母想吃烤熟的黄雀,就又有数十只黄雀飞进王祥的帐子里,他烤好拿去侍奉母亲。同乡的人都惊叹,认为这是王祥的孝心感动上天的结果。
楚僚卧冰
楚僚,早失母,事后母至孝,母患痈肿,形容日悴,僚自徐徐吮之,血出,迨①夜即得安寝。乃梦一小儿语母曰:“若得鲤鱼食之,其病即差,可以延寿。不然,不久死矣。”母觉而告僚,时十二月冰冻,僚乃仰天叹泣,脱衣上冰卧之。有一童子,决僚卧处,冰忽自开,一双鲤鱼跃出。僚将归奉其母,病即愈。寿至一百三十三岁。盖至孝感天神,昭应如此。此与王祥、王延事同。
【注释】
①迨:等到。
【译文】
楚僚从小死了母亲,侍奉继母极其孝顺。继母生了毒疮,形体日渐憔悴,楚僚便用嘴将继母脓疮中的毒血慢慢吸出来,等到晚上继母就能安稳地睡了。继母梦见一个小孩子对她说:“如果你能抓到鲤鱼吃了,你的病就会马上痊愈,还可以延长寿命。不然的话,过不了多久你就会死去。”继母醒来,把这个梦告诉楚僚。当时正值十二月,冰天雪地,楚僚于是仰天长叹哭泣,脱下衣服在冰上卧下,用体温融化寒冰。有一个小孩子,他过来敲击楚僚卧冰的地方,冰忽然自己裂开,一对鲤鱼从冰下跳出来。楚僚便拿着鱼回家给继母吃,继母吃后,病立即痊愈,还活到了一百三十三岁。这大概是他的孝顺感动了天神,才得到了这样的昭应。这跟王祥、王延的故事差不多。
蛴螬炙
盛彦字翁子,广陵人。母王氏,因疾失明,彦躬自侍养,母食,必自哺之。母疾既久,至于婢使数见捶挞。婢忿恨,闻彦暂行,取蛴螬①炙饴②之。母食,以为美,然疑是异物,密藏以示彦。彦见之,抱母恸哭,绝而复苏。母目豁然即开,于此遂愈。
【注释】
①蛴螬:金龟子的幼虫。
②饴:拿食物给人吃。
【译文】
盛彦,字翁子,广陵人。他母亲王氏,因病双眼失明,盛彦亲自伺候她。母亲想吃东西,盛彦必定亲自喂她。他母亲病的时间了很久,心情烦躁,以致对婢女也多有打骂。婢女愤恨她,听说盛彦暂时外出,就拿金龟子的幼虫烧了给她吃。盛彦的母亲吃了,觉得味道还好,然而怀疑是怪东西,悄悄藏了一点留给盛彦看。盛彦看见虫子,抱着母亲痛哭,哭得死去活来。他母亲的眼睛一下子就复明了,从此病也痊愈了。
颜含寻蛇胆
颜含,宇弘都,次嫂樊氏,因疾失明,医人疏方,须蚺蛇①胆,而寻求备至,无由得之。含忧叹累时,尝昼独坐,忽有一青衣童子,年可十三四,持一青囊授含,含开视,乃蛇胆也。童子逡巡②出户,化成青鸟飞去。得胆,药成,嫂病即愈。
【注释】
①蚺蛇:蟒蛇。
②逡巡:一刹那。
【译文】
颜含,字宏都,他的二嫂樊氏,因病双目失明。医生开了处方,但必须用蟒蛇的胆配药,颜含到处寻找也没有找到。颜含忧虑叹息了很长时间。有一天白天,他独自一人在家里坐着,忽然有一个穿青色衣服的小孩,年龄大约十三四岁,手里拿着一只青色口袋要送给他。颜含打开口袋一看,正是蛇胆。小孩很快就走出门,变成青鸟飞走了。得到蛇胆配齐药,他二嫂的病就立即痊愈了。
郭巨埋儿得金
郭巨,隆虑人也,一云河内温人。兄弟三人,早丧父,礼毕,二弟求分。以钱二千万,二弟各取千万。巨独与母居客舍,夫妇佣赁以给供养。居有顷,妻产男,巨念举儿妨事亲,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儿孙,减馔,二也;乃于野凿地,欲埋儿,得石盖,下有黄金一釜,中有丹书,曰:“孝子郭巨,黄金一釜①,以用赐汝。”于是名振天下。
【注释】
①釜:古炊具。
【译文】
郭巨,隆虑县人,也有人说是河内郡温县人。有兄弟三人,早年便死了父亲。父亲的丧礼结束后,两个弟弟要求分家。家产共有两千万,两个弟弟各拿走一千万。郭巨独自与母亲居住在客店里,他和妻子靠给人打工来供养母亲。住了一阵,他妻子生下一个男孩。郭巨考虑抚养儿子会影响侍奉母亲,这是其一;老人得到食物,喜欢分给儿孙,这会减少她的食物,这是其二。于是他去野外挖坑,想把儿子埋掉。他挖到一块石头盖板,盖板下有一罐黄金,罐里还有一张丹砂写的文书,文书说:“孝子郭巨,黄金一罐,拿来赏赐你。”于是郭巨的声名遍传天下。
刘殷居丧
新兴刘殷,字长盛,七岁丧父,哀毁过礼,服丧三年,未尝见齿。事曾祖母王氏,尝夜梦人谓之曰:“西篱下有粟。”寤而掘之,得粟十五钟,铭曰:“七年粟百石,以赐孝子刘殷。”自是食之,七岁方尽。及王氏卒,夫妇毁瘠,几至灭性。时柩在殡,而西邻失火,风势甚猛,殷夫妇叩殡号哭,火遂灭。后有二白鸠来巢其树庭。
【译文】
新兴郡的刘殷,字长盛,七岁的时候死了父亲,居丧尽礼超过了一般的礼制。他服丧的三年间,从来没有开口笑过。他还尽心竭力侍奉曾祖母王氏。有一天夜里,他梦见有人对他说:“西边的篱笆下有粮食。”他醒来后去挖,挖到了十五钟粮食。那盖子上有刻辞,说:“七年的粮食一百石,用来赏赐孝子刘殷。”从那时开始吃这谷子,吃了七年才吃完。等到曾祖母王氏逝世,刘殷夫妇哀伤减食,消瘦异常,几乎连命都没了。当时棺材正准备下葬,西边邻居家突然失火,风势很大,刘殷夫妇敲着棺材号陶大哭,大火就熄灭了。后来有两只白鸠飞来,在他家庭院的树上做窠。
玉田
杨公伯雍,雒阳①县人也。本以侩②卖为业,性笃孝。父母亡,葬无终山,遂家焉。山高八十里,上无水,公汲水,作义浆于坂头,行者皆饮之。三年,有一人就饮,以一斗石子与之,使至高平好地有石处种之,云:“玉当生其中。”杨公未娶,又语云:“汝后当得好妇。”语毕,不见。乃种其石。数岁,时时往视,见玉子生石上,人莫知也。有徐氏者,右北平著姓,女甚有行,时人求,多不许。公乃试求徐氏,徐氏笑以为狂,因戏云:“得白璧一双来,当听为婚。”公至所种玉田中,得白璧五双,以聘。徐氏大惊,遂以女妻公。天子闻而异之,拜为大夫。乃于种玉处,四角作大石柱,各一丈,中央一顷地名曰“玉田”。
【译文】
①雒阳:即洛阳。
②侩:旧时买卖的中间人。
【译文】
杨伯雍,是洛阳县人。本来以做中间人给人介绍买卖为职业,天性忠诚孝顺。他父母亲死后,都葬在无终山,他就把家也安在了那里。无终山高八十里,山上没有水,他就打来了水,在山坡上免费供应茶水,过路的人都从他那里喝水。三年后,有一个人来喝水,拿了一斗石子给他,叫他到高而平有石头的地方把它种下,并对他说:“宝玉会从里面长出来。”杨伯雍当时还没有娶妻,那人又对他说:“你日后会娶到一个好媳妇。”那人说完就消失了。于是,杨伯雍就种下了那些石子。几年中,他经常去察看,只见小玉石长在石头上,而别人没有一个知道这件事。有一户姓徐的人家,是右北平郡的名门望族,他的女儿很有德行,当时有很多人求婚,姓徐的都没有答应。杨伯雍想向徐家求婚试试,却遭到了徐家人的讥笑,认为他太狂妄,戏弄他说:“如果你能拿出一双白玉壁来,我就同意你娶我的女儿。”杨伯雍来到他种的玉田中,收了五对白玉壁,作为聘礼。徐家人大吃一惊,就把女儿嫁给了他。皇帝听说了这件事,觉得杨伯雍这个人很神奇,就任命他为大夫。就在杨伯雍种玉的地方,四角立起大石往,每根石柱都有一丈高,中央的那一顷地,被命名为“玉田”。
衡农梦虎啮足
衡农,字剽卿,东平人也。少孤,事继母至孝。常宿于他舍,值雷风,频梦虎啮其足,农呼妻相出于庭,叩头三下。屋忽然而坏,压死者三十余人,唯农夫妻获免。
【译文】
衡农,字剽卿,是东平人。他小时候母亲就死了,侍奉继母非常孝顺。有一天,他住在别人家的屋舍里,遇到打雷刮风,他不断梦见老虎咬他的脚。衡农喊醒妻子,一同走到庭院里,磕了三下头。房屋忽然间倒塌,压死了三十多个人,只有衡农夫妇得以幸免。
王裒泣墓
王裒,字伟元,城阳营陵人也。父仪,为文帝所杀。裒庐于墓侧,旦夕常至墓所拜跪,攀柏悲号,涕泣着树,树为之枯。母性畏雷,母没,每雷,辄到墓曰:“裒在此。”
【译文】
王裒,字伟元,是城阳郡营陵县人。他父亲王仪,被晋文帝杀害。王裒在父亲的墓旁结庐,为父亲守孝,早晚常到墓地跪拜,他扶着柏树悲哀号哭,眼泪洒在树上,柏树因此枯萎了。王裒的母亲生性害怕雷声,母亲死后,每当打雷的时候,他就到她墓前说:“王裒在这里。”
白鸠郎
郑弘迁临淮太守。郡民徐宪在丧致哀,有白鸠巢户侧。弘举为孝廉,朝廷称为“白鸠郎”。
【译文】
郑弘升任临淮郡太守。郡里有个平头老百姓叫做徐宪,他在家守丧致哀时,有只白鸠到他家门边筑巢。郑弘举荐徐宪为孝廉,朝廷称他为“白鸠郎”。
东海孝妇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
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旛。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旛竹而上标,又缘旛而下云。”
【译文】
汉朝时,东海郡有一个孝顺的媳妇,她侍奉婆婆十分恭谨。婆婆说:“媳妇奉养我非常辛苦。我已经老了,何必吝惜剩下的年月,长久地连累年轻人呢?”于是就上吊自杀了。她的女儿告到官府,说:“媳妇杀死了我母亲。”官府拘捕了媳妇,严刑拷打,非常狠毒。孝妇受不了酷刑,无辜而认罪。当时于公当狱吏,说:“这个妇人奉养婆婆十多年,因为孝顺而名声传遍四方,不可能杀害婆婆。”太守不听他的意见,于公争辩,没有说服太守,抱着定案的文书,从官府里哭着离开了。从此以后,东海郡遭受大旱,三年不曾下雨。后任太守到职,于公说:“孝妇不应该死,前任太守枉杀了她,灾祸的根源应该在这里。”太守立即亲自前往孝妇的坟墓祭奠,还在她的墓上设立表彰的标志。天上立刻下起雨来,这一年庄稼获得了大丰收。
当地老人传说,这个孝妇名叫周青。周青死时,车上插着十丈长的竹竿,竹竿上悬挂着五色幡旗。她当众立下誓愿,说:“我周青如果有罪,我的血会顺着竹竿流下来,甘愿被杀;我周青如果死得冤枉,血会顺着竹竿倒流上去。”行刑后,她的血呈青黄色,沿着旗竿倒流至顶端,又顺着旗杆流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