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酒楼门口,杜唯康说他公司有急事,就不陪我进去了。
我点头,下了车看着他离去后才进酒楼。一进去就觉得气氛不太对,酒楼刚上班,侍应生们都在忙着准备碗筷,而在酒楼靠窗的位置,我看见宁子,她扭头看头我,向我点点头。
我走过去,叫小郁倒两杯茶。
“我们酒楼可不卖早餐。”我努力调整了心情,仔细看着她的脸,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找不到我有任何退缩的理由。
宁子推给我一张红色的卡片,“这是文学社聚会的邀请函,我希望你会去。”
我拿起那张卡片,打开,里面地址,时间都写的很清楚,我推给她,对她很歉意的笑笑,“对于这个我没兴趣。”
我站起身,而宁子也站起身,几乎同时的。
“听说在选美之前你也是网络作家,怎么会说没兴趣?”
我转身,不是因为不注重礼貌,只是不想让她看到我飘移的表情,很多时候,我都在这样问自己,写作对我来说到底算什么?只是一时心情的发泄,还是因为太过无聊,不管怎样,我像无数次转行一样,我放弃了写作,虽然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有想过再捡起它,也因为曾有书迷开玩笑说:“向莫言,把你的灵感给我一半吧。”我也不知道这是天份还是生活经历,只觉得自己一坐在电脑前就可以有情节浮现,似乎就在我身边刚发生的那样,不想写,大概是因为心已经太累了,经历过太多事,把一切看成了浮云,自然也就没有了动力,就算在我穷困潦倒的时候,也没想过靠写作养活自己,大概是因为对网络虚拟的不信任还有对生活的倦怠,已经不想将那些梦幻的文字搬上网络,从而骗取一堆崇尚爱情的小女生吧?
“你说真的有爱情和真心吗?”
“有那种琼瑶式的一生一世吗?”
刚洗完澡便看到书友群的一些谈论,我看了眼亮着的id,禁不住回了句。“爱情是说给别人听的,真心是做给对方看的,爱情+真心=虚拟。而一生一世吗,就是结婚证绑在一起的两只蚂蚱,等于合法陪伴一生,至于那绳子中间的分岔不在意的话就是一生一世。”
“现实。”
“没劲。”
“没有一点幻想力。”
“反正作者也不会来,走,我们去看书去,别理她,一个被生活折磨成现实主义的老女人。”
“…”
我晕…
可恶,我摔着鼠标,“一群不切实际的小女孩子,总有一天会被骗。”
或许我真的应该去和成熟现实一点的人打交道,除了杜唯康,我是不是也应该像宁子一样结交点其他的好朋友,宁子也是这样在杜唯康的眼里特别有女人魅力吧?
有时候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不一定要抓的牢牢的,天天看着的,或许偶尔放一放,也挺好,看看我会有多少人喜欢我?比如李承奇,想到这里,我拼命摇着头,这几天倒是没有跟李承奇莫名其秒的记忆浮现出来,也没有那么多莫名其秒的悲伤涌出来,是因为宁子吗?
我再次拿起邀请函,右手不自觉的拿起水杯,竟然没水,嘴巴对着杯口的时候才发现,我站起身,若有所思的去客厅打水,刚好碰到李承琦从外面回来,我吓了一跳,还以为他早回来了呢?已经习惯了和他相安无事的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竟不知我们陌生到如此程度了,连他回没回来都不知道。
李承琦看着穿着睡衣的我,走到沙发那拿起一件外套披在我身上,“身体不好就不要老是忘记穿衣服,客厅可没开暖气。”
他变得好温柔体贴,我不由的看呆了,这一幕,他的眼神,如此温柔,似乎很熟悉,就好像以前他就曾这样对我的,是因为杜唯康的原因吗?每次和杜唯康在一起的时候,他都无限温柔,特别是那眼神,柔和的像是一波碧池,让人好像沉浸其中。可是为什么如今在李承琦的眼中也可以看到,跟李承琦相处的时候也可以感受到这种温柔?
——“向莫言,你真的喜欢那人渣,白白骗了你那三百万,还打算让你献身,你知不知道如果我没有及时赶回来,后果有多严重?”——
这就是记忆中的李承琦,他总是莫名其秒的出现打扰我的生活,好不容易想要再一次相信爱情,可是他总是一盆冷水浇下来,让我不由的对他心生厌弃,嘴巴上说不在乎那三百万,根本不会逼我之类的话,其实根本就是狗屁。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发现他有那么一点点像杜唯康,然后竟感觉到有那么一点点的疼爱,似乎比杜唯康多了点什么?
“我打水。”我走到饮水机前,看他推门走进房间,忽然松了口气。
我轻轻的走向房间,眼睛偷偷瞄了眼正半开的门。
“对了,记得明天早起跑步,要不然我把你门都敲烂。”他**着上身探出头来,我无奈的直翻白眼,李承琦你难道不能稍微维持下我对你的好感吗?才两分钟就本性尽露。
我端着水回了房间,成熟稳重果然对李承琦来说根本就是狗屁,我想他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我小说中的男主角的,除非我脑子进水了。等等,我说小说男主角?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打开的word,又看着上面刚打的几个字,《天若有情》,我凑近电脑,仔细看着上面的黑字,再看看我的手,我这是要重新写小说吗?难道我对小说还有兴趣?
我点击鼠标,缩小word档,打开qq音乐,搜寻到天若有情,这是偶尔在酒楼听到的歌,觉得好听,就记下了,也许在那个时候我便有了写作的欲望,或许觉得书中的人很像自己吧,我放大word档,写下第一节,以一首出首***的诗而开头,只是因为小说情节而稍稍作了修改。
天亦有情亦无情,
人间自有真情在,
情到浓时天亦怜,
最怕有情亦无情;
第一章的归来便以此诗开头,开头便以一个在公司工作的白领及其朋友的失恋开始,竟然是悲剧,我删了又删,后来也觉得我似乎被歌引导了,明明想写喜剧开头却写了悲剧。也许可以是喜剧结尾,这样想着便也没那么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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