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狼的故事

    从前看郝懿行的《晒书堂笔录》,很是喜欢,特别是其中的《模糊》一篇,曾经写过文章介绍,后来有日本友人看见,也引起兴趣来,特地买了《晒书堂全集》去读,说想把郝君的随笔小文抄译百十则出版,可是现在没有消息,或者出版未能许可也不可知。
    模糊普通写作马虎,有办事敷衍之意,不算是好话,但郝君所说的是对于人家不甚计较,我觉得也是省事之一法,颇表示赞成,虽然实行不易,不能像郝君的那么道地。大抵这只有三种办法。一是法家的,这是绝不模糊。二是道家的,他是模糊到底,心里自然是很明白的。三是儒家的,他也模糊,却有个限度,仿佛是道家的帽,法家的鞋,可以说是中庸,也可以说是不彻底。我照例是不能彻底的人,所以至多也只能学到这个地步。
    前几天同日本的客谈起,我比喻说,这里有一堵矮墙,有人想瞧瞧墙外的景致,对我说,劳驾你肩上让我站一下,我谅解他的欲望,假如脱下皮鞋的话,让他一站也无什么不可以的。但是,若连鞋要踏到头顶上去,那可是受不了,只得蒙御免了。
    不过这样做并不怎么容易,至少也总比两极端的做法为难,因为这里需要一个限度的酌量,而其前后又恰是那两极端的一部分,结果是自讨麻烦,不及彻底者的简单干净。而且,定限度尚易,守限度更难。你希望人家守限制,必须相信性善说才行,这在儒家自然是不成问题,但在对方未必如此,凡是想站到别人肩上去看墙外,自以为比墙还高了的,岂能尊重你中庸的限度,不再想踏上头顶去呢。那时你再发极,把他硬拉下去,结局还是弄到打架。仔细想起来,到底是失败,儒家可为而不可为,盖如此也。
    不佞有志想学儒家,只是无师自通,学的更难像样,这种失败自然不能免了。多少年前有过一位青年,心想研究什么一种学问,那时曾经给予好些帮助,还有些西文书,现在如放在东安市场,也可以得点善价了。不久他忽然左倾了,还要劝我附和他的文学论,这个我是始终不懂,只好敬谢不敏,他却寻上门来闹,有一回把外面南窗的玻璃打碎,那时孙伏园正寄住在那里,吓得他一大跳。这位英雄在和平的时代曾记录过民间故事,题曰“大黑狼”,所以亡友饼斋后来嘲笑我说,你这回被大黑狼咬了吧。他的意思是说活该,这个我自己也不能否认,不过这大黑狼实
    在乃是他的学生,我被咬得有点儿冤枉,虽然引狼入室自然也是我的责任。去年冬天偶然做了几首打油诗,其一云:
    山居亦自多佳趣,山色苍茫山月高,
    掩卷闭门无一事,支颐独坐听狼嗥。
    饼斋先生去世于今已是五年了,说起来不胜感叹。可是别的朋友,好意的关怀我,却是不免有点神经过敏的列位,远道寄信来问,你又被什么狼咬了么?我听了觉得也可感也好笑,心里想年纪这样一年年长上去了,还给人那么东咬西咬,还了得么。我只得老老实实的回答说道,请放心,这不是狼,实在只是狗罢了。本来诗无达诂,要那么解释也并无什么不可,但事实上我是住在城里,不比山中,那里会有狼来。寒斋的南边有一块旧陆军大学的马号,现在改为华北交通公司的警犬训练所,关着许多狗,由外国人训练着。这狗成天的嗥叫,弄得近地的人寝食不安,后来却也渐渐习惯,不大觉得了,有时候还须提起耳朵静听,才能辨别他们是不是叫着。这能否成为诗料,都不成问题,反正是打油诗,何必多所拘泥,可是不巧狗字平仄不调,所以换上一个狼字,也原是狗的一党,可以对付过去了。不料因此又引起朋友们的挂念,真是抱歉得很,所以现在忙中偷闲来说明一下子。
    说到遇狼,我倒是有过经验的,虽然实际未曾被咬。这还是四十年前在江南水师学堂做学生的时候的事,《雨天的书》里《怀旧之二》,根据汪仲贤先生所说,学校后边山上有狼,据墙上警告行人的字帖,曾经白昼伤人,说到自己的遇狼的经验,大意云:
    “仲贤先生的回忆中的那山上的一只大狼,正同老更夫一样,他也是我的老相识。我们在校时每到晚饭后常往后山上去游玩,但是因为山坳里的农家有许多狗,时以恶声相向,所以我们习惯都拿一支棒出去。一天的傍晚,我同友人卢君出了学堂,向着半山的一座古庙走去,这是同学常来借了房间叉麻将的地方。我们沿着小路前进,两旁都生长着稻麦之类,有三四尺高。
    走到一处十字路口,我们看见左手横路旁伏着一只大狗,照例挥起我们的棒,他便窜入麦田里不见了。我们走了一程,到了第二个十字路口,却又见这只狗从麦丛中露出半个身子,随即窜向前面的田里去了。我们觉得他的行径有点古怪,又看见他的尾巴似乎异常,才想到他或者不是寻常的狗,于是便把这天的散步中止了。后来同学中也还有人遇见过他,因为手里有棒,大抵是他先回避了。原来过了多年之后他还在那里,而且居然伤人起来了。不知道现今还健在否,很想得到机会去南京打听一声。”
    以上还是民国前的话,自从南京建都以后,这情形自当大不相同了。依据我们自己的经验,山野的狼是并不怎么可怕的。最可怕的或者是狼而能说人话的,有如中山狼故事里的那一只狼。小时候看见木版书的插图,画着一只干瘦的狼,对着土地似的老翁说人一般的话,至今想起还是毛骨耸然。此外则有西洋传说里的人狼,古英文所谓卫勒伍耳夫者是也,也正是中国的变鬼人一类的东西。我有一大册西文书,是专讲人狼的,与讲僵尸的一册正是一对,真是很难得的好书,可是看起来很可怕,所以虽然我很珍重,却至今还不曾细阅,岂真恐怕吓破苦胆乎,想起来亦自觉得好笑人也。民国甲申惊蛰节,在北京。
    [附记一]
    这篇文章写好之后,随即收到东京书店代译者寄来的一册书,名为“模糊集”,就是上文所说郝氏随笔的选本,译者的劳力至可感佩,特补加说明于此。
    [附记二]
    民国十四年秋间写过一篇杂感,有这一节云:
    “今日在抽屉底里找出祖父在已亥年所写的一册遗训,名曰‘恒训’,见第一章中有这样一则:
    少年看戏三日夜,归倦甚。我父斥曰,汝有用精神为下贱戏子所耗,何昏愚至此。自后逢歌戏筵席,辄忆前训,即托故速归。
    我读了不禁觉得惭愧,好像是警告我不要多去和人纠缠似的。无论是同正人君子或学者文士相打,都没有什么意思,都是白费精神,与看戏三日夜是同样的昏愚。”其时正和甲寅派的伙计们打架,写了不少的文章,虽然后来觉悟停止,却也已白费了好些精神与时间。所写的文章曾编有目录,题曰“真谈虎集”,可是这些资料早已送入字纸篓里去,现今连目录也散佚不存了。此次又复谈起狼来,陆续写了数千言,近来想要编集,这种文章照例是不适用,未免又是唐丧时日,想起上边的杂感,觉得有重行警戒之必要。这一篇《遇狼的故事》尚可用,因编入以存纪念。
    三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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