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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0章 打不赢就跑

    金兀术头晕目眩,耳朵几乎都要烂掉。几乎已经肯定,这是花溶教的,是花溶!
    小孩子,怎么说得来这样的话?
    其实,这是秦大王教的。是当初在野人部落时,秦大王来看他时告诉他的。秦大王只要听他念叨“阿爹”,就会不厌其烦地大损金兀术一顿。讲了金兀术的许多秘密,比如如何用计杀掉金国最能征善战、地位资历战略都比他高的大将宗翰,如何杀死创造了女真文字的大力士谷神,如何为了独霸权力杀掉他的亲兄弟宗隽,又藏了多少南侵时掠夺的财物在他的家里,私下里如何经营他的白城子独立王国,别有心思……
    秦大王跟金兀术是天生死敌,自然总是不厌其烦诋毁金兀术,纵然是一分也能说成十分,何况,那些事实,都是存在的,倒不是他真正诬陷于金兀术。而他讲得更多的,还是淮扬大屠杀,朱仙镇大屠杀……大仁大义的四太子,如何杀得宋国普通百姓血流成河,多少妇女被他淫辱,甚至他家里的娘子,十之八九,也全是各国的战俘战利品……
    孩子听得刺耳,老觉得这个坏蛋故意贬低自己的阿爹,说阿爹的坏话,所以,无论秦大王如何给他小玩意,教他武功讨好于他,他都很讨厌秦大王。
    但是,秦大王善于讲故事,口沫横飞,尤其讲起捉弄金兀术的往事,简直是眉飞色舞,陆文龙再不满意,也听得很是新奇。只是,他向来看做是诋毁,因为,妈妈并没在他面前讲过这些。妈妈常常讲的是“岳阿爹”的英雄往事,总听得他热血沸腾。
    与之相较,自然是也只当秦大王在讲故事而已。
    记得最后一次见到秦大王时,他曾瞪眼:“臭小子,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的金兀术阿爹,是一个大豺狼。这是全世界最假惺惺的一个人。他最善于做戏,你们都被蒙蔽了,总有一天,你会后悔,你会看清他的真面目……”
    他当时的反应是抓起一块石头就向秦大王扔去,大声骂他:“坏蛋,你才是个大坏蛋。”他连“舅舅”二字也不叫了,连他的小玩意也不稀奇了:“滚,我不想再看到你了。”
    但是,潜意识里,听得多了,也总是隐隐相信,就算不信,也是有几分担忧的,心底,小小的动摇,小小的害怕,小小的不敢置信——万一,万一阿爹真是如此,到底该怎么办?
    所以,当初一听阿爹不去救妈妈,才那么失望,那么生气,甚至于很轻易就要跟阿爹翻脸。
    现在,才明白秦大王说的都是真的。就算他不理解,也知道是真的。
    苟利国家,岂敢私也,那杀宗翰、宗隽算怎么回事?也是为了国家?家里那么多财物算怎么回事?也是为了国家?
    阿爹的一切标准,都是高尚的!但都由他自己解释,解释权归他,永远都站在他有理的一面。
    然后,他听得阿爹尖锐的声音:“文龙,你妈妈到底都跟你说了我多少坏话?”
    他呆站在原地,陷入了人生的一个怪圈,完全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少年能思考的深度——一半的接受来自于秦大王,一半的反对来自于阿爹。
    忽然就忿忿的:“都怪秦大王,都怪那个坏蛋舅舅……”全部的怨恨集中到了秦大王身上,正是这个坏人,多次反复,根深蒂固地,催倒了自己心目中最大最深切最亲爱的偶像。
    自己的父亲,伟大的阿爹。
    又觉得不可思议,“你看,阿爹,你就不了解妈妈,妈妈从未跟我讲过你的坏话,她总是叫我听你的,说这世界上,你最关心照顾的人就是我……是坏蛋舅舅说的……”
    金兀术被这声“坏蛋舅舅”也彻底激怒,立刻明白,原来不是花溶,是这个无耻海盗。胸膛里的火焰在熊熊燃烧,秦大王,永远在玩弄他那些卑鄙的伎俩,见不得人的诋毁,就如一个长舌妇,最恶毒的搬弄是非。
    从整箱子的绿帽子到满天的绿乌龟焰火,再到巨大的绿乌龟横幅,再到在小孩子面前编派自己的不是,一次两次三四次……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原来,孩子早已受到了他的毒害。
    秦大王这个垃圾,仿佛自己天生的克星,任何一个稍微有点节操的男人都干不出来的事情,他都能干出来。
    他的手捏的骨骨作响,旧恨新仇一起窜上心底,几乎让他的身子都要迅速燃烧起来,比恨岳鹏举更恨得厉害。岳鹏举当年好歹还是公仇,自己和秦大王,已经完全是私怨,不可忍受的折辱。
    “文龙,秦大王只是一个卑鄙无耻的海盗,他奸淫掳掠,无恶不作,撒谎造谣是他的拿手好戏……”
    陆文龙的声音更大:“可是,他去救妈妈;海陵和夏渣都说,妈妈去杀秦桧的时候,是他去救妈妈,带走了妈妈……我亲耳听到的,而你,你没有!”
    金兀术双目喷火,忽然意识到,自己根本不该跟小孩子讲这些没用的东西。
    “阿爹,坏蛋舅……呃,那个秦大王,他还说……”
    “我不想再听他的任何谣言……”
    “秦大王说,有一次海战,你曾下令射杀妈妈,想把我妈妈一起杀了……”他一口气说出来,“这件事,不是秦大王造谣吧?”
    金兀术牙关咬得咯咯作响。真的,秦大王,他不是岳鹏举;他甚至不是赵德基!他也不是金国自己的任何一类政敌!
    他比上述的一切人加起来更加卑鄙。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卑鄙者更能战无不胜。
    “阿爹……”
    金兀术暴喝一声:“来人,立即将小王子送回燕京,不得有任何耽误。”
    两名侍卫上前,一左一右站在陆文龙身边。
    陆文龙失望地拿着自己的长枪,脸上还是火辣辣的,这一刻,觉得阿爹真的太陌生了,越来越陌生了。调动拐子马,何等重大,难怪海陵等人怎么也查不到阿爹的“罪证”!他曾为此暗喜阿爹的英明,崇拜他的妙计,孩子的心灵里,为了自己的亲人好,便是最大的是非观。杀掉一个恶棍,也该令人拍手称快,相反,目睹恶棍作恶,却旁观并鼓励,才不可饶恕。
    但是,假的,这些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幻想。
    根本就不是他,怎么查?
    父亲伟大的形象,在脑海里轰然崩溃,坍塌。一度,四太子,是最大的英雄,最大的道德楷模,自己的崇拜偶像……那是自己的阿爹!
    可是,为什么其实不是这样?
    “马上就送小王子上路,若有任何闪失,军法从事。”
    他忽然想起先前阿爹那声“杀”,杀掉那名歌女,也是这么说的,不杀就“军法从事”。阿爹的每一样,都师出有名。
    金兀术不敢看他奇怪的目光,深深地惧怕,一个孩子,怎么会有这样可怕的目光?这孩子,忽然变了个人,那么陌生。那眼光,可怕——他忽然打了个冷颤,仿佛陆登站在自己面前,死不瞑目,尸体不肯倒下,怎么也不肯,就是这样的目光。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若是这个孩子知道,自己就是他的杀父杀母仇人——他浑身冷汗,再也不敢想下去。转过身,脚步不稳,竟然第一次想要逃跑,逃离一个无法掌控的环境。
    就算是权倾天下的四太子,也有握不住的时候。
    陆文龙盯着阿爹,两名亲兵上前拉他,他忽然一挥手,这一下,用力甚大,一名士兵竟然被挥得一阵踉跄。
    “不许碰我,我自己会走!”
    金兀术避开他的目光,只觉得一阵寒入骨髓的冷意。
    陆文龙第一次并没有叫他,大步就走。两名士兵亦步亦趋,押送着他。
    再回头,阿爹已经不见了,一声号角吹响,那是出征的声音。晨风里,拐子马列成方阵,一队一队的开拔。他知道,这是大金最精锐的队伍,此行,便是去捉拿那个坏蛋舅舅,也许,还有自己的妈妈。
    但愿,但愿妈妈别跟那个坏蛋舅舅在一起。如果在一起,阿爹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阿爹,这一次,是真的要杀掉妈妈了!
    他心内狂跳,头晕目眩,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唯有祈祷,妈妈千万不要和那个大坏蛋秦大王在一起。
    如是想的还有金兀术。
    希望,花溶千万千万不要跟那个海盗头子在一起。但是,直觉和经验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他们一定在一起。秦大王万里迢迢追到这里,又率领野人杀去救援,并不是做耍的。
    兵临城下,这一次,不是一座城池,而是比城池更加厉害的游击战。本来,宋军是并不擅长游击战的,他们擅长固城高墙的攻坚战和守卫战,缺少积极主动出击的传统。擅长游击战的自来就是游牧民族或者盗匪流寇绿林势力。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
    但是秦大王,他并非宋军正规军,他就是一个强盗,浸淫游击战已经有二三十年历史了,在和各种流寇、宋军、金军大大小小几百战的交手里,已经锻炼得比正规军还强悍。
    金兀术在燕京周围跟他多次交手,有好几次良机,都被他逃脱了,就是因为他特别擅长这该死的游击战。金兀术对这样的战阵也不陌生。怕的就是他游击得再彻底一点:单枪匹马跑了,那样,自己真就抓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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