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南叔跟着下去为毛毛照明。他正下到一半,就听见嘭一声,有什么东西摔了下去。
    “毛毛!”南叔惊呼。
    地底,毛毛带着笑意,幽幽出声:“南叔,我没事。”
    南叔将手电筒照过去,发现毛毛正在朝着一个方向注视,他的眼睛适应了黑暗,能够看清在距离他不远处的小床上,睡着的那个人。而南叔的手电筒太刺眼了,毛毛无奈的请求道:“南叔,麻烦关一下。”
    南叔关了手电,等眼睛适应了黑暗后,发现毛毛不知何时已经挪到了床边。
    时间仿佛回到了四年前,他在郊外的仓库里救出她时,她也是高烧不退,昏迷不醒。只不过,那时她很胖,此时她很瘦,只不过,那时他能抱她离开,此时他只能这样看着她。
    “南叔,我觉得我可以。”
    南叔想了想,点点头。
    于是,从上面扔下一条两条绑带,南叔帮助毛毛将离烟背在背后,用一条绑带将两人紧紧捆在一起,而另外一条绑带的一头连着毛毛的腰,另一头攥在上面小李的手里。
    “走吧。”南叔扶着离烟,为毛毛减轻重量。
    毛毛知道是自己任性了,可是啊,能在这把年纪任性一回,真好。他的后背很烫,是活生生的体温。这种感觉真好,这种你还活着的认知,令人蓦地生出无限力量。
    毛毛用完好的那只手握住木梯,身后由南叔顶着,上面有人拉着,他几乎不用使力,就攀上了木梯,行刑师不单单只在他的躯干下刀,毛毛的手臂上亦有许多伤口,他一用力,伤口就崩开好大一块,血滴在后头的南叔脸上。南叔自认自己年轻时也是闯荡过江湖,是见过不少生死的汉子,可这一回,在白家老宅地下密室里,在木梯上,他偷偷抹了两把泪。
    上面和背后同时使力,毛毛又爬上了一节,烧到神志不清的离烟忽然幽幽地唤了一声他的名字,毛毛顿时满眼都是泪。
    “恩,是我。”毛毛咬着后槽牙,逼回那些眼泪。
    离烟似乎听见了,她整个人都柔软起来,乖乖伏在了她毛哥身后,滚烫的小脸蛋贴在毛毛的后颈,灼得他一阵哆嗦。
    上面的人与南叔齐声:“一二!”
    毛毛只用一手一脚,终于从地面探出头来,外面大亮,他终于松了口气。
    最后,毛毛和离烟被小李等一帮小青年拖了上去,毛毛着急地解着绑带,一边让跌打师傅:“四年前您救过她,现在也请救救她!她发烧了!温度很高!”
    所有人都保持着蹲的姿势,因为毛毛现在是躺在地上爬不起来的姿势,他们不愿意让毛毛太狼狈。大家上去帮忙拆开绑带,毛毛一手搂过那个满脸通红很不舒服的姑娘,另一只废手软软地摊在一边。离烟在昏沉中感觉到了熟悉,张开手臂抱住了这个救她出来的男人。她的胳膊正好压在毛毛腹部的伤口上,毛毛疼得满脸是汗,但绝对不会推开她。
    “那我把她抱走了?”跌打铺的老牛迟疑片刻。
    “不,我跟着去。”毛毛说着,被众人扶起来。
    所有人都不意外会听到这个回答,南叔满头大汗地爬上来,累得半条命都去了,哼哧哼哧:“阿牛你这不废话吗!这小子能放心扔下他媳妇?”
    牛大叔也觉得自己说了废话,挠挠头,让几个小子拿来简易担架,带着毛毛和离烟走了。
    离烟一路睡着,毛毛倒是痛得很清醒,唐人街还是原来的样子,这里的大红灯笼总是定期更换,为的就是务必保持整条街的红红火火。跌打铺子也还是那个样子,一进去就一股浓浓的药油味,牛大叔先给离烟点上了消炎和降温的药水,然后拿来毛巾交给毛毛。毛毛说了声谢谢,就专心致志地用完好的手给他家小妹儿擦脸,几个小年轻看着他们毛哥那只废了的手,都偷偷抹眼睛。
    毛毛扭过头来:“哭什么?还没断奶啊?”
    牛大叔垂眼瞥见离烟的脚踝,她的脚上没穿鞋,原本细细的脚踝肿的高高的。毛毛这时平静下来,也看见了,那肿胀的脚踝真是比他身上的伤还让他难受,他抬手轻轻拂过,离烟闭着眼哼哼了一下,马上缩起了脚。
    毛毛问牛大叔:“现在治?”
    这种专业手艺他不懂。
    牛大叔下手摸了摸,跟毛毛说:“不是一两天的伤了,再不治就要留病根了。”
    “能治好吗?”
    “行的。”牛大叔干脆地点点头。
    “恩,那就治吧。”毛毛边说边爬上床,用手摁住小烟烟。
    然后,他想到了许文博说的,离烟是从房间窗台跳下来逃走的。
    他偏过头看着她,跳下来时就扭到脚了,还忍着疼一路徒步走下山吗?烟烟,你这么乖,我怎么疼你才好?
    ***
    毛毛正慌神着,只听咔咔两声,他压着的人一阵痛呼,毛毛这时在看过去,牛大叔已经拍拍手说:“好了。”
    然后,他拿出两片黑乎乎的药贴,啪啪盖在离烟脚踝,毛毛给小妹儿扯了扯被子,这姑娘,穿得漂漂亮亮,是为了要回三千港给他一个惊喜吧?可现在,这条裙子都破了,脏兮兮的挂在她身上,让人心里酸酸的。
    牛大叔收拾完离烟后指了指毛毛的手:“你也该去医院了。”
    离烟让牛大叔的老婆照顾着,毛毛很放心,他在去医院前给盛赞打了个电话,他说:“你来吧,我这里都弄好了。”
    盛爷破口大骂,骂完后飞来美国。从玉城到美国最少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毛毛先去医院处理了手脚,然后回到白家老宅。
    傻昆被绑在前厅里,看着毛毛绑着白纱布的手腕和打着石膏的腿,幽幽说着:“你运气好。”
    “白易在哪里?”
    “你找到你女人了?”
    ““当然。”
    只能选一个,你把你女人带走了,所以我不会告诉你白易的下落。”傻昆笑了笑。
    “你这个疯子!”毛毛用拐杖戳在他的心口,傻昆疼的喊了一声。
    “只能选一个,让你重新选,你会选谁?”
    这个问题对毛毛来说并不是很难,一个是媳妇儿,一个是朋友,如果只能选一个,他选离烟问心无愧,但他不能忍受被人这样要挟,他一定要两个都救出来。白家对他有恩,他很清楚当年白老为什么非让他去送那趟货,那是因为老人家想栽培他,他那时落魄不堪,承蒙白老不嫌弃,就冲着这个,他毛毛就得给白老一个交代,他就有责任要保住白家的种。
    毛毛让小李揍傻昆,小李一点也没留力,拳拳都狠,很快,傻昆吐出一口血,显然是伤到了内脏。
    “你打死我吧,我不会说的。毛毛,白易也快死了,正好,我可以去黄泉路上陪她。”
    “放屁!”毛毛真心觉得以后一定不能惹神经病,这人根本说不通。
    傻昆面对着唐人街上的人,不禁想到自己的这四年,他从小自卑不怎么会说话,这个家里,白易与他同龄,他永远都记得进白家后白老告诉他的,要永远保护白易,也永远记得白易的父亲对他承诺过的,等长大了,要将白易嫁给他。他从小就一心一意对白易,他怀着自己卑微的爱情,年复一年。是白家先负了他,他没有做错什么,是他们认为他好欺负!
    所以,他决定放手一搏,但是,终是一败涂地,他再也没机会了,他抢不走白易,也夺不走白家,他更证明不了自己不比毛毛差。
    “二傻子。”毛毛挡住小李,站在傻昆面前,指了指自己的手和脚,“说出来,一笔勾销。”
    傻昆摇摇头,又变回那副憨傻的表情,他偏执道:“不说,白易是我的。”
    “是你毁了她!”毛毛用手肘砸向傻昆鼻梁。
    傻昆痛得笑了,两管鼻血淌出来,让他半张脸血淋淋的。他摇摇头:“不说。”
    毛毛终于放弃与这个疯子交谈,决定自己去找,他说:“我会把你留给白易亲手处理。”
    傻昆无言地继续摇头,好像在说:你找不到她的。
    接下来,是十个小时不停的地毯式收索,毛毛在美国没有人脉,但盛爷有,盛爷在飞机上就开骂,一路骂到飞机停在美国境内,下飞机后接着骂,对面是一语不发的乖巧毛毛。
    毛毛整十个小时坐在跌打铺里,一边守着离烟,一边听她亲哥展现唠叨神功。他不气也不恼,因为这世界上能让盛爷一次性说这么多话的人真的是很少很少,这是应该骄傲的事情。当然,毛毛也知道,后果很严重,只希望用一身伤能换取点同情心。
    当然,毛毛也知道,三千港盛爷基本没什么同情心。
    这样这里想想,那里瞅瞅,十个小时一晃而过。离烟还没醒,她亲哥已经站在跌打铺外头。毛毛坐在床边,特别把废了的手脚放在显眼位置,务必要让盛爷第一眼就看到。
    盛赞一身黑衣走进来,当然没错过他兄弟一身精彩纷呈的伤。再看看他兄弟耷拉着脑袋的模样,一肚子的气顿时下去一半。当然,剩下的一半也够吓人的。他先踢了踢毛毛的石膏,听见他夸张而惨烈的痛呼后,才慢慢说:“谁搞的?”
    毛毛等的就是这时候,娇气地指了指中餐馆,说:“有个变态把我伤成这样的!”
    边说还边撩衣服,好让他家阿赞看见他那没一处好肉的身体。
    盛爷这回是彻底怒了,他家二毛是个多么皮鲜肉嫩油光发亮的萌宠啊!怎么就能下的了这样的狠手!等着!爷让你也没一处好肉!
    毛毛看着他家阿赞开始卷袖子了,就笑了,再指了指床上的小烟烟:“我去办点事,你照顾一下。”
    兄弟没来,他始终不放心。
    盛爷傲娇地点点头:“屁话多,快滚,车子和人给你安排好了。”
    毛毛被一群小弟伺候着还没走出唐人街,就已经听到从南叔店里传出,响彻天际的痛呼,南叔正一起送毛毛出去,听见后也麻了麻后背,低声问毛毛:“会不会搞死掉?我开的是饭店,影响不好。”
    毛毛说:“死了还有什么好玩的?我兄弟最厚道,保证一定给留口气。”
    “那他会怎么玩?”南叔也是才听说,毛毛当年那个死了的兄弟就是现在这位,顿时觉得此人不一般。
    毛毛想了想,说:“我告诉他那个行刑师剐了我一百零三刀。”
    南叔整个人都不好了,要赶紧回去把厨房的刀都收起来。
    ☆、第75章 哥哥真好
    离烟知道自己在发烧,昏沉中,她不断想起之前的事情。那天她换上了最漂亮的裙子,从窗台上跳下。她以为自己能像电影里演的一样,轻轻一跃,逃出这个牢笼,最后与她爱的人长相厮守。她对妈妈实在太失望了,她一点也不尊重她,她居然会把她关起来!所以,她离开家的时候,一点也不后悔,也不觉得对不起谁。
    跳下来时脚底踩着了一块尖锐的石头,她的脚往旁边一歪,当时不觉得疼,等自己踩着高跟鞋一路从别墅区走到半山腰时,那种疼痛就渐渐强烈起来。可是啊,要回到三千港和毛哥在一起的决心是不能放弃的呢!离烟在梦中弯了弯唇角,她从小就家教严明,上流社会的淑女,楼家唯一的女儿,居然在半路上,脱掉了鞋子。
    她赤着脚继续往前走,脚踝很疼,她手里拿着自己的高跟鞋,一路摇摇摆摆。那天的太阳很大,她走到山下时暴露在外的皮肤都红了,她的妆也花了,眼线汗津津地晕出来,将她变成了一只小熊猫。她站在路边的蛋糕店前,偷偷看镜子里的自己,然后偷偷的笑。
    她穿起自己的鞋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找了一个看起来特别憨厚的路人寻求帮助:“你好,能把手机借我用一下吗?我跟我老公走散了。”
    后来,她只记得那人将电话递了过来,然后,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昏昏沉沉了很久,每次只要一醒来,就会被再次迷晕。后来她学聪明了,一路上,不论怎么颠簸,她都不会再睁开眼睛。有人给她灌水,有人时不时摁她的脖子,都是为了确定她还活着。连续躺十几个小时的滋味也不好受,离烟有些为自己感到无奈,这是随身携带肉票体质吗?爸爸最近有又什么大动作了吗?怎么又被绑架了呢!我还要去见我毛哥呢!
    不断地换乘交通工具,最终,车子停下,她悠悠转醒,发现自己被关进了一个没有窗户的地方,每天都有人进来送三明治和水,但她没胃口,她用英文告诉老送饭的歪果仁:“我病了。”
    她想,如果他们给药,她就一定会乖乖吃掉,毕竟她还要等她毛哥来救她呢!
    可是啊,没有药呢,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也很可怕呢,她好想好想三千港里所有的人呢。在她被关起来的这几天,她静静地呆在黑暗中,想了好多事情。隐隐约约的,她好像看见自己躺在草垛上,有个高瘦的男人抱起她,一步步走出某个仓库。
    身体感觉越来越舒服,温度慢慢回到正常,不再灼烧得她难受,离烟从理不清的思绪中清醒过来,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带着点甘香的药油味道,老旧的床头柜子,简易的挂钩上吊着一瓶药水,透明的管子顺着垂下,另一端连着她的手背。房间里的窗户全都被窗帘挡住了,只留小小一盏台灯,离烟确定自己没有来过这个地方,但这里的摆设,她真的很熟悉。
    房间的门是敞开着,她仿佛知道外头就是一张饭桌子,会有人蹲在那里吃饭。她张开干裂的嘴唇,哑哑地喊了喊:“我,我醒啦。”
    一道身影先露了头,然后,一个颀长的男人走出来,站在门口,静静看着她。
    离烟顿时哑了,她希望自己是在做梦,神啊,请让我再次昏倒吧!请把我哥哥带走吧!
    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的盛爷慢慢踱进来,高高地站在小床边,垂眼看床上那个比林妹妹还娇弱的小姑娘。没什么表情地挑了挑眉。
    离烟真的要哭了,呜呜呜,哥哥你是不是生气了啊!
    但小烟烟真是错怪盛爷了,盛爷没生气,他只是在纳闷,他家二毛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丫头?这丫头好吗?没觉得啊!
    离烟想表现一下,就努力要从床上坐起来,她那副哼哧哼哧费力的小模样在盛爷看来,还真是不怎么讨喜,盛爷皱起眉头发话:“动什么?不许动!血都出来了!”
    离烟这才感觉有点闷闷的疼,抬起手腕一看,呜呜呜呜,倒针了啦,手手肿起来啦!
    抱着手的小妹儿不知道该怎么办,就一动不动怯怯地看着她哥哥,盛爷也真是无语了:“看我做什么?我脸上有花吗?”
    他走出去,牛大叔带着工具赶紧进来。牛大叔很自然地唤她:“烟烟啊,要换只手重新扎针,可不能再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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