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话。
第二天,和往常一样,叶暮从打坐中醒过来,然后洗漱完毕,准备去学校。
可是还没等他开门,外面就响起了“啪啪啪”的敲门声。
“谁啊?”
叶暮一愣。
看了看时间,这才六点多一会儿,谁会这么大清早的跑他这儿来?
不过马上,叶暮就不说话了。
只听外面应了一声:“警察。”
打开门。
外面站着两名民警,其中一个见叶暮出来,直接掏出手铐,递过去说道:“局长让专门照顾你一下,自己戴上吧。”
叶暮也不废话,接过手铐,就往自己手腕上锁。
现在天还早,整栋出租楼里静悄悄的。
“警察同志,能问一下,我犯了什么事了吗?”叶暮戴上手铐后,忍不住问了一句。
“前天晚上你是不是去过东路跑步?”其中年纪稍大的一名警察问道。
这一问,叶暮便知道是什么事儿了。
果然。
年纪大的警察继续道:“那边有监控,刚好拍到了画面,我买到的时候只找到了四具尸体。”
叶暮纳闷道:“为啥昨天不抓我?”
警察却古怪的看着叶暮,说道:“你跟张局是什么关系?”
得。
叶暮又明白了。
看来是张建国没有第一时间让人抓自己,而且现在恐怕也对尸体经过调查处理之后,才吩咐人过来的。
咔~~~
叶暮刚被带走,隔壁的房门就悄悄打开然后柳依一的脑袋就出现在外面,左右看了看。
“发生了什么事?”柳依一心里面慌慌的。
由于打赏的原因,这两天她书的成绩很好,于是一直熬夜码字,以多更新来回报读者。
因此也就在房间里听到了刚刚的对话。
不过她慌的原因却是那笔“巨额“打赏。
这才刚打赏没两天,就有警察过来抓人了,也很难不让柳依一多想。
“难道那些钱真的是叶暮抢来的?而且还发生了人命!”柳依一越想越觉得事情很可能就是这样的。
抢劫还杀人,这可是要被枪毙的!
铃铃铃……
就在这时,叶暮房间里传来手机的声音。
柳依一过去一看,因为刚才叶暮是直接戴上手铐然后被带走的,所以连门都没锁好。
柳依一将门一推,就进入了叶暮屋里。
里面比较空荡。
一张床上正随意撇着一个老式智能手机,屏幕亮着,显示有人打来电话。
“美女老师?”
一看来电显示,柳依一稍愣了一下,然后接通。
刚一通,里面就传来悦耳的声音:“叶暮,你是不是真的会看风水,老师有事想请你帮个忙。”
柳依一没明白对面的意思,便直接说道:“你是叶暮的老师吧?叶暮刚刚被警察带走了。”
“啊?”
电话里的声音一愣。
……
叶暮被带到警局之后,由张建国亲自审讯。
虽然很不满叶暮“泡”他女儿,但张建国还是有点小私心,审讯时就把叶暮手上的手铐解锁了。
随后又随意问了几句,好像在走流程似的,最后就让人安排叶暮去看守所里住上几天。
事情很简单虽然监控视频上显示,四个人的死似乎都与叶暮有关,但经过法医的解剖和审查,却发现四个人体内都藏着一颗小小的晶石,而晶石里面还有毒液残存。
也就是说……
四人真正的死亡原因是中毒而死的!
再加上四个人本来就是逃犯,因此死不死的,对案件来说,并没有多大影响,就算死人不死,抓回来也得枪毙!
至于叶暮要到看守所里住几天,那就是上头的要求。
说是为了判叶暮一个知情不报罪和涉案逃逸罪。
原本是要关半年的,不过张建国知道叶暮再过不到一个月就要高考了,所以跟上面求了情,才只关10天。
叶暮被警察带到了一间牢房。
他头一次进来,所以就学着电视里面演的,很老实的站在门口附近,然后目光打量四周。
牢房空间不大。
因为是看守所的牢房,所以里面有灯泡,还有一扇天窗,亮度是足够的。
两边跟学校住宿一样,都有铁架床,分上下铺。
唯一区别就是这里便坑和洗漱的地方都在牢房里。
而里面的犯人倒是让叶暮微微一愣,心里面寻思着这些人貌似跟电视上演的有些小差别。
每张床上都坐着犯人,而且这些犯人一个个都非常好学,有的在背英语单词,有的在墙上练字,还有一个人在看书。
书名叫《量子物理史话》。
看书的这位貌似是牢房里的老大,长得一副书生样,但身材却健硕无比,只穿了一件背心,满身腱子肉,看着就让人畏惧。
两边还有人给他捏背捶腿,旁边除了许多书籍,竟然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
“喂,你小子怎么进来的?”里面有人问了叶暮一句。
这些犯人一般不会主动问名字,但却会先问你犯了什么事,这样才能衡量一下你配不配跟他们一个圈子。
叶暮也没想惹事,直接朗声道:“几位大哥,我叫叶暮,警察误会我杀人了,后来查明白人不是我杀的,但也有知情不报和逃逸等行为,所以要关我几天。”
“嘿,小子挺懂规矩嘛。”那书生面相男子啧啧出声。
“都是跟电视上学的。”叶暮咧嘴一笑。
书生男子却没回话,只是定定的瞅着叶暮。
倒是叶暮被对方看的有点不爽,忍不住道:“这位大哥,听说这里都有规矩的,我就住几天,如果出去了,也能成朋友。”
他可没少看监狱类电影。
里面的犯人一个个都很变态,他现在虽然壮实了不少,但长的却比较清秀,万一被这些丧心病狂的家伙当成“兔子“,那得多恶心啊!
虽然不怕,但也不想。
而且马上高考了,叶暮本着能低调就低调。
不料他的话音刚落,那书生男子却忽然道:“鸿鸣集团的人是你弄死的吧?”
周围几名犯人都开始动了。
叶暮眉头一皱,然后才仔细看向对方,这才发现,书生男子居然也是武者,实力洗髓境左右。
出去的话,在外面也算个高手。
不过也要看面对谁。
在叶暮眼里,这种人最多也就普通特种兵层次,他都不屑动手。
“什么意思?”叶暮淡声问道。
他已经做好了动手准备。
可是……
“哎呀!”
书生男子直接一巴掌将旁边床铺边上站着的男子扯到一边去,随后拍了拍床,对叶暮说道:“这几天你就睡这个床位上。”
叶暮一愣。
其他反而更是张嘴,一时间不知所措。
不明白书生男子的意思。
很快,书生男子一笑,说道:“我叫林栋,以前当兵的,既然你敢杀到鸿鸣集团,我自然敬你是一条汉子!”
“别,我可没去过鸿鸣集团!”叶暮连忙否认。
杀人可是犯法的,无论如何都不能认!
万一是个圈套呢?
林栋笑了笑,说道:“我有一个兄弟前两天来看我,说有人为他们讨了公道,并且宰了那个王长军,我一时太高兴,有点对不住。”
“没事,反正我没去过那什么集团,更没杀过人。”叶暮如是说道,却已经坐在了林栋旁边的床位上。
林栋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了一盒烟,然后在其他犯人惊讶和艳羡的目光中,将烟递给了叶暮,笑着说道:“咱没别的爱好,就喜欢交朋友,多亏看守所里认识的人多,这日子才能过得如此滋润,来,点一根,正品中南海,在外面都不一定抽的到。”
叶暮也没客气。
他没烟瘾,之前也就是跟学校混混学的,以为抽烟就不会有人欺负自己。
现在见得多了,才明白,要想不被人欺负,就得拳头比对方大!
抽了两口烟,叶暮忽然道:“林大哥,我看你面相不太对呀。”
“嗯?”
林栋弹了弹烟灰,笑骂道:“能进监狱的,谁特么面相是对的?”
“不是,你面相是真的有问题。”叶暮也喜欢交朋友,毕竟朋友多了好办事,他看着林栋的脸,摇头道:“你是不是在25岁之后总被抓进来坐牢?”
林栋本来只当叶暮在讲乐子,活跃气氛,但听到这话,准备抽烟的动作却微微一僵,眼睛也从书本上移开。
他是25岁退伍的。
可就是从退伍开始,他就面临着诸多不顺,先是从人贩子手里救了一个小孩儿,却因为救援过程中,不小心把小孩儿手臂给弄骨折了。
那小孩儿父母第一时间不是痛斥人贩子,反而抓着他,让他赔钱,给他们家医药费看手臂。
赔了仅有的退伍补贴,又因为把人贩子打成重伤,所以被带到这儿关了起来。
后来才知道,那小孩儿的手臂天生就是可以随意骨折脱臼的。
好在有兄弟帮忙,没几个月就出去了。
但好景不长,找了一份儿拉货的工作,跑长途的,只是第一单生意还没到目的地,车却被人堵在了高速公路。
原因是他“虐狗“。
当拉开货车上的帆布时,林栋才知道,他拉得货居然是一只只狗,那些狗都被人注射了麻醉药,虽然睁着眼,但却叫不出来声。
于是他就被一群“爱狗人士”给揍了,自始至终他都没还手,只是护住了要害。
结果他又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